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发达地区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难点和对策 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概念,并大力倡导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中纪委向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提出,“既要重视制定和完善制度,更要严格执行制度”。特别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在惩治和预防腐体 系中,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暴露出来了一些突出问题,已严重影响其发挥保证作用,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比以往任何时期都重要。所以,要不断深化认识,科学把握规律,以建设性思路、建设性决策、建设性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和法制保
2、证,从而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永远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一、制约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主要因素 (一)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者的自觉性不够高 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和全局性,具有规范和指导作用,是惩治和预防有机统一的载体,教育机制、监督机制、改革措施,归根到底要通过制度予以固定、保障和促进。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惩防体系的过程,实质是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建设的过程。但是,目前出台的反腐倡廉制度并不少,为什么在实践中却存在着制度没有真正或全面的贯彻落实呢。主要原因之一是我国反腐倡廉制度是由党和政府及其群体组织的主要领导集体研究制订,这个集体既是反腐倡廉制度的制订者,又是执行者,这种客观现实决定了反腐
3、倡廉制度的执行者必须具备一定素养和一定境界,才能确保反腐倡廉制度的有效贯彻落实。正如有人分析认为,如果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者的素质很高,觉悟很高,思想道德境界很高,就只需要一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短短几十字足矣,何需如此繁杂的条条框框呢。另一方面,有些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者往往不能主动放弃既得利益,自觉地断掉“自己的消极腐败之路”。尤其在欠发达地区,受长期落后思想观念影响,加之经济发展比较落后,人们接受的教育普遍比较偏少,使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者的制度意识比较淡薄,贯彻落实制度的自觉性普遍不高。 (二)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本身的操作性不够强 从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来看,长期以来,一些反腐倡廉制度不能适应新
4、情况新问题,缺乏一定的操作性,起不到约束作用,形同虚设,造成的不良影响甚于没有制度。如现行办案方面的法规,大多数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制定的,其中许多内容已落后于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新任务,有些内容又被之后的文件所代替,需要及时予以调整;有的廉洁自律制度条文内容比较粗糙简单,“不准怎么样”、“禁止怎么样”之类的规定比较多,有时还出现“若要怎么样”、“应该怎么样”等规定,只有“不准”,没有罚则,常常贯用一句“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至于具体给予什么处分。处分的依据是什么。全然不知,缺乏法律依据;案件管理、纠风、预防腐败等专项工作中缺乏必要的法规依据,在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很难发挥制度在反腐倡
5、廉建设中的根本保证作用等等。这样的反腐倡廉制度,或者仅有实体要求而无具体程序规定,使人们难以操作;或者缺乏准确性的规定,“规定动作”过少,“自由裁量”过宽,该量化的不量化,为执行者预留了随心所欲的空间;或者存在漏洞空白,缺少延续规则和配套措施,无法依靠内在逻辑为反腐倡廉制度实施提供顺畅的路径。 (三)对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情况监督乏力 在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过程中,一些人把反腐倡廉制度“写到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是给他人看的,是约束别人的,没有建立起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从反腐倡廉制度的本身来看,它不是自律的一种形式,而属于他律范畴。因此,反腐倡廉制度的贯彻落实还需要一定的监督力。但是,目前社会上存在着一种现象,人们为了办成一件事,往往最直接的想法和做法就是想方设法托熟人、找捷径,甚至一些人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认为那些收钱办事的官员就是好官,并对他们感恩戴德。在这种社会环境和道德观念影响下,一些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行为往往无人过问,有些部门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出现了无人监督的现象。其主要原因是监督保障不足,监督者风险较大,不敢行使法律法规包括宪法赋予人们的监督权。同时,反腐倡廉制度贯彻落实缺乏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权力部门、有权人员使用权力,通常是召开会议研究,或者行政长官裁断,至于研究的程序、依据等,一般情况下,其他人员不得而知。如群众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