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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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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使校园网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更好的展示学校风貌,为学校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校园网信息发布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是我校网络信息组织、管理、协调机构。 2、学校办公室负责上网信息的政治审查,网络中心负责有关信息的技术保障。 3、各部门确定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负责信息工作的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编辑、上报信息。 二、上网信息的内容 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的反映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方面等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 校园网登载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三)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xxx,宣扬封建迷信; (六)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九)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上网信息的审核 1、反映学校重大事项信息稿件(包括。校内新闻、学校概况)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提供,并由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以电子邮件或磁盘形式交学校网络中心制作发布。 2、由各部门提供的信息,由各部门信息员撰写及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学校办公室审核批准,以电子邮件或磁盘形式交学校网络中心制作发布。 五、上网信息的更新 1、上网信息原则上根据学校工作的具体需要进行更新,若临时有重大的信息,学校办公室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编辑工作,校网络中心对信息的发布在1个小时内完成。 2、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应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给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对信息的审核编辑工作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与网络中心制作发布。 3、学校办公室提供的校园新闻应在每周周四交付与网络中心。 4、学校网络中心对信息的网上发布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都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七、上网信息发布的责任 1、各部门应对自己提供给学校办公室的信息负责,如因信息本身内容的不当或是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将要更新的信息提供给学校办公室,由各部门负责。 2、学校办公室应对自己提供给网络中心的信息负责,如因信息本身内容的不当或是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将要更新的信息提供给网络中心,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3、网络中心对信息的网上发布负责,如因误发、漏发学校办公室已给信息或者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将信息发布,由网络中心负责。 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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