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警务工作情况反馈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学校警务室工作水平,掌握各项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同时为我校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特制定学校警务工作情况反馈制度:
一、工作情况反馈的主要内容
(一)上级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
(二)工作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包括阶段性工作、成效和影响目标执行的突出问题。
(三)在工作进行过程中的创新做法或值得推广的经验。
(四)定时或不定时检查督促的情况。
(五)师生、学生家长反映的相关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学校要求及时搜集、报送的
(七)其他认为应报送学校的情况。
二、工作情况反馈的职责任务
(一)警务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情况搜集情况,一般以书面的形式向校及派出所进行汇报。
(二)警务人员将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对重要的或有价值的及时整理上报,对要求急的则急事急报,对缺乏原因或建议的情况则要求相关科室或责任人补充情况,对一些敏感的情况,应核对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应对情况搞好编印、登记、归档和报送工作。
三、工作情况反馈的有关要求
(一)报送情况的具体要求。情况稿件应做到言之有物,及时报送,真实可靠,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反映情况应突出特点,富有新意,可供学校决策和指导工作借鉴、参考。每则情况原则上应一事一报。
(二)实行工作情况反馈把关制。每项反馈情况由科室负责人把关,重要情况由分管领导把关,坚持谁把关谁负责。
(三)学校政教处根据工作情况反馈情况及时对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工作进行催办。
(四)本制度为试行,解释权在校“安办”。
淇滩中学2013年1月
第二篇:任务完成情况反馈制度任务完成情况反馈制度
为了更好的监督和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按时完成任务,提供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单位、各部门每月x日之前将工作完成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建企科。工作完成情况的反馈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对于各单位、各部门内部自我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内部规定限期整改;对于建管局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按照隐患通知单的规定,制定整改方案或整改计划,将整改完成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给建企科。
3、各单位、各部门在每月30日之前上报下月工作计划。
4、未能按时完成的任务,应及时反馈给建企科并说明原因,以及完成时间。
5、反馈的信息应包括工作中的难点、以及工作经验总结。
6、上级部署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务。第二条工作完成情况反馈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地反映本单位或本部门的工作情况,不得隐瞒、谎报或是虚报。
2、工作完成情况应有条理性,重点突出,尤其是对重大隐患的监督整改完成情况。
第三条工作完成情况反馈的途径
1、建管局邮箱:
2、建管局xx网:
第四条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上述规定上报工作完成情况,建企科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总结,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对于按时上报且工作完成情况优秀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奖励。对于不能按时上报或是未上报,且工作未完成或是完成质量差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篇:警务室工作制度警务室工作制度
一、警务室是派出所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的前哨,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警务室以辖区派出所管理为主。警务室民警负责对辅警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
二、警务室实行值班制和弹性工作制。每天必须有民警或辅警人员值班,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警务室民警外出必须提前告知。警务室民警除在派出所值班、开会和办理正常事务外,一律要沉到警务室开展工作,可以根据警务区治安情况实际,对工作时间进行合理调整,以符合警务区治安工作需要。
三、警务室民警要立足警务区,积极主动与国保、治安、刑侦(经侦、禁毒)、出入境、交警、法制、消防等部门联系民警建立“多警联勤”机制,与相邻警务室建立“警务协作”机制,确保警务室工作有效开展。
四、警务室民警每周口头、每月书面向辖区派出所报告一次工作,重大情况应立刻报告。警务室民警工作日记每月应由派出所领导和社区居委会或所在乡镇党政分管领导共同签阅;辅警人员工作日记,每月应由民警签阅。
五、警务室工作受派出所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和考核评比。
警务室民警职责
一、开展群众工作。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好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的有关工作;及时受理报警求助,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纠纷引发的多种矛盾,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荫芽状态;向居(村)民代表定期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二、掌握社情民意。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有条件的要将收集、掌握的各类情况信息录入计算机,进行积累、分析、比对,切实做到基础工作信息化。
三、管理实有人口。全面准确地登记辖区实有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熟悉可能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重点掌握列管的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的现实表现,开展对重点人口、监管对象和轻微违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帮教工作,落实工作措施;重点掌握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动态情况。
四、组织安全犯范。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指导治保会、保安队、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活动,形成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广泛利用辖区资源,动员群众使用技防、物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水平。
五、维护治安秩序。严格辖区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商贸市场、出租房屋和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督促、指导辖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协助办理辖区各类治安行政案件,为侦破刑事案件提供线索。
六、管理辅警人员。加强对辅警人员思想政治、法律素质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共同做好警务室工作。
七、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警务室辅警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民警纪律规定,积极协助警务室民警做好维护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工作。
二、深入社区、村村和群众家中开展走访调查,广泛收集涉及稳定、治安、安全等方面社会动态信息,为警务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三、通过标语、墙报、传单等宣传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防火、防盗、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常识,提高群众的自防能力,减少可防性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四、协助警务室民警开展实有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治安纠纷调解和服务群众等工作。
五、
六、
七、保护事故、案件现场,积极提供侦查破案线索。
做好警务室值班备勤、接待群众及其他内务工作,保持警务室内务整洁。完成警务室民警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篇:社区警务工作制度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一、实行定期接待群众的工作制度,每周应定期接待群众,并设置警民联系箱,了解掌握各种情况。
二、及时受理群众报警。社区民警在接到社区群众报警或派出所处警指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接处警情况及时记载于警务室《接处警登记簿》上。
三、做好群众求助服务。对职责范围的求助事项,应及时处置解决;对不属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求助事项,可从实际出发,积极帮助联系,确实无法帮助解决,应主动说明情况。
四、开展其他工作。警务室同时作为治保干部、社区保安、社区巡防等群众组织的工作点,开展治安纠纷调节、法制宣传教育、治保工作指导等相关工作。
五、内务管理规范。民警在社区警务室工作时,应着制式警服,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警务室内要保持整洁,业务工作台帐,薄册等内部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泄密。
六、工作衔接制度。对受理的群众各种事项落实首问责任制并搞好交接。
治保会工作制度
一、每季度开会研究和总结工作,学习政策、法令或业务。
二、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三、每季度向辖区单位、社区治保会汇报工作,反映治安情况。
四、一年向群众报告一次工作,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社区民警“五四”工作制
为建立责任制为核心的警务机制,促进社区警务规范化,特制定社区民警“五四制”工作法:
一、每天做到“四个一”即。每天熟悉一户实有人口情况,服务一次社区居民,了解一次治安情况,记录一次民警工作日记。
二、每周做到“四个一”即。每周进行一次“四防”安全检查,走访一次社区单位,检查一次外来人员,清理一次治安信息或材料。
三、每月做到“四个一”即。每月接触一次工作对象,了解督促一次监控对象,检查一次内部单位和行业场所安全情况,召开一次社区防范管理分析会。
四、每季做到“四个一”即。每季召开一次社区治安通报会,征求一次社区居民意见,解决一件突出存在的治安问题,分析一次重点控制和打击管理对象。
五、每年做到“四个一”即。每年召开一次群众报告会,回顾总结一次全年工作,拟定一次新工作设想规划,调整充实一次群防群治队伍。
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一、年满十六周岁、拟暂住一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到达暂住地三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按规定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申领暂住证程序。需带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或原籍派出所身份证明信,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公安派出所对流动人口按一人一证方式办理暂住证。暂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前需要继续暂住的,应在期满前十日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三、有关处罚:暂住人口违反流动人口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100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规定申领暂住证,经通知拒不改正的;
(二)冒领、转借、涂改暂住证的;
(三)不按规定办理变更、延期、补办暂住证的。
招用单位违反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由公安机关对招用单位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社区安全防范制度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防能力。
二、建立健全巡防队、联防队、治保会、保安员、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门卫等群防治队伍,组织好、使用好这些队伍,开展昼夜巡逻防范。
三、形成居民区的社区,实行物业管理,有围墙和大门,设专职保安或门卫,对出入的机动车进行审验和换牌登记,对出入的可疑人员和闲杂人员进行盘问登记。
四、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小房安铁门、单元门安楼宇对讲、窗户安内置式防盗网,因地制宜加强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防盗工作。
五、社区设立民警社区警务室,责任区民警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剔除不安全隐患。
租赁房屋管理制度
一、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凡是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都必须到方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出租房屋的条件。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都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房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程序。出租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出租人、承租人与村(居)委会签订治安责任书。
四、出租人应督促居住的流动人口及时申领暂住证;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承租人;
五、依法纳税。出租人或承租人须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缴纳出租房屋税等相关税款;
六、有关处罚:
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租房屋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出租人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明承租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的,处2000以上3000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一、收集掌握情况信息。及时收集上报各类敌情社情动态,全面排摸社区内不稳定因素及苗头,广泛物建信息员,并切实发挥作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停访息诉工作。
二、加强实有人员管理:全面熟悉实有人口情况,对重点年龄段的人口要做到“四知”,即:知基本情况、知经济情况、知现实表现、知经常交往人员,加强暂住人口和重点人口管理。
三、严密治安管理。熟悉掌握社区内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厂企单位的基本情况,查处黑恶势力活动和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建立健全行业治保组织,物件治安耳目,落实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租赁房屋管理,认真实行“三方联带治安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四、组织群防群治。积极推进安全管理,做好技防、物防推广工作,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治安情况,加强“四防”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弹性工作制指导、检查、督促值勤人员开展防范工作,保一方平安。
五、热情为民服务。牢记服务宗旨,为群众排忧解难,全面实施警务公开,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勤政廉政,遵守各项纪委制度。
第五篇:警务室工作制度警务室工作制度
为严格警务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警务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警务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警务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警务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三、对到校办事的处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警务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四、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警务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警务人员的检查。
五、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警务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六、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警务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七、警务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八、警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处来车辆进校前,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接受检查。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坨南乡中心学校
教育部关于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六条措施
一、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迅速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凡发现地质隐患的要迅速报当地政府妥善处置,对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
三、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四、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的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
五、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
六、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坨南乡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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