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务会议制度 高三校务会议制度 问题的会议,由校长召集和主持。2011.3 一、校务会议是研究、审议、决定学校行政工作方面重要 二、校务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三、参加校务会议的人员全体教师。 四、校务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文件、会议精神。 2、组织实施由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关于学校行政事务的决定。 3、讨论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审议制定学校学年、学期行政工作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4、审议制定学校行政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5、审议决定学校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思想品德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6、讨论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内
2、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7、审议决定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励或处分。 8、研究决定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方案、重大项目开支、学校收入的使用与分配方案并审议其执行情况。 9、审议决定涉及保护和管理学校财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重要事项。 10、研究决定校园总体规划、基建项目。 11、校务会议认为需要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五、校务会议的议题,由校长审定。校长办公室应将开会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提前12天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应提前了解会议内容,并做好发表意见的准备。 六、校长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的和整理会议纪要。 七、严格会议纪律,凡会议讨论的情况和决议的过程,以及会议决定不得外传的事项,任何人不得泄露,决议的传达要严格按照会议明确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