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所职责、制度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3、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司法所长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2、抓好调解中
2、心日常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参与调解疑难纠纷,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 3、调查研究本辖区内发生纠纷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纠纷的办法,代表街道处理民间纠纷。 4、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及时了解并向上级报告群众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6、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及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工作。 司法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扎实践行“三个代表
3、”重要思想; 2、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3、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忠实于司法行政事业,顾全大局,奋发进取,团结同志,爱岗敬业; 4、忠于职守,依法办事,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 5、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工作认真负责,办事雷厉风行,讲求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 7、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 8、注意仪表仪容,执行公务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 9、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自觉克服和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习惯; 10、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贪赃
4、枉法。 学习会议制度 1、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观察、应变能力。 2、每星期 二、四下午,作为司法所学习时间,主要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信息、报刊内容和法律知识。 3、每天上班后,由所长(副所长)主持召开由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所务会,每人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疑难纠纷的方法和措施。由所长(副所长)布置当天的工作任务。 4、司法所人员要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例会。 5、司法所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委员会主任会议。由主任汇报当月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分析
5、研究解决疑难纠纷的办法,制定预防纠纷的措施,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安排下月工作任务。 6、学习会议情况要进行考勤、登记。 岗位责任制度 1、司法所要在区司法局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围绕街道党工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2、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组织搞好区司法局和所在党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3、司法所要通过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教育三大职能,运用法律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和执法监督等手段,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市场经济发展、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程。 4、司法所要把各项业务指标和其他主要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责任制。 5、司法所要定期组织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工
6、作人员业务素质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6、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按照上级要求,实行岗位责任制,尽职尽责,积极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对岗位责任制要定期检查评比,实行奖优罚劣。 请示汇报制度 1、司法所每月要向区司法局和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作情况; 2、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严防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3、司法所每月要向区司法局汇报矛盾纠纷协议书的履行情况和矛盾纠纷的类项。及时掌握近期矛盾纠纷的特点,有效控制矛盾纠纷的发生。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司法所要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7、活动。 2、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防止矛盾激化,每次排查调处后,要及时写出情况报告。 3、对排查出的疑难纠纷,司法所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汇报,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司法所排查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登记建立台帐。 档案管理制度 1、司法所每年年初,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完成上年度的文件资料、专业文书的归档立卷工作。 2、司法所要配齐档案设备,认真管理各类档案,做到存放有序、检索齐全、使用方便。 3、档案管理要规范。外人借阅、抄录档案有关资料,必须经所长同意,并进行登记,不准随意在档案资料上涂改、勾划。 4、档案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平时做好文字材料的收集
8、、整理、鉴定、装订、保管等工作。 5、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蛀、防潮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工作纪律 1、不得私立章法: 2、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3、不得对当事人施行或变相施行处罚; 4、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 5、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6、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第二篇:司法所职责司法所职责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县司法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在基层政法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组织机构之一,它与公安派出所、法庭共同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的阵法体系,成为我国基层司法运行当中不可缺少
9、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第一线。 (一)司法所工作职能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
10、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二)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量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的基本形式,依法设立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本省各村委会、居委会都应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的原则: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
11、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安置帮教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包括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法治与职业教育、刑满释放时的衔接、回归社会后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等环节的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对象主要是5年内的刑满释放人员和3年内的解除劳教人员。做好登记工作,掌握他们的动向和生活情况,做到底子清。 (四)基层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是指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在 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立足基层,接受公民、社会组织和基层人民政府的委托
12、,提供一定范围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活动。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 1、应聘担任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4、主持调解纠纷; 5、解答法律咨询; 6、代书法律事务文书; 7、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8、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法律服务事项。 (五)信访接待工作 为了保持政府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司法权益,维护正常秩序。今年在乡镇机构改革后,县委、县政府加大了基层司法所的职能,而乡镇信访接待工作是我县基层司法所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我们在信访接待工作中应该依法、及时地运用疏导教育和解决问题
13、相结合的方式。 我们应怀着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对工作认真的态度化解各种各样的矛盾,照顾群众的情绪,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篇。司法所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分明、使用方便、利于统计。 一、司法所各类资料应集中统一保管,做到分类明确、条理 二、所有资料应使用统一制作的文书格式或规范的纸张。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 三、各项工作情况以及人员登记要清楚、准确、规范。情况变化时,及时变更、调整并记录归档。 四、工作资料要及时归档,一般以年度为单位。上一年度工作资料在本年第一季度内归档。调解的纠纷做到一案一卷归档,在调解结案后即应整理归档。 五、凡需上报乡镇、街道归档的材料,应留
14、存或复制一份;乡镇、街道有关司法行政方面的文件、资料应复制一份,在司法所归档。 六、档案经由专人保管,借用后及时归还。凡涉及保密事项的文档的借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各类档案资料的保管应注意安全、保密、防火、防盗。 八、按一般档案和特殊档案管理方法,建立档案使用和管理的有关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制。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枣林司法所学习例会制度合的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一、司法所人员实行个人自学和每月两次集体学习讨论相结 二、通过学习及时掌握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掌握法律领域最新动态。 三、通过学习,提高司法所人员开展各项法律服务的水平,为拓宽服
15、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创造条件。 四、司法所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五、建立所务会议制度,统一本所全体人员思想,汇总情况、布置任务、研究工作。 六、司法所每集中学习一次或每召集一次例会都要做好会议记录。通过学习、例会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学习例会制度 枣林司法所 岗位责任制度行岗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一、对区司法局和镇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所内实 二、所长负责本所全面工作,依据法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组织工作人员正确行使司法所的工作职责。抓好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部署和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对疑难案件的讨论;决定本所重
16、大事项;协调内外关系;代表本所向当地党委、政府、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建议反映重大业务问题;抓好基础设施标准化、工作制度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建设。 三、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团结友善,互相关心;互相协作,实施各项工作计划,积极主动承办各类案件;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胜任本职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服从领导、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完成份内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勤人员在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所的材料;收集积累本所工作情况,汇集各种资料,当好所长的参谋;做好登记、统计和请示、报告,按规定时间上报;做好宣传
17、报道和信息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管好印章、财物、卷宗等资料;做好学习、会议、研讨记录。 岗位责任制度 枣林司法所 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
18、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枣林司法所统计工作制度 一、确定统计人员,有专人负责统计工作。 二、设立统计簿册、统计表。设立组织建设统计表和工作统计表。 三、统一统计标准。按司法行政机关下发的统计表附有的统计说明的要求,确保统计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漏报、重复上报。 四、及时汇总上报。村(居)、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每月将排查登记并调结的纠纷情况填好统计表,上报各镇(街道)司法所,由各司法所上报司法局。 五、建立统计档案、设立统计台帐。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种登记簿册、统计表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档案和台帐,保管备查
19、。 统计工作制度 枣林司法所 纠纷定期回访制度 一、回访应定期进行,具体期限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的较复杂矛盾纠纷、涉及多方当事人的纠纷、濒临激化的纠纷以及时间长的矛盾纠纷在协议履行期间或调解后的一段时间里应经常进行回访,巩固调解效果。 二、回访要有针对性。回访的主要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复杂的易反复的矛盾纠纷,一类是濒临激化的矛盾纠纷。回访是要有重点人,即影响协议履行的关键人、容易闹事人以及有利于协议履行的中间调停、斡旋人。 三、回访内容。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了解当事人特别是重点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反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等;
20、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对调解人的意见、建议。 四、回访后,对影响正常履行协议的各种隐患、纠纷动向、当事人的思想状况等要分析研究协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对有激化苗头的,要果断采取措施,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对调解工作中的缺陷要加以纠正。 纠纷定期回访制度 枣林司法所健全工作簿册制度 一、司法所的业务档案是在办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接收、保管、查阅和销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三、档案管理员根据司法所的业务范围和法律事务的类别,将业务档案分别立卷、归档和保管。 四、档案中的各种文件材料必须用
21、钢笔或碳素笔书写,打印件和底稿同时立卷。 五、各类档案一律按照档案装订的标准装订,按规定加封皮、封底、填写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和编写页码,装订一律用线绳并在装订线活结处贴上封签。 六、档案的保管期限分长期和短期,短期为五至十年,长期为十五至二十年,凡超过保管期限或失去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由办公室审查后予以销毁,档案管理员不得私自销毁档案。 健全工作簿册制度 枣林司法所 第四篇:司法所制度XX县区司法局黑土台镇司法所 管理制度汇编 黑土台镇司法所2009年4月制 一、岗位责任制度 所长岗位职责 (一)团结和带领全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议
22、。 (二)自觉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党工委、办事处的双重领导,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领导全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积极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和基层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负责全所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纪律建设,抓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五)制定司法所的各项工作计划。 (六)制定和完善司法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负责本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项业务的审核、审批。遵守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 (八)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 司法所工作人
23、员按所内工作分工,各负责以下工作: (一)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二)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三)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开展社市矫正工作。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法律援助及担任乡镇的法律顾问、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工作。 (六)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和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日常信息上报工作。 (八)档案管理等内务管理工作。 (九)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习例会制度 (一)司法所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所人员召开有关会议及学习活动。 (二)学习例会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组织,有内容。 (三)每周召开一次会议,
24、通报一周的工作情况,研究落实重大事项的对策措施和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四)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一次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主要是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政治、业务知识。个人自学时,应保证学习时间落实到位。 (五)全所人员要自觉遵守学习制度,集中学习时,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 三、请示汇报制度 (一)年初制订工作计划,半年进行工作小结,年终进行工作总结,有关材料分别报送市司法局及乡镇。 (二)当月的工作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于当月25号前报市司法局。 (三)定期向市司法局和乡镇汇报工作,了解基层党委、政府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行政
25、工作。 (四)当发生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时,要立即向市司法局和乡镇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情况登记。 (五)按要求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各种业务统计表。 (六)请示、汇报资料和有关统计上报表要及时做好分类存档。 四、业务工作登记制度 (一)司法所设立专门的业务登记簿册(四簿一册),对开展的业务工作进行登记,方便以后查阅、考查。 注。新四簿一册为会议学习登记簿、刑释解教人员登记簿、调解纠纷登记簿、法制宣传登记簿和调解员花名册。 (二)应当对业务开展的详细情况认真进行登记。 (三)工作情况登记后,应按照业务种类分别归档,妥善保存。 (四)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定时定期对各项业
26、务工作进行整理、归纳,并将相关资料保存到工作手册中。 (五)登记工作由经手人负责,要准确、及时地记录,对于上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归纳汇总,并将相关资料保存到工作手册中。 (六)每季度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登记簿册、所内登记簿册及工作手册进行检查、督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七)所内登记簿册按工作分工进行保管,其他人员要及时报告并登记。 五、人民调解和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 (一)组织和协助乡镇、村、居委(社市)建立和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指导和帮助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和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信息员网络
27、和纠纷信息收集、上报网络。 (三)负责制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的工作任务,并定期组织检查落实。 (四)协助调整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定期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五)积极引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公民之间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主动介入公民与法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及社会难点、热点纠纷的调解。 (六)帮助人民调解委员会总结调解工作经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七)帮助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按“六统一”(即调委会标识、印章、台帐、调解室、程序、文书统一)的要求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排查调处工作 (一)按照上级的要
28、求开展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结合本辖市实际,制定调解和排查调处工作计划,要有情况分析、有措施对策、有完成时限、有工作分工责任等。 (二)对辖市内民间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等不稳定因素,每月集中排查一次,排查后要有分析小结。 (三)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群体性纠纷和隐患要做好登记造册和跟踪调处工作,对重大疑难、久拖不决的纠纷要建立档案,摸清情况专人负责,填报台帐及时上报市调处办。 (四)建立和完善排查调处的信息网络,做到及时捕捉、反馈信息。 (五)妥善调处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突发性群体事件,会同乡镇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果断处置,千方百计稳定情绪,防止引发骚乱和意外事故。事态平息后要及时做好回访工作
29、,防止情况再次出现。 (六)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对于突发性纠纷事件和群体上访事件,接到信息后要马上向市调处办和乡镇主管领导电话报告,在处理过程中有意外及过激行为的,要随时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完毕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调处办报送调处工作报告及有关表格。 六、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在乡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实施对辖市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根据上级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部署,制定本乡镇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三)建立和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 (四)做好衔接工作。在接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在一周内通知村委会
30、、社市居委会,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好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五)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卡。 (六)开展有针对性、有实际意义的帮教活动,落实各项帮教 5措施。 (七)定期与帮教小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 (八)积极主动争取乡镇和企事业单位的支持,创办过渡性安置点,联合多方力量,采用多形式、多渠道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 (九)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学习会,研究、分析本地市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和安置帮教情况。 (十)每季度向乡镇领导小组汇报工作一次;准确如实地做好季度统计报表,依时上报市安置帮教办。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市安置帮教办公室汇报工作一次。 七、法制
31、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一)根据上级普法宣传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在乡镇领导下制定本辖市内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和办事机构。 (二)重点抓好辖市内工职人员、企业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外来暂住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普法考试,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档案。 (三)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市”活动,坚持做到“五个一”,即:办好一个法制宣传栏、设立一个法律图书室、建立一支普法讲师团和志愿者队伍、建立一个法律服务咨询站、建立一所社市法制学校。 (四)围绕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季度
32、至少一次。 (五)及时将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编印成手册分发到辖市内的各企业公司、教育机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等。 (六)按照“三贴近”(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要求,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定期地反馈普法工作的信息和动态。 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 (一)建立本辖区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档案材料,督促其进行年度注册和年度检查工作。 (二)复印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人员有关证照文件备案,并审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督促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人员办齐各种证照和有关协议。 (三)积极组织实施“法律服务进社区市的各种方案措施。收集本辖区市各种社会法律服务资源,并建立相应的资源信
33、息库以备群众随时查询;在社区市务中心设立基层法律服务窗口,协调组织辖区市闲置法律服务资源提供便民法律服务;制作法律服务联系卡发放到社区市民手中,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服务。 (四)建立辖区市法律援助对象的信息档案,定期上门咨询并做好访问记录,协助区市援处人员进行法律援助,及时获取信息反馈,做好后期的回访工作。 (五)监督和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和收费标准,督促法律服务所建立详细的案件档案,详细记录受理案件业务处理情况并定期抽查。 (六)对来自群众的有关投诉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提出初步的调查处理意见,一件投诉作为一次群众来信来访记录在案。 (七)监督本辖区市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业情况,督促其尽
34、职尽责地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人员的执业纪律进行规范监督,严格检举其一切违法违纪行为。 (九)做好每季度辖区市基层法律服务的统计工作,详细、准确、真实填写有关表格并及时上报。 九、信访工作制度 (一)指定专人(大堂前台)负责信访工作。 (二)处理信访工作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耐心解答,坚持原则,及时办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三)信访工作程序 1、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收到群众来信,先登记后提出拟办意见,送交所负责人阅批;对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和来访内容要进行登记,做好谈话笔录,能答复的要立即答复,不能当场答复又属司法所业务范围内的,应当先登记受理。不属司法
35、所业务范围的问题,应讲明情况,并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 2、承办处理。对来信、来访承办人应及时办理完成;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及时向所负责人及当事人说明情况。 3、答复。对处理完毕的来信来访事务,承办人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反馈办理结果。书面来访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反馈;电话来访或来人口头来访的,重要事项或较复杂事项以书面形式反馈,简单事项可以口头和电话反馈;上级转办信件要向转办机关书面说明处理情况,切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4、立卷归档。承办人在办结信访事务后,应当及时对信访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材料应当准确、齐全。 (四)公开投诉电话(34805520)和投诉信箱,自觉接受群众的监
36、督。 十、廉政建设制度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有关廉政方面的规章制度。不贪污腐化,不索贿受贿,不参与黄赌毒活动。自觉维护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 (三)在执行司法行政公务中,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四)公开办事制度,做到办事制度、办事程序上墙,增加工作透明度,公开所内电话,设置投诉信箱。 (五)接受群众监督,不徇私舞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物,不得谋取当事人利益。 (六)不得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一、评比表彰制度 (一)每年年终根据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的
37、要求和标准,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安置帮教小组进行考核评比,评选出各项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评选先进集体的条件: 1、脚踏实地开展各项工作。 2、各项工作做到。组织落实,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3、较好地完成日常工作及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评选先进个人的条件: 1、热心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 3、按要求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取得较好的效果,得到群众的好评。 4、经过考核评比,对工作出色、作出较大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5、及时总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经验。 十二、档案管
38、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凡是本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公文、电报、簿册、图表、图片、书信、日记、会议材料等,均应归档。 (二)整理原则和质量要求 1、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并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a4纸张及档案盒,使用不脱色的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等书写材料。 3、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凡有原件的文件不能以复印件归档,对已破损的文件应予托裱、修复,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4、发出的文件,应取2份连同底稿和发文呈批表归档。 5、照片、音像资料应附有文字说明。 6、每年需要归档的文件
39、资料应在次年1月底前整理归档。 (三)保管和管理 1、档案综合管理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纪律,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 3、档案必须存放于专用铁柜,排列方法要科学,便于查找。 4、定期清查库存档案,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等安全措施。 5、档案的接收、转移、外借必须做好登记。查阅时不得拆散档案,不得涂改,不得将档案中的材料撕下或随便带走。需要摘抄或影印材料,须经所长批准。借出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杜绝文件档案丢失事件的发生。 6、档案保管期限、档案鉴定及销毁按有关的规定执行。 黑土台镇司法所 2009年4月 第五篇:司法所工作职
40、责司法所所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议。 二、自觉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领导全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全所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纪律建设,抓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四、制定司法所的各项工作目标、计划,完善司法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本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审核。 六、根据本辖区的矛盾纠纷特点和出现的新情况,组织全所人员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七、积级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1、 八、负责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九、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接受群众和全所工作人员的监督。 司法所工作职责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
42、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 一、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业务,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组织好乡村(社区)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及法律志愿者的培训。 二、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任务。抓好本乡镇(街道)普法队伍建设,普法阵地建设,落实好普法教材和普法资料,组织开展好各项集中宣传活动。 四、定期上报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安排,工作进展,工作总结,典型工作经验,整理收集上报好各类普法资料。 五、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时提出指导意
43、见。并做好检查结果的情况通报。 六、与市、区司法部门加强联系,与乡镇(街道)各部门加强沟通,与辖区各单位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司法所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一、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升业务技能和整体工作水平。 二、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三、为保证学习效果,每周安排半天时间开展集中学习。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掌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四、对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司法所有关人员应积极参加,不得缺席。 五、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对学习情况做好记录。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所里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应事先请假并经所长批准。 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培训。每年开展培训在两次以上,其中社区矫正工作者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七天。 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