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维稳工作制度范文
洮砚乡维稳综治中心工作制度
组织制度
一、乡维稳综治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二、乡维稳综治中心明确专人分别负责维稳、综治、
统战、司法等工作,明确职责。
三、维稳综治中心组成单位。乡综治办工作人员2名,司法所工作人员3名,派出所、法律服务所、民政办、土地、计生各1名。
工作例会制度
一、维稳综治中心例会制度
1、乡维稳综治中心每月25日召开例会。
2、参加人员有维稳中心主任、乡综治主任、司法所所长、统战干事等全体组成人员。
3、会议内容主要包括。维稳、综治、司法等工作,研究本乡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和维护稳定工作,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
4、会议由维稳综治中心主任主持召开,或委托乡综治办主任主持召开。
5、例会形成会议记录,作为工作考核和督查依据。
6、如遇特殊情况或敏感节点,维稳中心可随时召集全体人员开会研究,处置突发事件。
二、村、单位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
1、坚持每月24日统一召开各村、单位工作例会,定期对辖区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摸排,争取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处理。
2、村坚持每周召开一次两委班子、维稳信息员、人民调解员参加的矛盾纠纷隐患定期排查,做到发现及时,及早调处,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
工作汇报制度
一、维稳综治中心实行月例会制度。
二、维稳综治中心主任定期听取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负责人有关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汇报。
三、维稳综治中心主任对综治、司法、派出所等单位汇报情况进行总结。
四、维稳综治中心主任每月定期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维稳综治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五、遇到突发事件,维稳综治中心应立即向乡主要领导人报告事件发生情况、处理情况,听取主要领导人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集中办公制度
一、维稳综治中心实行定期集中办公制度,具体时间由中心办公室确定。
二、集中办公由乡维稳综治中心主任主持,综治、司法、派出所、法律服务所及涉案单位负责人参加,
乡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参与。
三、主要议程
1、根据中心办公室梳理出的各类影响稳定的隐患问题逐一分析会审。
2、由涉案单位汇报案件处理情况,乡维稳综治中心主任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领导审阅。
3、根据不同情况对问题突出的村和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
4、乡维稳综治中心办公室跟踪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事宜尽快落到位。
信息通报制度
一、维稳综治中心内部实行定期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共享信息资源。
二、信息通报的内容包括。各村、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维稳综治中心将对信息通报情况进行梳理,明确专人负责。
联动监督机制
一、乡维稳综治中心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密切协作,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二、在遇到重大或重点工作时,维稳综治中心要整体联动,共同分析、共同研究、共同解决。
三、日
常工作要加强相互交流、相互沟通、
相互配合、相互协作。
四、对维稳综治中心难以处理的问题,中心主任要向乡主要领导及时汇报。
接待首问制度
一、凡来维稳中心办事或来访的群众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有责任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并提供服务。
二、凡来电、来信联系的,第一位接电、接信的工作人员为首位责任人,应为将来电、来信情况记录在案,并转交具体经办人员。
三、来信、来电、来访询问事项,职权范围内的应予热情告之。不属于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转告有关人员,限时答复。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不
属于维稳中心职权范围的,应做出相应解释或告知其他途径。
四、首问责任制由乡维稳综治中心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接受来访群众的投诉。
问责制度
一、为强化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问责
制度。
二、问责制应坚持凡事必有结果的原则,结果
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三、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维稳中心要
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问责方式
1、限期整改
2、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3、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五、对处理中的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包
案领导及责任单位为问责对象。
六、对久拖不决的案件定期通报并实施问
责。
综治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排查工作,落实排查调处责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居委会,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明确上交综治服务中心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当事人要
求上级调处的报告:二是社区居委会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三是有明确解决不了的事实和理由。综治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处置制度。
发生突发事件,社区居委会综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安全、集体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好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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