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中水文的地位与作用 摘要:水文事业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分析了水文在水资源管理中具有的基础地位和技术支撑作用,提出应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与监督能力建设,提高水文服务水平。关键词:水资源管理;水文地位;作用在2009年2月14日召开的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上,水利部部长陈雷表示,我国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流域与区域相结合、城市与农村相统筹、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相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划定水资源管理的“三道红线”并严格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实现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以应对严峻的水资源形势,解决日益突出的人口、
2、资源、环境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水文作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哨兵,始终紧紧围绕治水新思路和水利中心任务来开展工作,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可靠支撑。在国家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水文有着明显的基础地位和技术支撑作用。 1水文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基础地位水资源具有循环可再生性、时空分布不均匀性、应用上的不可代替性、经济上的利害两重性等特点,而循环可再生性是水区别于其他资源的基本自然属性。水资源始终在降水-径流-蒸发的自然水文循环之中。水资源在降水-径流-蒸发的这个自然水文循环中,人类可利用的径流是有很大限制的,一旦利用量超过限度,就会导致循环破坏。因此,水资源不可能是“取之不
3、尽,用之不竭”的。要掌握、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首先必须要有降水、径流、蒸发等水文基础资料,还必须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与水量等因素。目前水文部门已建立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在内的相对较为完备的水文站网,已积累观测、收集、整理了大量水文、水资源数据;各级水文机构,对辖区的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和评价,积累了大量水文水资源分析、计算、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论证研究成果,为实施水资源统一管理提供了依据;水文部门经常参与当地政府的综合规划、城市规划、水利规划与防洪规划。大量的事实说明,水文在防治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等四大水资源危机管
4、理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日显突出和重要,从而奠定了水文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基础地位。 2水文在水资源管理中的作用陈雷部长强调,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着力改善民生,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以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水功能区管理等制度建设为平台,以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为载体,以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入河排污口管理、水工程规划审批等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保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着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
5、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关键是要不断完善并全面贯彻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水资源管理的“三道红线”并严格执法监督,即围绕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明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从中可以看出,水文在当前和今后的水资源管理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和更加重要。 2.1实行用水总量控制,资料与实时监测至关重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用水量逐年增加,各流域已开始显现水量、水质等问题,各区域用水矛盾和纠纷也日益突出。水量分配就是在统筹考虑生
6、活、生产和生态与环境用水的基础上,将一定量的水资源作为分配对象,向行政区域进行逐级分配,确定行政区域生活、生产的水量份额的过程。开展水量分配有利于对干旱缺水地区实行用水管理,有利于应对水质、水量、生态环境等问题,有利于各行政区、各流域统筹用水。国务院2006年4月颁发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者签订的协议是确定流域与行政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的依据。”水利部水量分配暂行办法第十条:水量分配方案主要内容中包括“跨行政区域河流、湖泊的边界断面流量、径流量、湖泊水位、水质,以及跨行政区域地下水水源地地下水水位和水质等控制指标”。由此可见,省、市有关部门在制
7、定本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必须要以水文监测整编成果、水文实时监测资料为依据。 2.2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水质水量同步监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该水域的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近几年来,全国各省、市都编制完成了水功能区划,并在水功能区划的基础上提出了水域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实施水质水量同步监测,是加强对各水功能区监督与管理的重要手段。特别是饮水安全问题方面,水质、水量的同步监测尤其重要。对在监测工作中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
8、总量超过控制指标,或者水功能区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要求,或者饮用水源地水量、水质等情况变化可能危及饮用水安全等除加强跟踪监测和调查外,还及时将情况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供用水安全。2008年9月25日凌晨4点多,XX市政府副秘书长电话指示XX市水文局:“因湖北阳新驰顺化工有限公司的排污管道有一处焊接位置出现裂缝,造成有毒废水泄漏。可能会影响到我市饮用水安全,请水文提供水位、流量、流速和水质监测数据,供市政府决策”。XX市水文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水质技术人员采样分析,在上午10点之前就编写了关于XX省XX市XX县区驰顺化工厂废水泄漏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送交市政府及
9、环保、水利、建设等有关部门。当了解到XX市长江上下游水质状况良好,有毒废水没有进入长江的准确信息后,又及时上报了关于XX省XX市XX县区驰顺化工厂废水泄漏事故的跟踪调查报告,XX市民一度的恐慌被解除,水文部门的应急监测得到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2.3遏制浪费,水文计量监督和实时监测手段可靠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国,并且分布严重不均,节约水资源已经是刻不容缓。遏制用水浪费,除加强法制保障,建立健全保护水资源和节约水资源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外,还应当加强用水计量监督管理。而水文水资源监测、计量监督在遏制用水浪费方面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水文部门通过对城乡供水水源地、水功能区等水质监测分析和企业
10、水平衡测试、城市水资源精确测验等工作,分析不同行业的用水定额,为取水许可证的颁发提供科学依据,从而避免水资源浪费。通过水文用水计量监督,一旦发现有用水浪费现象,可以利用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反馈到指挥决策机构,对用水浪费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惩罚。 3思考与建议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水文工作,陈雷部长在2009年全国水文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牢固树立“大水文”发展理念,以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提高预测预报能力为重点,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提供全面优质服务为目标,以强化科技创新和队伍建设为保障,统
11、筹规划、突出重点、适度超前、全面发展,加快推进水文从侧重局部建设向注重整体发展转变,从技术导向型向服务导向型转变,从数据服务型向成果服务型转变,从行业水文向社会水文转变,努力提高水文现代化水平,为水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支撑。水文在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可靠支撑方面,首先要“撑得准”,即要紧紧围绕治水新思路和水利中心任务来开展工作;第二要“撑得住”,即提高监测能力和服务水平,解决支撑能力不足的问题,有以下几点思考。 3.1加强水文在水资源基础资料的统计中的作用各级水文机构对本地区水资源状况是最为了解的,但对本地区的用水情况不一定清楚。为了全面掌握本地区的水资源状况,对来水量和用水量有一个准
12、确的认识,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赋予水文部门负责水资源资料的收集和统计的职能。定期收集水利工程供水、生产生活生态用水以及与水资源相关的国民经济状况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并建立数据库。比如,XX市水文局在每年编制水资源公报时,都会与XX市水利局相关人员到各用水单位进行调查,有时通过实地勘测掌握用水情况,每年所编制的XX市水资源公报成为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使用的依据。 3.2应赋予水文参与水资源规划的职能各级政府非常注重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在编制城市、土地规划时必须充分认识当地的水资源状况。这些年来,水文部门参加了水资源评价和规划工作,基本摸清了当地的水资源状况,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因此,赋予水文部
13、门这项职能是完全可行的。比如,2004年2月,XX市政府决定建设老鹳塘污水处理厂,但建多大规模有较大争议,为此,XX市发改委委托XX市水文局对XX县区排入长江的生活污水量进行了48h不间断监测,水文局提交了一个水文论证报告,市政府最终按水文监测成果确定老鹳塘污水处理厂的规模为建成后将处理XX市XX县区11.8km2范围内的生活污水6万t。为策应XX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八里湖XX县区建设”战略构想,XX市水文局及时提交了“八里湖XX县区水文论证报告”,从水资源、防洪、水环境等进行了全面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3.3应参与当地水资源配置、调度实施方案的编制水文部门对本区域内不同地区水资源
14、状况比较熟悉,用水状况随着统计资料的积累也会十分清楚,有能力参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为配置和调度水资源提供初步实施方案的编制。比如,XX省五大河流的水量分配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准, 第二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姓名:吕利萍单位:XX市华州区水政水资源办公室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摘要。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生态之基,解决好水资源问题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这是党中央在深刻把握我国基本国情
15、水情和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针对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出的指导方针和总体要求。 关键字。水资源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节水。 一、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水资源问题,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水治理新思路,推动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在制度建设方面,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已基本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我市基本水情特殊、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生态环境容量有限,实行最严格
16、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 二、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配置、可持续利用,水资源管理中的难点、问题与策略、措施 水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水资源管理是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支撑。在我市积极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关键时期,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也迫在眉睫。 1.水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多部门分割管理 尽管新修订的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但在实际管理中则存在多个管理部门分别管理水资源的各
17、项事务,呈现多部门分割管理。目前,地表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主要由水利部门管理,水体的污染与防治则由环境保护部门管理,地下水监测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则由国土资源部门管理,城市和工业用水,城市给排水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由建设部门管理,农业用水、渔业水环境主要由农业部门管理,流域生态、水源涵养林的保护与管理则由林业部门负责。在这种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下各涉水部门的管理职责既有交叉又有缺位,各部门间只有分工缺少协作,没有形成多部门管理的整体效益,使我市水资源管理处于水量与水质、地表水与地下水、流域与区域、农村与城市分割状态,不利于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 1.2水资源产权制度不健全 按
18、照宪法规定,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即全民公共所有。水法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了依法取得取水权的条件,原则性地提及取水权可有条件转让及变更,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此外未对不同实体对水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做出其他明确规定。而对水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还未实施,基于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水权交易制度也只是刚刚起步。 1.3水资源生态功能管理缺乏 水资源同时具有资源性功能和生态性功能,但目前在对水资源的管理中没有把水资源作为重要的生态系统和生态空间进行管理,往往侧重于其资源性功能管理,忽略了水资源生态功能管理,没有科学管控水资源的资源功能与环境功能,导致出现水源地生态破坏严重、水体生态修复
19、能力下降、水体污染等严重的水环境问题,直接影响居民生活,限制经济发展,威胁民族的生存与发展。 2.强化水资源管理的有效措施 2.1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水资源综合管理 要顺应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发展趋势,将水资源管理纳入自然资源综合管理体制,建立起以土地、矿产和水资源为基础的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平台,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要结合当前中央关于机构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相关精神,推动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当前多部门分割管理的现状。因此,要积极推进符合大部制改革要求的自然资源综合管理体制,整合涉及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的有关部门,将水资源管理纳入自然资源部的管理职能,将水资源由多部门管理转变为单
20、一部门系统管理,理清管理职能,消除多部门职能交叉和缺位,健全部门内部水资源管理协调机制,打破多部门间协调不利,配合不畅的局面。要按照自然资源综合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职能转变,努力实现五个“统筹”,实现多目标、多级优化综合管理。一是要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管理;二是要统筹水量和水质管理;三是要统筹区域和流域管理;四是要统筹城镇和农村用水;五是要统筹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管理。 2.2建立水资源产权制度,发展水资源市场 按照十八大报告关于“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的精神,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完善定额标准,按照水源属性和用水户类型,科学核定取用水户的水资源使用权限,开展确权
21、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在水权初始配置和流转过程中,发挥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的作用,建立合理的水权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发挥市场作用的水权交易平台,明确交易规则,维护良性运行的交易秩序,建立便于操作的水权交易制度,共同推动水权市场交易的发展,进一步为发挥水市场的水资源配置基础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三、创新管理理念,促进水资源生态文明建设 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与水害防治的各方面。一是继续完善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三条红线”,严格实行“四项制度”,制定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监督制度和监控体系,保障最严
22、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二是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要继续推行节约用水的风尚,加快节水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积极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落实水资源保护任务。三是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树立“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的管理理念,坚持使用水资源付费的原则,按照全面反映市场供求、水资源稀缺程度、水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要求,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四是建立和实施水生态补偿制度。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推动建立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和蓄滞洪区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流域上下游不同区域的生态补偿协商机制,推动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五是积极开展水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加快
23、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工作,完善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和建设模式。 四、水资源信息化建设,水资源费的征收和利用 1、加强水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建立包括土地、矿产和水资源在内的统一监测调查评价平台,加大资金投入,增加监测网点,优化网点布局,重视包括水资源监测、水生态监测和城市水文监测等在内的日常监测工作,客观科学开展水资源各项调查评价工作,提高自动监测和服务管理能力。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水资源信息化管理建设,将其纳入自然资源管理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水资源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提升水资源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 2、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 2、1水资源费的征收现状 我国从1980年
24、开始征收水资源费,我市范围内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进展较快,征收管理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不仅促进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保护,也为全面实行水资源费征收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不能否认,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新颁布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水资源的征收范围,规定了水资源费标准制定原则,完善了水资源费征收和缴纳程序,并从促进灌溉方式的转变、树立节约用水意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角度,对农业生产取水的水资源费问题作出了较为全面可行的规定。在条例的引导下,我国将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对国有大型水电企业恢复征收水资源费,农业生产取水要依法逐步开征水资源费。 2
25、、2新时期水资源费用途探析 条例规范了取水许可的管理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同时其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征收的水资源费应当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部门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 根据水资源费的性质和对条例的理解,在目前水资源管理情势下,我国的水资源费应该绝大部分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从需要与可能看,目前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水资源费使用范围宜为:(1)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和政策、规划、方案和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加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政策法规的研究;水资源规划编制的经费补助;水量分配方案和水量调度预案的研究和编制经费
26、等。 (2)行政许可的实施与监督,信息采集、监控与发布。如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根据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需要,进行水资源补充监测的经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编和信息发布等。 (3)基础工作研究及新技术推广。如水资源调查、评价经费补助,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先进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水资源保护新技术的开发及应用等。 (4)宣传、教育、培训、奖励与能力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奖励资金,水资源管理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资金等。 (5)试点工作补助以及应急事件处置补助。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经费补助,水源污染应急事件处置补助等。 条例规定,水资源费也可用于水
27、资源的合理开发。从对条例第三十六条的理解,相对“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不是水资源费的主要用途,应理解为小范围补助性质的。从需要与可能看,宜用的范围应是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前期工作经费补助、具有公益性的重要水源工程建设资金补助等,而非水利工程建设资金。 五、节水型社会的建设,节水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1、加快节水型社会体制机制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区域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取水许可与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形成有利于节水防污的水价机制,完善节水法规体系建设等。 2、建立节水产品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
28、;自2006年开始在全国逐步开展节水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实施和完善,实行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3、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将对节水型社会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继续研讨和座谈,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新鲜经验和成功探索进行交流,在有条件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地区召开经验交流会。 4、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重大课题研究。组织有关单位和试点地区针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具有共性的难题,特别是制度创新和关键技术,设立专项重大课题研究项目。 5、加强节水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培训管理人员,从整体上提高我市节水组织和管理水平。重点对节水管理机构能力建设进行加强,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并组织部分人员进行工作交流。
29、由水资源管理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6、加强宣传教育,组织知识竞赛,普及节水知识。通过举办活动,运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普及和推广节水知识和技术,印发节水知识和技术的宣传册,开展节水型社会知识竞赛,使全社会的节水意识能够付诸行动,真正把节水落实到社会生产和生活各方面。项目目标 六、水权制度体制改革,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水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1、水权制度体制改革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较快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不断加大,仅居民生活用水这一项,19972011年的年均增长率约为3.0%,其中城镇生活用水年均增长5.2%。 就像耕地一样,开发的
30、多了,剩下可用的就少了。而且除去人为浪费的、供水管网漏损的特殊情况,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并不高。节水尤为迫切。 2014年,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召开水权试点工作启动会,在7个省区开展不同类型的水权试点工作,为全国层面推进水权改革提供经验借鉴。 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 水权就是对水资源的使用权,其流转通过交易实现。水权改革,是促进节水与可持续的有力举措。一方面,水权的分配体现节水理念。既严格按照各地的用水总量红线,又考虑各地现时的实际用水量、用水效率、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等因素。另一方面,水权的流
31、转实现节水升级。如果水权用完了,那么需要到市场购买,必然导致用水成本增加;如果用不完,则可以通过转让而获益,闲置的也不会累加。 说到底,水权改革就是以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用效益激发节水的内生动力。我们还要明确水权交易条款,使流转公平合理;制定相关法律,保障群众的权益;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改革深入;建设节水工程和设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构建节约型社会和创新型社会,水权改革势在必行。而节约用水和可持续发展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也不能只在“世界水日”这一天才想起。 2、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水政监察队伍是水务部门唯一的一支执法队伍,自成立水政监察队伍以来,各级水政监察队伍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
32、到大、从不规范到逐步完善的发展历程,为维护水事秩序、解决水事纠纷、查处水事案件、办理水行政许可及维护水利部门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工作,在水法规的宣传贯彻、水利工程设施的依法保护和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使得水利事业得到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 2.1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虽然针对水利方面的法制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但宣传形式单一,且时间、地点集中,达不到广泛宣传的目的,仅限于“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日期间活动宣传,部门开展水事政策法规能力有限,而社会公众难以近距离接触水事方面的知识,这些因素直接增加了水政执法工作开展难度。 2.2运行机制不完善。自20世纪末建成水政监察队伍以
33、来,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与其他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各项规章制度实际操作性不强,缺乏有效的运行监督体制,难以有效落实具体规范化建设,而且用人考核监督机制等不健全,不利于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2.3水政监察队伍发展建议2.3.1加强水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水政执法氛围。重视水法制法规宣传普及教育,不仅要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进行宣传,还要结合查处的水事案件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地方电视台、电视讲座、报纸等进行专家专题采访报道等,还可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画、标语、发放宣传单、小册子等,利用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活动等增强社会公众水法制意识和观念,提高社会公众
34、运用法律切实维护合法权益的思想认识,为水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2.3.2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机制。结合水利部门及行业实际情况,健全并完善水政部门内部规章制度,建立水政监察队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和规范。同时加大对水政监察队伍监管力度,通过奖优罚劣,不断提高执法人员高度的责任意识,调动队伍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水政监察工作更规范、文明、高效。 2.3.3加强水政监察工作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水政监察队伍体制改革,从管理方面严格控制水政监察员入职制度,规范人员录用程序和制度,坚决杜绝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较差
35、的人占据资源滥竽充数,导致监察队伍出现问题;同时还要加强水政监察工作管理,尽可能的避开地方行政干预,减少执法工作中出现人情执法、乱执法等混乱现象。 2.3.4提升水政监察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加强水政监察人员日常学习培训,积极参与各类相关法律知识和水政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水政监察他人缘执法能力,而且还要吸纳知识层次高、专业能力强的年轻优秀人才进入执法队伍中,带动整体队伍素质的提高,使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化,形成一支专业能力强、作风过硬、文明高效的现代水政监察队伍。 七、水资源管理档案的建设与管理 水资源管理档案的建设和管理是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水资源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有利于水资源有效利用的水资源管理方
36、式,以保证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满足日常的生活、生产需要。所以在水资源管理中引进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有助于水资源的管理进入现代化、信息化的轨道。水资源管理信息化首先从取水户的电脑登记开始,建立“一户一档”的管理模式,对每个取水户的取水建立电脑信息档。将用水户的用水量、缴费状态、续费状况等集中在电脑中,方便了网上快速查询,全面提高了水资源管理的工作效率与效益。可以指导取用水户有效利用水资源,节约水资源,实现对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并且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 结束语。在当前我国日益严峻的水资源形势下,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需要各级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协调,社会各界大力支持,采取各种手段与措施,扎实推进节水
37、型社会建设。这样,才能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进和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 参考资料: 1张雪梅.浅析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流域经济持续发展j.水利建设与管理,2009(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水资源公报(2008),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年版, 3曾群.国外水资源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对我国的启示j.资源环境与发展,2006(4).4条例 第三篇:XX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XX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应对全省严峻的水资源形势,实施水安全战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
38、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是围绕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建立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即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第三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原则,采取综合管理和需求管理、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等措施,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等水事行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
39、县级以上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负总责。按照上级政府批准的“三条红线”,制定相应约束性指标和具体落实措施,使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各级管理层面明晰化、定量化,并将主要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 1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的水资源条件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约束性指标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紧缺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的落实和监管工作。 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环保、
40、建设、农牧、林业、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与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调整和理顺水务管理机构职责,对区域涉水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加强机构和能力建设,建立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保障。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当对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用水总量控制管理 第九条用水管理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与年度用水计划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应当按照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入水量分别予以明确。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每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期下达
41、1次。年度用水计划每年下达1次。 第十条市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 2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公报及相关规划,以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国家和流域水量分配指标为上限,综合考虑流域、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现状、用水效率、产业结构和未来发展需求分解确定,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县市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政府批准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实际确定,报市州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市州年度用水计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根据区域现状地表水开发利用量、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及采补平衡监测结果等综合确定。 县市区年度用水计划由市
42、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省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内确定。 省属流域机构直管河流内县市区年度用水计划由流域机构会同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省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内确定。 第十二条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全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时,应当预留一定的用水指标。 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本区域内各县市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时,可预留一定的用水指标。 第十三条本省境内跨市州或省管重要河流的水量分配方案,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市州政府拟订,报省政府批准。 经省政府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是跨市州或省管河流水量调度的依据,有关市州政府必须执行。水量调度和监督工作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属流域机构负责。 第十四条
43、市州政府应当依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确定当地地下水开采总量和年度开采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县市区。 3核定并公布地下水超采区,明确禁采和限采范围,加快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网工程建设。 第十五条在明晰初始水权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政府调控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水权转让制度。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用水人之间可以进行水权交易,满足区域、行业和用水人的水资源需求。 第十六条利用再生水、雨水、矿井排水、苦咸水等不受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限制。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4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核)同意的,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取水许可申请,发展改革、工信等有关主管部门不予批准立项和建设。 需要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取水。 第十八条严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对水资源费的征缴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免征、减征、缓征水资源费。 对地下水超采严重的地区,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XX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XX省人民政府令第67号),统筹供水工程、地下水超采区管理、超限额加价等规定,制定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 水资源费应当足额征收并
45、按规定上解。对应当征收而未征 4收、未足额征收或者未按规定上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应核减该区域下一年度用水控制指标。 第十九条取水许可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取水总量接近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限制审批。 取水总量达到或者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除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获得用水指标外,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暂停审批。 第三章用水效率管理 第二十条用水效率管理实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与年度用水效率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每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
46、规划期下达1次。年度用水效率指标每年下达1次。 第二十一条全省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依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确定。 市州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用水现状、节水潜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分解确定,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县市区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政府批准的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确定,报市州政府批准。 第二十二条市州年度用水效率指标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内,根据区域年度用水水平、节水潜力、 5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综合确定。 县市区年度用水效率指标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省下达的年度用水效率指标内确定。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政府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有利于
47、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加强需水管理,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农业粗放型用水,构建节水型经济结构。 各级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用水效率控制指标,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用水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第二十四条国家和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地区政府应当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设节水型社会示范区。 第二十五条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适时修订全省行业用水定额,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建立用水定额动态管理体系。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强化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的监督管理,对超定额标准和超计划用水的用水单位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征收水资源费或水费,并核减用水量。对重点行业和用水户实行水平衡测试,重点考核,严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在区域内通过采取管理节水、工程节水、技术节水等措施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