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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公文处理制度
一、收文1、凡注明由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xx区大队及办公室收的信函件,均由办公室拆封、登记。代表单位外出开会带回的文件,都必须交办公室补办登记手续。
2、登记后的文件,附收文专用卡,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内容签注意见后呈领导阅批。
3、经领导阅批后的公文要交回办公室,由办公室文书根据阅批意见及时进行传阅、催办。
4、承办人收到交办的公文后,要认真承办,不得延误积压,其办理情况、承办结果及办理时间,在收文专用卡上注明。
5、承办完的公文要及时交回办公室,由办公室文书归档。
6、对重要公文和上级交办的文书处理事项,办公室文书负责分送和催要。
二、发文凡以xx区综合执法大队名义的行文,一般都要履行拟稿、核稿、核签、签发、编号登记、缮印、校对、用印、封发、归卷等程序。
1、拟稿。一律使用钢笔、油笔及专用发文稿纸,由左至右横行书写,并做到标题鲜明、问题准确、内容充实、语句精确、书写工整,急件、密件要注明。主送、抄送单位名称及公文主题词要准确,相关文件、资料和附件要齐全。
2、核稿与核签。起草的文件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审核人要对文稿的内容、文字、格式、标点、主送、抄送、主题词以及密级等全面审核,认真修改,改动要写在稿纸和装订线里侧。
3、签发。新有发文应由有关领导签发,已经领导签发的公文,如需改动时必须请示原签发人同意。
4、签发后的文稿,由办公室负责编号、登记、缮印。
5、校对。拟稿人在文件正式印刷前校对一次。
6、用印。印制好的公文由办公室加盖印章。
7、封发。发送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装订、装封。
8、递送。各类公函信件,均由办公室统一递送。
9、邮寄的信件,必须写清收信单位的详细名称、地址,如需挂号必须办理挂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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