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内网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公司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系统的畅通,有效防止病毒入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网络系统管理。
第三条职责
1、技术开发部负责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系统维护,制定相关制度并参加检查。
2、办公室、安质部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网络内设备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及时予以纠正。
3、各部门负责落实网络安全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网络安全管理范围
网络安全管理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物理层、网络层、平台安全,物理层包括环境安全和设备安全、网络层安全包含网络边界安全、平台安全包括系统层安全和应用层安全。
第五条机房安全
1、公司网络机房是网络系统的核心。除技术部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技术部的管理人员不准在主机房内会客或带无关人员进入。
3、未经许可,不得动用机房内设施。
第六条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相关工作制度和条例,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每天上、下班前须检查设备电源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第七条为防止磁化记录的破坏,机房内不准使用磁化杯、收音机等产生磁场的物体。
第八条机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九条机房温度要保持温度在20±5摄氏度,相对湿度在70%±5%。
第十条做好机房和设备的卫生清扫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除尘,保证机房和设备卫生、整洁。
第十一条机房设备必须符合防雷、防静电规定的措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处理,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电源须是接地的电源。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机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
第十三条机房电源不可以随意断开,对重要设备必须提供双套电源。并配备ups电源供电。公司办公楼如长时间停电须通知技术部,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并指明电源恢复时间。
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网络系统的主设备是连续运行的,技术部每天必须安排专职值班人员。第十五条负责监视、检查网络系统运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如电源、空调等)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部领导报告,遇有紧急情况,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六条负责填写系统运行(操作)日志,并将当日发生的重大事件填写在相关的记录本上。负责对必要的数据进行备份操作。
第十七条负责保持机房的卫生及对温度、湿度的调整,负责监视并制止违章操作及无关人员的操作。
第十八条不准带电拔插计算机及各种设备的信号连线。不准带电拔插计算机及各种设备。不准随意移动各种网络设备,确需移动的要经技术部领导同意。第十九条在维护与检修计算机及设备时,打开机箱外壳前须先关闭电源并释放掉自身所带静电。
网络层安全
第二十条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中,在网络边界和对外出口处必须配置网络防火墙。
第二十一条未实施网络安全管理措施的计算机设备禁止与外网相连。
第二十二条任何接入网络区域中的网络安全设备,必须使用经过国家有关安全部门认证的网络安全产品。
第二十三条在计算机联入公司网络之后,禁止再以其他任何方式(如拨号上网、isdn、adsl等)与外网相连。
第二十四条对于公司内部网路应当根据应用功能不同的要求,必须进行网络分段管理,以防止通过局域网“包广播”方式恶意收集网络的信息。
系统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禁止下载互联网上任何未经确认其安全性的软件,严禁使用盗版软件及游戏软件。
第二十六条密码管理。密码的编码必须采用尽可能长并不易猜测的字符串,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等明文方式传送传输,密码必须定期更新。
第二十七条普通系统用户。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禁止与其他人员共享账号和密码;禁止运行网络监听工具或其他黑客工具;禁止查阅别人的文件。
第二十八条系统管理员。不得随意在系统中增加账号,随意修改权限,未经技术开发部领导许可,严禁委托他人行使管理员权利。
第二十九条外来软盘或光盘须在未联网的单机上检查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上网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十条网络系统的所有软件均不准私自拷贝出来赠送其它单位或个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系统应用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实行专人负责检测病毒,定期进行检查,配备相应的实时病毒检测工具。
第三十二条严禁随意使用软盘和u盘等存储介质,如工作需要,须经过病毒检测方可使用。
第三十三条严禁以任何途径和媒体传播计算机病毒,对于传播和感染计算机病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分。制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制成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四条发现病毒,应及时对感染病毒的设备进行隔离,情况严重时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妥善处理。
第三十五条实时进行防病毒监控,做好防病毒软件和病毒代码的智能升级。第三十六条应当注意保护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对于存储在数据库中的关键数
据以及关键的应用系统应作数据备份。第三十七条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属安质部。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规范公司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物流运输、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辆、交通道路及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管理要点和内容。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辆、交通道路及交通事故处理等。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或参与公司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组织公司内机动车辆检验及驾驶人员安全培训。
3.2大车队负责公司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
3.3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各工地道路的隐患整改。4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4.1公司内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4.2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公司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公司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
再次使用的公司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4.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4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4.5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4.6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4.7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4.8大车队每月必须组织对公司内机动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车辆驾驶员应对所驾车辆进行“一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以确保车况良好。
4.9机动车辆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时,应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准运证,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应急处理器材。
4.10重要节假日和长假期间除工作用车、值班用车和生产用车外,其它车辆应一律暂时封存。
4.11公司内机动车辆由大车队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
内容包括:
⑴车辆出公司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⑵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⑶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⑷车辆事故记录。
4.12公司区内车辆的清洗废水需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燃油机动车辆尾气和噪声排放,应达到排放标准。
5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管理
5.1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操作证)方准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机动车辆,严格禁止无证驾驶。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禁止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5.2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⑴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⑵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5.3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进入公司区内行驶的各种车辆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驶,超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和行人安全。
5.4各种车辆均按规定乘人,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公司区机动车不得擅自开出公司外。
5.5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公司区内划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公司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工作路线行驶。
5.6使用叉车作业时,凡无副驾驶员座位的叉车禁止携带人员
行驶。
5.7在无划分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公司区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辆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靠右边行驶。机动车辆行驶时遇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横过车道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
6公司区道路
6.1公司区主要通道要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车辆停放不能影响公司区交通安全,且不得在公司大门周围20米、车间进出口周围10米以及消防通道的拐弯处停放。
6.2公司区交通限速为5公里/小时,叉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6.3公司区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公司区植树、绿化和架空管道不应妨碍机动车辆正常通行。在公司区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设施和重要路段处应设置必要的反光镜、限高标志、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
6.4公司区道路实施养护、维修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公司区主要道路断路施工,必须到技安部办理手续,且通知保卫消防部。
6.5所有进出公司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7交通事故处理7.1事故报告
a.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做好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公司财产的同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待处理。
b.当事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向单位领导和安技部报告。
c.在工公司区域内发生事故后,除保护好现场外,应报告安技部。
7.2事故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原因和经过的调查,妥善处理有关善后工作。发生重大以上的交通事故时,项目部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或委托有关单位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
b.因个人骑乘公司明令禁止的电动车、摩托车等个人工具,对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人员,公司不按工伤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c.公司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安全科组织大车队、事故单部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8考核
对忽视公司内交通安全,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程,违章作业的有关责任者,按考核规定执行。
第三篇: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大全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三条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叉车驾驶证,方准驾驶叉车。
第四条叉车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五条严禁酒后驾驶。
第六条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第七条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区域。
第三章作业安全管理
第八条检查车辆
(一)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二)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
1.车辆外观是否保持良好。
2.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是否加足。
3.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4.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三)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四)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第九条起步要求
(一)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二)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三)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四)起步必须缓慢平稳。第十条行驶
(一)公司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二)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三)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四)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
(五)叉车在行驶时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六)通过公司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七)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叉车必须倒行。
(八)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的驾驶员一侧指挥。
第十一条装卸作业
(一)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二)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品或设备,严禁超叉车负荷作业。
(三)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四)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周围,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
(五)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六)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
(七)严禁在货叉下面进行检修或其它长时间停留作业。第十二条停车及注意事项
(一)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
(二)停车时必须拉紧制动手柄。
(三)观察发动机是否熄火、断电,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
(四)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章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叉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按规定进行年检,检验不合格的叉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十四条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叉车,不得驾驶、作业。第十五条叉车年检具体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
第五章保养及维修
第十六条叉车维修与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以预防性保养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
第十七条在日常检查或驾驶作业过程中,发现叉车异常情况必须及时维修,保持叉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四篇:内、外网安全管理规定内、外网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
第二条
入网用户须填写《入网申请登记表》,签订保密协议;严格执行局、台制定的有关计算机与网络管理的规定和制度。
第三条
各单位、科室的电脑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各部门领导直接负责本部门的计算机安全管理,各部门对每台计算机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计算机安今管理,其使用者为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
各单位、科室应定期检查内部电脑使用情况,负责本部门电脑的安全使用、防病毒、上网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将口令泄露给他人,因泄密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口令所有者自行负责。
第六条
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安全软件等至最新版本,保证电脑安全正常运行。下班后,务必切断电脑电源,以防止火灾隐患。
第七条
浏览信息时,不要随便下载网页的信息,特别是不要随便打开不明来历的邮件及附件,以免网上病毒入侵。
第八条
不得利用黑客软件以任何形式攻击局域网的其它用户或服务器。第九条
计算机的使用场所,应满足防火、防盗、防潮、保密等要求。第十条
禁止用户、非专业人员随意拆装计算机硬件。
第十一条严禁局域网内各微机未经许可使用各种外来软盘(包括光盘、u盘、移动硬盘),以防止病毒感染,否则造成损失责任人负全责。
第十二条禁止上班时间在计算机上进行各种娱乐活动和浏览与业务无关的网站;禁止上班时间在计算机上下载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影音、图片等资料。
第十三条严禁登陆、搜索、浏览、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泄密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利益、不利于民族团结,不利于社会安定、淫秽、色情、教唆犯罪及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关信息;不得发布影响本单位形象以及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擅自张贴嘲页或侵害他人计算机系统;不得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四条入网单位和用户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用户,将其情节轻重分别对其进行警告、罚款、中断网络连接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xxx局
第五篇:chinasec内网安全管理平台chinasec内网安全管理平台
chinasec(安元)内网安全管理平台是基于内网安全和可信计算理论研发的内网安全系列管理产品,以密码技术为支撑,以身份认证为基础,以数据安全为核心,以监控审计为辅助,可灵活全面的定制并实施各种安全策略,主要解决用户在传统pc架构下的数据安全问题,针对内部网络的用户身份和计算机终端管理、数据信息保密、数字知识产权保护、应用系统保护、文档安全保密以及网络状况监控维护等安全问题提出了整体的解决方案。
chinasec(安元)内网安全管理平台系列产品是在chinasec(安元)内网安全管理平台的基础上,由多个系统组成,分别是chinasce(安元)终端数据防泄密系统、chinasce(安元)文档安全管理系统、chinasce(安元)应用保护系统、chinasce(安元)桌面管理系统、chinasce(安元)文件审批系统、chinasce(安元)身份认证系统、chinasce(安元)终端应用模式切换系统、chinasce(安元)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系统等。
chinasec(安元)内网安全管理平台系列产品注重从信息的源头开始抓安全,对信息的存储、交换和使用等环节实现全面保护,通过主动加密、事前控制、事中监视、事后审计等四种手段相结合,可以达到外部入侵进不来、非法外接出不去、内外勾结拿不走、拿走东西看不懂的效果,有效防止机密敏感信息的泄露,为企事业单位构建了一个可信可控的内网环境。chinasec(安元)内网安全管理平台已经通过国家保密局、公安部、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和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等权威机构的评审认定,并已在中国海关总署、奇瑞汽车、南车时代、中国银行、广东电力设计院、第二炮兵部队和中国石油等数千家单位成功应用,得到用户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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