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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督察督办工作制度(1)(1)
第一篇:集团督察督办工作制度(1)(1)督查督办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集团工作的推进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督察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集团各项部署和决策等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分工
办公室为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集团要求深入实际开展具体工作,随时跟进督察,及时反馈情况。
各部门(子公司)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完善督查督办专员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做好本部门承办事项的开展落实,切实将督查督办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职能,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采用专人负责的做法,,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开展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作为本部门(单位)的督办工作联络人。
二、督查督办范围:
(一)重要事项
1、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
2、年度工作要点;
3、重要会议(包括董事会、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
4、集团领导责成督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文运转
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
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
2、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
3、有办理时限的公文;
4、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公文。
三、督查督办方式
(一)专项督办。重大决策或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按“一事一督”的方式进行督办;就一些久未落实的问题、难题开展督查,掌握准确详尽情况,形成报告。
(二)跟踪督办。对重要批示及具有时限的公文主动跟踪,及时了解办理情况。
(三)联合督办。对在运行中遇到梗阻的督查督办事项,通过沟通协调或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协调推进;对一个中心任务,视具体情况不定期到相关部门,办公室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联合督办。
四、工作程序
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与任务分解、领导批示、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等程序。
(一)督查事项立项。督查立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
(二)公司领导批示。办公室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中列明督查事项的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部门(子公司)实施。
(三)承办。相关部门(子公司)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
(四)延期处理。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部门(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事项完成限期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办公室。
(五)督办。督办事项由办公室按照职责和集团领导的要求进行。
办公室应根据办理时限要求,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部门(子公司)及时办理。对影响集团的重大事项,集中力量督查、督办;对紧急事项,及时督查、跟踪督办;对全年性的工作,可分阶段督查、督办。对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需要协调的,由办公室负责协调,确需报请分管领导协调的事项报请分管领导,以促成问题尽快解决。
(六)反馈。承办部门(子公司)要及时、准确的向办公室反馈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办公室需将反馈情况整理汇总,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承办事项办结后,承办部门(单位)要整理办结报告,报送办公室,与办公室分管副总经理审结,有具体时限要求的,必须按规定时限反馈。
(七)审核:对承办部门(子公司)报送的办结报告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核:一是办公室进行初审,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部门(子公司)报送的办理结果做出退办、办结存档或报分管领导审核等处理;
二是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转报的办理结果应签署审核意见,对完成合格的事项应及时交办公室整理存档;对完成不合格的事项应及时进行退办,交办公室退回承办部门(子公司)重新办理;
三是对退办的事项,办公室应根据分管副总经理审定意见,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的期限;
五、督查督办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开展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集团领导关注的工作进行,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中心工作。
(二)领导负责的原则。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遇有问题要及时提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及时排除阻力,督查督办事项进展上报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
(三)分工合作的原则。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发挥整体督办效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实事求是的原则。督查人员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在督查中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反映问题。
(五)注重实效的原则。要把注重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对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要讲效率、求质量,通过督查督办,切实推动工作进展。
(六)督查督办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了解领导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认真领会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精神。
第二篇:国丹集团督察督办工作制度国丹集团督察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做好集团公司督察督办工作,促进督察工作向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发展,强化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集团各项部署和决策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标
保证集团公司部署的任务能得到及时落实,实现工作任务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结果。
第三条督察督办工作主要任务与内容
1、集团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集团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2、集团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3、各职能部门、业务公司、基层单位的重要事项;
4、集团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5、集团公司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6、其它确需督察、督办的事项。
第四条责任部门
集团督察督办工作的牵头部门为审计督察中心,总裁办、人力资源中心、审计中心、财务中心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集团的业务分工,扎实开展具体工作,及时跟进督察督查,及时反馈情况。
第五条流程
督查督办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遵循科学、可行的工作流程。具体分为拟办、立项、交办、催办、办结、反馈和归档七个步骤。
1、拟办。在接到督察督办事项之后,督办部门提出拟办意见。拟办意见包括承办部门(单位)、承办时限和工作要求等。其中重大和复杂事项,在提出初步拟办意见时,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2、立项。督办部门在确定办理意见后即可登记立项。立项坚持一事一项的原则。
3、交办。督办部门通过《督察督办通知单》的形式,把督察督办事项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的形式交办。交办时要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4、催办:
为及时了解督察督办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督办部门通过书面、口头或直接到承办部门(单位)催办等形式,适时加以催办督办。
5、办结。承办部门(单位)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报送办理情况。督办部门将对承办部门(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交办时所提的要求,对不符合交办要求的,要退回承办部门(单位)补办或重办;对符合交办要求的,呈报领导阅知。
6、反馈。督查督办任务完成后,要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及时向批示领导报告结果,做到批必办、办必果、果必报。
7、归档。督察督办事项办结后,审计督查中心应将各种有关的文字材料,包括领导批示、办结报告、检查反馈等整理归档。第六条要求
1、督察督办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一丝不苟的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馈有关情况。
2、督察督办过程中,督办人员要加强与被督办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部门之间有意见分歧不能解决时,应做好协调工作。
3、凡列入督察督办的事项,都应当有明确的督办结论;凡未按时并保证质量完成的工作,应如实向领导汇报以便做出决策。
4、各单位、各部门对交办督察督办事项和领导批示要视同正式文件处理,随收随办,急事急办,做到不误事、不误时。一般事项应在一周时间内办完,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要与督办部门沟通以确定时限。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到不误传、不丢失、不泄密。第七条考核
1、对督察督办的事项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2、考核采取直接扣分的办法:
对督察督办通知单上所列事项,在规定时限内未启动任务者,扣5分;启动任务但至时限结束时任务未过半者,扣3分;在规定时限内任务过半但未完成者,扣1分;在规定时限内任务虽完成但未达到任务下达人要求者,扣3分。
3、督察督办中心每月底将考核结果交人力资源中心。第八条其它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随着公司信息化应用条件的成熟,督察督办工作将通过综合办公系统运行。附件:
1、督察督办通知单
2、督察督办情况反馈单
国丹集团督察督办通知单
国丹督[201]号
国丹集团督察督办情况反馈单
国丹督[201]号
第三篇:公司督察督办管理制度[模版]督察督办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各项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增强员工各岗位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察办公室的组织体制
1、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决定,设置督察办公室,代表总经理监查督办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各项工作。
2、督察办公室是总经理直接领导的监督部门。不行使行政指挥权,以避免防碍部门负责人的正常工作。
3、总督察负责全公司的督察系统,并以书面形式做好对真实情况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
4、除总经理之外所有人的工作,都必须无条件自觉接受督察办公室的监督,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督察办公室的工作。
5、任何人不得阻挠督察办公室的明察、暗访工作,一经发现故意设防、故意阻挠的将给予严肃、从重处理。
6、督察办公室成员由下属各部、处的督察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督察随时召集相关人员安排督察工作任务。
三、督察办公室工作职责及范围
1、督察工作是总经理对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的一种监督、控制、预警的手段。对公司的资产和各时期的目标、政策,进行阶段性的跟踪和综合分析。
2、在对各部门督察过程中,要对总经理下达的指令和布置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追踪、反馈。包括服务质量、工作质量、经营管理质量等。查找管理中的漏洞、评价服务质量、监查督办工程进度,听取员工对公司管理的意见、建议等。
3、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或工程全过程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功能运行状况,以及经营计划、方针政策、工作指标执行情况督察和预警。特殊情况下,可协助部门负责人研究、处理重要事项。
4、做好安全生产的监查督办。
5、对公司各类资产的管理状况进行系统分析,并对其保全情况进行调查、追踪、
6、做好与甲方(包括业主、甲方)的协调工作,包括意见的征求、情况的调研、工作的展望、有关要求等,为基层部门工作的开展打开方便之门。
7、做好对乙方(包括协作单位、租赁商、设备物资供应商等)的协调、跟踪调查、意见的反馈等工作。
8、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原则及重点
1、对公司资产负责的原则。
2、全局性的原则。应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站在公司的角度全面地分析问题。
3、实事求是的原则。督察工作是对经营“危机”进行系统防范管理,只有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才能保证管理决策不被误导,才能使“危机”管理得到较好的效果。
4、坚持日常监控与阶段性预警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各部门经营管理的日常的巡察、调查、研究,进行综合性分析和预警。
5、抓重点工作的原则。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在关键环节或问题上找出重点、突出的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来开展。
五、督察办公室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
1、可采用电话询问、听汇报、看资料、座谈会、员工个别访谈、征求意见、现场查看、顶岗作业等形式,对公司员工的日常工作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估。
2、总督察根据总经理意见、公司发展的中心工作和督察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对各部门有计划地统筹安排、布置专题工作;提供各项工作保障,协助督察办公室充分发挥监查督办职能,做好检查、跟踪、反馈工作;
3、督察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每次巡视督察前的准备工作。
4、在工作过程中,督察办公室要与被督察部门的负责人,加强沟通避免冲突,使他们明白检查督办是帮助他们找问题,消除危机,而不是搞阴谋诡计,拆台的,一切活动应争取他们的配合。
5、督察办公室有权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做好记录,并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及时纠正,做到防微杜渐,避免事故的发生,当事人不得以种种理由回避、阻挠督察办公室的工作,如有异议,可事后向总经理提出申
6、做好对物资使用的计量的督察,尤其对材料、工程质量、进度,进行调查、核实。检查《六步工作法日记》和《交接班情况表》等填报情况。
7、督察办公室工作要注意效率,对公司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给总经理。
8、督察办公室要将调查情况、调查说明、分析结论、意见等,填写到《督察简报》上,报总经理。
9、督察办公室必须把反映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分类、整理存档。
10、《督察简报》将在各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例会上,予以通报。各部门应根据《督察简报》指出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督察办公室,督察办公室将组织进行跟踪复查。
11、督察办公室应将有关部门的答复或整改措施,及时反馈给总经理。
12、总经理授权的督察暗访工作,掌管公司商业机密、财务机密的当事人需向实施督察的人员,索要由总经理授权签名以及加盖公章的督察手书,方可接受询问。
六、督察办公室的管理要求
1、工作要求
⑴、督察工作要贯彻公司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以增强集团凝聚力,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大幅度提高为根本目标,要把督察工作寓于日常的管理活动中,同时又不能干预各部门日常经营工作,随时与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并为他们的经营管理服务好,寓监督于服务中。
⑵、督察办公室应站在公司全局高度看待、分析问题,对日常监控所取的资料、证据、数据等要做到高度保密并进行综合提炼,系统分析。
⑶、督察办公室一方面对督察结果采用内部传达等形式公开,另一方面对未定性的问题和举报人员保守秘密。
⑷、督察办公室在《督察简报》中,收集的信息要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不但要报喜,更要报忧;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⑸、被督察部门平时应做好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包括。本部门各岗位员工的职责落实情况、员工工作的进度和完成质量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公司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等。各部门每月以小结的形式,向综合办公室书面上报自查情况。恶意不报、谎报、瞒报、缓报的视为营私舞弊,一经查出,将给予降职、调离、开除等处罚。
⑹、督察办公室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若遭到打击报复、诬陷,总督察将严办当事人。
⑺、督察办公室成员不得以自己的特殊身份参与商业活动,督察办公室应将自己的工作形成单独的述职报告呈报总经理。
2、督察办公室的素质要求
⑴、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
⑵、具有比较丰富的企业管理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程序,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⑶、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勇于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敢于同破坏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行为作斗争,忠诚于公司的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责任心;
⑷、具有较强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迅速、准确地完成总经理赋予的工作任务。有较宽广的胸怀,能虚心听取各方面的不同意见,遇事沉着稳重,讲究工作方法和战略战术,严格遵守公司商业机密。
七、奖惩
1、凡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为了给公司挽回重大损失或因维护公司利益,而遭受委屈,仍能任劳任怨的工作,忠诚于公司事业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
2、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各部门员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发放奖金依据之一。
3、对工作不负责任的,滥用督察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谋取私利,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直至开除。
八、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信访督察督办制度贺家田乡2011年信访督察督办制度
一、办理原则
1、实行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凡上级批转督办的信访件和乡党委、乡人大、乡政府、乡纪委直接收到或乡上主要领导接待受理的群众来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班子成员及各分管领导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查处的工作责任制,组成3人以上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对查处工作负领导责任。
2、实行失察责任追究制,因调查不深入、偏听偏信、取证、核对证据不到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查办失实,造成当事人重复信访、上访,甚至越级上访者,分管领导和调查人员要负连带责任,实行责任追究。轻者做出检讨,重者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3、重要信访的查处要按照查前领导办公会议集中研究,制定调查方案,调查中分管领导要及时汇报调查情况,调查结束后乡领导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讨论确定处理意见,分管领导和调查组人员不得自作主张。一般信访件的查处由各分管领导把关负责,调查处理报告经乡党委书记审阅后方可上报。
4、查办信访件要严格按照“实事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二十字方针进行办理。
二、办理信访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1、凡信访件一律由乡党委秘书负责拆阅、登记后,转交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阅示,批转各分管领导负责查处。
2、乡党委书记依据信访件所反映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和相关情况,做出是否专题研究,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的决定,需专门研究的,应及时召开乡领导办公会议研究调查方案,组成工作组,属于一般性的信访件可直接批转分管领导组成调查组负责查处。
3、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及时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重要案件经乡领导办公会议讨论确定,一般案件经乡领导办公会议或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确定处理意见,形成正式调查处理报告,上报备案。
4、调查处理结果的上报。报告形成后,经乡党委书记或乡长,纪委书记把关审核后打印上报。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信访室以及区上主要领导批办的信件,上报时直接报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落款为“中共贺家田乡委员会调查组”。属区上有关其它部门转办的信件,上报时直接报有关部门,报告落款为“贺家田乡人民政府调查组”。属区纪委、监查局转办的信件上报时直接报区纪委,报告落款为“中共贺家田乡纪委调查组”。
三、办理信访件的基本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
1、坚持原则,执行政策、秉公执纪、廉洁奉公、遵纪
守法,认真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做好思想工作。
2、保障当事人的权力。根据《党章》、《宪法》和党纪政纪的条规、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信访件要切实保护信访当事人(包括检举人、控告人和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3、严格保密制度。除查办案件人员和领导外,办案人员不得向其它人员泄露检举、控告和申诉人员的姓名、信件和调查取证的情况。
4、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行为。
5、按照已转已办的原则,除个别限定了查办时限以及案情比较复杂的信件外,其它信访件从交办到办结,上报结果办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
第五篇:学校办公室督察督办工作暂行办法学校办公室督察督办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校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和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要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进行,坚持专人负责、分流承办、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及时发现、推广各部门落实学校决策的新经验,督促并协调解决各部门在落实学校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确保学校决策的贯彻落实提供有效服务。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要点、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重要规章制度和重要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上级机关、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学校领导的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4.学校办公会议决定、校领导召开的其他专门会议的决议和决定的落实情况;
5.经校领导批示、需要督查的各下属单位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基层要求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
6.经领导批示的校内外单位、群众、学生和教职工的来信、来访等有关事项的落实和催办;
7.其它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基本程序
督查督办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遵循一套科学的工作程序。概括起来可以分为拟办、立项、交办、催办、办结、反馈和归档七个环节。
1.拟办。在学校作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之后,或在接到学校党委、行政和党政领导同志的指示、交办事项之后,办公室要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拟办意见包括承办单位(牵头单位、协办单位)、承办时限和工作要求等。其中重大和复杂事项,在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后,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承办单位认可的情况下,并报领导审定。
2.立项。办理意见确定后,即可登记立项。立项要坚持一事一项的基本原则,一个工作部署或一项决策,立为一项。立项时要登记编号,具体工作人员按拟办要求认真填写《督查登记表》,以备存查。
3.交办。交办一般采取发《督查督办通知书》的形式,把督查事项交有关单位办理,特殊情况采用口头的形式交办。办公室在交办时要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4.催办:
为及时了解督查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办公室采取发《催办单》或直接到承办单位催办等形式,适时加以催办查办。同时,要积极协助被督查单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5.办结。承办单位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办公室将对承办单位的回复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交办时所提的要求,对不符合交办要求的,要退回承办单位补办或重办;对符合交办要求的,呈报领导阅知。
6.反馈。一项具体的督查督办任务完成后,要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及时向批示领导报告结果,做到批必办、办必果、果必报。
7.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应将各种有关的文字材料,包括领导批示、办结报告、检查反馈等,整理归档。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对于做好督查工作十分重要,既有利于明确职责范围,又有利于增加工作透明度和提高工作效率。
1.专人负责制度。督查督办工作要按照专人负责的原则。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部门承办,结果有反馈。
2.检查制度。在督查督办工作过程中,办公室要根据不同工作内容运用不同的形式,对被督查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落实情况进行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
3.情况通报制度。利用《哈理工信息》(内部参考版),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落实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重要批示的办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落实好的予以表扬,加以推广;对不足之处,及时指出,督促改进;对落实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第六条督查督办工作方法
办公室督查督办工作,将根据督查督办事项的内容采取催报督促、督查调研等方式进行。
1.催报督促。学校重要决策出台或工作部署之后,在规定的上报或办结期限内,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办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进行催报。
2.督查调研。办公室在开展督查督办工作时,要寓调查研究于督查之中,边督查边调研,进而形成调研成果,为学校领导做好参谋助手。
第七条督查督办工作要求
1.工作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2.督查督办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一丝不苟的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馈有关情况,并对涉密事项严格保密。
3.督查督办过程中,督办人员要加强与被督办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对涉及几个职能部门的事项,部门之间有意见分歧不能解决时,应做好协调工作。
4.凡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都应当有明确的督办结论;凡未按时并保质完成的工作,应如实向校领导汇报以便做出决策,并责成有关部门限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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