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总、分包的企业对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资格管理制度 为确保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保证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并能够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凡公司采用分包方式管理的工程分包单位及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均适用于本制度。 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程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进鲁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二、对劳务
2、分包单位的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持证要求。 三、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审核分包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证分包方的工具、设施、设备的安全、完好。 3、签证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外劳力施工队伍治安、消防管理协议书”、“文明施工协议书”等。 4、合同应明确总分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安全管理。 四、分包队伍进场; 1、主管部门负
3、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五、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挥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
4、提供有效验收合格证明。 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实行班前班后安全会议和周安全总结会议,并设立台账记录。 六、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1、主管部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2、公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项目竣工后或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3、分包方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或作清退处理。 第二节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管理 一、分包单位人员资格要求; 1、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1.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
5、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1.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1.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二、现场文明施工及其
6、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方面要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单位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同时必须按要求,采取有效的放扰民、防噪声、放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单位必
7、须严格执行保卫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记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职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公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持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应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8、 第二篇: 4.4实行总、分包的企业对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行总、分包的企业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 资格管理制度 为确保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保证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并能够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凡公司采用分包方式管理的工程分包单位及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均适用于本制度。 一分包单位资质管理制度 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程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进哈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
9、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二、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持证要求。 三、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审核分包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证分包方的工具、设施、设备的安全、完好。 3、签证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外劳力施工队伍治安、消防管理协议书”、“文明施工协议书”等。 4、合同应明确总分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
10、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安全管理。 四、分包队伍进场; 1、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五、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挥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
11、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验收合格证明。 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实行班前班后安全会议和周安全总结会议,并设立台账记录。 六、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1、主管部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2、公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项目竣工后或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3、分包方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或作清退处理。 二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管理 一、分包单位人员资格要求; 1、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1.1分
12、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1.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1.5分包单
13、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二、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方面要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单位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同时必须按要求,采取有
14、效的放扰民、防噪声、放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卫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记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职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公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持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应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
15、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第三篇: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一、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三、分包单位必
16、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
17、织施工; 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3.
18、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2、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3、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5、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5.1、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
19、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5.2、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5.3、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6、分包单位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 7、分包单位必须执行XX省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8、分包
20、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 9、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0、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1.3、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
21、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 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 1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
22、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 1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单位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
23、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 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
24、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单位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 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单位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3. 12、分包单位
25、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五、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单位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
26、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六、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
27、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
28、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七、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篇: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xiexiebang推荐)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根据gbti9001:200 8、gb/t50430-200 7、jgj59-20 11、jgj/t77-2010版标准的要求,为加强公司项目各类分包的管理
29、,规范项目部对专业工程承包、设施设备租赁、技术服务等分包工程的统一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内部核算,降低成本,公司特制定本办法,对包工包料供方进行资质评审,以确保其长期、稳定地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选择专业工程承包、设施设备租赁、技术服务供方、劳务等分包工程的管理。项目经理部分包工程的范围。 三、职责 1.项目经理部职责 1.1项目经理部对工程分包供方的能力进行现场调查和走访,并进行初步评审; 1.2项目经理部按评审程序与确保的供方及时签订分包合同; 1.3对供方的检验和试验工作进行控制和验证; 1.4作好对供方的跟踪评定记录。 2.工程科技部负责指导、监督
30、项目经理部对分包方的评审工作和施工过程中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的跟踪管理,协调项目经理部与供方的配合关系。 3、公司工程科技部负责分包商的材料、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 四、确定分包商的工作程序 (一)确定分包计划 项目经理部在选定分包商之前须拟定分包计划,按项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要求,确定选择分包商的具体要求,须进行分包招标的,应按程序对其进行招标。 (二)分包商的选定 项目经理部对供方的评定、确定和对其后实际施工能力进行评价,并在公司 1实行备案制; 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在确定合格分包商时,分包商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和
31、相关施工设备应完好,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分包商应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选定。 1、项目经理部按规定要求确定分包单位后,必须办理供方评价记录表,并在分包单位进场前将分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供方评价记录表等资料送工程科技部备案; 2、经与评定合格后的供方签订分包合同后,项目部必须在分包单位进场前,将分包合同送工程科技部备案; 3、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将分包施工过程跟踪评定表送工程科技部备案。 未按以上3项要求进行备案的项目部将被处以分包工程总价1的罚款。 (三)分包商的确定 1、项目经理部应着
32、重对供方的施工技术力量,相关经验,履约能力等进行调查和走访,工程科技部根据项目经理部选定的合格供方进行审查,并报主管经理批准; 2、公司主管经理会同工程科技部、项目经理部主管负责人对合格供方进行确认后,由项目经理部与供方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参照建设部合同文本。 五、分包商的管理 (一)承包方式 1、建筑工程。对比较完整的土建工程,可采用甲供主材的承包方式,主材范围可适当扩大(如:木材、钢材、水泥、砂石骨料、玻璃、防水材料、涂料等),具体承包方式有以下两种: 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 对一些图纸设计深度、工期能满足要求,在短期内可比较准确计算出工程造 2价的工程,宜采用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的办法,由市场经
33、营部会同相关单位编制标书、确定标底,由评标小组评标。 对一些专业分包工程,可采用完全清包的方式(如。砌砖、抹灰、涂料等),也即单价包干。对一些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工期较紧,没有足够时间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工程,可采用费率招标。 2、安装工程。可采用单价承包、总价承包或完全清包的方式。主要材料原则上应由甲方提供,有条件、分包工程量比较大的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队伍。 3、分包工程原则上由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 (二)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和检验 1、在分包工程施工中,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监控供方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项目经理部对供方进行动态管理控制,及时向工程科技部反馈分包工程质量、工期等信息,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
34、的供方,将按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3、分承包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应对供方的质量、工期、成品保护等情况进行评价,并作好记录,报工程科技部备案; 4、工程科技部对所有供方每年评审一次,不合格的供方不能在公司范围内参与工程施工。 (三)材料供应 1、甲供材料应严格履行工料审批制度,由预算员审批材料量,物资租赁分公司应严格按市场经营部审批的材料计划供应材料。材料价格原则上不计入分包工程价款。 2、对分包工程的节余材料严禁出厂,对一些变更减少的材料,要及时冲减甲供材料数量。 3、包工包料工程,不论分包方是否领用甲供材料,工程结算时均按审批的材料计划数量及金额由财务在结算中全部扣回。 4、分包方领用的
35、材料数量超过审批的材料量,结算时应按市场价格计取相应的采保费后扣减乙方工程款。 (四)进度结算及决算 1、分包工程的进度结算及决算,由市场经营部、工程科技部及供应部门共同负责,并负责实际形象、工程量的核定、工程质量鉴定及材料实际供应量的核定,最后由财务资产部及成本审计部负责工程价款结算。 2、分包工程工作量由项目经理部直接报外包完成。 3、结算程序 分包商按照项目经理部规定的结算日期办理结算。 分包商工程结算书编制完毕,首先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部门、质安部门、材料供应部等部门审批,然后报主管经营的项目副经理审核,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最后送达财务部门。 工程决算。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及建设单位
36、共同验收合格,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分包方将竣工资料移交给项目经理部后,编制工程决算书,送达主管经营的项目副经理,主管经营的项目副经理审批后报项目经理审核,然后报送公司审计部门,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 4、拨款和质量保证金 分包商不办理工程进度结算或决算手续,财务一律不予付款;工程在没有办理竣工手续前,工程款最多拨付工程总造价的85%;质量保证金原则上按工程造价的5%扣留,工程竣工一年后,无顾客质量投诉,一次结清质量保证金(公司与建设单位承包合同有单独规定的,按合同规定)。 (五)分包工程签证管理 1、分包商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当实际施工与施工图纸不符时,应提出变更申请
37、,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科技部负责人、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2、对于没有图纸的现场签证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科技部负责人、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报项目部预算部门备案、经预算部门与工程部门共同核定工程量后方可进行施工。 (六)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 1、工程部门是项目经理部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分包工程的日常 4施工管理。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安排分包商施工,解决分包商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为分包商提供生产设施用地及临时水电源的一次接点。 3、对分包商结算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进行审核和确认。 4、负责对分包商工期、形象进度进行管理,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分包商有否决
38、及建议清退出厂的权力。 5、组织对分包工程的验收及竣工资料的接收存档工作。 6、定期组织对合格分包商进行考评。 (七)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1、工程科技部是分包工程的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分包商的安全资格,对分包商在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批。 2、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分包方有处分权。 3、对分包商必须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在工程结算时,预留结算价款的2%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的返还考核执行公司安监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中的考核内容,工程结束无任何伤亡事故,安全保证金应全额返还分包商。 4、协助处理分包商发生的安全事故。 (八)
39、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 1、工程科技部是分包工程的质量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分包商施工方案、措施中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论证、审批,指导、检查、监督分包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 2、对分包商竣工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指导等。 3、对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分包商有否决权。 (九)分包工作中的纪律约束 1、对分包商的纪律约束 5所有分包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业主、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中,不准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不准送礼行贿。 在施工中发现分包商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公司将对其清退出现场,并永不再与其合作。 2、对公司人员的纪律约束 各级外包工程管理人员要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尽
40、职尽责。 各级人员要廉洁自律,严禁对分包商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如有违犯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对在工程管理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单位、个人,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六、其他 1、本管理制度为公司范围内通用办法,各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各自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2、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下发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3、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工程科技部。 七、记录 1、合格供方名录 2、合格供方评价档案 3、特种分包合格供方档案 4、合格供方年度评价表 5、合格供方跟踪评价表 6、工程分包计划表 7、供方能力调查表 第五篇:总包对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施
41、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省、市、自治区等地方性法律、法规要求,对进入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的施工分包单位在进场作业人员资格审查、安全施工、文明作业等方面做出以下管理规定: 一、相关主要管理规定 1. 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分包作业人员清单上报所属参建项目部,人员清单主要包含内容为:进场人员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一份;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明一份;保险缴纳明细一份。施工分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
42、单必须有“分包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项目部根据分包单位提供的清单进行抽查。 2. 无论分包作业人员为长期作业,还是短期作业,分包单位必须为其所属分包员工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凡未办理工伤、医疗保险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对藏匿不报、冒名顶替等虚报行为,公司一但查出,严肃处理、绝不留情,对分包单位瞒报、假报造成最终施工作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概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3. 进入施工现场前,其施工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 4. 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
43、理。 5. 为便于管理,施工分包单位人员在保险办理方面可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费用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6. 施工分包单位施工作业前,必须征得施工总承包单位(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同意,办理施工前应履行的施工手续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 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确认方可实施。 7. 施工分包单位现场施工作业时,其对应的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指挥作业,不得脱岗。 8. 施工作业前,施工分包单位必须接受项目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对未接受项目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或不按安全技术交底执行的施工分包单位,项目部将代表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9. 施工分包单位人
44、员必须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制定的一切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对违规作业、野蛮施工、不按要求佩戴或不佩戴劳保用品、打仗斗殴、寻衅闹事、偷盗、恶意破坏公物、不服从施工总包单位管理人员管理等严重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行为,项目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相关责任人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处罚法外,一律清除出施工现场。 10. 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对进入现场库房领用材料人员必须办理授权手续,分包单位可授权指定3人到库房领用材料,除此3人之外的其它任何施工分包单位人员无权领用。 11. 施工分包单位必须本着节约材料原则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提供材料进行使用,一但项目部发现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