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火工品库安全管理制度
火工品库火工品管理制度............................................11.前言.........................................................12.领导组织机构...................................................13.责任划分......................................................14.管理制度......................................................24.1安全监督检查制度...................................................24.2消防管理制度.......................................................34.3安全保卫制度.......................................................44.4火工品装卸管理制度.................................................54.5库房管理制度.......................................................54.6出入库管理制度.....................................................7
火工品库管理制度
1.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火工品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结合我项目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各架子队及火工品库管理人员遵照执行。
2.领导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刘经理副组长:陈总监
成员:张部长、刘高工、曹高工
领导小组下设火工品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设备部,负责火工品日常管理工作。
3.责任划分
(1)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对项目部管段内涉及火工品的事件负责。设备物资部、安质部负责火工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日常监督检查。
(2)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是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部的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对对火工品管理负总责。
(3)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火工品管理的具体工作,
布置落实有关火工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并与相关责任单位签定责任书。
(4)设备物资部负责火工品的看押及区域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5)安质部负责火工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6)各分部物资部为火工品的验收、储存、保管、领退及废旧雷管处理的责任部门,物资部长为第一管理责任人,保管员为直接责任人。
(7)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丢失、销毁的管理台帐。
(8)项目部设备物资部、安质部对火工品库区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潮、防破坏等工作负责。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单位。
(9)各分部负责本区域火工品的管理回收和消耗数量的验收工件,分部经理作为第一管理责任人,各带班班长为直接责任人。
4.管理制度
4.1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一项行之有效手段之一,全面实行安全检查制度是提高民爆物品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1)民用爆破物品仓库的库管员,每天必须对所保管的民爆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每天须对仓库的出入库情况,仓库的各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措施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3)项目安全总监、物资部、安质部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库区,认
真检查民爆物品保管、发放情况,并对防盗报警、消防设施、水源、防雷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记录在案并向项目负责人及时汇报。
(4)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深入仓库检查指导应纳入工作的议程,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民爆物品的入库、储存、发放情况,以及仓储各类安全设施是否正常、有效,发现异常提出整改措施,并保证整改资金及时到位,督促检查负责整改人落实整改情况。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需用的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均须一一记录在案,以备查。
4.2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管理工作,形成项目的消防管理网络,实行群防群治,切实保障好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
(2)项目主要负责人是仓库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仓库库管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知识,负责对灭火器换粉、维护。
(4)进入库区任何人不准将烟火、可燃物、易燃物等带入库区。(5)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等。库区内消防器具、设备等消防器材严禁挪作它用。
(6)项目安质部定期对库管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检查消防器材。
(7)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仓库库管员经常对库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时汇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8)对无视消防安全工作,违反消防法规,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及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人员,项目部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3安全保卫制度
(1)库区值班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身体强壮的人员担任,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并经当地公安部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2)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职责、防患于未然。(3)库区应实行24小时保卫巡回制度,值班人员实行双人双岗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严禁脱岗、睡岗、串岗,严格交接班制度。
(4)每班对仓库的门窗、通气孔、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等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对库区围墙、排洪沟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产生记录。
(5)仓库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库;严禁穿纤维、毛织服装、带钉子的鞋入库。
(6)夜间值班人员应一小时在库区内巡逻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
(7)严格出入库登记手续、查验制度,对外来人员必须查验其身份无误登记后,方可进入库区。
(8)在天气晴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时,应有专人守卫。
(9)仓库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值班人员会正确操作、使用各种安全防护器材。
(10)提高警惕,对活动在库外可疑人员及时盘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排查一切隐患。
4.4火工品装卸管理制度
(1)装卸爆破器材要有专人监督,严禁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库区。(2)暴风、雷电恶劣气候,不应进行装卸爆破器材的作业。
(3)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4)作业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不应添加燃料,装卸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老、弱、病、残、儿童不准装卸爆破器材,作业前须对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规定注意事项。
(6)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戴化纤制品的衣物和穿带钉子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烟火和通讯工具。
(7)严禁野蛮作业,不准拖拉,翻滚、脚踩包装箱(袋)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8)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爆破器材不准发放和入库。(9)禁止靠墙存放爆破器材(离墙最少20cm)
(10)装卸作业结束后,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许遗留爆破器材。
4.5库房管理制度
(1)火工品库须经当地公安部门验收批准方可使用。
(2)库房保管人员应了解所管物质的化学性质、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
并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及应急知识。熟悉库房各项安全规定,并经当地公安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库房应设仓库负责人和足够的值班人员昼夜值班、巡逻,并设置必要的通讯、消防、报警等设施。
(4)外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进入库区,如需进入的,应先交出通讯工具、烟火,库管人员检查衣物鞋子合格后并经有关领导批准,由仓库管理员带领方可进入。
(5)不得将化学性质不同的火工品存放在一起。
(6)库区内入口处应设防火警示牌,各库房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牌,并标明品名、危险等级。
(7)库内民用爆炸物品码垛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按经营批号规格型号成垛堆放。应留有0.6米的通道,便于检查、清点和装运。走道内禁止存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小于0.2米。炸药、索类成品箱堆高不应大于1.8米。
(8)进入库区的驾驶员应符合本单位《火工品装卸管理制度》要求。(9)库房管理应做到帐、卡、物相符,日清月结,保持库房内外整洁卫生。严禁一切易燃易爆物品或带有静电设施进入库区。
(10)做好防潮、防热、防冻、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和库内无灰尘、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包装损坏、无锈蚀、无鼠虫蛀咬、库周围15米内无易燃物,库区内设置温、湿度表。
(11)严禁在仓库内开箱取产品,由库管人员将产品箱移至库房屏障外指定地点进行开启。启箱工具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4.6出入库管理制度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民爆器材进库时,库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交库人员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库,并及时办理产品交库验收凭证,填写进库台账,由双方核实签字,当天入库完毕。
4.6.1爆炸物品出库
(1)施工工班应先填写爆破《爆破现场使用爆炸物品申请表》(每次批准当天用量),由现场工程师、爆破员、工班负责人、工班安全员、设备物资部负责人、安质部负责人审批后报火工品库库管员有效。
(2)施工爆破作业前现场爆破员填写当日当批次爆破物品领用申请表,由现场技术员、安全员、爆破员、工班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至火工品库库管员领取炸药。当天总的领用量不得超出《爆破现场使用爆炸物品申请表》审批量,如爆破物品不足须再次填写申请表审批准后领取。
(3)库管员收到爆破物品领用申请单后填写出库单,做好出库登记,并分别由俩名库管人员开启库房锁,进行爆破物品出库上车。
(4)押运员、爆破员押车送爆破物品至工点。
(5)爆破物品到达工点由押运员、现场安全员、现场爆破员三人现场清点清楚爆破物品数量,并交付现场安全员、现场爆破员现场看守,进行装药爆破。
(6)装药过程由现场安全员跟班作业,监督装药。
(7)装药完毕后现场安全员、现场爆破员俩人清点剩余爆破物品,并
由现场安全员通知火工品库库管员进行退库。同时由爆破员填写爆破作业现场记录表一同交于火工品库。
4.6.2其他要求
(1)如发现手续不完整或出库凭证有差错拒绝发放爆破物品,并报告项目领导。
(2)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土堤外进行。(3)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4)仓库内使用的运输及工具应是不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
(5)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毛织衣服进入库房;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库房。
(6)库区内的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和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7)库房的温度应小于40℃,相对湿度大于70%,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库房内必须保持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8)认真填写好民爆器材的收、发、存台账或卡片,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发现爆破器材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向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第二篇:火工品管理制度西藏大古水电站导流洞Ⅱ标工程
火工品管理制度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古水电站导流洞Ⅱ标项目部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火工品使用管理规定
基本要求
1.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公安机关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严禁无爆破作业证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作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操作中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要有爆破安全员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指导;无爆破安全员在现场监督时,不得进行爆破作业。爆破安全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公安机关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4.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臵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5.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由当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一、炸药库库房管理
1、从事炸药库库房管理的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较高的警觉性加强对库区的安全管理,库房设保安双人24小时值班负责库区的安全,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及防盗措施的落实情况,库管员也要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值班,确保爆破员随时能从库房按规定领取火工品。库管员不得擅离职守,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时必须向作业队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岗位。
2、库房门锁实行两道门锁管理,钥匙由库管人员妥善保管,每个库房的两道门锁钥匙必须双人交叉管理,爆炸物品出入库时两位库管员一人开启一道门锁,任何情况下不得一个人同时保管一个库房的两道门锁,库管员的钥匙必须自己随身妥善保管,不得借用其他任何人。库管员在每次爆炸物品出入库后都要对库存实物和账目进行符合,要做到日清月结。
3、炸药库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库区,业务往来人员及车辆要严格登记方可进入,因工作需要出入库房的外来人员必须由本单位领导陪同方可进入库区。遇夜晚有公安、安全部门入库查岗时,值班员必须先查验证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准入,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检查人员不出示证件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库查岗,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倘若有人不遵守规定强行入库的,值班人员要立即报警。
二、民爆信息系统管理
1、爆破员到库房领取火工品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爆破员ic卡以及签字齐全的《爆炸物品领用申请表》领取爆炸物品,这三样手续必须齐全,任缺一样手续都不得领取火工品。
2、库管员在复核领取手续符合要求后,根据《爆炸物品领用申请表》申请的数量和品种办理领取签认手续,然后通过民爆系统手持机将爆炸物品发放到持卡人的ic卡上。
3、根据公安局有关规定,每个爆破员每天领取的雷管数量不得超过200枚(其中包括电雷管及毫秒雷管的数量),若现场使用雷管数量当天超出200枚时,应再指派一名持卡的爆破员办理领取手续。
4、爆破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对爆炸物品领取、使用、退库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炸物品应及时退库,库管员根据退库的品种数量进行登记并将信息输入到ic卡上,确保信息采集准确及时。
5、爆破员的ic卡必须妥善保管,专卡专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发生代领代发现象,不得因ic卡损坏或操作不当造成单位管理卡被锁,爆炸物品信息一旦输入持卡人后将进入民爆管理系统,若发生爆炸物品流失或爆炸事故,公安机关将通过ic卡上的信息追查到责任人。
6、从事爆破作业和库房管理的人员要离开本岗位时,应及时回缴爆破作业证、库管员证件和ic卡,以便公安机关备案后在民爆信息系统注销本人的资格证。
三、从爆破器材库向爆破施工点搬运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装卸爆破器材
a.应有专人在场监督,设臵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b.装运爆破器材前应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态,清除车箱内的一切杂物。
c.严禁性质相冲突的爆破器材同车混装,严禁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d.装卸爆破器材时,严禁磨擦、撞击和抛掷,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e.车载装运量不准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装载高度不准超过车箱边缘。f.装运雷管的车辆,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2.车辆运输爆破器材
a.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是安全技术状态良好,备有消防器材的车辆。严禁使用病态、安全无保障的车辆运输爆破器材。
b.运输爆破器材,应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技术好、有一定安全驾驶经验的驾驶员担任及由经考核持证的爆破员随车押运,严禁搭乘其他无关人员,禁止司乘人员携带烟火或发火物品。
c.运输爆破材,应使用箱式封闭型车辆运输,使用敞车运输,爆破器材堆码高度应低于四周箱板高度,并覆盖篷布,用绳索捆绑牢固;能见度好时车速不得超过40km/h。
d.严禁使用翻斗车、自卸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和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
e.运输爆破器材,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碰撞、防颠漏”的四防工作,并在车辆前后设备运输危险品的明显标志。严禁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运输爆破器材。
f.禁止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在人员集中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
3.人工搬运爆破器材
a.使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内搬运,禁止放在衣袋内。
b.一次运送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一人一次运送爆破器材的数量,拆箱(袋)炸药不得超过20kg;背运原包炸药,不得超过一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不得超过两箱(袋)。
c.两个人以上运送爆破器材,两人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m。d.严禁携带烟火或发火物品运送爆破器材。
四、爆破器材的发放和回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爆破器材保管员(发放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爆破器材。
2.建立爆破器材发帐册、二联式领(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3.发放员根据爆破员提交由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的爆破器材领用申请表按规格数发放所需爆破器材,双方必须履行领取、发放签认手续。
4.施工爆破后,爆破员要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退还到指定的、安全的临时存放点交保管员回收并根据《爆破现场记录表》进行填写《爆炸物品现场使用登记表》。
五、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管理规定:
1.领用爆破器材要根据当班使用情况到库房领取,严禁将大量的爆破器材在工地临时存放。
2.爆破器材要按照指定的临时存放点由专人看管,保证随用随取。爆破器材存放时间保持最短,要保证安全。
3.工地临时存放爆破器材区域内严禁烟火,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临时存放点,临时存放点严禁堆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4.临时存放点的爆破器材必须分类存放,做好“防火、防潮、防盗”措施。爆破器材要分别装在专用铁柜内并上锁专人保管,存放炸药与雷管的安全距离不少于20米。
六、装药作业的安全要求
1.装药作业必须是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爆破工担任。施工现场负责人要全过程、全方位监控爆破器材的使用情况,要采取措施防止爆破器材流失。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药人员在装炮开始前,必须撤离装炮地点。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核对有无瞎炮、并进行处理。
2.装填炸药应根据设计要求的炸药品种、数量、位臵进行。装药要分次装入,用竹、木棍轻轻压实,严禁用铁棒等金属器具用力压入炮孔内。炮孔内不得掉入石屑。当炮孔深度较大时,药包要用绳子吊下,或用竹、木棍送入,不得直接往孔内丢药包。导爆索只许用锋利刀一次切割好。
3.装药前应事先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避免在雷雨天装药。万一遇上暴风雨或闪电打雷时,应停止装药、安装电雷管和联接电线等操作。
4.爆破孔内的堵塞,应保证其质量和长度,并保护好起爆网络。堵塞材料宜用与炮孔壁摩擦力大、能结成整体,充填时易于密实、不漏气的材料。
盲炮的处理方法和安全要求1.浅孔爆破盲炮的处理:
a.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以重新起爆。
b.距离盲炮孔不小于0.3m处,打平行眼,装药爆破。但在钻孔时,要避免钻头触及原孔雷管与炸药;而且需要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点不得有连通盲炮的裂纹。
c.用木制、竹制工具将炮眼内大部分堵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d.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2.深孔盲炮的处理:
a.爆破网络未受破坏,最小抵抗线无变化时,可以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时,就重新验算安全距离,调整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
b.距离炮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外打平行眼装药起爆。
c.所用炸药为非抗水性炸药时且炮孔孔壁完好者,取出部分堵塞物再充水,使炸药失效后做进一步处理。
七、进行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1.爆破作业现场必须统一指挥,明确分工,有组织的进行,做到统一部署,行动一致,并与邻队密切联系,做好协调。
2.禁止吸烟,禁止将火柴、打火机、武器与其它易燃品带入工地。
3.工地的道路要修整好,以便于工作人员行走和运输爆破材料。
4.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一定数量的警戒人员,警戒区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妥善安臵。警戒人员必须手持红旗和喊话筒(或口笛),以便显示标志和传达信号。警戒人员清场后必须及时向现场值班干部报告,在确认爆破区安全的情况下,由值班干部下达起爆命令后方可起爆。
5.在有车、船通过的施工地段,必须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密切联系,规定放炮时间。
6.进行大爆破或特殊爆破作业时,现场应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分工,成立爆破技术组和安全警戒组。爆破技术组的主要任务是:
a.进行爆破设计并组织施工;
b.负责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制定爆破实施计划;c.组织爆破时的装药、网络联结和防护工作;d.负责爆破后爆区的检查及有关爆破事故的技术处理。安全警戒组:由主管安全保卫的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a.爆破前负责与周围居民、单位的联系并确定爆破警戒范围;b.负责爆破材料的运输、发放、保管及销毁;c.检查爆破工地的安全情况;
d.负责爆破前装药区的警戒,炸药加工房的警戒,并设臵警戒标志;e.爆破时负责爆破区周围的人、畜、车辆撤离、警戒等任务,爆破后负责对周围的安全检查。
爆破技术组和安全警戒组要挑选有技术水平和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并熟悉爆破作业,有一定的职权。
7.警戒范围,一般小炮应距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决定。
8.爆破员职责:
a.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b.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c.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d.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处理;e.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地交回爆破器材库。
9.爆破安全员的职责:
a.认真执行爆破作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定期对从事爆破作业人员进委安全生产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考核;
b.协助领导开展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和爆破作业安全自检,对查出的总是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整改;
c.负责组织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d.协助领导制定有关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度和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
e.经常检查爆破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招待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危及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暂停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鼾。
10.爆破技术员职责:
a.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
b.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c.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d.参加爆破事故调查和处理。
八、责任追究及相关处罚
1、作业队负责人负责监管好本工点的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各环节上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因管理出现问题经项目部指出未及时整改或经上级领导提出批评的,作业队擅自变更涉爆人员岗位或出现违规操作的,项目部首先对作业队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并对相关作业队处以1000元的罚款。
2、库管员主要负责火工品的出入库账物管理,并对库区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在炸药库管理过程中出现火工品账物不符、违规操作、库区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擅离职守的,项目部对库管人员每人处以500元罚款,出现爆炸物品被抢被盗造成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保安人员主要对库区的安全负责,24小时进行巡守,不得善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若发现工作不认真负责、责任心不强的,项目部有权将其退回保安公司永不聘用。
4、爆破员、安全员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对爆炸物品安全使用管理负责,在领取、运输、保管、使用、退库环节发生违规操作时,项目部对爆破员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出现三次后将爆破员下岗处理,若发生火工品流失或发生爆炸事故造成违法犯罪的,项目部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篇:火工品管理制度宏厦一建火工品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规范我公司的爆炸物品领用、发放、现场使用等作业环节,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爆炸物品的管理办法。
一、爆炸物品领用单的填写程序:
1、涉爆单位需领用爆炸物品,由本单位开领料单,当班领用当班开单,需领多少开多少。
2、领料单必须按编码顺序填写,当日三班火工品领料单必须按编码序号连续开出,并在编号处加盖火工品管理员的手章方可生效。如有特殊情况写错,必须在井下火药库加盖作废章并将作废的领料单附于各队火工品管理台帐的背后。
3、领料单必须写清楚队组、班次、领用日期以及计划领用数量,不得有勾画和涂改现象,否则保管员有权拒发火药。
4、为了便于操作应用,涉爆单位的队长在领用单右上角处提前两天加盖队长手章,当日跟班队干和领料人在领用火工品时要根据现场实耗情况及退库情况填写当班火工品的领用数量,队主管的签章处由当日跟班队干在领用单上签字盖章,领料人(爆破员)在领料单领料人处签字。
5、队主管、领料人(爆破员)的填写必须由当日当班的跟班队干、领料人(爆破员)填写,不得代签、错签、漏签。
6、涉外队伍的领料单可以提前两天加盖工程项目部公章以及主管领导的手章,队主管的填写必须由当日跟班队干当日签字并加盖手章。
二、火药库保管员办理登记收发签字程序:
1、爆破员到火药库领用爆炸物品,首先要出示由公安分局核发的“爆破员安全作业证”。
2、火药库保管员要认真查验证件是否有效相符,并根据涉爆人员名录档案核对涉爆人员,确认无误后进行验票(火工品领用单)。
3、爆炸物品领用单的查验。
(1)查验单位领导人手章是否与火药库备案的手章是否一致。(2)查验单位跟班队干的签字和印章(队主管)是否与火药库的备案签字是否一致。
(3)查验单位火工品管理员的印章与火药库的备案印章是否一致。
(4)对涉外施工单位查验有没有加盖本公司项目部公章。(5)查验队别、班次、日期以及爆炸品领用的数量、品名、是否相符,领料单的编号是否连续。
4、爆炸物品领用单的登记上帐及签字。
(1)火药库保管员要根据爆炸物品领用单在台帐中逐项登记清楚,台帐中爆破员签字必须由爆破员本人签字,不准他人代签。
(2)领退库的爆炸物品保管员应在领用单中注明,写明数量和品种,并由爆破员在退库台帐上签字确认。
(3)保管员应根据领用单,核准领用数量和退库数量,根据领用数量如实发放。
(4)领、发双方在确认无误后,由保管员在领料单发料人处签字。
5、爆炸物品的发放。
(1)发放雷管(包括退管),保管员要根据领用单的计划数量由库内提到放发室,根据雷管的电子编号在“明细表”中逐一登记,并在“明细表”上方登记清楚保管员、爆破员姓名。
公司决定实行当班领用当班退管(即井下火药库保管员将当日退管分三班码放,当班领用当班退管,也就是八点班的退管由次日八点班领用,四点班的退管由次日四点班领用,零点班退管由次日零点班领用)。
(2)发放炸药(包括退药)保管员要根据领用单的数量如实发放给背炮员。退药的发放不必执行谁(队组)退发放给谁(队组)但必须执行先发退药的原则。
(3)领取爆炸物品的整个过程必须在一个安全员的监督下执行。(4)爆炸物品领取后,应认真分别填写“雷管领退及现场使用情况跟踪表”和“炸药领退及现场使用跟踪表”单位、工作地点、爆破员姓名、日期、班次、领取数量(炸药和雷管)由保管员填写并签字,爆破员确认无误后,由本人在爆破员签字栏内签字。安全员确认无误后,持“爆炸物品现场跟踪表”与爆破员一同出库。
6、爆炸物品的使用:
爆破员将领到的爆炸物品安全运到工作地点后,现场作业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实施作业,当班作业完毕后,爆破员、现场作业班长、安全员要根据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认真填写“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跟踪表”,严禁误签、代签、漏签。
7、爆炸物品的退库:
(1)保管员要认真核对退库人与领料人是否相符,严禁在领料人与退料人不符情况下退库。
(2)保管员要查验退库爆炸物品的数量和品种与“爆炸物品现场跟踪报表”填写的数量是否相符。(退库数量应等于出库数量减去现场使用数量)。
(3)审查“现场跟踪表”,现场跟踪报表各环节的签字栏应与涉爆人员名录档案一一核对,严禁代签、误签、漏签。核对无误后,爆破员、保管员在跟踪报表中各自的签字栏中签字确认。
(4)如有退库的爆炸物品,保管员应将退库的爆炸物品的数量、品种如实填写在退库帐和总台帐上,双方确认后签字,完成爆炸物品的闭合作业过程,退库的雷管,保管员必须在明细表中根据雷管的电子编号在“明细表”中找到相应的编号并注明“退库”标志“√”。
(5)爆炸物品全部用完也必须签字,领、用、退整个过程的闭合要在安全员的监督下完成。
8、爆炸物品的升井:
(1)地面需要爆炸物品,应根据实际情况开据领用单,并到保卫部签字登记,办理相关升井手续。
(2)爆炸物品升井时,运搬队当班职工要严格查验爆炸物品升井手续是否正常。除护送爆炸物品人员外,严禁其它人员乘坐罐笼,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班时间内运输雷管和炸药升井。严禁雷管和炸药同时升井。
(3)爆炸物品升井后,使用单位由专职爆炸员运送,并由保卫部安排工作人员押运至使用单位(或使用地点)。
(4)进行爆破时,应遵守爆破规程以及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爆炸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1、各涉爆单位负责人要备份本人印章,留存在火药库。
2、各涉爆单位的负责人(指在领用单上签字盖章的跟班队干)要备份本人的印章、签字,留存在火药库,以备发放时查验核对。
3、各涉爆单位的火工品管理员要备份人的手章,留存在火药库。
4、涉爆单位的涉爆人员要根据要求制作涉爆人员名录档案备份涉爆人员的签字。
5、公司安全部的安全员要备份本人的签字留存在火药库。
6、火药库保管员要根据“爆炸物品领用退管理程序”认真检查涉爆单据中的印章、签字是否与涉爆人员名录档案记录一致。代签、误签、漏签、印章不全的严禁发放。
7、爆炸物品的领、用、退要在安全员的监督下完成整个闭合过程。
8、所有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人员要根据管理程序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9、各涉爆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的火工品管理台帐要做到日清月结。
10、供应部保管员要做好火工品的日常帐务管理工作,要做到日清月结,并且每月中旬要与涉爆单位进行帐务比对。
11、火工品领导组办公室要联合监督管理机构每月不少于一次认真检查火工品的领取、现场使用、退库等环节,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12、火工品管理办公室要每月不少于一次召开火工品检查工作会议,协调火工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
四、火药雷管运输装卸制度
1、地面运输火药、雷管手续和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运输工具必须是封闭式专用汽车。
2、雷管、炸药必须分别运送,严禁同时达乘无关人员和其它易燃易烛物品。
3、在井下装有火药、雷管的罐笼和吊桶中,除押运人员,其它人员一律不准同行。
4、在交接班时,人员上下井时,禁止运送火药和雷管。
5、严禁将雷管、炸药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
6、井下炸药和雷管分别运送,装炸药或雷的车辆同机车之间必须有三个空车隔开。
7、炸药和雷管不准同其它物品混运。
8、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装在不同的,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器内。
五、民爆物品领取使用清退制度
1、火药库保管员在发放雷管时,必须将雷管的出厂编号进行认真登记,放炮员工作完毕,将剩余雷管退库时,保管员要同时将退回的雷管与发放时的登记册对比,确认无误后,办理退库消号手续。
2、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民烛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和当班清退规定。
3、在生产现场使用时,带班的队、班(组)长,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规程要求从事爆破。
4、现场带队、班(组)长,安全员要对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予以清点,认真与爆破员填写《雷管炸药领退及现场使用情况报表》不得漏填。
5、爆破员下班后,要严格执行清退。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
6、保管员对清退库房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六、火药、雷管储存保管制度
1、井上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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