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 受经济危机的影响,我国大批企业倒闭、员工失业,加之高校毕业生数量激增,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起步较晚,在立法层次、覆盖范围、基金筹集、资格审查以及再就业功能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因而需要对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的立法现状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以真正建立起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失业保险制度。【关键词】 失业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对策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
2、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外部条件。通过实施失业保险可以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提供再就业服务,把失业造成的消极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对分担失业风险,解决失业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失业保险立法现状 1986年,为配合国营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国务院颁布施行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开始探索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3年,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国务院颁布施行了国
3、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对原有制度进行了局部调整。1999年,国务院颁布施行了失业保险条例,对失业保险制度作了重大调整,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失业保险制度已形成了完整的体系,按照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和各类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都在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之内,对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和抵御失业风险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除上述立法之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先后颁布了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部门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方面也取得了明显进展。 二、我国失
4、业保险存在问题 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失业保险法律体系。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国失业保险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需予以完善。 首先,失业保险的覆盖面小,实施范围过窄。我国失业保险条例关于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尽管比过去有所扩大,但根据我国规定,失业保障对象仅限于城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私营、三资企业还未完全纳入, 在农村除了少数合同制工人享受有限的失业保险待遇外, 大量农民工也被排斥在正式的失业保险制度之外, 至于乡镇企业职工也不在涵盖范围内, 真 正失业风险大的人群, 如灵活就业, 暂时就业的人员反而没有参加保险, 所以说失业保险覆 盖范围依然过窄, 既不能体现失业保险的社会性特点, 也不利
5、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随着市场 经济的发展, 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成为吸纳就业的 主要渠道。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 他们同样面临着失业的风险, 如果不将他们纳入到失 业保险范围, 这些职工失业后将面临着基本生活的困难, 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的 覆盖范围,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之内。 第二, 失业保险标准过低, 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 目前我国对失业人员的配套措施并不 春夏秋冬走健康之路看四季养生网 健康饮食 养生问题 母婴保健 养生小常识 完善, 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所提供的保障能力是有限的。 失业保险的标准存在着地区上的不 平等,在经济发达的城
6、市和地区,失业保险金相对充裕,发放资金较多且相对公平 ; 而经济 落后地区, 失业基金征缴不到位, 保险金的发放差距较大。 在失业保险的缴纳和领取标准上, 目前我国规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偏低。我国的失业保险金是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高 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水平, 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目前我国失业保险 金的标准确定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比最低工资标准还低, 使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难 以满足最低基本生活的需要, 大大削弱了失业保险功能, 不能很好的发挥失业保险的最初作 用。 从目前失业保险所发挥的作用看, 很多地方仅停留在生活保障上, 在促进失业人员再就 业方面发挥
7、的功能还不够。 针对失业人员实施的职业培训、 转业培训等配套工作也是不够的, 这些配套措施要么基本上集中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再就业服务中心、 要么就形同虚设,没有发 挥应有的作用。 第三, . 我国失业保险立法层次低 , 立法滞后,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和相对完善的法律 责任。 迄今为止 , 我国还未颁布社会保险的专门法律 , 改革的依据多是以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 名义颁发的行政法规及一般性文件。虽然失业保险条例提供了依据 , 但其权威性强制性 不够 , 削弱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 造成中央政府调度不灵, 统放不分 , 中央政府 和地方政府以及官方与民间职责划分不清的问题。 失业保险条例仅仅
8、是国务院颁布的一 个行政法规 , 还没有上升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高度 , 它仅仅是失业保险制度实施的一 个基本规范 , 不是失业保险的基本法 , 这无疑影响它的法律效力。 与此同时 , 失业保险条 例 由于欠缺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导致它的实施机制较弱 :一方面失业保险基金筹资困难 , 大部分城镇事业单位不按时上缴失业保险费 , 出现失业保险费 不缴 或 欠缴 行为 , 社会 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3 条虽然规定加收 % 的滞纳金, 并且在 26 条规定拒不交纳社会保 险费及滞纳金的可以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 但整个罚则并未规定对强制征缴未果的 法律制裁 , 使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义务人存有
9、侥幸心理 , 使这种拖欠缴费的行为得不到强有 力的惩处。 第四, 现行失业保险制度难以解决大量的青年失业问题。 2011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有 660 余万,所以 2011 年的就业形势仍不容乐观。据介绍,在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35岁以 下的青年人比例为 70%。 20世纪 80 年代出生的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以每年 300万至 400 万的规模进入就业市场。根据各级学校招生人数的统计预测, 2008 年以后,高中以上学历 的劳动力开始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主体。 到 2011年, 大学层次毕业生数量将达到峰值, 约 758万人, 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大学生就业压力不会减弱。 未来几年内 , 失业可
10、能性最大的是这 些人 , 而这个年龄阶段的人群一般都有一定的家庭负担 , 失业的影响会严重波及其家人生 活。一旦失业后失去了基本收入来源 , 仅靠微薄的失业保险金维持家庭基本生活是很困难 的。 但是现行的统一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制度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现行失业保险制度难以解决 我国特有的严重的隐性失业问题。 由于受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 , 我国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 隐性失业现象较为严重。隐性失业者通常因为工作不稳定或者收入不高而隐瞒其就业事实 ,他们在取得较低工资收入的同时也领取部分失业保险金。 由于缺乏有效的审核监督机制使得 这部分人的行为不仅影响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公平 , 也造成本来微薄的失业保险
11、基金流失 , 使失业保险制度运行更加困难 , 且缺乏公平与效率。 最后, 失业保险管理体制不健全, 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当前我国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 格审核不够严格,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导致一部分人在就业的过程还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 业人员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按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 领取失业救济金,但其重新就 业后却没有办理相应的就业手续, 也未缴纳劳动保险, 使管理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 对人员就业情况无法真实的掌握,使得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群中存在大量的“隐性就业” 问题,失业保险金发放有失公正公平。由于监管不力,保险基金在管理上也存在混乱现象。 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不统一,
12、 管理机构分散, 管理层次过多, 各地保障标准不一致, 无法对其 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 使基金管理在制度运行上出现不协调现象。 我国缺乏相应的失业保险 法律、 法规, 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 管理和营运等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解决机制, 事后又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 失业保险基金被挪用、 挤占和贪污的现象屡屡发生。 由 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不仅影响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公平, 也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流失, 使失业 保险制度运行更加困难, 缺乏效率与公平。 这些因素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失业保险制度的运行 效率。 三、解决措施 要解决这些问题, 我们应该逐步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
13、一 种形式, 应当是覆盖全社会的,涵盖所有劳动者, 而无论其居住地和职业如何, 都应纳入失 业保险的范围之内。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起步较晚, 覆盖面过窄, 应当考虑将各种社会团体工 作人员、 目前尚未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各种企业职工, 包括国有企业的农民合同制工人、 乡 镇企业职工、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等, 都纳入到国家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中, 使失业保险制 度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更好的发挥其作用。 对于 条例 规定应该参加失业保险而没 有参加的单位和个人, 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失业保险费征缴措施上下功夫,强制其参加失业保 险。同时,在修改失业保险条例或制定失业保险法时,应对失业保险对象作进一步
14、的补充规定, 细化国家公务员参保及其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的具体规定, 把农民合同工纳 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我们还要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和配套措施。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失业人数上升, 企 业对员工的自身素质和技术水平要求越来越高, 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难度会有所提高。 我国的 失业人员主要是教育程度和技能水平较低的劳动者, 这部分劳动者工作层次较低, 劳动力价 值不高, 而且面临着更容易失业的风险。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应当强化其就业促进的功能, 将失业保险工作的重点逐步转移到广开就业门路, 积极促进就业上来, 更多重视促进再就业在 失业保险制度中的功能。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建立起相应的配套措施, 加
15、快劳动就业服务体系 的建设, 不断提高就业服务信息, 建立起规范的职业培训、 专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 为失 业人员提供及时便利的就业服务。 为他们提供直接的就业培训, 既能提高他们抵御风险的能 力,又能提高整个国民素质和技能。因而失业保险基金中用于再就业服务的比重应当加大。 这种由政府直接出面, 为失业者直接提供再就业培训和再就业指导, 以提高失业者的素质和 技能水平、 帮助失业者尽快就业为目的的计划, 能够更加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基金资源, 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在完善强制性政策措施的同时, 有必要考虑采取激励用人单位参 保缴费的政策措施。 特别是失业保险与养老、 医疗保险等比较, 具
16、有自身特点, 更突出共济 性,并非人人受益。有必要对连续参保缴费且未规模裁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费率优惠, 比如对具有 6 年缴费良好记录且累计裁员不超过 10% 的,给予 1 年的零费率优惠。 我们要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和各项制度的监管。 对于失业保险基金, 国家应当加强失业 保险基金的监督和核查。可以考虑建立起国家统一的监督机构, 实行不定期监督, 对失业保 险基金进行审计, 及时向社会公布基金的收支状况, 披露相关信息, 接受社会监督, 逐步建 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的监督体系。 要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作用, 还要切实加强与就 业服务机构的衔接和协作, 防止一些人员在就业后, 还领取失业
17、保险金情况的发生。 笔者建 议, 可以考虑建立起失业保险人员信用管理体制, 对于故意冒领、 采用欺诈等方式领取失业 保险金的人员,收回已经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同时还可以考虑将失业保险的各项管理工作、 资金的收支使用等行为,实行计算机全国联网管理,推广应用标准化、统一化的管理方式, 以增加失业保险基金的透明度和失业保险管理制度的科学性。 我们要建立失业保险与就业联动机制。 从鼓励和引导失业人员尽快就业出发, 制定相应 的政策措施。 一是将待遇期限从 24 个月缩短为 18个月。 这是从消极的方面减少失业人员对失 业保险的依赖。 二是从积极的方面鼓励、 支持失业人员尽快就业, 使其就业后所得利益大于
18、 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通过利益引导调动其就业积极性。有两项措施:其一,对自谋职业、 自主创业的,将其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既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其资金问 题, 也可解除其担心以后领不到这笔钱的顾虑。 还可考虑在此基础上, 再加发一部分, 比如, 加发尚未领取金额的一半。其二,对其他提前就业的,保留尚未领取的期限,继续参保的, 合并计算。就业后但按规定不在参保范围的,比如,灵活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经认定,可 以继续领取以前限期内的失业保险金。 第二篇:浅析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尤其随着是美债危机
19、之后欧债危机的蔓延,我国大批企业倒闭、员工失业,加之高校毕业生数量激增,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起步较晚,在立法层次、基金筹集、资格审查以及再就业功能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因而需要对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的立法现状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以真正建立起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失业保险制度。 关键词:金融危机失业保险问题及对策 愈演愈烈的美国次贷危机,使得众多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遭受严重损失。随着次贷危机向全球金融市场蔓延,受经济放缓波及的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广,甚至有些国家
20、濒临破产,全球失业人数激增。由次贷危机所导致的失业现象十分严重,随着我国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和失业人数的剧增,加之我国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并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失业保险本身具有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功能。在目前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的条件下,尽快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显得更为重要。 一、现行制度主要内容和工作进展情况 1986年,为配合国营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国务院颁布施行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开始探索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3年,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国务院颁布施行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对原有制度进行了局部调整。1999年,国务院颁布施
21、行了失业保险条例,对失业保险制度作了重大调整。其主要内容是: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级政府还可以决定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范围。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资金来源于三个方面。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基金不足使用时,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省级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调整本地的费率。 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地方管理,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基
22、金必须存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待遇期限的具体标准是: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长为24个月。领取期间就业的,尚未领取的期限可以保留。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 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还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医
23、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如果死亡的,其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后,失业保险工作取得较快发展。参保人数从1998年(即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前)的7928万人增加到2007年底11645万人,净增3717万人。累计为2500多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险待遇,其间还向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调剂资金280多亿元。年度基金收入从1998年的68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468亿元,年度支出从52亿元增加到221亿元。总体看,失业保险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改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当前我国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已实施9年时间,制度出台时的经
24、济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失业保险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现行制度有多方面的矛盾和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无论保障范围还是保障水平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我国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可以从制度设计上和立法规范上分为两个方面,均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需予以完善。 (一)、比较突出的问题是: 1、基金滚存结余越来越多与制度功能发挥不充分的矛盾更加突出。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达962亿元,而全国月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只有350元,医疗保障水平较低且游离于医疗保险之外,促进就业支出只有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两项,支出也仅占基金总支出的不到15%(其中上海就占8%)。 2、预防和调控失业缺乏相应的手段
25、,用人单位长期参保缴费却得不到失业保险支持的矛盾急待解决。一些企业在面临外部风险(人民币升值压力、外贸磨擦、结构调整等)时,可以利用失业保险制度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帮助企业抵御风险,稳定职工队伍,防止规模性失业,而现行制度没有对其予以支持的功能。还有一些用人单位长期缴费而不裁减人员,也得不到失业保险的支持。从实际情况看,这也是失业保险得不到用人单位和职工足够重视的重要因素。 3、现行制度覆盖范围局限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要求打破城乡和户籍界限,为所有就业相对稳定的劳动者抵御失业风险提供制度保障。改善民生,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也要求改革目前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联动
26、的机制,建立与缴费工资挂钩的新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增强制度吸引力。 (二)失业保险标准过低,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 在失业保险的缴纳和领取标准上,目前我国规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偏低。从现行规定来看,失业保险金的给付额与失业人员失业前的工资是完全脱钩的,目前我国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确定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比最低工资标准还低,使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难以满足最低基本生活的需要,大大削弱了失业保险功能,不能很好的发挥失业保险的最初 作用。从目前失业保险所发挥的作用看,针对失业人员实施的职业培训、转业培训等配套工作也是不够的,这些配套措施要么基本上集中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再就业服务中心、要么就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
27、有的作用。 (三)失业保险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当前我国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审核不够严格,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一部分人在就业的过程还领取着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按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救济金,但其重新就业后却没有办理相应的就业手续,也未缴纳劳动保险,使管理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不仅影响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公平,也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流失,使失业保险制度运行更加困难,缺乏效率与公平。这些因素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失业保险制度的运行效率。 三、完善我国失业度的对策和建议 (一)逐步提高失业保险的水平,建立多渠道的失业保险筹资方式 提高失
28、业金标准,一方面要考虑国家财政的保障能力,另一方面还要考虑企业缴费能力。在我国必须按照政府、企业、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的原则筹资失业保险金,实行个人缴费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可以增强职工个人的保险意识,同时也拓宽了资金来源渠道,有利于增强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可以建立起多渠道的筹集方式。要不断调动劳动者个人参保的积极性,合理分配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的负担比例,不断拓宽失业保险基金筹措的社会渠道。 (二)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和配套措施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建立起相应的配套措施,加快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不断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建立起规范的职业培训、专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为失业人员提供及时便利的就业
29、服务。为他们提供直接的就业培训,既能提高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又能提高整个国民素质和技能。因而失业保险基金中用于再就业服务的比重应当加大。这种由政府直接出面,为失业者直接提供再就业培训和再就业指导,以提高失业者的素质和技能水平、帮助失业者尽快就业为目的的计划,能够更加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基金资源,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和各项制度的监管 对于失业保险基金,国家应当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督和核查。可以考虑建立起国家统一的监督机构,实行不定期监督,对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及时向社会公布基金的收支状况,披露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的监督体系。要充分发挥失
30、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作用,还要切实加强与就业服务机构的衔接和协作,防止一些人员在就业后,还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况的发生。可以考虑将失业保险的各项管理工作、资金的收支使用等行为,实行计算机全国联网管理,推广应用标准化、统一化的管理方式,以增加失业保险基金的透明度和失业保险管理制度的科学性。 三、结语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造成我国大批企业破产,失业人数大幅度上升,这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又是我国劳动就业体制的重要内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起步比较晚、发展过于滞后,在基金筹集、资格审查以及再就业功能等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本文从金融危机危机带
31、来的失业人数激增,就业压力加大的社会现象入手,在分析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对策,包括改革失业保险制度管理体系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立法等方面,真正建立起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失业保险制度。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提出了以下立法建议: 1、建立费率与缴费业绩和稳定就业挂钩机制。在完善强制性政策措施的同时,有必要考虑采取激励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失业保险与养老、医疗保险等比较,具有自身特点,更突出共济性,并非人人受益。有必要对连续参保缴费且未规模裁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费率优惠,比如对具有6年缴费良好记录且累计裁员不超过
32、10%的,给予1年的零费率优惠。 2、建立正常的费率调整机制。失业保险管理的主要责任在地方,中央政府不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而各地区之间存在客观差异,在明确失业保险功能和基本政策的情况下,可以给统筹地区在费率调整方面的更大灵活性,既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也防止基金结余过多。中央可以定一个幅度,如1-3%之间,由省里审批。在全面推行市级统筹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省级统筹,增强基金保障能力。 3、建立待遇水平与缴费挂钩机制。实行待遇水平与缴费工资挂钩的办法,按其一定比例计发待遇,同时规定最高和最低限。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缴费工资的45-50%确定,同时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0-150%确定最高
33、和最低限。通过改革,解决目前失业保险实质上是失业救济的问题,体现权利义务相对应的社会保险原则,同时兼顾公平原则。这样,最低标准与最高标准相差一倍,是一个大家可以接受的差别。同时,也针对目前一些地方标准偏低的问题,使缴费工资低的人群成为受益者。另外,从操作技术上看,也是可行的。我国从2002年开始,推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参保个人信息相对完整,而且一些地方已经记录了个人缴费基数或金额。 4、建立失业保险与就业联动机制。从鼓励和引导失业人员尽快就业出发,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一是将待遇期限从24个月缩短为18个月。这是从消极的方面减少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的依赖。二是从积极的方面鼓励、支持失业人员尽快
34、就业,使其就业后所得利益大于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通过利益引导调动其就业积极性。有两项措施:其一,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将其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既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其资金问题,也可解除其担心以后领不到这笔钱的顾虑。还可考虑在此基础上,再加发一部分,比如,加发尚未领取金额的一半。其二,对其他提前就业的,保留尚未领取的期限,继续参保的,合并计算。就业后但按规定不在参保范围的,比如,灵活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经认定,可以继续领取以前限期内的失业保险金。 5、建立预防失业机制。可以采取两方面的政策。其一,工资性补贴。对履行参保缴费义务良好,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裁员条件,可以裁员但企业通过
35、降低工资、缩短 工时不裁员的,给予工资性补贴。其二,培训补贴。对履行参保缴费义务良好,三年内累计裁员不超过职工总数10%,组织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或经用人单位同意,职工本人参加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 预防失业的根本目的是减少失业,增强职工就业的稳定性,并非干预正常环境下的市场竞争。从国外做法看,在市场竞争与社会政策相冲突时,优先考虑社会政策,减少失业是各国最重要的社会政策之一。上面提出的预防失业政策措施,特别是工资性补贴,针对具有特殊情形的用人单位,数量不大,且是有时间限制、有补贴标准、职工直接受益的措施,是对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分担就业压力的鼓励,与积极就业政策导向相适应,对市场竞争不可
36、能产生消极影响。 6、建立失业保险应急机制。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是近年来国家在社会领域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失业保险作为一项社会政策,也有必要建立相应机制。适用范围为:出现全国性或地区性重大事件,包括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人为因素引发的就业局势不稳定、失业增加,正常情况下失业保险政策不能满足需要,必须启用更多的政策措施。可以采取的政策措施是:(1)延长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如以延长三个月为基础,根据情况再延长。 (2)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如,为受重大事件影响停产、半停产的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性补贴,为跨地区转移就业的失业人员提供交通、搬家补贴等。在实施上,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家层次,即出现全国性重大
37、事件时。二是地方层次,如发生区域性自然灾害、疫情等情况时。 7、应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覆盖范围。第一,将城镇企业扩大到城乡各类企业,着重解决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参保问题,打破城乡界限。第二,将原来授权省级政府规定是否将城镇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劳动者纳入参保范围,调整为统一规定,解决参保政策不统一问题,也有利于失业保险关系接续。同时考虑到农村个体经济组织不确定性强,暂不纳入参保范围。第三,考虑到用人单位招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与自雇灵活就业人员有的存在多种劳动关系,有的没有劳动关系,其收入、工作时间等更灵活,就业与失业的界限也不易划定,建议暂不统一纳入参保范围,可以授权地方决定。
38、其他国家也很少将此类人员纳入参保范围。 8、关于统筹层次。能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功能,是确定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的出发点,同时也要考虑与财政管理体制的关系,以及地方的需求和可操作性。从统一劳动力市场和提高基金管理的安全性出发,并考虑到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措施的推行,工伤保险制度实行省级统筹更为有利。 参考文献: 1黎建飞。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林嘉、杨飞、林海权。劳动就业法律问题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年版。 3王亚丹。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研究,武汉科技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 4蔡建芝。走出我国失业保险遭遇的尴尬境地,载甘肃农
39、业,2006年第1期。 5孙思忠。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载经济师2007年第2期。 第三篇: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法律对策当前受到次贷危机的影响,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负担较重,还要承担职工的养老、医疗保险,无力再缴纳过高的失业保险费用,面对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劳动者个人承担相当一部分保险费用,同时提高失业保险费征缴比例,以保证资金来源2010年02月17日 【摘要】 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我国大批企业倒闭、员工失业,加之高校毕业生数量激增,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起步较
40、晚,在立法层次、覆盖范围、基金筹集、资格审查以及再就业功能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因而需要对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的立法现状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以真正建立起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失业保险制度 【关键词】 金融危机;失业保险制度;法律现状;问题与对策 愈演愈烈的美国次贷危机,使得众多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遭受严重损失随着次贷危机向全球金融市场蔓延,受经济放缓波及的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广,甚至有些国家濒临破产,全球失业人数激增国际劳工组织以新的预测为基础估算,2009年末全球失业人口将增至2.1亿,也是10年来全球失业人数首次突破2亿人1法国2009年9月底法国失业人数为257490
41、0人,较8月底增加21600人;延续了长达一年的失业人数上升趋势数据显示,9月底法国失业人数较上年同期增长25.1%.2而在我国劳务输出大省四川,截至2008年11月18日,受金融危机企业倒闭或减员影响返乡的农民工已达28万余人3面对金融危机导致沿海地区务工人员大批返乡的问题,各地政府纷纷采取积极就业措施,稳定就业形势中国就业形势已十分严峻中国社科院近日发布报告称,中国城镇失业率已经攀升到9.4%,2009年610万名大学毕业生中就业困难的比例可能占到四分之一在全球金融危机重压之下,2008年中国已有67万家小企业被迫关门,约有670万就业岗位蒸发,失业人数远高于官方统计的830万4由次贷危机所导致的失业现象十分严重,随着我国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和失业人数的剧增,加之我国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并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失业保险本身具有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功能在目前就业形势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