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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条铺村规章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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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条铺村规章制度 1、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传达、落实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兴办和管理本村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5、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 6、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镇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7、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村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1、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村委会日常工作。 2、组织实施村党支部提出的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任务。 3、组织并带领村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积极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根据有关规定和村民建议,报请村党支部批准,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务和与村民利益有关的事项。会后将议定事项向村党支部汇报。 5、定期向村党支部、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报告村委会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村党支部和村民的监督。 6、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管理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财产以及村级财务的收入和支出,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监督和审核,较大支出要报请村党支部审议批准。 7、主持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做好生产的组织、服务、协调工作。 8、负责组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民调、信访、综治机构,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9、教育和监督村委会成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带领村民致富,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0、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四议一审两公开”工作法 “四议”就是: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一审”就是:村党支部会提议内容报镇党委审批备案。“两公开”就是: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议事主要内容包括: 1、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 3、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4、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 5、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 6、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 7、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 8、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 9、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等。 下列内容不得列入“四议一审两公开”决策实施范围。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有冲突的事项;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违背群众利益的事项;容易引发严重矛盾纠纷的事项等。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一般为每年两次。 二、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三、每次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会前要充分准备好发言提纲。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同时,支部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认真开展好谈心交心活动,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会后,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 五、召开生活会时,必须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以便掌握实情和进行指导。 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要全面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 2、民主评议的对象为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 3、民主评议的内容包括“理想信念、党性原则、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社会公德、联系群众、关心集体等。领导干部还应包括工作作风、领导能力、业务水平、公正廉洁、创新意识等。 4、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以村党支部为单位,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具体步骤是: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 5、民主评议过程中须填写《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登记表》、 《党员、干部测评表》、《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结果统计表》。经综合测评,评议结果干部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党员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6、村党支部要将评议结果报镇党委审定。审定后,将评议结果公布于众,接受全体党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一课三会制度 1、坚持每月上一次党课,由党支部组织进行,学习内容以党章为基本教材,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以及有关市场经济、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农村适用技术等。 2、支部委员会议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研究贯彻上级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事项的落实和安排支部的其它工作。 3、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决定党支部确定的重大问题。 4、党小组会议至少每月组织一次,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支委成员要主动参加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党支部要建立外出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在党员外出前对其进行党员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并根据党员外出时间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2、党员单独外出,有固定地点,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居住地党组织,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流动性大,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所去地方参加组织生活。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仍在原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同在一个单位或地点相对集中,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外出前所在党组织应组织他们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指定负责人,出具有关证明,介绍给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应定期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 4、流动党员持有相应的手续后,应及时到外出居住地的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或与之取得联系,积极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 5、凡是按照有关规定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各级党组织不得拒绝接收。对外来流动党员,在接收党员关系, 验证其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他们编入相应的党组织,并登记造册,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6、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流动期间,应定期向原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按时交纳党费。 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工作人员职责 1、热爱远程教育工作,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刻苦钻研现代远程教育方面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技术。 2、根据上级远教部门安排部署,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远程教育设备及教材的订购计划。 3、根据远程教育节目播出安排和本地农村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接收站点收看时间,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按时收看节目,提高收看率。 4、联系实际,搞好教学辅导,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所学知识的吸收和应用能力。 5、及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反馈工作。 柏条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制度 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属县国有资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和拍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资产。 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权属所在地村级组织。 三、乡村要明确管理人员和管理职责,建立公物台帐。 四、实行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接待党员、组织群众开展活动,协助涉农部门搞好信息咨询、代办证照等便民惠民服务。 五、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和科普宣传栏要定期更新,确保公开及时、内容真实、宣传有力。 六、村党支部、村委会要不断拓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服务功能,使活动场所成为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和文化娱乐中心。 七、村党支部、村委会要依托远程教育网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远程学习、网上培训和信息交流活动。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村党支部工作,对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负主要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本村政治、经济、文化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得到贯彻执行。 2、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五个好”的标准,制定村党支部创先争优目标并组织实施,完成党建责任制所确定的各项任务。 3、主持召开支委会、“两委”会议,对本村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作出决定决策,审议村委会及其他村级组织提交的重要事项和村集体较大支出请示等,根据法律和有关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后,由村委会或其它村级组织进行实施,并负责对实施过程及最终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领导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支持、监督村委会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 5、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班子民主生活会,按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6、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严格落实党日活动、定标争优、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违纪党员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围绕县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支部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和支持村委会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2、维护国家法制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本村经济社会的正常秩序。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有关法律、科技、文化、业务知识。 4、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改进党的活动方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5、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证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6、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行为作斗争。 7、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坚持党员标准, 做好经常性的组织发展工作。 8、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建活动,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把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9、认真实行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完成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10、领导农村其它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和特点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1、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篇:专卖店铺日常规章制度一、店铺规章制度(本节供参考) 1、上下班规则 店员上下班必须准时,上下班时间,由领班记录在考勤卡上,考勤卡不得擅自涂改。 店员下班必须主动让当班负责人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离开后一般不允许再返回货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返回必须将随身物品寄放在收银台里。 2、储物柜 店员的私人物品应放在指定的私人储物柜内并锁好,离职时必须将储物柜钥匙归还公司。 3、员工工号牌 员工当班时必须佩带工号牌。 4.semir店员的形象:青春、健康、整洁、开朗、友善 5、公司财物 店员必须爱护公司货品、购物袋、文具等物品,不得挪为私用。如有蓄意浪费、破坏、盗用公司财物者,予以严重处罚。 6、保密制度 员工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策略、营业状况、销售数据、薪酬制度及各种报表或其它机密资料。因个人职务而获得的公司资料必须加以严格保密,离职时将有关资料归还公司。 7、不良行为 店员在上班或中途休息时间严禁在店铺或仓库中吸烟,并绝对禁止喝含有任何酒精成分的饮料。店员不能在店铺内打闹,不能在店堂中化妆、吃东西。 8、私人探访/私人电话 工作时间内不可接待私人探访,特殊情况下由店长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内接待来访者。工作时间内不可接打私人电话。 9、遗失物品 在公司范围内所拾得的财物,应立即上交领班处理,员工在公司范围内遗失物品应立即通知领班。 10、个人通讯器材 未经店长批准,所有在店铺当班的员工不得携带传呼机或移动电话等个人通讯器材进入货场。 11、兼职 在公司受聘期间,员工不得从事任何其它全职或兼职的工作。 12、顾客投诉 员工必须耐心听取顾客投诉及对公司所售货品的询问,对顾客的需求和问题应设法协助解决。如投诉事项超出本身的工作及权利范围应立即通知上级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置顾客不顾。 第三篇:村卫生室规章制度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十 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乡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履行《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四、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乡村医生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必须接受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卫生室健康教育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部门和健康教育机构的指导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健康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强化农民群众良好卫生行为养成。 二、设置并管理本村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季节防病重点,进行各种类型的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及时在宣传栏内张贴、刷写相应的健康教育资料,每月至少更换1次。接收上级下发的健康教育资料,宣传教育资料应及时存档。 三、以改变不良行为和生活方式为内容,开展乡村健康知识宣传。结合群众健康教育需求或当地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高危人群为重点对象,上门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包括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防治知识等;引导村民养成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 四、定期按规定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在患者随访中针对病情开展口头教育,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五、加强控烟教育,引导村民争创无吸烟家庭,无烟办公室、会议室、诊室等活动。 六、积极指导和组织村民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等“除四害”活动。 村卫生室门诊(急、出诊)制度 一、对病人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随到随诊,缩短候诊时间。 二、急诊病人优先就诊,门诊病人(含急、出诊)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书写符合要求。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 三、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转诊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四、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认真负责。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五、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七、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级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乡级管理。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乡级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乡级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必须具备预防接种资质,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活动。严禁无资质单位和人员从事预防接种。 二、必须接受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时参加例会、培训及考核。 三、完整收集辖区总人口数及0-14岁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资料,及时掌握免疫规划目标儿童流入、流出和各月出生情况。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及时建立预防接种证、卡。 四、按时制订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 五、接种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在显著位置公示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等。 六、认真履行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义务,按月规范实施预防接种,接种后现场观察15-30分钟,确保预防接种注射安全,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达到95%以上。每年秋季入学时,指导辖区托幼机构、学校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对无接种证及未完成常规免疫的14岁以内儿童进行补证(种)。 七、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并对预防接种后发生的一般反应及时进行处理。 八、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工作,参与疫情处理。 九、开展健康教育,及时张贴预防接种宣传画,设立预防接种咨询电话,接受有关咨询活动。 十、规范管理预防接种各类资料,年终对全年资料整理归档。 十一、实行以乡为单位集中式接种的地区,村卫生室负责辖区人口资料的收集上报、接种通知单发放、针对传染病疫情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理、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与咨询、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查验接种证工作指导等工作。 第四篇:村卫生室规章制度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6、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治疗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应了解注射药物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具有高度责任心。 2、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地面先拖后扫,每天湿式清扫两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本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1次,并做好登记。 3、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分类放置,标识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病人用药后反应。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无菌溶液、无菌容器、各种消毒液应定期更换,保持有效浓度。 6、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对使用后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进行消毒毁形处理。 处置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1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效期重新灭菌。 9、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观察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热情接待病人,消除其紧张、恐惧情绪,注射时注意保暖。 2、各种注射应按注射单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容易引起过敏的药物,注射时必须按规定作过敏试验。 3、注射时及注射后应密切观察病员情况,一旦发生过敏或其他注射反应和意外,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医生。 4、值班人员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不得贻误病情。 6、医护人员对观察室病人,要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7、观察室要勤开窗户,定期消毒。 药房工作制度 1、认真遵守技术常规及操作规程,收方后对处方的内容进行查对无误后,将用法写在瓶签和药袋上,向患者说明注意事项,方可发出。遇有处方用量、用法不妥时要直接与医师联系解决。 2、对含有毒、麻限剧药品的处方调配时应按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遇有标签模糊或疑似变质的药品,查清后再行调配。做到称量准确,切勿估计取药。 4、储药瓶在补充药品时,须经核对,尤其是同一类型更应注意。储药瓶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位置陈列,补充药品后放回原处以利工作进行,防止拿错。 5、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交谈说闹,吸烟,洗衣服等。工作人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衣帽要整齐,其他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药房。 6、做好药品消耗统计,定期盘点,填表上报。 7、已调配的处方,应分别装订存查,按处方制度执行。 8、调剂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9、定期提供新购进药品及其作用、剂量、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信息,并及时提供即将过期失效药品名录,以减少浪费。 2 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须达到项目齐全,姓名、性别、年龄、日期、住址、诊断、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等不得漏项。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6、不得使用毒、限、剧毒药。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填写健康档案的医务人员应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者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2、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医师负责填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以便查阅。并应逐步输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3、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4、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鼠咬,应妥善保存。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人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进行疫情处理,严格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做到不漏登,不漏报,及时收集可靠准确的疫情资料。 4、对可能被传染性病原体污染的物品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废弃物须消毒后丢入污物桶,传染病患者要及时转院诊治,转诊后对诊治场所和病家进行终未消毒。 5、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确定专职人员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3、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4、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5、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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