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民办养老院规章制度
篇一:养老院建设管理全攻略
养老机构建设管理全攻略
养老机构的建设与管理是业界人士所倍加关心的,本文收集整理了部分有关养老机构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希望对大家有所裨益。
一、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的组织(法人)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自然人),均可投资建设养老机构,包括符合条件的外国的组织和个人。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自建、租赁、改建房屋用于机构养老服务。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8号)。
二、设立要件
设立养老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②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③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④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⑤床位数在10张以上;
养老机构的房屋、设施设备、活动场地、人员配置等,须满足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标准。政策依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8号);XX市民政局养老机构建设服务和管理标准。
三、申报材料
申办养老机构需向审批机关提供以下材料。①设立申请书;②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③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④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⑤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⑦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⑧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政策依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8号)。
四、审批权限
养老机构审批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①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向养老机构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县、不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住所在XX县区的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XX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许可。③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兴办的发挥实训、示范功能的养老机构,可以到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许可。此项也可以由上级人民政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许可。④外国的组织、个人独资或者与中国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个人以及华侨独资或者与内地(大陆)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的,由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民政部门实施许可。
政策依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8号)。
五、建设标准
XX市养老机构设立标准为床位数量不低于50张;每床平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双人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三人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多人间使用面积每张床位不少于5平方米。四层楼(含)以上的,应当至少设置一部电梯。电梯厅及轿厢尺度须保证轮椅和急救担架进出方便。
选址应当符合XX市的布局规划,室外活动场所不低于150平方米,房屋建筑密度不应大于30%,容积率不宜大于0.8。新建养老机构绿地率应达到40%以上,改扩建养老机构绿地率达30%以上,人均拥有绿地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新建房舍尽量考虑南北朝向,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不低于2小时。无障碍设施应当适合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生活需求。
养老机构须具备居室、食堂、卫生间、浴室、洗衣房、活动室、医务室、办公室等基本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建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排污设施;配备必要的水、电、供暖、降温及安全设施设备;
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取得执业许可证,需配有专职医护人员,备有常用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物资;不设内设医疗机构的,必须与就近的综合性医院或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同,保障老人医疗和急救需求。
养老机构建设应当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政策依据。《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131号);XX市民政局养老机构建设服务和管理标准。
六、扶持政策
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线(数字)电视建设费(入网费),减半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线(数字)电视终端用户收视维护费;用电、用水、用暖、燃气等执行居民价格,使用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费用执行家庭住宅价格。
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养老院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缴征地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达标排放污染物并经环保部门核准的情况下免缴排污费,适当减免环境监测服务费。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区、市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向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的捐赠,在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对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还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对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家庭服务业等其他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转业退役军人创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申请执行居民类价格的,应当向有关单位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相关部门核发的法人登记证书;符合条件的,自受理次月起执行居民类价格,相关手续每三年续办一次,逾期未办理的,将不再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对经认定达到标准的新建养老机构,建成并投入使用后,按照每张床位1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分三年拨付到位。对通过改造用房或租赁用房(租用期须达到5年以上)的形式建设的养老机构,投入使用后,按照每张床位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分两年拨付到位。
非营利普惠性养老机构每收住1名XX市户籍老年人,按自理老人每月200元、半失能或失能老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对为入住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养老机构给予补助。
收住本市户籍“三无”、低保老年人,收费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照当地普惠性养老机构平均收费标准的80%给予补助。
政策依据:XX省物价局XX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福利场所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3〕70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2〕60号)
七、服务内容
养老机构主要的服务内容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方面,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吃饭、穿衣、如厕、洗澡、室内外活动。符合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规范。我市有《XX市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建设标准应当不低于该标准。
养老机构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由民政部门统一制定,签定协议是强制性的。
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并根据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服务。要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养老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养老机构应当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并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政策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9号);XX市民政局养老机构建设服务和管理标准。
八、人员配置
养老机构应当做到人员配备合理。行政管理人员不超过全院职工人数的10%;医、药、护、技人员不低于全院职工数的15%。护理员与自理老人的比例为1:10;与半自理老人的比例为1:6;与不能自理老人的比例为1:4。
养老机构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年龄在6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接受过社会工作类专业知识培训,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行业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
内部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养老护理员原则上要求年龄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持证上岗。养老机构应当有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
养老院用工应当根据国家和行业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建立工作人员花名册和档案。
政策依据。XX市民政局养老机构建设服务和管理标准规定。
九、管理规章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并予以公开。机构内部设置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制度上墙;有工作人员选聘、培训、考核、任免、奖惩等管理制度;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其他职工参与管理的制度;建立在院老人动态信息管理库,包括入院申请、协议、健康评估资料、身份证明、监护人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应当制定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制定各类风险和危机管理措施、应急预案、控制和处理程序,责任到人;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应当经常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有处理投诉和服务改进机制。
突发事件发生后,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和住所地民政部门。
政策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9号);XX市民政局养老
机构建设服务和管理标准。
十、等级评定
我市等级评定采用星级制,从高到低依次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四个等级,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不设一星级。
申报星级养老机构采取自愿的原则,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方可向所在区(市)等级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养老服务机构有关规定,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事业。②养老机构的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资格审批证件齐全有效,年检合格。持有《XX市养老服务机构登记证书》(《XX市残疾人托养机构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工商营业执照》)。③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语言规范、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工作时间内统一着装并佩证上岗。④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
申报星级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二星床位达到50(含)张及以上;三星床位达到100(含)张及以上;四星床位达到200(含)张及以上;五星达到床位300(含)张及以上。
达标分数为。二星级满分200分,160分为星级达标线;三星级满分300分,260分为星级达标线;四星级满分400分,460分为星级达标线;五星级满分500分,425分为星级达标线。
政策依据。XX市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等级管理办法。
篇二:养老院各项管理制度
养老院各项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1、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员,一律要求穿戴整洁、行为端庄。
2、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
3、工作态度要热情、体贴、积极肯干、吃苦耐劳。
4、同情善待老人,奉献爱心,日常生活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辱骂、激怒老人者一律辞退。
5、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6、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在我院逗留和住宿。
7、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8、值班的护理员,如有因失职而造成老人发生意外者,需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9、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临时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电话通知,便于安排人员代班。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护理员岗位职责
1、面带笑容,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护理举止得体。
2、穿戴护理工作服上班,对老人的护理均按护理流程进行,操作要规范到位。
3、保持工作认真的态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
4、照顾老人要周到,对每一个老人的护理要充满爱心。
5、工作期间不准离岗,老人呼叫要及时回应,不得辱骂老人,不得顶撞家属,不在工作时间干私活。
6、保持老人身体、衣服、床上用品及室内清洁整齐。
7、不准收老人及家属红包及物品,违者必究。
8、对来访客人及老人家属要热情接待,反应情况要客观实际。
9、实行全天24小时护理制,每十分钟巡视一次。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11、不拿院里的公共财物回家,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12、不允许与本院老人或同事勾心斗角或不团结和争吵。
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老人公寓、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保持居住环境整洁、舒适,增强老人身体健康。每位院民要自觉维护敬老院室内外卫生,保持院内整洁、卫生、舒适。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室内环境卫生由院民自行打扫,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生活用品要放置有序。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4、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统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6、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7、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8、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9、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环境卫生制度
1.“讲究卫生”既是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也是全体院民职责,造就一个花园式的敬老院是我们的目标。
2.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包干区完成自己的卫生工作,包干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定。
3.要求包干区内每天打扫一次卫生。每天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用扫帚、拖把或布条拖一次,做到不留污渣灰尘。
4.对供寄养人员的衣褥、鞋袜、床上用品做到无油渍,衣物清爽、干净、督促他们勤洗脚、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晒被、勤擦身、勤开窗。
5.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丢果壳、瓜皮、纸屑、不随便乱倒剩饭,不随便乱解大小便,各房间内的便桶每天按指定地点倾倒,冲洗。
6.各自的食用餐具要洗涤干净,食用食品、水果等要妥善放好,不能同有害物品混放一起,时间不宜存放过长,不准吃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
7.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裤。
食堂餐厅管理制度1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进出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养老院,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保持食堂卫生整洁,生熟物品和餐具分开。
4、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5、每天三餐按时供应,开饭时间保持半小时,每天保障院民的热水供应。
6、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根据五保对象的饮食特点或医嘱安排好伙食。
7、做好卫生和消毒工作,保持食堂内清洁卫生,做好防蝇、防鼠、防霉变,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8、保护食堂财产,加强成本核算,减少损失和浪费。
9、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10、工作人员、来客到食堂用膳应交伙食费。
11、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老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食堂管理制度2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按时检查身体,厨房内不准吸烟,洗涤间和厨房周围无卫生死角。污水桶,每餐清倒一次,不留弃物。下水道保持畅通。
2.严格做到生、熟菜分装、分存,用具分开使用,工作人员操作生熟食品时必须清洗、消毒双手及案板、刀具等工具。
3.严格做到食具消毒,做到一清、二刷、三冲、四消毒,餐具达到干净光洁。
4.购入食品原料要保持鲜活。严禁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5.购入的包装食品和食品辅料、调味品等,必须要有产品说明书,应标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规格、配方、主要成分、食用或使用方法等,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食品。
6.食堂所有采购进来的菜肴(自种自养)及辅料等,都必须有二名值班监督员(值班监督员由院民产生)验收,由经办人当场填好清单,并有经办人、验收员、食堂收货员共同签字后报院长审核。
7.对个别院民自备生菜者,食堂可以代为烧制。
8.食堂每周制订一份菜单,经院务会议讨论同意,后严格执行,并要上墙公布(包括品种、数量、配置)。
9.食堂工作人员要多专研业务知识,搭配好主辅食品荤素菜等,要菜肴多样化、多品种,并针对个人进食喜好记好档案。
10.严格按时间开饭。
财务管理制度1
1、敬老院种、养、加工及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帐。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3、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
证明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帐。
4、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5、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登记造册,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6、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200元。出现公款被盗应由出纳赔偿。
7、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8、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行贿受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10、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财务管理制度2
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帐簿,配有兼职会计(或由镇街会计代理站受理)。镇(街)、村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自产农副业产品收入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帐目清楚。
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事先经院长同意,重大开支要向镇(街道)民政办(科)请示。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帐,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帐。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民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帐目每季度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帐,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帐,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并填表造册存档,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篇三:敬老院相关管理制度
目录
一、敬老院总规
1、敬老院章程
2、敬老院主要任务
3、院民守则
二、管理制度
1、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度
2、会议制度
3、财务管理制度
4、卫生管理制度
5、安全制度
6、评议制度
7、食堂管理制度
8、要事登记制度
9、值班制度
10、接待制度
11、请销假制度
三、岗位职责
1、院长职责
2、财务人员职责
3、服务人员职责
4、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5、医护人员职责
6、厨房值班员职责
7、仓库保管员职责
8、门卫职责
四、五保户入院协议
总规
⊙农村敬老院章程
一、敬老院坚持以人为本,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
二、敬老院以供养五保老人为主,兼顾其他五保对象。敬老院应当优先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供养。提倡敬老院向社会开放,吸收社会人员自费代养。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三、敬老院供养的人员应当遵守敬老院的规章制度,树立以院为家思想,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四、供养对象入院和出院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院和出院手续。
五、敬老院经费来源为农村五保供养金和政府支持,院办经济收入和社会捐赠为必要补充。
六、敬老院经常组织院民学习有关方针、政策,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院民思想教育,提高院民思想觉悟。
七、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负责全面工作。院长应有一定文化和管理能力,热爱敬老院工作,身体健康,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和规模配备。
八、敬老院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民主管理和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做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九、敬老院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下设膳食委员会、行政管理委员会、文娱活动委员会、护理工作委员会、生产管理委员会等五个群众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互为服务组织。
十、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十一、敬老院应根据实际开展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增加经济收入,改善院民生活。院民应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
十二、对在敬老院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敬老院主要任务
一、安排院民的物质生活,供给院民生活必需品;
二、搞好院民的医疗、保健和卫生护理工作,及时治疗患病院民;
三、开展适合院民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
四、对院民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五、组织院民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
六、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敬老院财务和院民人身安全;
七、建立五保服务网络,定期走访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检查供养情况,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存在的问题。
⊙院民守则
一、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酗酒、滋事。
二、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院民。
三、保持和维护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里统一规定。
四、爱护集体财物,不浪费粮食,节约用电、用水。
五、积极参与院内管理和集体活动,树立以院为家思想,共同管好敬老院。
六、外出走亲访友要请假,不经院方同意,不私自外出。
七、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管理制度
⊙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度
一、敬老院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生活、生产和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事宜,决定聘用、辞退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监督敬老院和管理人员的工作,对院务工作做出评价,协助敬老院做好管理工作。
二、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办事处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院长和院民代表组成,院民代表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三、院务管理委员会下设膳食管理、生产经营、环境卫生、护理服务、安全保卫和财务管理等小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
⊙会议制度
一、院务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分析供养人员对院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分析院内生活、生产、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研究布置工作。
二、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院长主持,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主要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解决生产、生活、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检查评比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研究财务开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宜。
三、供养人员大会。每月或一个阶段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全体供养人员和工作人员参加,主要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对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表彰先进,提出改进意见;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总结、布置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
一、实行民主理财,做到账目公开,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二、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
三、院内一切收支,必须手续健全,做到账款、账物相符。
四、院内重大支出项目由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院内生产的蔬菜、肉、蛋、禽、粮食等,应合理作价,收支入账。
六、管好用好社会捐助的款物。
⊙卫生管理制度
一、督促供养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划分卫生区,每天清扫;统一室内物品放置,达到整齐美观;搞好院内绿化、美化、净化。
三、认真搞好院内卫生,坚持定期消毒。
四、建立健康档案,对患病供养人员要妥善及时地诊治。
五、坚持定期卫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限时改进。
六、不得聘用和接纳有传染疾病工作人员和院民。
⊙安全制度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规划部署,使安全工作贯穿于生活、管理的全过程。
二、定期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查找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制定改进措施。
三、在工作人员和供养人员中建立安全组织,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保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四、适时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和供养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规定,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六、重点预防火灾事故、触电和雷击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煤气中毒事故、夏季中暑事故、冬季冻伤事故,注意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评议制度
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每半年进行一次测评,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履职不好、工作业绩差或20%以上供养对象不满意的工作人员,交院务管理委员会决定解聘或追究相应责任。解聘人员一年内不得再次聘用。
⊙食堂管理制度
一、实行民主管理,经常征求供养人员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食堂工作。
二、认真执行伙食标准,做到收支平衡。
三、每周制定一次食谱,讲究营养,科学配餐。
四、购买的食品须经厨房值班员验收。
五、厨具、餐具定期消毒,碗筷专人使用,分别存放。
六、不使用腐烂变质和未经检验的物质加工食品。
⊙要事登记制度
一、建立《敬老院要事登记簿》。
二、《敬老院要事日记》的主要内容是。出入院人员、病号及处理情况;请假销假、供养人员违纪、上级领导来院、院内重大活动、院外人员来院慰问和服务情况;院内发生事故、案件情况;供养人员死亡及处理情况;上级通知、指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三、《敬老院要事登记簿》由敬老院院长填写,也可以指定专人填写,长期保存。
⊙值班制度
一、根据供养人员情况,晚上和节假日应安排1-2人值班。
二、每夜查铺次数不少于一次,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查铺的次数。主要看供养人员在位、睡眠和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并做好记录工作。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确有要事需离开岗位时,必须有代理人,交待清楚工作事项并告知自己所去的地点和时间后方可离开。
⊙接待制度
一、对来院的人员,应当验明证件,查清身份,问明来意,进行登记,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问题。
二、供养人员亲属来院,敬老院应当介绍供养人员在院的情况。亲属离院时,可以允许供养人员送到临近的车站。
三、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供养人员不得留客人在院内住宿。
四、对供养人员亲属携带给供养人员的食品,要建立必要的检查制度,确保安全。
⊙请销假制度
一、敬老院的工作人员、供养人员外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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