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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谈话规章制度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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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纪委谈话制度实施意见 第一篇:x县纪委谈话制度实施意见各乡镇、街道,县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的监督职能,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不断深化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纪委负 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是从关心爱护、严格要求干部出发,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同党政主要负责人沟通思想、交流情况、研究问题、交换意见,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谈话范围 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谈话范围为各乡镇、街道及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可以扩大到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每个谈话对象一般在一届任期内谈话1-2次。 三、谈话内容 1、听取情况。了解领导班子及本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XX县区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指示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政勤政情况。 2、研究问题。研究解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意见和建议。 3、反馈意见。转达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预防。对领导干部本人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及时提醒。 4、提出要求。强调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的作用,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起到表率作用,加强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每次谈话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四、组织实施 1、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按照分工负责的方法进行。同各乡镇、街道及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谈话,由县纪委书记或纪委副书记主谈,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谈话,由县纪委常委主谈。 2、谈话前与有关单位进行联系和沟通,了解掌握情况,谈话前5天将谈话内容、时间、地点和要求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要根据谈话内容认真准备,增强谈话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3、谈话结束后,做好备忘性记录。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由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负责衔接。 五、应注意的问题 1、负责谈话的同志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以与人为善的态度,与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同志式、平等式的交谈。要注意保密,不得向外泄漏谈话内容。 2、对需要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应依据党纪法规的有关规定,明确提出问题的性质及危害,以引起该领导干部的重视。 3、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如实反映,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4、谈话对象对需要作出说明或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书面报告县纪委。 六、组织领导 谈话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负责。 第二篇:县纪委常委巡查谈话制度实施办法关于印发《县纪委常委巡查、谈话制度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区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各部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现将《县纪委常委巡查、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希即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00八 年八月二十八日 县纪委常委巡查、谈话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县纪委常委巡查、谈话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巡查 第二条巡查方式。采取综合巡查、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等方式。 第三条巡查对象: 1、各镇区党政领导班子,县各部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各人民团体领导班子; 2、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含担任非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和非中共党员科级领导干部); 3、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 第四条巡查内容: 1、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XX县区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决策部署的情况; 2、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情况; 3、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和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情况; 4、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廉政准则》及县“六个严禁”、“七个不准”规定的情况;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其他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情况; 6、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反腐倡廉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 7、其他需要巡查的事项。 第五条巡查方法和程序: 巡查实行定期巡期和不定期巡查。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行定期巡查,根据信访反映和工作需要开展不定期巡查。巡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结果运用: 1、作为考核使用依据。每次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人应形成对被巡查单位的巡查意见和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评价,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建言,作为单位评先和领导干部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2、推荐勤廉先进典型。巡查中发现被巡查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的和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廉政勤政方面的先进典型等,应及时进行总结宣传。 3、查纠违纪违规问题。巡查中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由巡查人填写《县纪委常委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建议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经县纪委常委会通过后下发;巡查中收到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问题的,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对被反映人进行函询;巡查中发现被巡查对象存在违纪违法线索的,应及时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按研究意见办理。 第七条巡查要求。巡查人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客观公正,确保巡查质量;要正确履行职责,不干预被巡查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处理被巡查单位的具体问题;要严格遵守保密等工作纪律,按要求回避,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发现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按程序及时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被巡查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巡查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八条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和办公室共同负责巡查的准备、组织、协调、汇总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谈话 第九条县纪委常委谈话包括同下级党政“一把手”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 第十条同下级党政“一把手”谈话: 1、谈话对象。各镇党委、政府及县级机关部门负责人。 2、谈话方式。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意见和纪委常委巡查情况,原则上每单位每年安排一次。谈话采取走下去或请上来的方式进行。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和谁分管谁负责、谁分工谁负责的要求,商请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一起进行谈话,如县分管领导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县纪委常委可以受其委托进行谈话。谈话时要做好记录,以备督查和落实。 3、谈话内容。包括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以及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就群众反映的“一把手”身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 第十一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1、谈话对象: 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2、 谈话方式: 对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由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采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对个别人员也可以采取单独谈话。 3、谈话内容: (1)组织谈话对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2)谈话对象作出书面廉政承诺; (3)对谈话对象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希望和要求。 第 十二条诫勉谈话: 1、谈话对象。通过巡查或者信访反映发现科级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方法程序。有关职能科室根据调查情况,初步提出诫勉谈话对象,填写《领导干部诫勉谈话拟办意见表》(见附件),报县纪委常委会或县纪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后实施,并将谈话时间、谈话地点提前3天通知谈话对象。 3、谈话人。对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镇党委书记、镇长的谈话由县纪委书记或者县纪委副书记商请县分管领导实施,班子其他成员由县纪委常委会同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 4、谈话内容。进行诫勉谈话时,应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的用意、目的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和表态,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努力方向,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材料报县纪委。 第十三条以上各类谈话由相关职能科室派人做好记录,并将相关材料报党风廉政建设室记入谈话对象的电子廉政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县纪委常委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建议书 被巡查单位 存 在 问 题 整 改 建 议 领 导 意 见 领导干部诫勉谈话拟办意见表 谈话对象 单位及职务 主要 问题 建议 谈话 主要 内容 纪委 领导 意见 承办 情况 主题词:廉政建设纪委常委巡查谈话通知 抄送。市纪委,县委、县政府。 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8月29日印发 共印180份 第三篇:实施意见x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三项治理”的实施意见 (2010年x月x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及市委三届六次、区委十二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切实推进廉洁从政建设,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现就治理公务人员收送“红包”、区管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书记xx为组长,副书记xx、纪委书记xx为副组长,xx、xx、xx、xx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办公室主任,xx、xx、xx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三项治理”工作。 二、总体任务 开展“三项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x届x次、区委x届x次全委会精神,围绕惩防体系建设和执行《廉政准则》,坚持服务发展、 统筹协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把“三项治理”与日常监管和“三进三同”、“结穷亲”、“大下访”结合起来,用一年时间进行集中治理,切实解决公务人员收送“红包”、区管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以反腐倡廉建设新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工作措施 (一)专项治理“红包”。重点治理公务人员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红包”,收取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红包”,收取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以及单位和个人用公款赠送“红包”的行为。主要治理措施包括: 1、开展自查自纠。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务人员有无收送“红包”和用公款赠送“红包”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做好清理登记、建章立制、案件查处等工作。对未能拒收的“红包”,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组织登记并上交区纪委(监察局),也可直接存入市、区分别设立的“581廉政账户”。凡在今年x月x日前主动上交“红包”的,一律免于处理;对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建立完善制度。依据全市《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纪律处分规定》和《关于规范“红包”登记管理办法》,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强化财务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 3、强化源头治理。把专项治理“红包”工作与加强行政经费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治理“小金库”、清理党政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开展党政机关与行业协会脱钩改革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铲除用公款送“红包”的土壤。 (二)专项治理超标准使用公务车。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公务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严格区管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排气量1.8升(含1.8升)以下、价格20万元以内的配置使用标准。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和使用管理规定,切实解决违规使用公务车问题。主要治理措施包括: 1、严格自查自纠。区管领导干部违规使用超标公务车的,要在今年x月x日前主动纠正。区管领导干部停止使用的超标公务车,属于编制内的,调剂为专用公务车;属于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业务联系单位的,必须归还;属于违规购买的,可调剂为专用公务车,也可向社会公开拍卖。停止使用超标公务车的区管领导干部,其公务用车在本单位现有符合标准的公务车中调剂解决,不得另行购买新车。对今年x月x日前自查自纠违规使用超标公务车的,一律免于处理;对今年x月x日后仍继续违规使用超标公务车的,一律先免职、再视情况处理。 2、加强监督检查。接受区“三项治理”领导小组对各级各部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接受区公安交巡警开展路检路查,接受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区政府特邀监察员的督促检查。 3、完善管理制度。完善编制管理制度,防止超标准配备公 务车。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及时发现、严肃查处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车的行为。严格执行全市关于领导干部违规配备、使用超标准公务车的有关处理办法,强化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 (三)专项治理违规经商办企业。结合今年领导干部报告2009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开展区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的填报、核实、整改等工作。主要治理措施包括: 1、登记。区管领导干部按要求填报《区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登记表》。x月x日前报送区“三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公示。区管领导干部填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要通过单位公开栏、办公内网等方式予以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3、核实。区“三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逐一审核区管领导干部填报的登记表,对填报不清、不全、不实或有群众信访举报的,组织专人进行核实。 4、整改。区管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今年x月x日前主动整改的,一律免于处理。因故不能如期整改的,要向区“三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说明并明确整改期限。对隐瞒事实真相、拒不整改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5、建制。完善防范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的长效机制。重点是:完善权力配置,促使领导干部规范使用权力;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权力运行制约;深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几点要求 (一)深刻认识重要意义,增强行动自觉性。开展“三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现实需要,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1+3+3”文件、区有关文件以及有关必读篇目,明确政策规定、工作措施和纪律要求,增强党员干部参与“三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 (二)严格对照检查,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要把“三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年区管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严格对照检查,促进自觉整改。要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和作风更实的要求,做执行纪律、落实工作、接受监督的表率。 (三)加大查处力度,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建立完善信访即时处理机制,在镇纪委设立公开举报电话(xxxxxxxx,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做到件件有核查。对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考核评价,确保治理工作质量。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将开展“三项治理”工作情况,作为年度综合目标、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评价和党员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 1、开展公务人员收送“红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开展区管领导干部违规超标准使用公务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3、开展区管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第四篇:公安机关纪委谈话制度公安机关纪委谈话制度 为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强化对公安机关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推动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积极推行谈话制度”的重要指示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有关精神,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实行公安机关纪委(纪检组,下同)谈话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公安机关实行纪委谈话制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和从严治警的方针,按照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严格公正执法的要求,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实行监督关口前移,切实加强对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有效预防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谈话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级公安机关纪委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谈话的类型及对象 (一)公安机关纪委负责人同本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和下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的谈话。谈话对象为本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包括派出机构,下同)和下一级公安机关的正、副职领导干部。 (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谈话对象为本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下一级公安机关新提拔(交流)的正、副职领导干部。 (三)诫勉谈话。谈话对象为发现有苗头性问题,或者经核查确有违纪事实,但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 三、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公安机关纪委负责人同本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和下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谈话的主要内容: 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党纪政纪,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决定、命令和工作部署的情况; 2、领导干部本人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向广大党员干部作出并履行廉政承诺的情况; 3、领导班子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4、领导班子及本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接受党内外监督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等方面的情况; 5、需要向谈话对象所在部门或地区及领导班子成员提醒和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 6、对改革和加强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对纪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1、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对新提拔(交流)领导干部提出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廉洁从政的要求; 2、根据新提拔(交流)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有针对性地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 3、听取谈话对象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诫勉谈话的主要内容: 1、对发现有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和民警,要向其转告群众和有关部门的反映,明确指出应注意和防止的问题。 2、对经核查确有违纪问题但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要明确、具体地指出其所犯错误,严肃认真地提出批评,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纪律教育,并帮助其分析原因、认识危害,明确提出改正错误的要求。对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要严格依法依纪处理,不得以诫勉谈话代替纪律处分。 四、谈话的分工 纪委书记负责同本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下一级公安机关正职领导干部进行谈话;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室、处)局长(主任、处长)、副局长(副主任、副处长)负责同本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副职和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副职进行谈话。对其他民警的诫勉谈话,由办理案件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实施;必要时,纪委可委托诫勉谈话对象所在单位的负责人进行谈话,受委托进行谈话的人员要及时将谈话情况报告纪委。 五、谈话的组织实施 (一)谈话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严格审批程序。实施谈话由纪委提出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党委主要领导批准。 (二)纪委应主动与政工部门沟通,了解谈话对象的有关情况。政工部门应将新提拔(交流)领导干部情况及时通报纪委。谈话时,政工部门要派人参加。 (三)谈话方式以个别谈话为主,必要时也可进行集体谈话。 (四)实施谈话前,要认真收集、汇总谈话对象所在部门或地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研究拟定谈话提纲,并提前将谈话的内容、时间、地点、谈话人等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由单位转告谈话对象。 (五)谈话对象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认真进行准备,按时参加谈话,如实汇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六)谈话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实施公安机关纪委负责人同本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和下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谈话,要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等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增进共识,推动工作。实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的要求,使谈话对象增强廉政勤政意识。实施诫勉谈话,要从帮助、爱护犯错误或者有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出发,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使谈话对象真正认识和改正错误,纠正苗头性问题,防止发生或者再次发生违纪问题。谈话要采取同志式、平等的方式进行,尊重和保障谈话对象的权利,认真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七)谈话要做好记录,形成谈话纪要,谈话记录、纪要和有关材料要存档备查,注意保密。 六、实施谈话后的相关工作 (一)实施谈话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本级公安机关党委,通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及有关政工部门。 (二)对谈话对象汇报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纪检、监察、督察、政工等部门要加强跟踪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三)对谈话中反映出来的违法违纪线索,要认真核查处理;对谈话对象提出的改进和加强纪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和办理,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对反映出来的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纪委要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协助党委并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以解决。诫勉谈话对象拒不参加谈话、拒不改正错误或谈话后继续违犯纪律的,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可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作出组织处理。 (四)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实行纪委谈话制度的情况要定期逐级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纪委(纪检组)应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将半年和全年实施谈话的情况汇总后径报公安部纪委。 第五篇:纪委谈话廉政谈话提纲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有效确保了重点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 长三角和珠三角共签约项目28个,总投资78.8亿元,截至目前,已开工项目10个,已完成注册2个,正办理相关手续的项目13个,正在推进的项目2个,环评未过关的1个。在孔子文化节和中法经科贸洽谈活动期间,我们充分利用这两个平台,广泛邀请客商,积极洽谈项目,活动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我市的“三百工程”实施顺利,围绕建设七大产业集群,进一步充实了百项招商导向项目,完善了项目信息资源库。将合资合作的外方企业、有进出口等业务联系的外资企业及在各种招商活动、经贸洽谈活动中接触的客商(企业)等进行收集整理,从中筛选出100家销售收入过10亿元、信誉好、实力强、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建立百家外联企业库,进行重点联络,定期不定期进行重点走访。对现有项目认真梳理,从中筛选出100个重点项目,分成重点推进、跟踪洽谈、重点调度三大类,集中力量跟踪推进,确保了项目落地生根。目前,正积极筹备“双三百工程”的实施。各镇街都积极在重点区域加大招商力度,洽谈项目,从上报的情况看,各镇街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通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 在廉政建设方面,我们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一是结合“三学三创”教育活动和高绩效机关创活动,加强学习教育,在全局范围内牢固树立了服务理念,提 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积极性。二是坚持制度先行原则,建立了关于财务、重大事项决定、民主生活会、选拔任用干部、个人及亲属经商、杜绝黄赌毒等多项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把落实责任制与抓好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明确提出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不仅对招商引资工作负总责,而且对党风廉政工作负总责。根据班子成员的岗位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身上,并对责任内容实行分解和细化,明确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我们还把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年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党风廉政考核不过关的追究其责任。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局班子成员都加强了反腐倡廉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御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经受住了各种考验,为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作出了廉洁自律的表率作用。全年单位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和腐败事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思想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与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克服,加强自身修养和新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也希望市纪委的领导同志及时给与指导,加强监督,促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第23页 共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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