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仲裁委员会的规章制度
一、仲裁委员会成立目的:
仲裁委员会的成立主要是为了更好的处理我系排球赛过程中各班级之间或者各队队员与裁判员之间的冲突问题,为了让比赛能够顺利进行,特成立的仲裁委员会。
二、仲裁委员会的设置:
指导老师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主席和副主席各一名都是由班级所推选的班干中产生,其中一名副主席由体育部委员担任),委员十四名。
。
三、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1、复审并处理比赛期间执行比赛规则、比赛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保证比赛规则和比赛规程的正确执行。
3、若对比赛有异议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会根据申诉以及当场执行裁判的书面报告,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召开仲裁委员会会议进行评论。
4、仲裁委员会出席会议人数必须超过半数以上,作出的决定方为有效。仲裁委员会对申诉进行讨论的结果上报体育部。再由体育部上报老师,最后得出结果。
5、在比赛中违犯比赛规则、寻衅闹事、打架斗殴等行为,由仲裁委员会和体育部协调并对所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
6、按规定,仲裁委员会应由体育部的指导老师和体育部的一名成员以及各班班干中的一名代表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人选由班级推选确定并公布。
7、在篮球比赛中有异议的,应按篮球规则规定执行。对裁判员的判决不服的,允许在该场比赛结束后十二小时以内,向仲裁委员会正式提出申诉。经仲裁委员会复审,判定裁判员的判决是正确的,运动队必须坚决服从。判定属于裁判员的错误,仲裁委员会可视情况对裁判员进行处理,但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按规则、规程规定应由执行裁判职权范围内处理的有关事宜。
四、仲裁委员会的处理方法:
1.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打架行为的停赛1—3场,经劝阻无效的取消比赛资格,如果该对打架人数在3个或3个以上的取消全队比赛资格。
2.在比赛过程中有队员罢赛的情况,该队员将停赛1—3场,情节严重的则取消其比赛资格。如果全队出现罢赛情况则取消该对参赛资格,一系列比赛的比分全部取消。
3、在比赛过程中出现辱骂裁判或对方队员,以及各班啦啦队出现不文明的行为,先由仲裁委员会提出警告,若还不改正的将给予该队员或该对停赛1—3场的处罚。
五、仲裁委员会应注意事项:
1、注意所请的裁判是否适合本场球赛,或是所请的裁判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对本场球赛执裁。
2、注意所请的裁判是否之前有和这两个班级打过球赛,或是之前是否有过利益上的冲突,以免引起不必要误会。
3、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发生,让球赛得以顺利进行。
六、仲裁委员会成员的要求:
要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去做事,以平静的心态去处理问题,给那些有矛盾的班级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协调空间,从而建立一个文明和谐的梦想之家。
食品工程系学生会体育部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第二篇:村民委员会规章制度村民委员会规章制度
1.村民会议制度
一、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对本村事务具有最高决策权力。
二、村民会议的职能
(一)依法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二)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三)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四)更改或撤销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五)讨论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下设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办法;
(六)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执行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本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四、村民会议制度和修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委员会所作的决定,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本村的实际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及愿望。
五、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必要时,可邀请驻本村的机关、团体、部门、企事业单位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六、村民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二次。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本村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村民代表的具体人数由村民会议讨论确定,原则上“宜多不宜少”。2000人以上的村的村民代表不得少于60人。妇女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二、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仸期与村民委员会仸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仸。
三、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的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不得以党员、组长会议代替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并存档。
四、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的决定、决议,不得与村民会议所作的决定、决议相抵触,所有村干部和村民都必须遵照执行。
五、村民代表会议下设村务监督委员会。
六、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村民会议的授权,讨论决定下列有关村务方面的具体事项:
(一)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再由村民会议讨论确定;
(二)本村年度工农业生产计划及主要措施;
(三)完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仸制,审查重要的经济承包合同;
(四)全年财务收支预算和上年度收支决算;
(五)新上、扩建工农业建设项目,以及兴办各种公共福利事业;
(六)各种税费、按上级规定的义务积累工的收缴、安排和使用;
(七)村集体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八)村级建设规划和村民宅基地安排;
(九)其他关系到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并向会议报告工作;贯彻落实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二、组织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办理本村教育、文化、交通、水利、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进村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教育、服兵役、拥军优属、抢险救灾、纳税等义务。督促村民依法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劳务,自觉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四、因地制宜地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移风易俗、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的新风尚。防范和制止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五、依法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和睦,协调与本村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
六、组织村民防盗、防火、防灾害事故,向有关部门反映本村的治安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本村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判处其他刑罚,但被宣告缓刑、假释人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和农村社会稳定。
七、依法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规范财务会计行为,管理本村财务,加强对村民小组财务的管理与监督。村民小组的财务收支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八、向当地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九、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协商制度
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协商会是在村党(总)支委的领导下,由支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村级民间组织负责人、驻村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为村级管理和建设发挥协调、议事和咨询作用。
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协商会议制度应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宣传和动员驻村单位和村民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增强对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仸感,共同为村级发展作贡献。
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讨论村民或驻村单位提出的涉及本村民管理的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为村级管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积极化解村内各种类不和谐的因素,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资源共享,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季度例会制度: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协商会议每季度由议事会主仸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其议题应由议事会主仸或成员确定,也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在遇到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时可临时决定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村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议事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讨论表决制度: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及时讨论表决,参加表决的人数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半数以上通过可形成决议或决定。讨论表决前应广泛征求村民意见,表决结果应向全体村民进行通报。审议修改制度:年终议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本度工作报告,并对年度村级发展规划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对村民委员会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民主评议制度。村民和村民代表大会对议事会进行民主评议,对屡次未参加会议,发挥作用较差,群众满意率较低或其它原因提出辞职的议事会成员,由议事会表决后,建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更新进行推选增补。村务公开制度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和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浏办通知[2005]3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村务必须定期进行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的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情况;
(二)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1.财务情况。村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各项收入、支出明细;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本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情况;
2.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3.兴建学校、道路、水利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和承包方案,土地包承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4.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5.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情况。
(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优待、抚恤、低保金、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党和政府对村民的各种保农、惠农、强农补贴补助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六)涉及村民利益以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程序:
第一步: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项目和内容;
第二步: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项目和内容进行审查、补充、完善;第三步: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第四步:村民委员会通过固定村务公开栏、会议、广播、“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有效形式进行公开;
第五步:听取和处理村民的意见。村民对公布的内容有质疑或不真实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进行调整核实,确有内容遗漏或不真实的应重新或补充公开。财务公开之前对财务事项需按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证明人签字(盖章);第二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字并盖章;第三步:村级纪检员审阅并签字(盖章);第四步:报村主仸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
第五步。由村报帐员报乡镇的财政所长审核后记账。
三、公开形式
以固定公开栏、会议、广播、“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为主要公开形式,让95%以上村民了解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真实情况。
四、公开时间
原则上按季度进行公开,每季度首月上旬为全市村务公开日。经常性工作按季度进行公开,阶段性工作到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要根据本地实际,统一确定村务公开日期。
五、公开监督
各村要从村民或村民代表中推选3-5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村务公开内容和项目进行清理、审核后,按照公开程序进行公开。要组织力量进行指导督查。
(一)建立意见箱,设立举报电话;
公开栏、宣传栏制作规格一般长2.4米,宽1.2米,原则上要制作铝合金或不锈钢橱窗式的公开栏;
(二)村务公开后,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认真解释、答复。确有错误的应及时纠正,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一事一议”决策执行情况应特别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使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
(三)在并村或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各乡要组织人员对离仸村干部仸期财务进行清理审计,并将清理结果及时进行公开,公开后,方可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制度
一、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财政、财务、税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负责搞好财务工作。
二、坚持一支笔审批报帐和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的原则,并切实履行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出纳和会计有权拒绝白纸条入帐和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收未经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纪检员审核及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的票据。财务人员应主动当好村民委员会的参谋,经常分析财务情况,及时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三、不得以白纸条作库存现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将村(集体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未经主管财务负责人批准,仸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员会借支现金,严禁现金支出。
四、财务人员应如实提供财务发生情况,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和审计核查。
五、加强民主监督,实行民主理财,财务人员要做到财务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目日清月结,按季公开,年度清理审计。财务收支情况须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立卷归档。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审核会计的财务收支单据,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单据,会计不得入帐。
二、村级财务审计制度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乡财政所的指导下,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的审核监督工作。
二、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各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损赠的奖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三、重大的村务工作,如集体土地征用、集体企业改制、“村改居”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养老保险、政府发放到户的各项补贴奖金和物资等,村干部仸期届满或离仸时必须及时进行清查审计。
四、将清查审计结果报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并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在清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经济问题,要及时向乡党委和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接受其委托对村务工作实施监督的村级常设监督机构,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乡、纪委指导和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
一、对村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村级重大决策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召开的关系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会议,监督村务决策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等程序进行,对不按制度和程序作出的决策提出纠正建议。
三、村务公开监督。审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符合规定或村民有合理要求的,应督促及时重新进行公开。
四、对村集体“三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村级组织完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财务台帐,按月或按季对村级财务事项进行审查。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乡财务代理中心或会计核算服务中心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票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全程监督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活动,定期集中会审,并配合乡按规定组织会审、检查村级集体“三资”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参与乡对村财务的年度审计和对村级组织成员仸期财务清查和离仸经济责仸审计。
五、对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村干部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村党组织、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和纪委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每年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支村“两委”成员及其他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人员廉洁履职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六、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及村民小组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村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国办发〔2001〕5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管理使用,特制定村民委员会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一、村民委员会的印章,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报乡人民政府审核,由乡人民政府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并到指定的厂家刻制,一个村村民委员会只能限刻壹枚印章。
二、村撤销或者合并,被撤销或合并前的村民委员会的印章不得继续使用,制发机关应及时收缴。村民委员会因故需要更换印章,制发机关应在颁发新印章的同时收缴旧印章。村民委员会印章丢失,应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制发机关登记并办理补发手续,且制发机关应以适当方式公布新印章启用,旧印章作废。对使用已作废的村民委员会印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三、村村民委员会印章要有专人保管,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仸一般不宜直接保管印章。保管人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提名,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专人保管,并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
四、涉及贷款、承包、对外签订合同、土地征收等重大问题需使用印章时,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会议讨论同意,并经村民委员会主仸签字后方可使用。
五、仸何人不得以仸何借口,在村民办理户口、计划生育、建房、社会救助等手续时,拒绝使用印章,也不得借机索、拿、卡、要,增加村民的负担。
六、村民委员会在届内被集体罢免的,印章由乡人民政府暂时代管,乡人民政府应在重新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印章发给新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凡乡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都应参照此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
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由乡党委、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落实,民政部门负责检查指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
三、民主评议的对象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及其他村管理人员。
四、参加评议人员为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协会”会长、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学校负责人、特邀驻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五、民主评议主要内容是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评议以下工作实绩: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二)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情况;
(三)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支村“两委”联席会议的决定、决议情况;
(四)按年初分工的目标仸务完成情况;
(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
(六)为村民服务,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情况;
(七)个人作风及联系群众情况;
(八)服从村党组织领导的情况;
(九)协助村、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六、民主评议分“村干部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等三个步骤进行,测评表由乡人民政府统一印制,评议结果由乡统一汇总、公布,并装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七、对评为优秀的村干部,由乡党委和乡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并与村干部使用和补贴标准直接挂钩。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分别按照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村干部仸期届满或离仸审计制度
为搞好村干部仸期届满或离仸审计工作,特制定仸期届满或离仸审计制度:
一、离仸审计范围。村民委员会仸期届满、撤并村委员会、主管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人员因工作变动、罢免、辞职等需要离仸、下仸、调仸的村干部。
二、离仸审计工作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届支、村两委仸期财务帐目进行全面的清查和经济责仸审计。
三、离仸审计内容是:
(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本村生产经营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清查审计结果要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
五、对清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乡党委和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制度
为保证村民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转,建设好高效、廉洁的村民委员会,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民委员会在换届或村级区划范围调整后,原村民委员会应在十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财务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分类别、分项目逐项登记造册,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二、届期未满如有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离仸、罢免、变动等情况,应在十日内将原负责的工作及时移交给村民委员会。
三、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由乡人民政府或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在村党组织的监督下进行。
四、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乡党委和乡人民政府、村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进行移交。在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所在地乡人民政府事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反映,并及时依法处理,确保移交工作及时到位。
村民代表联户制度
为提高村民代表参与重大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真正行使村民代表的职责,加强村民委员会与村民的沟通和联系,确保“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民代表联户户数根据本村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每位村民代表联系三至五户为宜。
二、村民代表应定期或不定期走访联系户,经常向联系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传递致富信息,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村民代表应把村需要决策的重大村务,事先告知联系户,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将村民的合理意见或建议收集整理,再反馈到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
四、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对村民代表收集的联系户、广大村民反映的合理意见或建议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并研究解决办法,适时作出答复解释。
五、村民代表对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或决定,有义务向联系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决定、决议的顺利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
第三篇:自律委员会规章制度山东英才学院商学院自律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章
第一条
山东英才学院商学院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会”)成立于2007年11月,自律会是接受商学院行政院长工作指导,在基层团委书记直接领导下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组织,以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目标而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是学院学院领导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自律会的宗旨是倡导“自律,自立,自强”,实践“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第三条
自律会的基本任务
1、学习宣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山东英才学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等学生管理制度,引导和督促广大同学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我院学生的纪律意识,辅助我院德育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发挥联系学院各部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作用,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校园德育工作建设。
3、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4、配合学院行政院长搞好商学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针对学生到课率、教室卫生、公寓卫生、学生滞留情况、学生夜不归宿情况等各项指标,对辅导员进行考核。
5、维护学院公共场所、生活区、教学区的秩序和文明形象建设,对各种不文明行为予以监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文明环境。
6、配合学院进行创建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等工作,认真宣传和落实学校颁发的相关规章。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自律会成员必须是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良好,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积极奉献,严于律已,具有良好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优良的学生。
第五条自律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下设秘书部、考核部、纪检部、生活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第六条加入自律会均由本人申请、部门面试、主任推荐、基层团委书记审核而最终确定。
第三章权利、义务和职责
第七条全体成员享有以下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重要工作和决议进行监督,评议和表决的权利;有参与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全体成员有自觉遵守和执行本会的决议的义务,及时反馈交流有益于本会工作的信息,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参加各部长进行的部门例会或常委团召开的例会,随时纠察违纪行为,妥善保管自律会的章程、工作证及袖标,维护本会及其他会员的正当权益的义务等。第九条全体成员职责
1、学习、宣传、协助落实有关学生规章制度;
2、引导、督促和检查同学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稳定与秩序;
3、沟通学生工作部门与同学的联系,及时提供信息服务,为提高商学院学生工作的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献计献策;
4、依照学生工作部门的工作部署,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5、对创建文明学校活动中的学生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探讨和调研,为建设良好的校风和文明学校服务;
6、协助行政院长调查学生的违纪行为,并向院领导提出参考处理意见;
7、严格要求自己,乐于奉献,努力塑造和展示当代大学生和本组织的良好形象。
第四章工作规程
第十条自律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第十一条各部工作职责由自律会主任、副主任集体研究后确定。
第十二条全体成员每学期考核一次,依照《山东英才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进行,具体考核制度由考核部实施。
第十三条自律会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和建立主要干部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操作办法在基层团委书记指导下由自律会全体大会会议制定。
第五章部门职能
第十四条各部在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的前提下进行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
1、主任职责
(1)主持自律会全面工作,对自律会的全面建设负责,并主持召开例会,讨论制定自律会工作计划,布置各项工作。
(2)自律会主任对自律会负责,接受自律会成员及全校学生的监督。(3)指导、帮助、检查、督促自律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
(4)带领自律会全体成员积极主动的完成担负的各项工作及院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2、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并对自律会负责。(2)主任不在时,代行主任职责。
(3)分工明确直接抓好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的配合主任工作。(4)向主任和自律会汇报自己的工作,完成主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秘书部职责
协助自律会常委团搞好自律会内部常规管理工作,负责自律会内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工作,负责各项检查工作的整理工作,对各部例会进行记录,做好办公室值班工作,并负责财务、物品及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4、考核部职责
配合院领导做好对全院学生的综合测评,每月底做好对各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对自律会所有成员进行考核;跟踪调查广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把握同学们的思想脉络,并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推动学院发展和学生成长提供有益的信息服务。
5、纪检部职责
纪检部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日常纪律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学生纪律管理,如:晚自习纪律、课间纪律、学生到课率等。对学生的日常不良习惯如: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等进行制止并协助改正。对违犯者给予说服教育,屡次不改者给予通报,违犯法律条例的应即时报警或报相关职能部门。在院内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中担负起维持秩序的任务,保证各项活动顺利开展进行,出现问题及时与院领导及其他部门联系。加强学生宿舍管理,配合生活部及楼栋管理员解决夜不归宿等问题,加强寝室文明宣传和教育,杜绝打架、大声喧哗、火灾等事故的发生。违犯者给予通报。密切配合学校老师及其它各部、社团工作,使教学井然有序。
6、生活部。全面掌握学生平时的生活情况,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作风,维护学校的日常生活规律;不定期对全院各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评比;不定期进行各宿舍文明抽查,及时发现学生生活中的不安全因素,与辅导员协商解决;负责各项宿舍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学习,以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依据,每周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宿舍违规情况,并及时通报;开展“大学生宿舍文化节”等活动,为自律会各项活动提供后勤保障。
第六章例会制度
第十五条如须召开全体干事大会或者紧急会议,则由秘书部通知各人员、时间、地点等具体情况。
第十六条自律会全会由自律会主任、副主任主持,具体工作由各部部长分配执行。第十七条例会必须提高效率和保持严肃性,不得在开会期间说和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走动,手机应当关机或调至震动,违者点名批评、警告;常委会的其他要求与本制度具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要有组织性和纪律性,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每次例会都准时参加,干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有关部长请假。例会迟到者须在会上公开向组织检讨,并说明迟到原因。
第十九条例会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计划,听取干事对本周工作出现的问题意见及建议,商量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案。
第二十条与会人员必须带笔记本,做好相关的会议记录;会前做好发言准备,会上认真倾听他人发言,并积极踊跃地提出各种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有异议必须在会上提出。
第二十一条各部每周都有固定的例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更改例会时间及地点。秘书部做好各部跟会工作,做好各部的会议记录;考核部对会议出勤率进行考核。
第七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自律会干部要以身作则,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三条严格时间观念,开会、值班和执勤要准时到达,有事提前向部长请假,不得事后补假,除特殊情况外。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工作者应事先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有关负责人请假。
第二十四条学习认真,做到学习和工作两不误。第二十五条参加自律会工作时,须佩带工作证。第二十六条工作过程中做到举止文明,不得诋毁自律会的形象,不得有损自律会声誉、形象的言行,不得嬉笑打闹。
第八章值班制度
第二十七条值班人员由自律会秘书部和考核部担任。
第二十八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衣着整洁,必须佩带工作证,值班时间比正常工作时间早十分钟。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的值班当天工作内容为。整理各项检查记录,收取信函,整理办公室内务,借出及接收归还本会办公室物品,接待来访人员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做好办公室文档整理工作,当天所查滞留夜不归宿,卫生,到课率,如无特殊原因,必须当天誊写、找导员核实、存档。誊写时要求字迹清晰,日期明确,以便日后查用。誊写后的草表,在其反面标明”已誊写”字样。第三十一条对待来访人员应持主动、热情的态度,与人交流使用普通话,要以服务广大同学为宗旨,做到文明礼貌。在职权范围内可解决的事情必须当场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件应作记录并尽快汇报值班负责人。
第三十二条当天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须在签到本上签到,填写值班日志,记录值班当天的主要情况。接收的文件、信函及物品等,有明确接收单位或个人的,值班人员须通知接收单位负责人或接收人,无明确接收单位个人的,值班人员应拆封存档,重要信息应当即向值班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三条值班人员应按时值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若有事在签到薄上注明,否则以缺勤处理。值班人员有事未能按时值班,须请他人(内部会员)代班,并书面请假,经当天带班负责人同意后方有效;若临时找不到人替班,须向主任请假经同意后方有效。
第三十四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保持办公室内环境卫生,值班结束后打扫、整理办公室,关好门窗。
第九章请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严格规范请假制度,由于上课、实训、生病等原因请假并办理相应手续,经核实后属实不作缺席处理,核对后发现虚报,假报者作缺席处理。
第三十六条因故无法参加各种会议者,应向部长书面请假,否则,以缺勤计。
第三十七条故无法参加值班和值勤者,应请本会人员替班,并向秘书部部长说明情况,经其同意后方可完成替班,否则,以缺勤计。
第三十八条故无法参加会内各活动者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请假,否则,以缺勤计。第三十九条请假必须用16开纸写请假条,交主任审批。
第四十条例会或者值班时无法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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