资源描述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质量管理,促进和保障工程质量水平的
提高,打造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集团公司管理模式及特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的全面质量管理。区域公司(办事处、工程局)、分(子)公司、
项目部负责所属项目质量目标的实施。
第三条凡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建设工程和所有下属单
位均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主管部门为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
第二章质量方针与目标管理
第五条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针:遵规守法安全文明施工建造优质精品工程;诚信经营服务客户满意创建中太企业品牌;
科技兴企创新发展中太铸就和谐发展企业;优化环境造福人类社会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第六条质量管理目标
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杜绝工程质量事故,顾
客满意率85%以上。
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区域公司(办事处、工程局)、分(子)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部根据集团公司质
量目标及实际情况制定质量目标,编入质量计划,并实施动
态监控。
第三章质量保证体系
第八条集团公司总裁对所有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总工
程师对所有工程质量负专业领导责任;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
对所有工程负监督管理责任;区域公司(办事处、工程局)、
分(子)公司对项目部所有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项目
经理对承担施工的单位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对无区域公
司、分公司等管理层级的各级直属单位,缺失的管理层级职
责由上级单位直接代行,具体职责内容参见《集团公司各管
理层级职责与权限划分暂行规定》(中建字[2012]5号文
件)。
第九条质量保证措施
(一)认真熟悉图纸,做好施工方案的编制和主要部位
施工方法的选择工作。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做好质量策划。
(二)严格按图纸、规范和规程施工。
(三)加强质量检查力度,严格按质量计划和规章制度
贯彻落实。
(四)强化质量意识,实行全员、全过程控制,建立质
量检查体系。
(五)选择综合素质好的施工队伍。检查中发现队伍素
质不能满足公司质量目标要求的,责令更换施工队伍,以杜
绝施工隐患,规避质量风险。
(六)严格管理,服务热情周到。
第十条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办事处、工程局)、分
(子)公司、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见附件1。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设技术质量科。并根据实际情况
按下列方式配臵相关人员:
(一)依据工程合同价款配备相关人员。其中,5000万
元以下的项目配备专职质检员1-2名;5000万元以上的项
目配臵质检工程师1名、专职质检员2-3名。
(二)依据工程面积配备相关人员。其中,1~3万平方
米及以下工程,配备专职质检员1人;3~8万平方米工程,
配备专职质检员2名,组成质量检查组,并设1名质量主管;
8万平方米以上工程,至少配备3名专职质检员,组成质量
检查组,并设1名质量总监,负责质量监理组的工作。
第四章质量管理责任制
第十二条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参与施工的各级
管理人员和操作者都要按各自的职责对自己经手的工程质
量负责。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总裁质量管理职责
(一)总裁是集团公司质量管理第一负责人,对集团公司质量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的政策、法规、标准和制度。
(二)签发质量规章制度,确保建立、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
(三)主持制定和颁布集团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代表集团公司向顾客做出承诺。
(四)确保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活动获得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
(五)任命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
(六)确保集团公司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七)领导集团公司质量检查活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
的调查处理。
(八)定期组织体系的管理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质量管理职责
(一)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承担技术质
量管理规划、计划的编制和制度、标准、规范的制定、推行;
指导解决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对集团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政策、规范、标准、规程及集
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
(三)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或方案)、创优
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审批。
(四)组织对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的实施监
督、指导和维护。
(五)检查督导技术质量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质量管理职责
(一)执行国家现行质量规定标准,组织落实、贯彻、
检查督导并管理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活动
及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二)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2007,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质量管理行为。
(三)制订集团公司质量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质量方
针和目标、年度工作要点、创优规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负责对各区域公司、分(子)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检查和监督。
(四)按规定上报质量报表,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
检查和内审。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有权加
以制止和纠正。必要时可下达《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书》(见
附件2),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并编写工程质量通报、
验证落实情况,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
(五)对总部直属分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进行把关,必要时派员参加。审核各施工单位的基槽、基础结构、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等、停止点的图片和工程资料等,监督管理各施工单位的各项验收工作。
(六)组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上岗资格考
试。
(七)组织推行tqm,指导qc小组活动,适时组织qc
小组成果发表会,审查并推荐参加上级qc小组成果材料。
(八)负责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收集归档省级以上优质工程证件和质量事故处理材料。负责本部门的质量记录和文件资料的管理。
(九)对施工中出现的重大质量事故进行决策和处理。
(十)对下属公司下达创优指标并跟踪监督实施情况,组织XX市区、XX省及国家级的质量奖项申报和迎检工
作。参加集团公司优质工程的复查和推荐申报上级优质工程。
(十一)严守企业秘密。
第十六条区域公司(工程局、办事处)质量管理职责
(一)执行国家现行质量规定标准,组织落实、贯彻、
检查督导并管理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活动
及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二)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2007,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质量管理行为。负责
对本区域范围内区域公司、分(子)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进
行指导、检查和监督。检查和内审。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有权加以制止和纠正,必要时可发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并编写工程质量通报和验证落实情况、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四)对本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进行把关,必要时派员参加。审核各施工单位的基槽、基础结构、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等,停止点的图片和工程资料,监督管理各施工单位的各项验收工作。
(五)组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上岗资格考试。
(六)组织推行tqm,指导qc小组活动,适时组织qc
小组成果发表会,审查并推荐参加上级qc小组成果材料。
(七)负责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收集归档省级以上优质工程证件和质量事故处理材料。负责本部门的质量记录和文件资料的管理。
(八)对施工中出现的重大质量事故进行决策和处理。
(九)对下属公司下达创优指标并跟踪实施。组织本区域、省级及国家级的质量奖项申报和迎检工作。参加集团公
司优质工程的复查和推荐申报上级优质工程。
(十)严守企业秘密。
第十七条区域公司、分(子)公司总工程师质量管理
职责
(一)受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质量部领导。全面负责本区域公司、分(子)公司的质量管理,承担质量管理规划、计划的编制和制度、标准、规范的推行。指导解决质量
问题,对本区域公司、分(子)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
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政策、规范、标准、规程及集
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
(三)批准本工程局项目部创优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
(四)推广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五)指导检查本本区域公司、分(子)公司技术质量
部门的工作。
第十八条区域公司、分(子)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管
理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
行业、地方及集团公司技术标准及规定。
(二)全面负责单位质量工作,业务上受集团公司技术质
量部领导。
(三)指导、检查、监督各项目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
(四)审核本单位的质量检查规定、质量保证措施,及时
解决施工中的难题,落实处理方案。
(五)审查工程技术及竣工资料。
(六)办理图纸会审、工程洽商及竣工图审核盖章工作。
(七)对不按图施工和违章作业现象进行制止,有权决
定停工整改。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在12小时内向上一级主管
部门报告,参加质量问题或事故分析会议,落实问题处理意
见。
(八)严守企业技术秘密。
第十九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
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布的工程质量管理方针、政策、法令、各种制度,落实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审定本工程质量计划、创优规划及实现质量目标的管理和保证措施。
(三)组织质量检查,开展创优活动,推进全面质量管理。督促、指导开展qc小组活动,严格质量奖惩制度,对质量问题,组织分析原因和整改措施。对违反操作规程、质量低劣者责令返修或返工。
(四)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文明施工,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
(五)依法使用外部劳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严格监管其工程质量。
(六)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的关系,组织均衡生产。当工期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工程质量。
(七)对工程质量事故和出现的不合格工程承担领导责
任。
(八)严守企业秘密。
第二十条项目部总工(技术员)质量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及集团公司技术标准及规定。
(二)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单位工程的质量工作,业务上受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技术质量部门领导。
(三)编制在施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本项目部质量保证措施,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
(四)负责在施工程的技术交底工作,检查规范、标准、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督导、推动创优工作,落实提交创优工程上报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规划验收报告、创优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资料)。
(六)及时发现技术质量隐患和技术质量事故,并在12小时内逐级上报。参加分析会,并按处理方案落实整改。
(七)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及时收集、整理工程资料。
(八)工程开工后向上一级技术质量管理部门报送“项
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报审备案表(”见附件3)一份。
(九)严守企业秘密。
第二十一条质检工程师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
行业、地方及集团公司技术标准及规定,对项目施工质量工
作全面负责,行使质量否决权。
(二)在项目经理和项目部总工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单
位工程的质量工作。业务上受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技术质
量部门领导。
(三)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熟练运用各种检测器材。
(四)协助项目总工进行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并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负责。
(五)与测量、试验工程师一起对已完工作进行检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认可,禁止将自检不合格的工作报监理认可。对自检不合格的地方应提出切实有效的补救措施。
(六)负责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实验配比、施工过程、工程实体等质量审核、检验工作。
(七)负责施工中的“三检”把关工作,及时做好“事
前、事中、事后”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填写质量评定和相关报表,妥善保存入技术档案中。
(八)经常与监理工程师进行业务沟通及质量报验。配合施工人员及时纠正和解决质量问题。
(九)严守企业秘密。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测量放线员质量管理职责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做好各项测量放线的策划及施测工作。及时索取测量基准数
据资料,填写测量记录。对所做工作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
(二)测量人员负责监督保护测量基准点。应详细观察
和记录测量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时,
应立即向项目总工报告。
(三)对项目所属仪器设备登记造册。爱护测量仪器设备,负责定期组织送检、维修保养并妥善保管,确保测量仪器正常完好、量值准确,并保存测量设备的年检合格证。
(四)严守企业秘密。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试验(检验)员质量管理职责
(一)严格按照有关试验规程和试验方法做好各项试验
的取样、送样、试验工作,及时填写或索取试验记录和试验
报告。对所做工作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
(二)试验人员应详细观察和记录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
种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相关人员通报结果。当发现有异常现
象和试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立即向项目总工报告。
(三)爱护试验仪器设备。做到定期维修保养并妥善保
管,确保试验仪器正常完好、量值准确。
(四)严守企业秘密。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资料员质量管理职责
(一)负责工程项目所有图纸的接收、清点、登记、发放、
归档、管理工作,在收到工程图纸并进行登记以后,按规定
向有关单位和人员签发,收件方签字确认;负责收存全部工
程项目图纸。
(二)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所有技术变更、洽商记录、会
议纪要等资料并归档,确保设计变更、洽商的完整性;要求
各方严格执行接收手续,确保所接收到的设计变更、洽商须
经各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对设计变更(包括图纸会审
纪要)原件进行存档;负责对每日收到的管理文件、技术文
件进行分类、登录、归档。
(三)负责项目文件资料的登记传递、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四)负责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积累、整理、签证、保管和归档立卷等工作,注意保密的原则;对来往文件资料及时收发、登记台帐,并视文件资料的内容和性质准确及时递交相关人员批阅,并送有关部门办理;确保所收存的技术资料须为原件,无法取得原件的,可使用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公章、注明出处。
(五)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整理、签证等;严格遵守资料整编要求,确保资料归档符合分类方案、编码规则、资料份数满足存档需要。
(六)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的资料收发、借阅,并办理签收手续;负责资料的报验、签证工作。
(七)负责工程声像的收集、场记、组卷、光盘制作等工作;确保声像资料完整、准确、真实,组卷、光盘制作符合要求。
(八)工程完工后,负责将所有工程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并按集团公司要求整理后交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或所属区域公司、子公司进行资料核查。督促项目部相关人员按核查意见进行整改。在工程竣工后,负责装订好集团公司要求归档的工程技术资料,并移交集团公司或所属区域公司、子公司存档。
受控、签收、用印、
(九)负责向市城建档案馆的档案移交工作: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在竣工验收后将
工程档案资料、声像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十)负责所使用材料、构配件的合格证、检验试验报
告的索取和管理。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严守企业秘密。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班组长质量管理职责
(一)负责所承担施工内容的施工组织工作。
(二)接收技术负责人下发的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工程洽商等技术资料,并负责传达到班组施工人员。
(三)负责组织监督班组长人员落实执行规程、措施、交底等要求,随时掌握现场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方法,并及时纠正违章作业,严守施工操作规程。
(四)负责所承担施工内容的施工组织安排,落实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对所属班组施工质量负主要责任。对因施工操作、违章作业引发的质量问题负全部责任。
(五)负责做好所属工人的技术、质量交底和样板引路工作,履行签认手续。具体组织督导工人执行落实规程、措施、交底要求,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六)随时掌握所属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方法,严守施工操作规程,严抓质量,严格过程控制。
(七)经常检查所属工人的施工质量,并做好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检。严格遵守“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开始,本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交接”。发现不合格产
品或材料,要及时纠正或向质检员、技术负责人汇报。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员工质量管理职责
(一)主动接受、遵守项目部业务人员的交底;熟悉操
作规程及工艺要求,确保工作质量合格;对自身操作质量负
直接责任。
(二)积极提高操作及业务水平,熟悉与工作内容相关的
材料、器具、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要求并正确执行。
(三)随时检查上道工序质量,及工作中所使用材料的规
格、型号、质量,发现隐患及时向上反映;有权拒绝使用不
合格材料,对班组长、工长的违章指挥有权越级向技术负责
人反映。
第五章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第二十七条质量教育
(一)制定年度质量教育或培训计划,定期、不定期对全
体员工进行质量教育,重点是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方
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示精神,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二)工程开工前,各项目经理部均要组织全体员工进行
技术和质量标准的学习,做到人人懂标准,人人讲质量,使
干好工程质量变成每位员工的自觉行动。
第二十八条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一)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要确定质量目标、编制质
量计划、创优规划、作业指导书及内部技术交底书、制定项
目的质量管理制度。可根据以往发生的质量事故、质量通病、
本工程中潜在的质量问题等编写预防措施。
(二)按照“验标”划分为:检验批、分项、分部、单
位工程。
(三)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对全体施工人员分专
业、分工种分别进行质量知识教育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四)确定关键工序、重难点工程并制定控制措施。
(五)项目部按规定及时向监理方或甲方进行报审、报
验,在确认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提出开工申请,经批准
后方可开始施工。
第二十九条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一)坚持技术干部跟班制度。施工中严格推行“三按六不”原则。即:按设计图、“规范”或“验标”施工;按工艺标准操作;按“验标”检验;原材料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施工现场;路径不清楚,不准动工;未书面技术交底,不准开工;隐蔽工程未检验签字,不准覆盖;本工序不经检验,不准进入下道工序;工程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计价。
(二)根据合同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进度标识,使施工过程具有可追溯性。
(三)坚持定期、不定期的施工现场检查制。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四有”,即:有分析、有措施、有落实、有验证。禁止不合格工序转入下道工序。
(四)开展“以点带面、样板引路”,统一工艺标准。
(五)落实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隐蔽工程由项目经理部专职质检工程师自检合格后,邀请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认合格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
(六)落实“三检制度”,合格后方可允许转入下道工
序。
(七)落实旁站监督检查制度。对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难点工程的施工进行旁站监督和检查。
(八)积极推广“四新”成果,开展qc小组活动,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九)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根据“验标”或业主(监理)的规定进行。凡经检验合格的工
程,须按规定及时填写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检验
评定表。
(十)质量检查人员对工程质量的检验,是控制工程质
量的重要手段。未经质量检查人员签证的工程项目和数量,
计划和财务部门不得予以计价和拨款。
(十一)应加强与建设、监理单位的有关沟通,并对相
关信息进行管理。
第三十条对外部劳务的质量控制
(一)各单位要把外部劳务纳入质量管理范畴,按照集
团公司外部劳务的有关规定实施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包
而不管”、“以罚代管”等错误做法。
(二)各单位招聘的合同制员工或临时工,必须具有一
定的文化程度,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选择和录用的外部劳务队伍,必须是“三证一照”
(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部劳务准入证、营业执照)齐全,具有一定管理水平和技术素质,并创建过较好业绩的施工队伍。严格外部劳务队审核制,严禁违规使用外部劳务。
(四)严格外部劳务岗前专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施工中的技术指导,避免因施工方法不当或指导失误造成质量问题或事故。
(五)加强外部劳务施工过程中的旁站监督和检查。专职质检员要严格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
(六)及时清退技术素质低、不服从管理、难以保证工程质量的外部劳务。
(七)对因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违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或质量事故的外部劳务,除进行经济处罚外,以后不再录用。
第三十一条材料的质量控制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分类
堆放并进行有效标识。
(二)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
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
(三)对发包单位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
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四)材料库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并
实施;材料库周围要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材料发生变化时,必须进行重新确认。
第三十二条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一)按设备进场计划进行施工设备调配。
(二)现场的施工机械要满足施工需要。
(三)机械设备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
禁无证上岗。
(四)机械设备发生变动时,必须进行重新确认。
第三十三条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一)单位工程完工后,必须进行检查和试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质量记录和质量保证等资料。
(二)项目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检验标准进行全面自检。
(三)对自检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确认合格后,提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四)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后,要对半成品、建筑产品采取防护。
(五)按合同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做好工程移交准
备。
(六)具体执行集团公司竣工管理流程。
第三十四条质量记录的控制
项目经理部要按规定做好各种质量记录,保证质量记录
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质量记录要做到填写整洁、规范、用
词恰当、描述详细、真实准确、标识清楚、具有可追溯性、
归档及时、保存完好。
第六章工程质量检测
第三十五条工程检测
(一)检测内容
1.原材料(如:钢材、水泥、水暖电材料等等)、预制
构件;
2.地材、砂浆、混凝土试块;
3.施工过程的产品(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
4.最终产品。
(二)检验方式
自检、互检、交接检、专检、隐检、委托检、监督检。
(三)标识和可追溯性
1.原材料、预制构件:采用存放地挂标牌、点(发)
料单、物资台帐、测试记录上注明状态,保存合格证、试验
报告。
2.施工过程的产品(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采用分
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工程
日志、工程检查证。
3.最终产品:测试记录、试验报告、最终检验报告、
最终检验记录、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及验证记录表。
(四)组织实施
1.原材料、预制构件
(1)物资到货后,项目部物资人员会同技术人员、质检
员首先检查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订货要求,是否完好无损,
有无使用说明书、合格证,零配件是否齐全等,并填写“开箱检查记录表”。同时对可自检的进行检验或测试,由检验
测试人员负责填写检验测试记录并标识。对需委托检验的物
资,要及时与有资格检验的单位联系、委托检验获取并保存
检验报告。
(2)物资保管员对进库(场)原材料、预制构件挂“标
识牌”,标明其状态(未检、已检未判定、合格、不合格);
为实现其可追溯性,物资人员必须同时在物资台帐标明其状
态,对不合格材料分开堆放予以隔离,以防误发。发料时在
“发料通知单”状态栏内标明其状态。对直接运抵施工工点
的物资,物资人员在“发料通知单”上标明发往工点及其状态,保存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
(3)物资进场验收时,还应确保所采购的建筑材料、构
配件符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保要求,严禁采购国家命
令淘汰和禁止的建筑材料、构配件。
(4)由于工程急需,对可以追回的材料在来不及进行检
验和试验时,经项目部经理签字批准后,按紧急放行处理,
直接投入工程使用。物资人员对紧急放行的材料要做好记录
和标识,并对其进行跟踪,确保其可追溯性,并及时补做试
验。对于有无法返工补救可能的材料,不适用紧急放行。
2.地材、砂浆和混凝土试块检验
项目物资部与安质部应对工程用的砂、石、水泥等材料
先进行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选择合格供货方进行采购。进
入施工现场的地材按相应标准要求,进行抽样试验和检验,
并对其进行标识。同时按设计要求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施工时要严格按照配合比进行混凝土的制作。混凝土浇筑过
程中,现场技术人员或质检员按要求及时进行凝土试块取
样,并送达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3.施工过程产品(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1)对施工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评定执行本制度有关规
定。
(2)例外放行
由于工程急需,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未经检验合格
即予放行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并取得建设单位、监理
单位同意后方可例外放行。对一次性施工无法补救的工序以
及主体和隐蔽工程的施工,不能实行例外放行。
(3)施工过程产品检验
项目的检验批内容施工完毕后,由施工的班组长或技术主管组织内部验评,技术人员填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专业质检员签认,并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评签认。
项目的分项工程内容施工完毕后,由项目总工程师或工程部长组织内部验评,技术人员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项目专业负责人和专业质检员签认,并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评签认。
项目的分部工程内容施工完毕后,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内部验评,技术人员填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项目经理和专业质检工程师签认,并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评签认。
项目的单位工程内容施工完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内部验评,技术人员或质检员填写“单位工程质量
验收记录”,项目经理和质检工程师签认,并报建设单位组
织验评,建设单位组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单位
工程进行验评签认。
(4)隐蔽工程完工后,由现场技术人员按照设计文件和
检验标准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质检员进行复检合格后,
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工程检查证”,然后报请监
理工程师进行现场验证。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覆盖或进行
下道工序。
4.最终产品
项目部确认全部工程按合同要求完工后,成立检验评定
小组进行最终产品检验。检验内容包括。
(1)检查工程完成情况是否与合同要求相符;
(2)检查竣工工程质量是否达到验收标准和顾客要求;(3)审查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是否按规定完成,各种测
试报告、原始记录是否齐全有效,对有疑问的测试项目进行
复检。
根据检查出现的问题,由评定小组填写“存在问题及处
臵记录表”,并对整改过程实施情况跟踪验证。对在最终检
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现场及时做出补救整改。
(4)使用功能检测:项目部根据规范及地方相关要求,
督促相关方进行使用功能检测。
(5)工程交付
①最终产品检验合格后,由项目部根据顾客要求,提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②对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经顾客及相关方签认后由
项目部负责组织整改,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直至顾客
满意。
③工程验交完毕并在合同规定时间运行正常后,参加验
交人员与顾客及其相关方代表办理移交手续,签订移交协
议。
(6)检查及跟踪验证
①各职能部门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填写
“检查工作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存在问题
及整改意见书》并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②对责任单位整改情况,由职能部门检查人员进行验
证,在《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书》中记录验证结果,职能部
门保存验证结果。
第三十六条检测资料存档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试验检测资料档案,由专人管理,及
时整理,分类归档,编号装订成册保管。资料较多时可分类
装订成若干分册。
第三十七条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一)管理职责
各生产单位为监视和测量设备归口管理单位,建立监视
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检定,并负责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
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管理内容1.配臵
(1)各生产单位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购臵、
验收,凡无产品合格证的不得验收入库。
(2)各生产单位对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入库前要进行
建卡、登记注册,其技术资料必须保存完好,设备的保管应
符合规定的要求。
2.使用
(1)使用前检定(或校准)
①各生产单位在年初填写“送检通知单”,按期对监视
和测量设备送外部或动力厂检定室进行检定和校准。检定单
位应出具相应的检定或校准报告,填发“计量检定证书”,
贴“合格标签”并标明有效期限。
②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设备,应记录用于校准的依据。
(2)周期检定(或校准)①安全生产部在年初填写“送检通知单”,发到各生产
单位,按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送外部或动力厂检定室进行检
定和校准。检定单位应出具相应的检定或校准报告,填发“计
量检定证书”,贴“合格标签,并标明有效期限。
②使用单位在生产中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不符合要求,
应对设备进行评价,做出记录,同时对该设备采取措施(如
校准、修理或更新等)。
(3)管理
①各生产单位应严格按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确
保设备的完好性。使用后要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②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必须在其有效使用期和有效使用范围内。
③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由各单位组织培训,合
格后方可使用。
④专业计量人员需经国家计量部门培训,持证上岗。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