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成因、和对策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我们已经建立起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制度、民主决策议事制度等一系列现代反腐败制度,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思路逐渐成熟,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取得明显进步,但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制度建设仍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着力解决好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当前反腐倡廉制度规定比较零散,没有形成合力,制度规定有的是党内法规,有的是党和政府的文件,有的制度
2、规定标准模糊,有的甚至是重复的,这就使国家工作人员难以从心理上强化廉政主体的法律意识,约束自身可能产生的不廉洁行为,也不利于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实施检查、查处,给反腐工作带来了困难,致使一些制度难以落实。比如关于禁止公款吃喝的有关文件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都下发过,而且每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还要专门下发反对奢侈浪费、制止公款吃喝1 等方面的规定性文件,重复强调太多,容易造成人们心理上的麻木和行动上的我行我素。 二是制度配套不够完善。现行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方面的法律法规,很多都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零敲碎打,应急特征明显。主要体现在:法规制度不全,还存在不少盲点或缺项;法规制度之间关联
3、性不强,衔接不好;制度多而不精,层次低,效力差。这种不恰当、不周密的制度设计不仅无法有效地抑制腐败行为,还可能被腐败分子利用,使制度难以产生应有的实效,甚至有可能出现清官清不了、贪官臭不了的相反效应。如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登记制度,只规定如何登记,不据实登记怎么办,而没有规定如何核实领导干部是否据实登记,从而导致这一制度实事上已经流于形式。 三是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如果我们将反腐倡廉制度比如成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那么这道“紧箍咒”之所以威力无穷就在于唐僧时刻准备念咒语。而我们在制度的执行上往往停留在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的一般性要求上,缺乏根本性的监督落实。且有时搞形式主义,对上级的制度
4、满足于照抄照转,甘当“收发员、播音员和复印员”,至于贯彻落实措施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考虑甚少。 四是制度执行不够严厉。原安微省副省长王怀忠曾多次在一些会议上叫嚣:“感谢纪委,查我一次,提拔我一次,查我十八次,提拔我十八次”。王的一席话是值得我们深思 的。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我们对腐败分子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确实有很大关系,助长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尤其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表现突出,认为制度是给他用来管别人的,其自身则是制度的圈外人,有特权思想,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差,犯了错误被查处了还不服气,认为自己是“隔墙砸砖头”被碰上了。 二、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
5、 一是思想上认识不足,理论上探索不够,实际操作上调研论证不够深入。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具体任务和目标要求,把制度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臵。但从近年来的情况看,我们单位的有些部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对某些方面和领域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研究探讨不够,对一些基础性法规的调研、论证、起草和修订工作还不够深入。就现有的制度看,往往是在某一腐败问题发展成带普通性和全局性的问题时,有关部门才组织力量制订有关制度,只开应急的“单方”,而对整个
6、制度建设没有统筹考虑,往往造成有的制度内容冲突,甚至相互矛盾。导致一些制度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制度的执行和贯彻落实出现问题。 二是立法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够。一方面一些法规、制度的内容没有随着新形势的发展进行修订完善,及时剔除失 效的法律法规,整理合并有效的法律法规,致使有些制度落后于实践。另一方面,对一些新兴的或我们不熟悉的领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法规制度比较少,而且不具体,缺少可操作性,有的甚至是空白,无法可依。 三是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指导不够。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够,法规工作部门的相互联系交流、沟通也不够,对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更不够。致使许多好的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
7、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要提高制度的质量,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制度建设是对社会活动和社会行为进行规范。制度建设质量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实施效果,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能否顺利有效地开展。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纪检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通过对工作实践的总结,找准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点,顺应时代节拍,摸清群众需求,积极主动地去探索提升制度建设水平的新路径,不仅要
8、追求数量,实现“有法可依”,更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制度,提高制度质量,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努力实现有“良法”可依。 二是搞好制度建设,要重视制度的协调,提高制度的系统性。制度建设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我国正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在不断地改革和发展,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出现的情况也更为复杂。因此要根据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制定出法规制度建设总体规划,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遵循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与反腐倡廉决策相统一,与从政道德建设相结合,与国家法制建设相协调。既要总结经验、坚
9、持反腐倡廉的好做法、好经验,更要针对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及时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同时,要适时对现行制度进行修改或废止,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努力做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程与改革和发展进程相适应。同时随着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涌现,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制度,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提高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以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要抓好制度的执行,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甚至导致人们对制度的漠视。“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把反腐倡
10、廉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作为大事来抓,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推 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走向法制化、制度化。一是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让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了解制度的内容,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增强法制观念,把严格执行制度的理念渗透到日常行为之中,自觉用制度约束自己的言行。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徒法不足以自行”,作为人所制定的规则或规范,制度本身并没有实施自己的力量;要真正成为有效的制度,制度规则必须依靠人来落实。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检察等专门监督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逐步完善惩处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做到
11、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三是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责任追究机制。把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责任追究,督促领导干部把贯彻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作为大事来抓,带头坚持制度、自觉遵守制度、认真落实制度,为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四是建立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评估和完善机制。制度出台后,要对制度运行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收集各方面反映,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做好制度的修订和补充工作,使制度更加符合发展变化着的实际,使制度更加管用。 二一一年二月 第二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农村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 晋庙铺镇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12、李解放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农村集体经济逐渐壮大,尤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五个全覆盖”全面开展以来,农村基层的建设工程,村级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关民生的重大事项不断增加,尽管近年来,我们出台了许多有关加强农村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比如“一事一议”制度、“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等。就制度建设而言,我们现有的一些制度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在一定程度上或一段时间内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干部的廉洁务实行为,以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及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现行的
13、一些制度已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当前的农村基层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于深入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都将起到关键的促进作用,为有效推进制度建设,使各项制度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本人利用一段时间深入到部分村及镇直单位,就进一步完善制度工作进行了相关的调研,现就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提出一些看法: 一、当前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制度过于笼统,缺少实际性要求,操作较难。有些 方面的制度照抄照搬,不切合实际,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度乏力,无法落实。如民主议事制度是以村民会议和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少数人为了个人的
14、利 益,对应该议的事情不同意或不去议,导致了应该做的事情做不起来,目前农村“一事一议”等议事制度很难操作,有的根本操作不起来,有些村干部干脆不“议事”,造成农村公益性事业难办。 2、有些制度不健全,约束力不强。村务公开制度是一 项重要廉政建设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重形式,轻实效;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平时不认真公开,上级来检查就大忙一阵。个别村甚至还弄虚作假,所公布的内容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主要是因为责任主体不明,落实检查不够,监督不到位。 3、基层干部待遇低,素质低,执行较难。目前我们属 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特别是村干部素质低,干部本身对工作要求不高,加上村集体经济薄弱,经济收入很少,对基
15、层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认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没有什么可抓的。农村干部和群众素质较低,主动监督少,不愿意监督,不想监督。如村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勤廉双述制度,在学习贯彻文件内容,少数干部无所谓,没有从思想上引起重视。再如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很难执行到位。主要表现:一是“零”招待很难实现,有的村招待费逐年上升;二是少数村竭力逃避镇财政监督,搞帐处帐,体外循环;三是集体资产流失现象严重,而究其原因主要是制度执行不力,在一些村仍然是少数人说了算。 4、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主体,乡镇纪委很难 充分履行职责。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形式上提高了乡镇纪委的地位,表象上加强了乡镇纪委的力量。乡镇党委副书
16、记的职数减少,且副书记在乡镇班子中充当主力军的作用,分管或分工的事多而杂,很难坐下身来专心抓纪检 工作。而配备的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多为兼职,人权、事权、财权均不隶属县纪委,他们更多地是尊重其条条即主管其命运的上级部门。因些,乡镇纪委在抓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制度监督方面很难形成合力。 5、制度执行严重不到位。一是一些制度只是写在文件 上、喊在口头上,而没有落实在行动上,有些制度的涉关部门工作人员甚至不了解其相关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二是责任追究流于形式。存在不愿追究、不敢追究和追究干部级别偏低的问题,责任追究名存实亡。三是制度考核的效果不明显。年初布臵,年终考核,形成了程序化,考核过程中往往是
17、表扬多、批评少、肯定的多、指出问题的少,致使有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二、加强制度建设的对策 1、提高认识,列入工作中心。目前乡镇村对制度建设 缺乏紧迫性和责任感,认为是软指标,有制度不检查,只发文不落实,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真正的把这项工作列入中心工作来抓。 2、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宣传力度。广大干 部群众既是制度的执行者,又是制度的监督者,只有把制度规定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才有利于制度规定的落实。使广大镇村干部熟悉制度,只有熟悉,干部才会自觉遵守,群众才好监督,各项制度也才能取得较好的落实。 3、强化制度的强制性和可操作性。各级各部门尽管已 制定了不少廉政
18、方面的规定,但权威性、强制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较少。因此,在制定廉政方面的制度必须紧密联系实际,在制度的强制性和可操作性上狠下功夫。 4、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廉政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很重要的一点在于责任是否明确,分工是否合理。要使廉政制度有人负责,各部门形成合力,确保落实。 5、抓好奖惩、责任的兑现。奖罚不明降低了制度的权威性,使执行廉政制度感到吃亏,不平衡、不利于制度的落实。制度要在“违反了规定怎么办”上下功夫,坚决克服廉政制度落实无人管、没人问和执行好坏一个样的现象。只有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才能有效地增强廉政法规的严肃性。 6、抓监督,加大制度落实的强制力和推动力。廉政制度建立后,其落实过程
19、应当成为一种有效的动态过程,这种过程,仅靠自觉是不够的,必须有一种强制力和推动力,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就成为一种关键手段。实践证明,只有责任部门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并积极接受和依靠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才会效果明显。 7、着力解决与制度不配套的问题。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相辅相成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完善,使其配套,尤其要在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项廉政制度更好地落实 第三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扎实开展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有力保证,也是强化
20、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就制度建设而言,系统现有的一些制度如党委班子集体学习制度、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在一定程度上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干部的廉洁执法行为,以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辖区社会经济发展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辖区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现行的一些制度已不完全适应当前的基层工作需要,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一、当前制度建设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履职机制不健全。一是履职意识淡薄。一些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执行不力,甚至还存在“反腐倡廉就是纪检监察一家的事、单位和个人只
21、是做好本职工作”等错误观念。二是履职手段单一。基本上处于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等务虚的层面,对上级的部署,不结合单位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甚至原文照抄照套,形同废纸。没有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单位部门的业务工作统一思考、统一决策、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存在严重的“两张皮”现象。三是履职力度疲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部署,基本上处于一般性的工作强调,没有实现责任制在本单位的有效内化。四是履职保障不力。一方面是配套推动措施不力。目前的保障措施仅仅局限在影响年终综合考核等浅层面,且责任制考核结果在干部选拔的运用上,也基本上是个人对个人负责,单位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影响甚微;
22、另一方面是人员经费保障不力。各级不同程度地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职人员配臵不足、经费捉襟见肘的现象。 (二)廉政教育创新不深入。一是教育重点不突出,不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处于教育真空位臵,出现“教育者不自律”的现象。二是教育形式不科学。实践中,往往侧重于正面宣传各类廉政典型和模范人物,而用反面典型和违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却涉之甚少。这种一条腿走路的宣传模式,一方面影响了教育效果,另一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在群众中形成了“报喜不报忧”的认识倾向。三是教育内容不针对。表面化、简单化和概念化的做法多,结合实际和触及思想的少。比如在基层党支部,通过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基本上做到了人人讲廉政、处处
23、见教育,但是在启发干部思考如何将反腐倡廉的要求落实到日常监管服务实际工作中去做的工作还不够。四是教育手段不综合。教育手段基本上还处于平面教育的初层次阶段,与现代网络媒体广泛运用的现状显得格格不入。 (三)制度跟进执行不到位。一是制度设计跟进缓慢。实践中不少监督举措在实践中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效果,但相应的制度设计却没有迅速跟进。二是制度设计缺乏预见性。不少单位部门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缺乏前瞻思考,往往都是在出现严重问题后,才引起重视,才考虑建立制度。三是制度设计的针对性不强。有不少廉政监督制度内容空乏,缺乏规范健全的配套体系、具体的惩治措施和明确的实施细则,裁量辐度过大,具体执纪执法中较难掌
24、握尺度。四是制度设计的系统性不强。实践中往往是见子打子,出台的制度多属应急“单方”,互不关联,甚至出现制度“打架”现象,没有形成制度整体网络体系,严重影响了制度的监督效果。五是制度执行监管不力。一方面是制度设计和实际运行“两张皮”,另一方面是对违反制度的监督措施不配套,惩治不得力。 (四)监督保障机制不完善。一是对重点对象的监督流于常规,缺乏宽范围、深层次的监督机制。比如实践中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往往局限于会议记录、干部测评等一般性的监督手段,而单靠这些监督手段得出的评估结果往往与实际情况存在很大差距。二是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失之于软,缺乏强有力、高质量的推动机制。比如
25、:核心业务部门中人员交流任职的力度仍然滞后。三是各类监督主体监督职能的履行,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比如:在党内监督上,由于体制机制方方面面的原因,上级监督失之于空、同级监督失之于软的现象仍然没有改变;在行政监督上,监察部门既当监督员、又当运动员,出现监督失职、职能错位的尴尬局面。四是监督配套措施的建立和推动跟不上实际需要。比如: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制度本身对领导干部没有很强的约束力,也没有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对收入合法性的审定比较困难,对申报的真实性也缺乏核实审定的具体措施,往往出现报小留大,掩人耳目,对约束领导干部行为作用微乎其微。 (五)整体防范延伸不彻底。一是预防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了一
26、些进展,但总体上基本上仍处于宜步宜趋的状态。在干部人事制度上:干部选拔方式有所拓展,但在民主选拔程序以及人才质量的保证上仍然缺乏科学的保障机制。在行政效能提升上:注重形式上的公开透明,但对效能低下的单位及个人的责任追究缺乏刚性。二是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实践中对廉政风险点的防范工作往往形式重于内容,传递给群众的只仅仅局限于公开单位的态度,而没有太多实质性内容。 (六)腐败惩处效果不明显。一是缺乏拓展和畅通线索提供平台的激励保障机制,以致很多线索渠道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二是案件查办的重点不突出,存在完成任务的现象。真正查处党员干部经济责任、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少之又少,没有起到
27、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三是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对待出现的问题,往往偏重于问题查处,忽视源头治理,只知亡羊补牢,不知未雨绸缪。 (七)干部去向前景不明朗。准入机制不够严格,一些能力不强的同志常因照顾安排进入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同时,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流的机会少。这种“进口大出口小”现象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另外受工作性质所累,提拔民主推荐票决时往往处于劣势,影响了一些优秀纪检干部的进步。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的对策措施 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重点应在以下方面下功夫。一要提高认识,列入工作中心。目前个别基层党组
28、织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缺乏紧迫性和责任感,认为是软指标,有制度不检查,只发文不落实,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真正的把这项工作列入中心工作来抓。 二要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宣传力度。广大干部既是制度的执行者,又是制度的监督者,只有把制度规定公开,让广大干部知晓,才有利于制度规定的落实。 三要强化制度的强制性和可操作性。各级尽管已制定了不少反腐倡廉方面的规定,但权威性、强制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较少。因此,在制定具体制度时必须紧密联系实际,在制度的强制性和可操作性上狠下功夫。 四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很重要的一点在于责任是否明确,分工是否合理。要使反腐倡
29、廉制度有人负责,各部门形成合力,确保落实。 五要抓好奖惩、责任的兑现。奖罚不明降低了制度的权威性,使执行廉政制度感到吃亏,不平衡、不利于制度的落实。制度要在“违反了规定怎么办”上下功夫,坚决克服廉政制度落实无人管、没人问和执行好坏一个样的现象。只有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才能有效地增强廉政法规的严肃性。 六要抓监督,加大制度落实的强制力和推动力。廉政制度建立后,其落实过程应当成为一种有效的动态过程,这种过程,仅靠自觉是不够的,必须有一种强制力和推动力,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就成为一种关键手段。实践证明,只有责任部门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并积极接受和依靠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才会
30、效果明显。 七要着力解决与制度不配套的问题。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相辅相成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完善,使其配套,尤其要在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项廉政制度更好地落实。 第四篇: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稳定、加快发展的重要方面。党组织是同广大干部职工最接近、最密切,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的威信,影响到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及时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一、存在的问题
31、和原因 1、思想认识不深入。当前,部分党员干部缺乏系统的党风党纪和政策法规学习,党性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不能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入。一是少数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足。误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会影响企业的改革发展,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对立起来。二是个别党员干部对加强监督的认识模糊。有少数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错误地认为“监督是对领导的不信任”、“监督太严不利于激发领导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削弱领导的自主权”等。三是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在实际工作中信心不足,导致纪检工作与新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 2、教育方式不新颖。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教育中,对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教
32、育工作不扎实,对思想认识的反复性认识不深,没有认识到思想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造成学习教育形式呆板,手段单一,对党员干部缺乏潜移默化的影响力,教育工作只停留在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有心得的肤浅、表面现象,形成一种以完成任务为目的的低层次循环,以致一些干部对党风廉政教育不重视甚至有抵触。 3、内部监督不到位。在有的基层单位内部监督不强。有些党员干部怕被报复、怕伤和气、怕招麻烦,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一些单位内部监督机构不完善,在经营管理、资金使用、干部选拔、安全生产等方面内部监督不到位。表现为主动监督少,被动监督多,没有注重事前防范、事中约束,导致个别领导、管理者“钻空子”,工作随心所欲
33、、违法乱纪,成为腐败分子。 4、考核奖惩不及时。个别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能与干部任用、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等方面挂钩,考核奖惩不及时,不能有效地调动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难以增强各级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责任制的自觉性。 5、责任追究不严格。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还存在讲关系、顾情面的现象,查处问题简单从轻,甚至走过场。处理过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人为放纵了违纪违法行为,助长了腐败之风,客观上造成了责任追究效果的弱化,没有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6、队伍建设不完备。单位纪检、审计、监察干部
34、队伍力量薄弱,多数基层单位从纪委书记到一般干事,缺乏专职、专业人员。部分单位还存在机构不全,人员培训跟不上,使现有队伍难以有效、全面开展工作。 二、对策和措施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努力构建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 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要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使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 二要深入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制教育。利用党课、管理夜校等形式进行党纪条规、法制教育,使党员干部能够明白当为与不当为,避免出现因无知
35、而违法违纪,明辨是非,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要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的廉洁教育。通过读(党风廉政宣传资料)、写(思想认识、心得体会)、看(反腐倡廉电教宣传片)、说(谈自己的思想作风、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 四要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经常性地组织干部集中观看一些警示教育片,接受警示教育,以活生生的事例教育和警示大家“善待人生,用好权力,警钟常鸣”;邀请纪委领导做报告,有针对性地进行反腐败、党性、党风、党纪、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免疫力和廉洁从业意识。 2、加强党风廉洁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要
36、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协调、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文明创建、和谐稳定等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要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从制度的角度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使各级干部和五管人员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并能同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发生反腐倡廉责任制追究案件和违纪行为。 二要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要坚持集中研究、集体决定,“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
37、)署名制。 三要严格执行制度和考核激励。为防止制度流于形式,必须强化执行力度,保证队伍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要完善考核评比激励机制,确保责任考核到位。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之中,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挂钩,形成落实责任制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四要严格执法执纪,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建立有效的追究惩戒机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责任追究存在的“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使反腐倡廉责任真正得到落实。 3、加强内部监督,促进党风廉洁建设根本好转 一是调动各方力量,针对物资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工资分配、敏感性费用等开展效能监察和财务
38、收支的审计工作,加强事前和事中的监督,以保证运行机制和操作程序按照法定正规的程序进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一是发挥企业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党组织的监督作用主要通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来体现。凡涉及的“三重一大”问题必须经党委集体研究或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实施,避免决策失误;凡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要经过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论证;凡涉及民生和员工群众利益的决策,广泛征求意见。 二是充分发挥工会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通过员工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企业的重大事项,参与有关重大经营决策制度的制定,检查监督企业有关方面贯彻执行职代会有关决议的情况;坚持定期对企业各级管理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述职述
39、廉;应进一步深化矿务公开,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和质询;着重进行党务、政务公开,保证广大干部职工能对公开内容进行监督。 三是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在日常工作中,要把效能监察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切入点。通过效能监察管理和监督的结合,督促改善队伍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工作效率。纪委要认真履行效能监察职能,强化依法行政监督。 四是定期开展财务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严格对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控制,防止国有资金流失,确保资金良性化运作。五是加强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行政问责制度,明确行政问责的范围和程序,对工作失误要进行问责,坚决纠正工作不作为和乱作为、拖着不办的现象。
40、 4、坚持“惩防并举”的方针,畅通信访渠道抓好案件查处要正确对待员工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定期分析和研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办案视野。支持正常举报行为,提倡和鼓励署名举报,建立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机制,并对蓄意诬陷领导干部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在查办案件中,继续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24字”方针,真正做到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惩治腐败者、追究诬告者,认真履行办案职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一是要建立激励纪检监察部门主动查办案机制,对发生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根据不同的情况,
41、在实施责任追究时区别对待,实事求是作出处理。二是整合国有煤矿企业办案资源,组织协调力量集中办案,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建立查办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对督办不力、查办不力、惩处不力、惩处执行不力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5、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过得硬,作风上行得正,特别能战斗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 一是要加强人员配备。纪检监察队伍“精干、高效”是必然趋势,要在强化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在人员配备上,要选配综合素质强的专职纪检、审计、监察人员。 二是要加强教育培训。搞好思想教育是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
42、通过各种方式的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升综合素质,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实践锻炼。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到到基层去,到条件艰苦、问题复杂和困难多的地方去,从实践中汲取营养,经受考验和磨炼。特别要让年轻干部挑重担,把他们放到适合自身特点又适宜全面发展的环境中去接受锻炼,把“放手干”与“耐心教”结合起来,促进他们的成长。 四是纯洁监察队伍。对待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政治上高标准、生活中严要求。要求每一位纪检监察人员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求真务实的表率,做廉洁自律的标兵。 6、围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打造具有企业特色的廉洁文化廉洁文化建设是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途径,要通过生动活泼的渗透形式
43、,大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一是形成合力,常抓不懈。要坚持“党委领导、纪委主抓、部门协作、员工参与”的原则,把廉洁文化建设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解落实,密切配合,各展所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构筑廉洁文化建设的大格局。二是加大投入,视觉渗透。廉洁文化建设要以党纪政纪条规知识、廉洁警句格言、模范人物事迹为主要内容,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廉洁文化“街、廊、亭、室”成为娱乐和教育功能相得益彰的文化景观。 三是大胆创新,百花齐放。重点是突出三抓。一抓载体。利用反腐倡廉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廉书画展等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工作。二抓队伍。纪检监察干部是廉洁文化建设的主力军,要增
44、强自身的文化素质,努力探索廉洁文化建设的规律,保证廉洁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三抓作品。组织创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艺作品,发动员工群众讲廉洁事、唱廉洁歌、写廉洁书、树廉洁风,弘扬廉洁文化主弦律。 四是总结推广,打造品牌。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推广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中好的经验和作法;办好“廉洁网”,让党员干部“吾日三省吾身”;举办廉洁文艺晚会和漫画展,让广大职工寓教于乐。使廉洁文化建设最终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境地,展现文化品牌特色。 第五篇: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问题调查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问题调查报告 为深入查找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制度建设科学化、系统化、规范
45、化水平,省纪委近日成立课题组开展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设计理念略显陈旧,和反腐败发展趋势不协调。制度设计整体上受传统施政理念和思维定式影响过重,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制定、轻执行等问题,有些理念与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和现代民主、法治精神不相符,时代特色不够鲜明。 (一)对本土、本党历史经验总结、发扬有余,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教训借鉴不够。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廉政教育工作倡导规则意识、道德自律和职业荣誉,但是制度设计理念立足于人性恶,着眼于“小人”心理。把任何人都作为潜在的腐败分子,认为权力越大道德风险越高。对公职人员的行为约束较真挑剔,较少依赖其道德自律和行为自觉。严格、苛刻
46、的制度环境迫使公职人员如履薄冰、善待权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欲望充分释放,个性需求快速增长,公职人员很容易受影响、被同化。我们在坚决抵御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侵蚀,努力提升公职人员道德标准的同时,对市场经济文明的研究不多,对市场经济国家权力配置、制衡的借鉴不足,对公职人员道德风险、公职岗位市场风险的估计不充分。制度出台太快与更新太慢并存,“水土不服”与过度超前同在,制度建设局部滞后于时代发展。 (二)一些在过渡阶段形成的观念和做法,没有随时代的变化而调整。有些制度建设思想没有随经济社会的变化而相应调整、完善,制度功能发挥受影响。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与传统,形成于层次单 一、生活
47、简单、思想单纯的战争年代,在建国后的很长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党员结构的变化,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越来越受“一把手”民主素养的影响,越来越难以操作,发现问题、监督权力的制度功能有所退化。现代社会人们之间的关系注重含蓄、礼貌、尊重、包容,党内也不同程度存在思想复杂、利益多元、关系多层、身份多重的问题。面对批评和自我批评,很多人存在得失考量、进退顾虑,班子成员之间很难沿用过去的方式互相指出问题,或帮助解决问题。因此,需要针对现代社会党员结构特点和党员思想实际,进行新的制度设计,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 (三)对腐败的容忍度太高,助长了“小毛病”。中央全会和中央纪委全会多次强调决不允许任何腐败分子在党内有生存之地,体现了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但是有些制度建设在行为假设和结果预期上,没有体现“零容忍”要求。一是党纪政纪处分档次太多,底线易变。党纪政纪和相关法律条文通常根据涉案金额等标准判断行为的严重性,对“量”的考虑偏多,对“质”的考虑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风俗、传统的让步,客观上纵容了“小毛病”,原谅了“第一次”。二是适用党纪政纪的自由裁量权偏大。对党纪政纪底线的把握没有固定在制度规定环节,而是推迟到处分决定环节,适用惩戒性制度的随意性比较大,容易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