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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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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制度 名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新修订的规范化村卫生室 管理制度 修订时间:2014年1月26日修订单位:名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乡村医生职责 1、认真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承担区域内村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步诊治和社区康复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村卫生室标识规范、清晰,亮照行医。各种规章制度健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协管、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等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4、乡村医生必须在规定的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从事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做到看病有登记,取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购销有记录。 5、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定期参加乡村医生例会和其它会议及学习培训;钻研医术,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接受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及考核。 6、认真开展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做到卫生室环境绿化美化,四周环境洁净卫生。 7、服从村委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街道社保所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遇突发事件时,应当服从调遣。 -12 四、传染病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做好村卫生室传染病管理工作。 2、乡村医生诊断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应如实在门诊病人登记日志上填写病名,同时登记,填报疫情卡片报当地医疗机构(名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甲类传染病以电话等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出;乙丙类传染病报出不超过24小时。严禁漏报、瞒报等事件发生。 3、发现传染病人要及时隔离就地治疗,村卫生室条件有限的要及时转送到当地医院诊治。对病人用过的医疗用具,接触过的物品和排泄物等作专门消毒处理,病人离开后病房作彻底终末消毒,及时切断传播途径。 4、发现肺结核病人及时转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范治疗,不得截留,不得使用抗结核药物。 5、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传染病流调、随访、疫点处理及密切接触者隔离等工作。 五、消毒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规,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保持村卫生室诊断、处置、治疗、药房和观察室等清洁整齐,通风良好。诊疗、换药和注射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3、器械、容器、敷料等按物品性质作无菌处理,一周没有使用应重新灭菌;浸泡器械持物钳(镊)、体温表等的消毒溶液,应使用国家规定的消毒溶液,每周更换一次。 3、凡能耐高温、高热的危险器材,应采用压力蒸汽灭菌、干热灭菌。不耐热的高危险器材,应采用环氧乙烷、电离辐射、甲醛等薰蒸、邻苯二甲醛,戊二醛浸泡等方法进行灭菌。治疗室每日使用紫外线消毒,定期监测,并记录完整。 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购进和使用后的处理应进行登记,做到前后数量相符。 5、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及感染病人排出的体液等,消毒处理后再倒入厕所。 -56 八、医德医风规范 1、乡村医生上岗,必须穿戴工作服和帽子及口罩,佩戴有本人照片、姓名、职称(或医师级别)的标牌。 2、文明服务、举止端庄、礼貌待人。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尽职尽责为村民健康服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对患者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取得患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和理解。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4、乡村医生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5、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对乡村医生的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80%,无病人投诉。 九、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预防接种法律法规,做好村民的预防接种工作。 2、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熟练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质、接种方法,熟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症,接种疫苗后要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以确保工作质量。 3、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症者一律不得接种。 4、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5、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6、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安瓶启开后应在半小时内用完,过期应废弃。 7、做好预防接种各项登记、上报工作。 -910 十二、急危重病病人临时处理及转诊制度 1、村卫生室限于技术和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应立即转上级医疗机构救治。 2、病员转诊,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暂留村卫生室处理,待病情稳定或脱离危险后再行转院。 3、急危重病人转诊前一定将病情告知病人家属,并将转院前所用药物及其他相关资料做好记录。 十三、医疗废物处置制度 1、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学习。 2、医疗废物应集中处置,应当远离居(村)民居住区、水源保护区、交通干道。 3、医疗废物处理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被人操作的医疗废物,应当先消毒后毁形处理。 2)能够焚烧的应当立即焚烧。3)不能焚烧的消毒后即时填埋。 4、做好医疗废物的购销处置记录。 十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服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村委会、街道社保所及上级卫生部门的领导,积极推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2、在街道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积极协助搞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登记注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卡(证)的发放,基金筹集等工作;积极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当好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小组的参谋。 3、严格执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严格操作规程及物价政策,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的管理及使用。 4、必须实行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符合合格村卫生室标准,限期达到规范化村卫生室标准。 5、严禁采用任何手段套取合作医疗资金,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违规资金三倍的处罚。 -13- 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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