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专卖稽查中队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不断推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全员延伸,深化“全员内管”意识,充分发挥专卖稽查队伍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作用,不断规范卷烟经营行为,不断增强人员自律意识,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专卖稽查中队内部监管的主要内容:
销量监管。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分析筛选辖区零售户经营信息,重点关注“三户”(销量大户、销量小户及销量波动异常户)卷烟经营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分析辖区零售户卷烟销售情况,看有无存在向无证户供货、拆单分摊、虚拟客户、货源不合理投放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配送监管。监管辖区配送车辆卷烟配送情况,看零售户卷烟是否如数如实收到,查看配送员标准化执行情况。
服务监管。监管辖区客户经理、配送员服务情况,看服务是否规范到位。
许可证监管。对辖区零售户许可证使用情况进行时时监管,对一些长期不订货、一店多证、地址法人变更、已停歇业等零售户,及时上报按许可证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三条中队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内部监管业务知识。第四条每季度组织辖区客户经理、配送员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市场相关信息。
第五条
协助、配合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做好专卖人员执法监督工作。
第六条
协助、配合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做好重大案件、内部人员违纪违规案件查办工作。
第七条认真自查总结中队月度内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每月3号前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
第八条认真按时完成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交代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反馈汇报。
第九条考核组及专卖科要将稽查中队落实本制度的情况纳入考核,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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