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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务公开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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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务公开制度 篇一:XX县区人事局政务公开制度 XX县区人事局政务公开制度 公开办事制度 为促进部门勤政廉政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根据国家及省、市、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部门凡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情况下,都应向社会或有关部门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有。(1)人事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2)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程序,外语等考试的条件、程序和合格标准;(3)专业技术和党政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的条件、程序。 (二)向有关部门公开的内容有。(1)非领导职务职数的审批条件、比例限额、程序;(2)机关工勤人员的结构比例。 二、办事公开的主要形式是。制定下发文件;召开会议通报。 三、接受监督的措施: (一)定期汇报工作,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能够充分了解和掌握我局的行政执法情况。对部门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错办事项追究情况,坚持每半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一次,对工资福利、干部考核、任免、科技干部管理、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要坚持每半个月向分管区长汇报一次;对突发事件,重要工作的依法处理情况,要实行一事一报制度,使行政监督机关或个人能及时对我局的人事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二)强化人事职能作用,对人民代表的议案,人大常委会及人民代表的人事执法咨询等要认真对待,及时办理并负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对分管区长及其它行政监督机关和上级人事部门安排的工作事项,要依照人事法规和人事政策积极办理。同时要及时将办理事项的法律、规章依据、办理过程、办理结果,书面报告行政监督机关或行政领导。 (三)建立执法反馈制度,定期征求行政监督机关或个人的意见。人事工作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区人事局要坚持办事公开原则,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等,对已办理事项实行跟踪调查并认真听取广大干部职工对人事执法的建议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人事执法的质量。 (四)局长每年底要向区人大、区政府写出书面述职报告,检查自 己的执法意识和执法行为,如实反映一年中人事工作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首长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府法制部门的检查监督,按时汇报有关执法情况。 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职称工作的办事公开程序 一、办事公开的主要事项、范围及形式 (一)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程序和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以及外语等考试的报名条件、程序,通过发文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公布。 (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通过发文或职数划拨卡片向有关单位公布。 (三)单位内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情况通过张榜或其它形式在本单位公开。 二、办事公开的依据及程序 (一)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程序,依据国家及省颁布的有关《条例》和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依据《条例》和规定,在对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和贡献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并由主管部门批准后上报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的,须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后上报。其中,属于上报高、中级评审委员会的,还须经市政府人事部门批准。 (二)区人事部门负责对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对初级评审结果的审核,报有关领导审批下达。 (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考试报名条件、程序,依据国家和省颁发的有关《暂行办法》执行。 (四)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针对我区各单位经济、科技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及发展确定,一般由单位提出意见及相应材料,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报告,经市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后下达。其中,初级岗位职数,由我区确定下达。 (五)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及职数情况,在评定了相应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三、办事公开的条件和要求 (一)办事公开的事项由承办人具体办理。承办人及分管负责人必 须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政策规定,热情服务、尽职尽责。 (二)对国家及省、市没有明确规定的事宜或重大事项,必须请示有关的领导或提交相应的会议研究,不得自行其是,更不得违反规定办事。 四、办事公开的结果及纪律 对办事公开的结果,必须采取相应的形式公布,并向领导汇报。对于违背国家规定和政策办事的,或以权谋私造成恶性循环恶劣影响的,当事人及分管负责人根据情况及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分。 专业技术和党政管理干部家属 “农转非”工作的办事公开程序 一、办事程序 按照国发[1992]35号文件《关于部分专业技术和党政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问题意见的通知》和晋发[1984]22号《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分子工作的决定》以及晋人调字 [1992]150号《关于办理部分专业技术干部家属“农转非”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办理专业技术和党政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 二、承担职责 负责申报对象的条件审核和上报市人事局,并实施办理。 三、办事条件 (一)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干部。 (二)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方面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主要成员;取得博士或硕士的专业技术干部。 (三)年龄满四十岁、工龄满二十年;被聘任或任命满三年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党政管理干部。 (四)解决家属“农转非”的范围包括:配偶及其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含不超过十八周岁的在校中学生) (五)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管理干部不办理其家属的“农转非”。 (六)在计划部门下达的指标范围内解决。 四、办事程序 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 人事局汇总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公安、粮食部门按规定办理接转落户和粮食供应手续。 五、办理结果 发文通知各有关单位。 六、办事纪律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循私情。 其它日常工作的公开办事程序 一、负责招聘各单位所需人员 (一)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加注意见,经局务会议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按规定公开招聘; (二)招聘工作一般分笔试和面试; (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 (四)考核,提出拟录用意见; (五)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录用; (六)负责聘用合同签订的鉴证工作。 二、审批新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 (一)对符合条件人员,先由个人写出书面总结,单位或部门加注意见,并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局; (二)人事局审核后,安排专人到该同志单位进行考核; (三)考核合格后,经局务会讨论通过,人事局批准下文。 三、工资待遇的审批 (一)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全面摸底; (二)符合条件的人员填表; (三)经本部门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人事局; (四)区人事局审批。 四、职称评定 (一)中、高级职称 1、对申报各系列中、高级职称单位首先进行岗位职数审核; 2、根据岗位职数空缺情况,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3、人事局根据文件精神进行初审; 4、初审认定合格,按程序上报市、省各系列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定; 5、根据省市各系列评审结果,人事局下文。 (二)初级职称 1、对符合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单位,首先由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初审确定,然后打报告,并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 2、人事局组织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 3、根据评审结果,人事局下文。 篇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务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总结汇编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务服务中心党风廉 政建设总结汇编 市政务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总结 今年以来,市政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审批运行监督管理力度,化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风险,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加快推进现代国际旅游城市营造良好政务环境。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4年,中心在工作中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更加注重完善制度、规范权力,更加注重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积累了新经验。 (一)坚持廉洁自律、筑牢防线,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中心始终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篇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定防控措施阶段工作实施办法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 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阶段工作实施办法 机关各办: 为切实有效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全面完成制定防控措施阶段工作任务,根据《 县2012-2013年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制定防控措施的总体要求。 第三阶段,即制定防控措施的总体要求是,以排查出的廉政风险为基本依据,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科技手段为依托,以从严管控廉政风险为目标,按照“岗位定措施,部门定流程,单位定制度”的要求,从加强教育,明晰职责,优化流程,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制定防控措施。坚持教育为先,制度建设先行,实现硬约束与软约束的有机结合。深入抓好规范权力运行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发挥制度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的治本作用。 二、落实工作责任,分级防控廉政风险。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负其责,分级防控,将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形成人人防控风险,全员防控风险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增强防控风险的自觉意识。 机关各办要把防控廉政风险融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贯穿于第三阶段工作的始终,把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作为防范廉政风险的第一道关口。突出抓好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党纪政纪 条规教育等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潜移默化的渗透力,让广大党政干部看到廉政风险的潜在危害,认清防控廉政风险的重要意义,增强遏制风险、防控风险的自觉意识。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构建防控风险的制度体系。 机关各办要借助这次排查廉政风险的有利时机,在完善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凡是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都要制定防控措施,都要有相应的防控制度。要对现有制度重新筛选分析,对时过境迁、已无实用价值的制度规定要立即废止;对因没有制度、无法规范执行的,要立即着手制定相关制度;对制度设计不合理、不科学,容易引发廉政风险的,要及时修改完善。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建立健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制度体系;围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围绕一项权力建立一项制度的要求,把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作为防控廉政风险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加大贯彻执行的力度。 五、以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的机制。 注重防控与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把廉政风险防控“嵌入”到具体业务工作环节中,建立起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深入贯穿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探索建立有利于监督权力运行的工作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诱发廉政风险的可能性。建立健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加大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强化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增加监督权力运行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建立健全联合会审机制,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重点工作事项,由有关部门同步参与, 联合会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诫勉、问责机制,对防控廉政风险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的机关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造成严重后果、导致腐败问题滋生泛滥的,及时启动问责机制。 六、优化工作流程,促进权力规范、高效、公开运行。 机关各办要对现有的工作程序、业务流程、管理方式进行缜密的分析研究,重点解决权力运行缺乏制约、公开透明度不强,自由裁量权过大、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对合理的业务流程予以保留,对有所缺失的业务流程进行完善,对不够科学、容易诱发腐败问题的业务流程要进行流程再造。各部门的流程再造工作,要按照标准严格、程序严密、运行规范、公开透明、高效快捷、配置科学的原则,重新建立权力运行的流程,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地检验、改进、完善,成为防控廉政风险的坚强屏障。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 第12页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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