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的大型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劳动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和改善作业环境,满足生产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600t龙门吊、200t龙门吊、门座机、卸船机和塔吊的管理。 3、引用标准和文件 3、1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3、2gb/t24001-2004idt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4、职责 4、1使用单位的职责 4、 1、1使用单位负责本部门大型起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4、 1、2建立健全大型起重设备安全操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大型起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4
2、、 1、3负责大型起重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及一级保养工作。 4、2生产保障部职责 4、 2、1负责大型起重设备的日常维修及二级保养工作。 4、 2、2负责对违规使用、违章操作现象的查处。 4、 2、3负责对大型起重设备的技术改造、大修进行申报、及组织实施。 4、3安全环境管理部职责 4、 3、1负责大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的监督工作。 4、4人力资源部职责 4、 4、1负责组织各类操作人员的培训。 5、使用与保养 5、1使用单位必须对本部门大型起重设备建立台帐,并报生产保障部备案。台帐应有明细项目,如型号、规格等,做到帐物相符。 5、2安全环境管理部对大型起重设备设备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
3、用单位对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有完整的运行记录、维修记录、交接班记录。 5、3操作者(不论专兼职)均负有正确操作和维护保养两项职责,应做好日常运行和清扫保养工作,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向部门领导和主管部门反映。 5、4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员与安全员应配合维修人员对其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使其发挥作用和保持完好。 5、5未经生产保障部同意,操作者或使用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终止保养,更不准擅自拆除和损坏设备(设施)。 6、设备检修 6、1检修前的准备 6、 1、1设备检修人员必须检查确认所要检修设备已停机并按规定悬 挂设备维修状态标示。 6、 1、2在检修设备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 6、
4、 1、3设备检修需要动火作业时,必须到安全环境管理部办理明火作业申请单,签字批准后方可作业。 6、 1、4合同方检修项目由生产保障部责其资格审查。 6、2设备检修作业 6、 2、1生产保障部须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布置检修任务的同时,交代安全环保注意事项,针对性地制订防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6、 2、2多工种、多层次交叉检修作业时,应由生产保障部统一协调、指挥。 6、3设备检修完毕 6、 3、1设备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负责清理检修现场,恢复安全防护设施,撤除标志。 6、 3、2检修人员做好检修设备的清洁卫生、施工现场卫生,与使用单位对口交接。 6、 3、3合同方项目完工,按合同验收合格后方可退场。 6、4设备事故的处理 6、 4、1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的责任单位应负责保护现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生产保障部负责组织修复。 6、 4、2设备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