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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消费管理规章制度五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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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五篇 第一篇: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山西泽州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山西泽州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工作,根据泽惩防办发[2012]2号文件精神,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两委成员。董事长、总经理、六长、副总经理;总支书记、纪委书记、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职务消费是指企业负责人在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项目。 第四条规范职务消费的原则 (一)坚持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严格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二)坚持保障公务与厉行节约相结合,从而严控制职务消费水平; (三)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切实加强职务消费监管。 第二章 公务用车管理第五条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对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的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公务用车配备是指车辆的购置(租赁)、更新;运行管理是指车辆的报废、变价出售等。 第六条按照一人一辆的原则,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配备专用公务用车。 按照保证工作使用原则,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均不配备专车,用车相对固定,车辆管理执行公司的有关制度。公司的对外公务接待中,已经安排专用接待中巴车的,公司领导人员应随车陪同,其他服务用车在指定地点等候。 不允许为中层领导人员配备专车。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本企业后,企业不再为其配备公务用车。 第八条严禁因私使用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后,不得再以任何名目为企业负责人发放交通补贴。 第九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各种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洗)车及过路桥费等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公司汽车队应建立单车运行费用台帐,采取年度限额或者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方式进行管理。 第十条企业不得为企业负责人之外的其他人员(含非本企业人员)配备专用或相对固定公务车。 第三章 通信管理第十一条通信管理是指对企业负责人因公务活动所发生的通信费用的管理。 第十二条通信费用主要是指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时所发生的移动通讯费和住宅通信费。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移动通讯费实行捆帮式使用,享受移动公司对大客户的优惠待遇,集中使用集团号,由公司机电科负责并集中办理,据实报销。座机费(上网宽带)按规定标准报销,不得再以任何名目为企业负责人发放通信补贴。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移动通讯工具不得报销的规定。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在规定标准内制定本单位领导人员的执行标准并报公司领导职务消费办公室备案。确因工作,需要对少数班子成员提高标准的,必须实行逐级申请,经批准并在公司办公室备案后再执行。 第十六条企业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本企业后,企业不再承担其任何通信费用。 第四章 业务招待管理 第十七条业务招待管理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为企业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迎接上级检查、接待客户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活动和费用的管理。 第十八条业务招待费主要包括宴请、接待、礼品等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接待工作内容,本着节俭、合理、必需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业务招待管理制度,明确宴请、接待、礼品等标准。企业负责人的业务招待活动和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由办公室根据上年核算制订下年计划、编制预算和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业务招待在公司内部饭店接待,不得安排接待对象到高档的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经营场所活动。不得参加次级企业或者关联企业安排到上述场所的业务招待活动。 第二十条业务招待活动中赠送的礼品,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宣传企业、展示企业文化为主要内容。不得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贵重金属和其他贵重物品。 第二十一条业务招待费用的报销内容应与业务招待活动内容一致,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报销与业务招待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统一归公司办公室管理,认真执行公司有关接待工作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因公业务招待,坚持总经理统一安排的原则,不准转嫁报销有关招待费用。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因公业务招待费台帐制度,每季度汇总报公司办公室考核,并报公司工会公开。 第二十五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因公业务招待报销坚持“行政一支笔”的签字审核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科室的业务招待管理办法,尽可能压缩和控制好非生产性开支。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二十七条差旅管理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国内、国(境)外差旅活动和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着节俭、合理、必需的原则,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企业负责人差旅管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企业负责人的差旅报销,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不得转嫁报销差旅费用,不得报销企业负责人出差期间与差旅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六章 国(境)外考察管理 第三十条国(境)外考察管理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国(境)外考察活动及费用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国际公司年初制订企业负责人国(境)外考察计划。不得安排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和各种研讨交流活动,不得重复考察和盲目考察。 第三十二条严格国(境)外考察计划审批,从严控制考察天数和考察人员数量,不得无故延长国(境)外考察时间,不得安排与国(境)外考察任务无关的人员出访。 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境)外考察管理制度、考察计划和各项费用标准,从严控制费用支出。 第三十四条企业不得转嫁报销负责人国(境)外考察费用,不得报销企业负责人国(境)外考察期间与考察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三十五条因公出国费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程序规定,出差费用的报销执行公司标准。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招待时应报告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七章 培训管理 第三十六条培训管理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所发生的培训活动及费用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培训办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企业责任人岗位职责的要求,分类制订培训计划,并加强培训费用管理。 第三十八条公司培训办对企业负责人参加与个人相关的学历学位培训、专业课程进修培训、专业资格证书培训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九条不得向次级企业转嫁企业负责人培训费用,不得报销企业负责人自行安排的培训费用。 第八章 预算管理 第四十条公司按照公司关于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和全面预算管理的政策规定,根据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实际,结合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的需要,编制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方案,报公司两委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等为依据,合理确定本单位负责人各项职务消费项目的标准,明确职务消费的范围和规模,从严控制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水平。 第四十二条公司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方案,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核对,如有差异,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第四十三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方案在执行过程中,预算方案编制基本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经履行企业内部预算管理程序后,可以对预算方案予以调整,并报公司备案。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监督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科、纪检科。 第四十五条企业负责人应依据相关规定和企业制度进行职务消费,不得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七条禁止的职务消费行为。凡违反规定的,依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四十六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和制度,职务消费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定期向职工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第四十七条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情况、职务消费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四十八条公司配合上级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职务消费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十九条企业负责人违反本规定受到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的,相应扣减25%、50%、75%、100%的当年绩效薪金。 第五十条企业负责人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予以全部清退;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据国家、公司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在实施中结合上级组织的要求和规定进行补充修改。 第二篇:国企领导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企业 标识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ty/cw-gl-01-2014 第十部分财务管理制度制度类文件编辑管理规定 国企领导职务消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企业激励约束机制,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根据集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务消费是指领导人员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及享有的待遇,本办法所称职务消费具体包括通讯、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费出国(境)外考察培训。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领导人员包括。公司领导、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等高层领导。 第二章控制原则 第四条 领导职务消费控制原则 1、统筹考虑。将职务消费管理纳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范畴,同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管控和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相结合,统筹考虑。 2、立足工作。职务消费管理立足于工作需要,既要确保职务消费的有效性,又要坚持勤俭节约、适度消费。 生效时间:2014-02-14 拟定:孙海峰 审核:冯义华 批准:苏玉忠 第1页共4页企业 标识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ty/cw-gl-01-2014 第十部分财务管理制度制度类文件编辑管理规定 3、公开透明。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职务消费的透明化管理,正向引导职务消费,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 第三章公开原则 第五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实行公开制度,由财务管理部按月在公司局域网公布。 第六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定期上报集团纪检监察部。 第七条财务管理部必须准确填报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不得满报漏报。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八条通讯费用是指领导人员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发生的办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费用及网费等。 第九条车辆配备及使用费。公务用车是指因领导人员工作需要按集团规定标准配备。 第十条业务招待费是指领导人员为开展公务活动支出的招待(含礼品)费用。 第十一条差旅费是指领导人员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地前往异地执行公务活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差旅补助等。 通讯费、车辆配备及使用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按《费用报销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报销办法执行。 生效时间:2014-02-14 拟定:孙海峰 审核:冯义华 批准:苏玉忠 第三篇:企业职务消费制度企业职务消费制度 职务消费是指企业负责人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及享有的待遇。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与企业负责人履行其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 第二章公务用车配备及更换 第四条监管企业、直属单位领导人员公务用车配备更换实行价格标准控制和审批备案制度。 第五条监管企业、直属单位领导人员因工作需要,购买或更换配备公务用车,企业须经董事会(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直属单位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报市国资委审核批准。 第六条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公务用车,原则上执行排气量在2.5升(含2.5升)以下,价格在25万元以内的标准;以资产租赁经营为主的单位及商贸流通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公务用车,原则上执行排气量在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在20万元以内的标准,且小车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辆。 第七条对已配备的超标车辆未达到报废年限,且能继续使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继续使用且需更换的,按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批。 第八条对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金、经营性亏损以及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企业,原则上不准为领导人员购买更换公务用车。 第九条各单位领导人员乘坐公务用车,要严格遵守“五不准”要求: (一)不准购买豪华进口小汽车; (二)不准对领导人员乘坐的小汽车进行豪华装饰; (三)小汽车的报废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没有达到报废标准的不准更新购买; (四)不准超标准购买小汽车; (五)不准以顶帐为由更换小汽车。 第三章出国(境) 第十条对各单位领导人员出国(境)严格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因工作需要确需出国(境)的,要填写《出国(境)审批表》,由市国资委批准。 第十一条企业、直属单位领导人员不得用公费参加无明确目的、任务以及一般性的出国培训、考察活动;不得参加各类旅行社组织的出国活动;不得以各种理由搭便车出国、照顾出 国。 第十二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领导人员不准出国: (1)正在改制中和经营性亏损的企业领导人员; (2)被初核或立案受审、受到刑事处分的领导人员。 第四章通讯工具、业务招待费 第十三条各单位领导人员不得用公款为个人安装住宅电话和购买移动电话归个人使用,不得占用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移动电话。 第十四条企业年度业务招待费的总额应控制在税法规定的范围之内,无正当理由不得超出控制总额。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借“业务洽谈”或巧立其他名目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各单位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严格执行,真正把规范职务消费作为“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 第十七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要把单位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作为企务公开和领导人员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广泛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第十八条市国资委要建立监管企业和直属单位《公用车辆档案》和《领导人员出国(境)档案》。同时,要建立信访举报制度,对群众的信访举报要认真核查。 第十九条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职务消费管理规定××××××××××公司 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严格规范企业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规范职务消费的原则 (一)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自觉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明确界定职务消费的具体项目及费用标准(额度),明确审批程序,坚持规范管理,实行总额控制。 (二)坚持依法合规、从严从俭的原则。职务消费范围和具体项目的确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八项规定和上级规定。费用标准(额度)的制定做到既适应工作需要,又崇尚节俭,严格控制。 (三)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各类职务消费情况定期在适当范围公布,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第四条企业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及工作等与领导干部履行其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 第五条货币发放的职务消费必须纳入公司薪酬管理范围。 第六条职务消费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在满足工作的前提下,要严格控制在预算内。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规范职务消费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财务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公司财务部负责职务消费的预算、核算等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实施职务消费预算的编制、报批、执行监督,办理职务消费核算业务等。 第八条职务消费项目标准或限额 公司在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管理方式上实行。消费总额预算管理,消费用途及不可控项目的分类管理,公司内部根据职责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和差别管理。根据享有职务消费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限额,并严格控制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责任人,防止公私混淆。实行实报实销或年度总额报销的项目,不得同时给予货币性补贴。 (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等工作需要而购买配备的小轿车、商务车等车辆。本着“工作需要、配臵得当、勤俭节约”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同时,实行以下管理办法: 1、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建立一车一帐,记录包括使用对象、油耗数量、行驶里程、保养维护以及涉车费用等,均做到台帐清晰,有帐可查。 2、公司总经理配臵专车作为公务用车,其他领导由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保障领导公务用车。 3、严禁公车私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通讯费管理规定 通讯费用由财务部、办公室根据领导人员业务工作量合理确定费用指标,实行预算管理,超额自付。通讯工具购臵费用由使用人自行承担,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1、公司固定办公电话费由办公室统一交费,并附有电话号码清单,预算限额管理。 2、对公司领导移动通讯费实行预算定额管理,每月按定额补助发放。 (三)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招待费管理,规范领导干部自身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公司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加强对招待费用的管理、紧缩招待费用。按照从严掌控、厉行节约的原则,实现预算管理,不得超标。 1、公司领导业务招待实行领导指标总额控制,领导的公务接待统一由办公室填写招待费申请单,安排招待工作。 2、公司的重大活动、重要接待、重要会议由办公室根据领导要求按招待程序办理。 3、业务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按照年初费用预算、严格控制执行,原则上,接待一般安排在公司食堂或协议单位。因工作需要接待集团公司外部来宾,需用酒水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严格按标准执行,并执行备案程序。就餐费用标准:按×××元/人,不使用高档烟酒,特殊招待,报总经理批准。 (四)差旅费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完善差旅费用的计划、审批、借款、审核手续,促使差旅费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对于公司领导差旅费报销执行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领导住宿费实报实销;差旅费本着节约的要求及工作需要乘坐火车或飞机经济舱,费用实报实销。 2、领导出差期间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市内交通费、生活费及公务接待实报实销。 3、参加会议人员,其会议费、资料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可凭会议通知单及会议开具的相关正式发票,据实报销。 4、领导出差至家庭常驻地或公司系统内其他办事机构能够解决食宿的,一律不报销住宿费和生活补助。因工作需要长期派驻外地的员工,不执行出差报销规定。 (五)国(境)外考察培训管理规定 原则上,公司不支持领导出国学习培训,若确有必要公务出国,按隶属集团公司规定办理。 (六)其它 职务消费,不得有以下行为: 1、超标准豪华装饰办公场所,或者在企业发生亏损期间装修办公室、添臵高档办公用品。 2、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臵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或者挪用企业的材料物资,修建和装修个人住宅。 3、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消费娱乐活动,或者用公款支付非因公的消费娱乐活动费及礼品费。 4、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各种名义的培训费、书刊费等。 5、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或者支付相关费用。 6、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变相支付各种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等费用。 7、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亲属、子女支付各项费用,或者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8、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内部或到下属企业以及往来单位转移职务消费支出。 9、通过虚开会议费发票及虚购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职务消费支出。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务消费。第九条加强监督检查 (一)领导人员要充分认识规范职务消费的重要意义,增强自律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职务消费的管理规定,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职务消费。 (二)严格财务制度。财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对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单独记账、单独核算。 (三)加强审计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审计工作,加强过程控制。 (四)加强纪律约束。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防范于未然,杜绝违纪违规现象。 (五)加强民主监督。 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发布的有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办公室、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五篇:职务消费和人情消费职务消费 职务消费,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公共职务引起的各种公务消费开支的总称。主要表现在公务用车、接待、出差、会务、办公等费用支出。 人情消费 人情消费,即人与人之间正常交往中的感情投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情消费也不断升格。因逢年过节、婚丧嫁娶、添丁增岁、评先选优、升学拜师、招工参军、看病求医、乔迁新居等各种由头引起的五花八门的人情礼数难以胜数。 第20页 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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