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营企业办公制度 陕西延长石油精原煤化工有限公司 综合办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带薪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通过试用期的员工,可享受带薪休假。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带薪休假: 1、员工当月无故连续旷工1天(含)以上。 2、员工当月出勤累计不足22天的。 二、休假时间 1、员工每月可带薪休假4天。 2、带薪休假可以当月集中休假,也可以分段休假,但是不能两月累计休假,当月员工自动放弃休假的,不计加班费,不累积到下月。 三、根据部门
2、各工种的特点及员工本人的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休假。员工安排休假,应优先统筹考虑所负责的工作要求。工作进行的特殊时期,不得安排休假;没有对所负责的工作进行有效合理安排的,或者由于休假可能会对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安排休假。 四、其他规定 1、新入员工试用期满后,按照试用期满后的次月开始计算休假。 2、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2天办理申请手续。一般员工本人申请休假 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申请休假的,需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3、因公且有领导安排,当月无法休假的,每天计加班一个。 4、员工休假期间,遇特殊情况需返回公司的,公司报销往来车费,并未完成的休假日,每天计加班一个。 5、特殊岗位(锅炉工、保安、水暖工、清洁工)休假期间,接替其工作的员工每两天计一加班。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陕西延长石油精原煤化工有限公司 综合办 2013年8月8日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