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保障健全制度 强化教育健全制度 切实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和管理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实施以来,我县以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为重点,着力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近年来,在上级党委、纪委的领导和重视下,我们紧扣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个重点,切实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党政正职的廉政意识 加强廉政教育,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是对党政正职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基础。我们以教育为先导,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认真执行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新提任党政正职的廉洁从政思想教育,打好反腐倡廉“预防针”。近三年来,
2、县委、县纪委领导对100多名新提拔或交流任职的党政正职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活动。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初进行廉洁从政承诺,在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中公布承诺内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年中召开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年底进行述职述廉,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并对表现优秀的予以表彰,对测评差、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及时进行警示训诫,限期整改,对在测评中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就地免职。三是积极开展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了廉政歌曲传唱、举办党纪政纪知识竞赛、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廉政征文、评选“廉政家
3、庭”和“贤内助”等系列活动, 使各级党政正职在主题活动中接受教育,受到启迪。同时抓好了廉政文化“六进入”活动,在东安电视台、东安新闻网、东安政府网开办了廉政专栏,在东安监狱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在党校设立了廉政教育培训点,加强了廉政文化建设。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在全县开展了“三看三想三学”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县党政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到东安监狱参观,下基层走访贫困户,受教育面达到95%以上,对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勤政廉政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教育预防作用。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考核。在每年召开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前,县考核领导小组对上年度考核检查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讨论,
4、把一些不便于乡镇和部门操作执行、不便于年终检查考核的内容进行修订完善,注重各部门的“个性”要求和“硬性”任务;与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一岗双责”的具体责任。年终,县委组织年度工作检查考核组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考核,党政正职在由机关干部和各方面代表参加的会议上报告领导班子和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接受与会人员的民主评议和测评。近三年来有8个单位的党政正职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被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二、健全制度,严格规范党政正职的从政行为 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实现以制规言,以制范行。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
5、制。全县各级领导班子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凡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都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 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修订和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XX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保证了民主集中制的正确执行。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政正职根据XX县区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如实地向组织报告本人及配偶和子女婚丧嫁娶、出国出境、经商办企业、住房变动等重大事项。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党政正职所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负责审核,对不按规定报告或所报告的事项与事实不符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报告人作
6、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近三年来,各级党政正职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150多人次。三是建立领导外出报告制度。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的相关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对外出不请示报告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四是建立经济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正职的任中、离任审计工作。对经济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组织出面谈话教育,打招呼,敲警钟,并责成改正;对问题较多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实施诫勉;对严重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五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
7、、人事和基建工程的“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县直单位财务由副职分管,乡镇确定一名副职审核财务开支。同时,对各级各部门执行党内监督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深入治理了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了党内监督。 三、强化监督,有效制约党政正职的手中权力 我县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要内容,突出抓了“三权”监督。一是加强对人事权的监督。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廉政鉴定、任职公示等制度,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二是加强对决策权的监督。制定了关于加强对科级党政正职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东发【2006】 6号),从遵守政治纪律、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加强廉洁自律、任
8、期廉政承诺等8个方面对党政正职进行全方位监督;制定实施了XX县区政府采购实施办法、XX县区党政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规定,加强了对决策权的监督。三是加强对财权的监督。制定实施了“乡财县管乡用”制度,所有乡镇的财务统一由县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并规定财务支出实行“双审把关”,即各单位所发生的每一笔财务支出票据,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属实”,再交分管财务领导签名“同意”,最后由县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报账,有效防止了正职乱开支、大开支、不合理开支等问题。严格实行纪检监察“财务内审制度”,规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每个季度必须对本单位的财务进行一次内部审查,并将结果上报县纪委监察局。近三年来,全县32个纪检监
9、察派驻派出机构对驻在单位财务内审达328次,发现并责令整改财务问题289个,涉及资金500多万元。在抓好“三权”监督的同时,我县积极推行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基本实现了公开的时间、内容、程序、方式、制度、监督“六个统一规范”,给广大干部群众开辟了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 四、拓宽渠道,凝成监督党政正职的整体合力 我们力求把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凝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强有力的监督体系。一是在监督主体上坚持多方面。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家庭、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评选“廉政家庭”和“贤内
10、助”活动,让党政正职的配偶、子女和亲属参与到廉政建设中来,不吹“枕边风”,常敲“枕边钟”,当好“守门员”,筑牢反腐家庭防线;县纪委监察局创办了东安反腐倡廉期刊,开辟了“领导言论”、“以案说纪”、“读文思廉”等专栏,向各级党政正职约写心得、论文等,让他们在参与中接受教育;县电视台在东安新闻开辟“廉政广场”栏目,每周播出一期,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发挥舆论警示作用;县纪委监察局聘请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重点对党政正职八小时以外进行监督,使各级党政正职置于全方位的监督之下。二是在监督渠道上坚持多方位。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积极拓
11、展监督渠道。从公、检、法、司等部门了解掌握党政正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特别是了解掌握党政正职是否利用职权为家属、子女和亲朋好友开脱罪责、纵容包庇等行为;从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了解掌握党政正职是否依法纳税,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直接或间接违规非法经商、从中渔利等行为;从组织、人事等部门了解掌握党政正职是否在评定职称、调资晋级、年度考核、发展党员等方面存在以权谋私的现象或行为;从群众来信来访中了解掌握党政正职八小时之外情况,通过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箱,重点对党政正 职生活圈、社交圈情况进行监督,解决了领导干部工作之余的行为难掌握、难了解的“瓶颈”难题。三是在监督手段上坚持多方式。我们
12、把严肃惩处追究作为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在认真做好事前防范、事中监督的同时,切实加强事后惩处,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腐败,特别是党政正职腐败现象发生。按照“有报必核,有案必查”原则,在查处常规案件的同时,把办案的重点放在违纪金额较大的大案和涉及党政正职的要案上,努力在有影响、有震慑力的大案要案查处上有新的突破。三年来,我县先后查处涉及党政正职的违规违纪案件6件,如查处了县商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罗勇设立“帐外帐”、县农机局局长唐定友乱发滥补等涉及党政正职的严重违规违纪案件,有效震慑和减少了党政正职的违法违纪现象。我们还坚持实行重大案件“三报告一建议一整改”制度,
13、通过典型案件剖析、编发案情通报等办法,一方面促使发案单位及其党政正职吸取教训、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另一方面查防并举,以案施教,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积极作用。 通过开展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工作,我们收到了一些成效。一是党政正职的廉洁从政意识得到了增强。通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党政正职较为系统地学习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较好地树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二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得到了提高。通过对党政正职监督,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党政正职的核心地位有了加强,凝聚力得到了提升,从而使领导班子的整体执政能力有了提高。三是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
14、了加强。通过对党政 正职的监督考核、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切实增强了党政正职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带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干部。这是我们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始终坚持把监督工作定位在爱护、保护干部,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上,把“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贯穿于制度制定、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做到既有利于党政正职放开手脚、大胆创业,又有利于党政正职牢记宗旨、廉洁从政。这样,也容易使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比如:县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之所以受到广大领导干部的欢迎,原因在于我们在实施过程中注意谈
15、话的态度和方法,从关心和爱护领导干部出发,通过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求得共识。对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早打招呼,使他们普遍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爱护。 二是坚持公开信息、分解权力。这是我们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的有效价值取向。公开信息、分解权力,是防止权力腐败的有效途径。我们制定了重大事项集体表决、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正职廉洁自律承诺等制度,使党政正职行使人财物权力的情况更为公开、更为透明,初步解决了监督党政正职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了监督成本,方便了公众监督。各级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合理分解了党政正职的人财物“三权”,强化了班子内部的监督。这些监督制度的实施
16、,较好地体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 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的要求。 三是坚持发展民主、制度优先。这是我们对党政正职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保证。发展民主是强化监督的前提。“任前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廉政评议制度、廉政承诺、财务内审等一系列监督制度,综合运用了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这些制度的实施,充分体现了依靠民主来加强监督的思想,既积极稳妥地发展了党内民主和基层的民主政治,又符合现阶段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发展趋势。 中共XX县区纪委 2011年7月14日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