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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制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的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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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民政局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制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暂行规定 第一篇:xx区民政局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制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暂行规定xx区民政局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民政部、xx民政局关于法治民政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xx民政局《关于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暂行规定》和《xx民政局关于全面建设法治民政的意见》具体任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区民政局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行政一把手。 第三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四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法治民政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 1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民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五条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xx法治民政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民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民政事业法治化进程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持重大决定合议制度,凡重大决策事项,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组织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4.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2第六条 区民政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委要落实局党组在法治民政建设中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本级党委在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为局机关和社会组织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七条局属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在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加强对本科室、本单位法治民政建设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法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将各级工作要求转化为具体的措施和行动;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或参加各类法制学习、培训,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法律问题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2.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签发或签订之前都要报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问题都要逐级上报局党组会或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依法落实政务公开,推进执法责任制落实。 3.认真落实行政检查、执法处罚、规范性文件清理、法定职权梳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3深化本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关工作。 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开展司法调查和案件审理,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第八条法制科要落实局党组关于法治民政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做好全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察及普法宣传教育等具体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工作研究,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各项制度、措施;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沟通交流,指导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做好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第九条 政工科要将法治培训作为民政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的必备内容,建立完善科级干部任前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不断提高民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监察科要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积极开展民政行政效能监 4察,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第十一条 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组织支部党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要抓好党内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要求党员带头落实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认真遵守单位各项制度、规定,要全面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从组织上保障民政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第十二条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第十三条本规定xx区民政局法制科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情况 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2014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在省、市纪委、省教育纪工委和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建设廉洁校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凝聚起实现我校“进位升级、特色鲜明、全省一流”发展目标的强大合力。学校各级党组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严明党的纪律,坚定不移整治“四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完善机制,夯实基础工作。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夯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党委集体领导,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理念,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分工合作体系,充分发挥党委班子集体作用,抓好责任落实,层层推进,人人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下发了《关于成立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着重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及时收集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1二是带头落实制度。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促进学校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制度落实,时刻绷紧反腐倡廉,管好用好手中权力,带头遵纪守法这根弦,不触“红线”、不越“雷池”。 三是提升内部管理。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要求,严格学校内部管理。认真开展学校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专项治理,开展学校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自查自纠,加强“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管理,修改并完善了《关于执行的补充规定》、《毕业生就业工作奖惩办法(修订稿)》等制度,严格经费支出及各种表彰奖励。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提升机关行政效能。 四是强化考核监督。为确保2014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以及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力度,以及学校学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汇总编发学校督察督办情况通报共9期。将考核、督查结果列入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评先、评优挂钩,通过加大考核比重,细化考核内容,完善整改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推进廉政建设 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教育教学实际,下大力抓实廉 2政建设。开展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全校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读书思廉”和经常性廉政警示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吸取教训。通过廉政党课,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中宣讲廉政知识,促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校认真做好机关单位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规范廉洁从政、廉政从教行为,在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政府采购小额工程实施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内政府采购小额工程实施定点采购有关事宜作出了新的规定。 (三)严守纪律,树立廉政风气 校党委班子成员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自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带头执行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带头遵守财经纪律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各项经费开支公开、透明。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以身作则 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校党委集体领导,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活动亲自参与。带头学习和贯 3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带头调研和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和校党委成员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下基层,进学生宿舍开展“学情夜访”活动,了解最基层师生的困难、意见,带头遵守财经纪律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各项经费开支公开、透明。 (二)带头清正廉洁 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加强学校办公经费监管,强化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全校党员领导干部执行《XX市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全校领导干部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的意识,带头在全校领导干部中营造廉洁自律的风尚。 (三)加强自我管理约束 一是落实“八项规定”情况。及时报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等相关制度情况,严格执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措施》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意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未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以及参与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二是执行《在 4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开展拒收“红包”警示教育、狠抓“红包”治理的通知》。未收受过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三是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带头遵守在公共场所禁烟的各项规定,带动全校广大师生加快形成保护公共环境和尊重他人健康的良好社会风尚。四是出国(境)情况。2014年度无出国(境)学习考察情况。五是执行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情况。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谋取不正当利益规定的情况。六是兼职情况。无在经济实体、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学会协会中兼任职务的情况。七是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提拔任用干部,无违反干部工作纪律和借选拔任用之机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八是执行严禁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活动规定情况。从未参与赌博活动,包括参与以钱物作注论输赢的各类“娱乐”活动,没有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没有通过赌博方式收受他人财物等行为。九是与履职行为直接相关的廉政和作风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各项经济活动都按照程序流程规定执行。十是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情况。一年来其本人、子女以及直系亲属无婚丧喜庆之事。 第三篇: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法治央企建设,保障公司改革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中国xx集团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作用;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权要担当、失责必究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依法治企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法治建设纳入公司全局工作统筹谋划,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第五条公司党委书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 (一)促进公司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成立公司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督促公司领导班子其它成员依法履职,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公司得到贯彻落实;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制度,党委研究讨论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要求公司总法律顾问或外聘专职律师列席会议,并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完善企业领导班子知识结构,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五)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动完善法律管理组织体系,支持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委中心组开展法治学习,推动公司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第六条公司董事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 (一)推动依法完善公司章程,合理配置权利义务,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在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中明确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并将依法治企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二)促进将法治建设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组织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指导督促,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四)定期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并将其纳入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五)带头依法依规决策,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要求总法律顾问出席会议并听取意见; (六)推动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总法律顾问可由董事会聘任的相关规定,设立与经营规模和业务需要相适应的法律事务机构,促进公司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推动,根据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二)依法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各项活动有章可循; (三)督促经理层其他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法经营管理,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经营管理行为; (四)推动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作用,不断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落实规章制度、重大决策、经济合同法律审查制度,加强合规管理和法律监督。 (五)完善法律顾问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并为履职提供必要条件; (六)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提升全员法治意识,努力打造法治文化。 第八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公司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并将其纳入经营业绩考核。 第九条公司党委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人员,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问责。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县发改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县发改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县发改局党组在县委XX县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发改队伍整体素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发改局党组xx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组织机构健全。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班子个别领导变动,做到及时调整以党组书记、局长余晓军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练良东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党组统一领导,科室(公司)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2、认真研究制订《xx年度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分别落实给班子成员,做到每项工 1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完善《发展和改革局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按照领导工作分工,将45个方面的廉政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发改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建议书》《发改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及有关事宜的报告书》《牵头科室落实党风廉政专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年度总结报告》等。 3、明确责任。进一步明确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书记、局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与发改局职能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情况。 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和贯彻落实作风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教育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使党员党性觉悟、廉洁意识进一步提高。坚持用“习总书记系列讲话”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建立学习型机关为突破口,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廉政意识,针对我局职能工作的 2特点开展“科室轮流做庄”的形式,组织“周五学习日”集中学习;坚持每月18日下午集中收看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到目前止,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组织集中学习讨论22次,学习重点为“2+2+3”必学资料。其中,包括组织学习省纪委《关于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学习贯彻县纪委全会精神,组织开展了4场专题大讨论;组织观看《焦裕禄》、《杨善洲》、《生死牛玉儒》等3部专题教育电影;集中收看群众路线好榜样系列专题片《吴仁宝》、《五水共治当先锋》等4部电影;邀请市委党校赵伟博士来我局给党员上党课;邀请鹤溪街道办事处正科级组织员蓝中一作先进事迹报告;请本局投资科科长吴土英介绍工作经验等等。保证了我局的政治、廉政学习和业务学习结合到实处,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2、加强机关效能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每月开展至少一次明察暗访。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正风肃纪,坚决整治突出问题,尤其是加大对下属单位、服务窗口的明查暗访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提高震慑力,推进常态化。切实转变干部职工态度和作风,进一步促使干部职工以新的姿态、新的面貌、新的干劲去完成各项工作。 (三)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今年 3在选拔任用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袁建忠时,严格按照《中共XX县区股级干部任职审核若干规定》(景委办〔2010〕45号)办理,做到:(1)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2)考察;(3)酝酿;(4)讨论决定;(5)任前公示;(6)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审批,县委组织部批复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发文公布或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情况。 1、加强价格监管。xx年度,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3件,实施经济制裁金额3.71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3.465万元,罚款0.25万元。 2、加强价格服务。全面完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服务性收费梳理工作,我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12个部门,30个项目;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涉及12个行业,22个项目,预计xx年减轻企业负担累计资金370余万元; 3、年审纠正不规范单位1个。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情况。 1、继续落实权力制衡,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正职“七个不直接分管”,推行“科室承办、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专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权力运作机制。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门监督小组,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认真落实健全制度。单位所有需购买更新的设备均经局领导班子会议同意批示后,由政府采购统一购买,杜绝了违纪现象发生。通过完善财经管理制度,有效提 4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控制了三公费使用增长,1-11月三公费为29.9万元,同比减少19.4万元,下降39.4%。 2、落实党风廉政管理规定,抓好源头防控。(1)认真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规定》。实现对工作人员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防范、早提醒、早纠正,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开展专题讨论4次,开展警示教育达255人次,排查风险点95个,梳理出台防范措施11条。(2)针对粮食系统2013年存在的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对粮食收储公司和粮油总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查,并督促相关责任人整改落实。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从自己做起,严格遵守“七个一律不准”规定,把“七个一律不准”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远离“两局”(酒局、牌局),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本单位良好风气的形成。 3、实施阳光工程,做到标本兼治。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商品均由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切实规范了采购行为。积极推进“三公开”,即政务公开、工程项目交易公开、招投标公开。完善公开项目,充实公开内容,实行上墙公开,让干部和群众从源头上参与管理和监督,不断深化参与、知情、监督、建议权。 (六)健全党风廉政制度,规范工作机制 注重制订完善制度,从制度上来保障廉政建设,对已经制定的《权力制衡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效能监督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 5制度》《机关干部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六个严禁”,严守《廉政准则》,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责任履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承诺职责,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自觉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纠“四风”破“两局”。领导班子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工作程序,都经集体讨论决定,做到了公开公正。比如,我们完善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县发展和改革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景发改〔xx〕24号),规定上班实行签到制度,凡未在规定时间签到的,每迟到、早退一次罚5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2次作旷工半天处理;发现代签的每次对当事人及代签人各罚50元。上班期间无正当理由脱岗1个小时以上者视为早退。各科室长带头严格执行规定;管好自己的人,发现干部职工有不良苗头要及时纠正;纪检组狠抓宣传和督查;严格责任追究。 (七)落实齐抓共管机制,督促其下属单位充分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的情况。 1、形成良好和工作机制。建立了纪检组牵头协调、科室、所属公司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 2、明确工作责任。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公司对所管辖业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 3、落实工作要求。要求科室、所 6属公司认真处理好局办公室、纪检组转交或本科室、所属公司直接受理的有关党风廉政的举报,及时了解核实,认真调查处理。 4、认真开展提速增效强执行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按景委[xx]4号文件要求,建立台账、制订了工作计划,按时上报任务清单及进度;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核对完成进度,督促未完成任务落实到位;强化执行力,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联合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评议完成质量,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权力清单”有关制度,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纠风治乱。认真办理效能投诉,严格执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今年以来,在项目审批方面,全面梳理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提速增效,6月底前,清理出权力,并将流程图和申报材料等内容网上公布,社会反响良好。 5、认真落实《关于县直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通知》。对局纪检组长的分管工作进行了调整,不再分管体制改革、中心镇建设等等工作。 (八)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德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的情况。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了党组中心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每次局干部职工会议、周五集中学习会等时机,结合 7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局班子会议作用,对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财务、人事工作、项目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特别是局长对班子成员做到经常提醒和督促,要求他们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 (九)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xx年我局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2015年,我们将按照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纠正不正之风,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进一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服务和数据支撑。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本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 8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认真按照《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要求,认真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严格做到“四个亲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制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方案,亲自抓协调、抓督查、抓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是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是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本人亲自担任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责任制工作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做到肩上有担子,工作有压力,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二是完善责任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与各位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落实到人。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具体责任分工,涉及党风廉、人事任免等重要文件和材料,做到亲自把关、亲自签发。xx年签发了《xx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9学习计划》、《xx年度县发改局党风廉政暨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景XX县区发改局xx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和作风建设项目化管理责任分工》、《关于毛旭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和材料。 (二)密切关注全局工作。深入实施“三县并举”发展战略,坚持以“工作落实年”为主基调,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十大行动计划”为工作重点,坚持发展为先、改革为要、创新为基,理规划、谋项目、争盘子、强服务、提素质,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加快推进“四个XX县区”建设,全力打造“中国畲乡·小县名城”,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是抓项目,促投入,投资效益不断彰显。狠抓项目建设,优化投资结构,集中力量抓开工、促进度、提效益,扩大有效投资实现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据统计,截至10月,全县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09亿元,同比增长17.7%,增速排名第五,比全市高1.1个百分点。投资总量超过庆元、云和,排名第八。完成民间投资15.95亿元,同比增长35.3%,较全市高22.5个百分点,增速排名全市第三,民间投资占了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量的51.3%,改变以往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情况,成为我县投资的主角。精心筛选和包装事关国计民生和我县长远发展的项目,积极向省、市有关部门申报,要求列入省重点工程或补助资金。xx年新增市重点项 10目3个,新增省重点项目2个;争取上级补助项目12个,补助资金6749.5万元,深入研究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参照执行中部地区的政策,把握扶持资金的主要方向,认真谋划和包装投资项目,并得到县委林书记的批示肯定。以落实《XX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为重点,紧紧围绕依法监管、完善制度工作,逐步推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平台交易、分类监督”的监管制度,形成了行业监督部门、监察部门、招管办、审计部门等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加强了标前、标中、标后的监管。1-11月,共完成建设工程交易项目257个,预算总价11.96亿元,交易额为11.05亿元,节约资金9100万元,下浮率8.1%;小额项目简易发包申请备案164项。 二是抓规划,促调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立足长远,着力全局,创新形式,强化研究,突出规划和项目的统筹谋划,为经济转型、加快发展打好基础,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认真总结2013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分析xx年的发展形势、机遇和面临的挑战,科学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积极开展全县经济运行分析,主动做好“10+n”指标的收集分析,认真做好xx年度规划计划编制,年中及时增补规划编制计划,积极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认真做好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编制试点示范方案,研究探索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机制创新。 11三是抓创新,促落实,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制定出台xx年《XX县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今年四方面17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小城市试点,编制小城市培育试点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制定《小城市三年行动任务分解及xx年实施计划》,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作,全力做好农村保险,着力推进关键领域改革。 四是抓监管,促民生,物价管理不断深化。抓好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重点开展肉、蛋、禽、粮油、蔬菜、钢材、化肥、液化气、成品油等生产生活资料价格的监测,落实专人深入市场采价,确保价格信息准确,加强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及时上报与公布。按照调价程序规定,完成全县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农村客运调价、城市供水、污水处理、普通高中等成本监审工作。及时变更了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排污费的收费标准,对全县94座小水电电站上网电价进行调整,为企业增加经济收入1376万元。做好清费减负、收费年审和收费核定。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春运票价、教育收费、成品油价格等专项检查,规范价格行为。提升价格服务。 五是抓管理,促安全,粮食市场保持稳定。注重调查监测,确保粮食供需平衡,加强储备管理,优化粮食储备结构,严格按照《粮油储存技术规范》制度操作,积极开展“一符四无”粮仓检查,积极推进中心粮库迁建工作。 六室抓学习,促服务,单位形象不断提升。以开展党的 12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学习教育、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努力树立“勇挑重担、勇立潮头、勇于创新、勇拒歪风”的良好发改新形象。 (三)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始终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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