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沅直属小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设施设备包括教具、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挂图、实物、阶梯教室、音乐室、实验室、图书室和体育场等。教学设施实行分片保管,专人负责管理。 (二)、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 1、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 4、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 5、建立教学设施设备使用管理档案。 (三)、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 1、
2、管理人员要制定教学设施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护; 2、日常维护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 3、计算机、投影仪等高科技设备需要维修时应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 (四)、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 1、学校每半年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处理; 2、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 3、教学设施设备要做到帐、物、卡一致。 4、借用教具及教学设备的,应用好后及时归还。管理人员要及时登记,完善台账。 (五)、教学设施设备的更新: 1、教学设施设备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经学校审核后,报政府采购; 2、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执行国家规定,报废后方可更新; 3、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配备标准。 (六)、教学设施设备损坏的赔偿。教学设施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按折旧后价值的100%赔偿;属直接责任人故意行为的,按折价后150%赔偿,并提请学校按其他规定处理。 (七)、教职工调出时,必须将借用学校的物品款项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