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推进企业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共五篇]
第一篇:推进企业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推进企业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从2007年开始,西安航天化学动力厂党委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对于改革和完善企业党代会制度,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委的执政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工作重点是建立和落实党代表实行任期制、大会实行年会制、领导实行委员制、大事实行票决制、活动实行联系制等制度。在高度重视保障代表任期内的权利,不断强化代表的任期意识、责任意识、代表意识,畅通代表行使权利的渠道,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代表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为探索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首先,为充分行使代表的民主权利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证。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是要坚持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使党员的主体地位得到尊重和体现,最大限度地发挥党代会制度的作用,并从机制上实现我们党民主执政。但是,企业四年召开一次党代会,党代表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行使听听报告,填填选票的权利。党代会闭会后,就不再有以代表的身份知之、参之党内事务的机会,形成了开会当代表,会后没用了的现象。厂党委深切地感到,党的十七大和修改后的党章确定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包括实行代表任期)是完全正确的,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需的。
其次,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是改革企业领导机制的需要。
第二篇:如何推进新时期党内民主建设如何推进新时期党内民主建设
XX县区惠民街道办事处
推进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为重点,对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第一,进一步强调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推进党内民主,关键是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员权利的实现和保障程度,直接反映着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牢固确立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建立健全党员民主参与机制。十七大报告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地位作用所决定的,是加强党的民主建设的基本要求。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是衡量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党员的主体地位是通过党员的民主权利来实现的,离开党员民主权利的充分行使和切实保障,党内民主就无从谈起。切实保障全体党员在党内当家作主,是党内健康政治生活的前提,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
第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基本制度,不断完善这一制度是推进党内民主的重要保1
证。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作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首次提出了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这就使代表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行使代表权利有了明确和权威的依据。二是选择一些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旨在总结以往试点的经验,创新形式、规范程序,为全面推行党代会常任制提供更充分的理论和实践依据。经过一个时期的实践后,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会更加完善、更好地发挥作用。第三,完善地方委员会工作机制。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作用如何,关系到党的领导地位。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各级常委会向同级的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这是党内正常的权力归属关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十七大要求进一步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这就从机制上更好地理顺和规范了全委会和党委会的关系,它要求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进一步推动了地方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增强了党的执政能力。
第四,改革党内选举制度。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民主权利。保证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础上
的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在实践中,许多地方采取参照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来提名候选人。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以强调,要求从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等方面予以推进,反映了广大党员的愿望和时代进步的要求。十七大报告把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这些重要举措,为深化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以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为突破口,促进党内民主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第五,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是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方面。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把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制度规定下来:“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及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这更好地理顺了党内权力关系。进一步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巡视制度。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保证党的权力的
正确行使,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六,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和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这为各级党组织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开辟了广阔空间。
第三篇:党内民主制度XX市商务局第一机关党支部党内民主制度
(一)党委议事制度
一、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事求是,科学决策。
二、议题一般由书记提出,四分之一以上委员提出的议题必须做为乡党委会的正式议题,会议的具体准备工作由党委秘书和有关部门负责承办。
三、议题确定的原则,议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确定,讨论干部任免事先要经过乡党委考察组考察,政府需要党委决定的事项,一般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对要讨论研究的问题,有关委员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拿出具体意见。
四、议事程序:
第
一、由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第二、委员就议题发表意见;
第
三、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根据讨论情况归纳集中,提出初步意见;
第四、到会的委员进行表决。
五、表决办法:
(一)党委会议决定问题时,实行一人一票制,表决以超过应到会的半数赞成为通过。缺席人员的书面意见可以在会上宣读,但不计个人表决票。
(二)表决时可根据不同的内容,分别采取无计名投票、举手、口头表决等方式,对同时涉及几个事项的,要逐项表决。
(三)表决结果要做好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六、决策的实施
(一)党委会做出决策后,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的书记,委员(或指定的委员)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贯彻执行。
(二)党委会做出的决策,会后要及时印发《会议纪要》或形成党委文件,由书记或副书记签发,并视其内容通知下级党组织。
(三)贯彻落实乡党委会做出的决策情况,由乡党委办公室负责催办,检查和反馈。
七、议事会的召集应由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其他成员无权召集。
(二)党员议事会制度
为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议事会的主要内容
1、涉及党组织工作规划、半年工作报告、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案、党务干部选拔培养、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评比、表彰及处理党员等党内重要工作。
2、党内重大活动、政治教育、思想分析、行政工作通报、党风廉政文化、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等凡涉及全局性整体性及其他重要性事务。
3、涉及整体利益和党员群众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党员议事会的实施方式:
凡涉及重大事务的党员议事会工作,由党组织通过全体党员或分党小组组织实施,一般为每季度一次,议事内容须由基层党组织确定,并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
1、提交议事内容。党组织将拟作出决策的重大事项和要求,在进入民主决策程序之前,先将这些事项提交党员开展讨论或听证,使党员做到认真思考,充分准备。
2、开展民主讨论,党员积极议事。支部负责人宣布讨论的具体事项和要求,然后由每位党员结合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开展民主讨论,认真议事,充分表达各自的观点,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3、整理上报意见。根据讨论的情况,由实施议事活动负责人会同记录人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分类,然后形成书面材料,于一周内上报党组织。党组织把议事意见建议送主要领导审核办理。
三、议事意见的落实与反馈。
党组织应对党员议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进行定期反馈。反馈时间一般可安排在次月的党员组织生活日,或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会上,具体由支部负责人对议事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说明和反馈。
党员议事后,对已被党组织采纳实施或计划实施的意见建议,要狠抓落实,并要及时通报实施的情况,未被采纳的,也要说明具体理由,做好解释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
(三)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组织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对涉及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应该进行党内情况通报,让党员有知情权。
一、通报的内容:
党内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为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情况,具体包括:
1、不涉及保密内容的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
2、上级会议精神及落实上级精神的有关情况。
3、党组织基本情况及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4、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及阶段性工作安排情况。
5、发展党员情况,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帮困扶贫及便民活动情况。
6、中层干部竞聘使用情况。
7、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双重考评”情况。
8、党费收缴情况。
9、其他认为可以公开通报的党内事项。
二、通报的形式
党内情况通报分为定期通报,逐项通报,即时通报,全程公开通报四种形式,即常规性工作情况定期通报,阶段性工作情况逐项通报,临时性工作情况即时通报,重要事项实5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通报。通报可分为书面通报或口头通报,通报主要以会议和简报的方式进行。
三、通报的实施
党内情况通报坚持及时直接,方便有效,党员群众信服的原则。经党组织讨论决定,根据通报内容,确定具体的通报形式和通报途径,主要通过支部大会,宣传刊物,支部组织生活会等途径进行具体实施。党内情况通报内容须事先专题确定,由专人负责审核把关,并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及时做好党内情况通报内容的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党内情况通报工作原则上一季度一次,重要性或紧急性的工作要及时通报,党内情况通报的对象为全体共产党员,通过通报达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策党内先发动。
四、通报的监督
各支部(总支部)可建立党内情况通报监督小组,组长视情况确定,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内情况通报的全程监督,有否进行通报要及时记录,作为党内民主,上级组织检查考核的资料台帐。
(四)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建立党内情况反映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强化党内监督,达到相互交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健全民主集中制,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1、党内情况反映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员向党组织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以及服务对象对政府服务态度的反映等。
2、党内反映应通过走访、会议、座谈、谈心交心、网上投诉、服务对象评议等形式,畅通情况反映的渠道,广泛收集各类反映的信息。
3、要建立首问责任制,接受反映者要首先接待好反映人,并问清楚所反映的情况,及时详细地做好反映情况的笔录。
4、接受反映者要根据反映情况的性质在2个工作日内把反映情况向领导或上级组织汇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不能截留和报喜不报忧。
5、基层党组织应当对反映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进行认真分析,对于属于本级组织或者单位领导能够解决的要及时提交解决。
6、对所反映的问题属其他部门或认为重要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反映。
7、对属于本级组织、本单位能解决处理的所反映问题,要把解决处理情况答复反馈给反映者,一般应该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答复。
8、规范情况反映程序,一般问题逐级反映,重大问题或事项可以越级反映。
9、对反映者对反馈意见有异议的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能用简单的方法一推了之。
(五)征集党员意见制度
征集党员意见是党内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这项作用。
一、征集意见对象
参与征集意见的对象或意见提议人为党组织关系在本部门或本系统的中共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
二、征集意见主要内容
1、对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2、对本部门本单位行政事务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3、对效能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情况方面的意见建议。
4、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5、对其他涉及平安余姚、投资环境、窗口服务等以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意见建议。
三、征集意见形式
征集意见一般由党组织发放意见建议征集表请党员填写,或由党员个人、联名撰写意见建议内容,或运用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党员口头提出形式。
四、征集意见建议工作程序
征集程序主要分为提出、交办、答复三个过程。
1、提出意见建议。党员向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取征集意见建议表格,填写后可当天或第二天上交本单位党组织或指定点投票。
2、交办意见建议。党组织收到征集的意见建议后,一般应定期按时进行审议,确定是否立案,立案的由党组织负责人或指定征集意见建议的部门负责人在意见建议表上签署交办意见并转交相关科室办理。不立案的,应及时告知意见建议填写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答复意见建议。承办部门接到交办的意见建议后,一般应在10天内办结,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一般应不超过20天。对办结后的意见建议,办理部门应填写反馈表,经党组织负责人或指定征集意见建议的部门负责人审阅后,向填写意见建议人做好反馈工作,反馈中如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要重新进行研究,并提出办理意见。
五、加强对征集意见建议工作的领导征集党员意见建议工作可建立党员征集意见建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党员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工作小组设定若干人,可由党组织负责人,或指定征集意见建议部门负责人任组长,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意见建议征集工作的领导,要10制订征集意见建议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规范党员征集意见建议工作的程序,并确保该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六)党内听证会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使党员能参与了解党内事务,民主地听取党员意见,按照党内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对党内有关事项实行听证会制度。
一、党内听证会形式
党内听证会参加对象应以全体党员或由党员代表会议形式举行,听证会由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召开。
二、党内听证会时间
党内听证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初或在年终进行,有其他重要事项需要听证的,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安排召开。
三、党内听证会主要内容:
1、通报支部(总支部)的工作情况。
2、行政领导认为重大工程、经济、社会事业、方针、政策、局务工作和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需要进行听证和提案的情况。
3、答复解释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听取并论证党务工作和对上级方针、政策及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了解党员群众最想解决的问题。
4、其他需要提交听证的事项。
四、党内听证会程序
1、在听证会开始前,对到会情况进行了解,符合开会要求的,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2、提出需要听证的事项和理由、依据和有关材料及听证会所要达到的目的要求。
3、听证会代表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4、对听证情况进行总结或陈述。
5、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五、党内听证会要求
听证会记录员应当将听证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并由听证员、记录员签名。笔录要详细记载听证参加人员的到会情况,时间、地点、拟听证事项的理由、依据和相关材料、听证会代表的观点、理由和充分依据。
党组织要把党内听证会上党员提出来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归纳整理,然后提交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做好对党内听证会征集到的意见建议的整改答复工作,基层党组织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后的5个工作日前将听证会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反馈当事人。参加听证会的当事人对听证会意见建议立案和落实情况有疑问的,党组织要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七)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是党支部所开展的发动群众监督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有效形式。
一、“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意义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是加强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通过开展“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活动,使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得到一定的约束规范,人人都在监督之中,办事有章可循,违章违纪必究。这对于反腐倡廉,密切与群众联系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内容
“四议”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主要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村集体土地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村集体大额资金的使用支出;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发展稳定14的事项等。
“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以下内容:公开机构设置及职责,使外来办事人员知道所办事情应到哪个部门去办理;
2、公开内部人员分工,使外来办事人员知道办事情应当找谁来办;公开有关办事条件和手续,使外来办事人员知道办事所具备的条件和履行哪些手续;公开工作程序及限定的审批时间,使外来办事人员知道所办事情需要的过程和时间;公开收费标准,使缴费单位和群众对缴费情况一目了然;公开管理规则,使群众知道如何按照规定从事活动;公开处罚违章的权限和办法,使当事人能够依法行事和依法监督;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使群众和社会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公开效能建设投诉电话,使群众能够及时检举揭发工作人员弄权渎职行为。
党务公开包括“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两部分。定期公开内容:①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情况;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情况;③党员实行计划生育、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情况;④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⑤党组织班子述职评议情况;⑥本单位有关评比及奖惩情况。即时公开内容:①党员活动情况;②党员发展对象情况;③本单位后备干部培养情况;④党员在重大公益活动中的贡献情况;⑤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党务公开可设置固定的公开栏,也可在本单位事务公开栏内公布,公开栏旁应设意见箱。每年两次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由党组织根据需要及时公布。
党务首先必须在党内公开,如果党员对某些内容持较大异议,则应暂缓公开。每一次党务公开后,党组织要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意见,对他们提出的疑问和要求,要及时作出解释和答复。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明工作。
“一监督”是指对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有效的监督。
1、加强党支部内部的监督。党支部委员和全体党员,要从党性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勇于负起监督的责任。
2、加强群众的监督。党支部要注意倾听党内外群众的呼声,接受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而且要培养和提高党员群众的监督意识。
3、建立本单位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党员对干部民主评议制度
为了畅通党员与干部沟通交流的渠道,完善党员意见和建议受理与信息反馈机制,特制定党员对干部民主评议制度。
一、干部要定期述职、述廉和接受党员评议,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
二、党员对干部民主评议可采取召开民主评议会的方式,也可以发放民主测评表。
三、各支部要将民主评议情况在党员范围内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落实党员民主监督权。
四、有条件的党支部应设立党务公开“信息反馈专栏”,专门公布党员提出意见、建议、疑问办理结果。
五、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疑问,干部应在15日内给予答复或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六、对于党员提出的正确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应积极采纳,党员认为正确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未被干部采纳的,党员可以向党总支(党支部)提出质询,直至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九)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市相关会议精神,省、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特制定本制度。
一、旁听范围及内容
乡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凡是涉及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原则上均应邀请本地普通党员参与旁听。
二、旁听目标的确定
1、发布公告。以党委公开栏等形式发布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旁听党员的名额、条件、产生范围、报名方式等。
2、组织报名。采取自愿报名、民主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报名。流动党员可持《中共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申请旁听。
3、核实身份。由分管党务的副书记牵头组织核实旁听人员的党员身份和资格条件。
4、随机确定。旁听乡党委的党员人数每一次一般为10人左右。每年不得少于4次,召开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原则上要邀请旁听。
三、实施程序、要求
1、确定议题。会议议题的确定,要体现抓大事,议大事的要求,反映党员、群众的期盼和意愿,把党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与党委会需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来统筹考虑。
2、提前通知参会。发放书面旁听通知或旁听邀请函。
3、认真组织旁听。①持证参与;②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纪律;③会前征求意见和建议。
4、搞好意见反馈。对旁听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办理和答复,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及时给予回复,并征求满意度。会议决策的执行情况,应以书面、会议等形式向旁听党员进行通报。
5、促进作用发挥。旁听党员应主动作为,当好党委的宣传员,向社会、群众多做解释、化解矛盾的工作。要结合实际,带头贯彻好、落实好党委的决策部署。要发挥好监督作用,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对落实不力的可直接向党委汇报。
(十)党员、群众定期评议党组织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不断推进党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党组织工作,一般在年终结合“双承诺双公开双评议双考核”活动进行。平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党员群众进行各种形式的调研或民主测评。
二、参评人员为全体党员、党代表、群众(职式)代表和人大代表。
三、评议程序。由党组织书记负责汇报一年度以来党组织的党务工作,通报本年度工作要点及思路。然后由全体党员、党代表、群众(职式)代表和人大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党组织上一年度工作进行评议。
四、评议内容分为: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围绕本乡中心工作抓党建的情况。
2、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保障党员权利,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
4、党组织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公道正派的情况。
5、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6、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20况。
7、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情况。评议档次分为: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等。
五、评议结果由党组织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汇总整理后,如实向全体党员、党代表、群众(职式)代表和人大代表通报、反馈。
党组织要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门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与意见。
第四篇:党内民主制度党内民主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建设的观念不断更新,思路不断拓展,方法不断创新,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具体说来是不是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党内民主建设的理论取得了重大成果,党的十六大做出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重要论断。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提出要以扩大党内民主来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党内民主的制度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党内民主不断地制度化、规范化,先后颁布制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等。十七大党代会代表的差额比例超过了15%,比十六大时提高了5个百分点,这就扩大了选举人的选择的范围,以便做到好中选优。
第三,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逐步提高。中央政治局带头执行重大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大决策之前,都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地、各部门、各民主党派的意见,积极讨论来做出决定。党组织做出的决策,凡涉及到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广泛地实行听政、公示等制度,集思广益,集中民智,使决策既符合客观实际,又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对那些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实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使决策更加地科学化。
第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更加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已经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考察预告、用前公示、试用期和地方党委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重要干部等等制度已经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透明,干部考察更加全面。
第五,党内民主监督的有效性不断增强。中央明确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开展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的依据。近年来,中央和省一级普遍实行了巡视制度,加强了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第六,基层党内民主形式丰富多彩,大多数基层党组织实行了直接选举,在此基础上,各地还探索了一些发展基层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
第五篇。市委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工作总结去年以来,XX市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探索建立了以公推直选领导班子成员—党内重大决策票决—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党内事务质询监督—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为主要内容的“五位一体”党员意愿表达机制,把党员主体地位落到实处,推进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一)积级采取各项工作措施
一、实行公推直选领导班子
成员制度,保障党员选择权
明确规定村(社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机关、事业、企业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或缺额的,一般要通过公推直选方式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乡镇、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基层党委,以及科级单位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经县市区委批准后,也可以通过公推直选方式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中,主要采取“三改进一扩大”的方式。即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候选人,把党组织成员初始提名权交给党员群众;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通过组织介绍、多媒体展示、业务技能测试、党务知识考察等形式,让党员更加全面充分地了解候选人的德才表现;改进监督方式,邀请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正式选举会议,实现“阳光选举”;扩大差额比例,规定民主推荐比例一般不低于200%,正式选举比例一般不低于100%。目前,全市共有143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共选举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47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406人,占86.4%;共有104个村进行了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共选举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347人,有效地优化了班子结构,提高了班子整体战斗力。
二、实行党内重大决策票决制度,保障党员决策权
要求基层党组织对党内重大决策要充分征求党员意见,由党员投票表决。需要票决的重大决策一般包括:党组织成员的推荐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党员发展及奖惩,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处理,党内评先树优以及党组织重大事务。基层党组织对党内重大决策,要召开票决会议,组织党员无记名投票,并当场公布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决策是否予以实施。对于票决通过的事项,认真抓好落实;票决未通过的,暂缓实施。同一事项连续两次未能通过的,一般不再进行票决。如有必要,可以在票决前召开听证会,为党员票决提供依据。目前,全市各基层党组织普遍把票决作为决定重大事项的主要方式,就党员关心的重大决策普遍进行了投票表决。去年以来,全市基层党组织共票决事项13734件,已落实11736件,否决事项1106件。通过票决,坚持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定,集中了党员智慧,较好地防止了决策失误,推动了工作顺利开展。
三、实行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制度,保障党员建议权
党员可就党员和群众关注的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厂务)、民生等重大事项,以“民情提议”的形式向党组织反映,由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理。提议由党员个人或党员联名提出,以提议专用单的形式提交,也可以口头形式提出。党员对重大事务提出提议,由党组织研究并提出意见后,确定责任人,抓好落实,并在15日内办理完毕,及时答复提议人。条件不成熟或短期内难以办理的,要及时向提议人作出解释。基层党组织应把党员提议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办理时限、进展情况以及办理结果等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全程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为更好地落实这一制度,建立了党员联户制度,规定每名党员联系3—5户群众,充分了解民情,定期收集群众提议。实行这一制度,进一步畅通了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成为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载体,激发了党员干事创业、推动发展的活力。去年以来,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共收到民情提议10829件,办结9449件,解决党员群众关注的难题4975件。如XX县区公路局针对105国道收费站党员提出的“解决职工白班夜班收入不平等问题”的提议,研究出台了值班待遇补贴办法,并以票决的形式获得通过。
四、实行党内事务质询监督制度,保障党员监督权
明确党员可就日常工作中不清楚、不理解、不满意的事项,向基层党组织提出询问、质询,党组织予以答复或办理。各基层党组织都设立了“党员询问、质询日”,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接询;明确了党员询问、质询受理、办理和答复程序,要求基层党组织对反映合理的询问、质询要认真落实,及时向询问人或质询人进行答复;落实有困难的,要向询问人或质询人说明理由。实行党员询问、质询制度,把党组织的工作始终置于党员监督之下,理顺了党员情绪,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去年以来,全市共有12338名党员提出询问、质询11477件,得到有效落实或答复的11388件,达99%。XX县区湖屯镇国庄村过去使用附近煤矿的电,电价比其他村高。今年初,部分党员对此
提出质询,村党支部在认真研究、进一步征求党员意见后,投资20余万元改造了电网,使群众用电每度下降了0.12元。
五、实行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制度,保障党员评判权
规定每半年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向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职,并接受党员、群众的询问、质询
;民主评议时,全面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评价意见,并把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调整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被评为“基本适应”的领导班子,与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谈话;对评为“基本称职”的领导班子成员,由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与其谈话、打招呼;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适应”的领导班子予以调整,对评为“不称职”的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诫勉。去年以来,共组织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9327个,评议领导班子成员27112名,对676名干部进行了谈话、打招呼,对115名干部进行了诫勉。定期评议制度,让党员切实感受到“说了话能管用”,同时也增强了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的压力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同时,XX市加大党务公开工作力度,保障党员知情权。坚持“党员想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年度工作目标、重大决策制定、重点工作部署和考核、干部任用、党内救助、评先树优、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等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重要事项,全方位进行公开。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实际,采取灵活的公开形式。比如,农村(社区)通过公开栏、明白纸、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企业通过职代会、公开栏、电子屏幕等形式;机关事业单位通过文件、简报、网络等形式。除在单位内部公开外,上级党组织还应采取情况通报、信息公开、公开电话等形式,向下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公开党务事项。注意把握好公开的时间和节奏,让党员随时能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接受工作监督。
(二)、建立党员意愿表达机制
一是党员主体意识得到强化,党员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从制度上保障了党员权利,基层党组织想问题、作决策,注重听取党员意见,党员的“主人翁”地位得到切实体现。XX县区王瓜店镇南仪仙村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村党支部将拆迁改造方案交由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