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安全管理制度要点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青高铁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十月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2第三章安全卡控制度.............................................................................................3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4第五章安全事故逐级报告制度.............................................................................5第六章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制度.........................................................................5第七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7第八章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7第九章安全生产例会制度.....................................................................................8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第十一章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0第十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1第十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11第十四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第十五章应急救援制度.......................................................................................14第十六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5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1.2按要求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并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3设置安全监察工程师,架子队设置安全员。
1.4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逐项分解落实,制定措施,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1.5项目经理、安全专职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和作业资格,参加施工的项目经理、安全、质量、技术以及带班人员应经安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1.6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未经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1.7实行安全的定期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制度。
1.8各类施工设备、机具和各工种应具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操作和作业过程中认真遵照执行。
1.9定期安全会议,总结、部署下月安全工作、提出安全工作要求。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应布置和总结安全工作。
1.10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成立消防领导组织,进行防火教育,配备消防器材,进行防火检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1.11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防止职业病、中毒、疾病的发生,防止污染环境。
1.12落实施工技术安全方案编制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保证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1.13强化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投入,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14认真进行危险源(隐患)辩识(排查)和风险控制,对重大危险源(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1.15对重大危险源要制定应急预案或管理方案,应急预案或管理方案内容应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并对全员进行危险源防范和应急预案知识培训,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1.16实行安全事故管理报告制度,要及时按规定报告事故。严禁隐瞒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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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或拖延不报。
1.17对存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设备、设施上,应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1.18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文明施工,创造良好、和谐、安全的施工条件和环境。
1.19开展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安全工作进行各项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岗位安全练兵、开展安全生产评先、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关心从业人员的生活,关注思想活动,解决后顾之忧。
1.20定期进行以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并与经济收入和奖罚挂钩。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分级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体系及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及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按照规定和现场需要分级设置专门检查机构,配备专职安全检查工程师,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日常检查。作业队配备安全员。
2.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2.1.1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分部的第一管理者,对分部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2.1.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和落实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指示精神。
2.1.3建立安全保障体系,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1.4组织完善安全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目标。
2.1.5召开安全会议,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2.1.6组织制定具体的施工安全方案和安全措施。
2.1.7督促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1.8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和使用。
2.1.9组织制定分部安全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
2.1.10对作业队进行安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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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报告发生的安全事故,组织安全事故的抢救,参加与配合安全事故调查,落实整改措施。
2.2作业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2.2.1在分部经理的领导下,对作业队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2.2.2落实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施工措施。
2.2.3落实项目部、分部对施工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2.2.4安排作业人员按安全操作规程从事施工作业。
2.2.5严禁违章指挥、检查制止作业过程中违章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2.6组织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2.2.7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和灾害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2.2.8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3工班长安全管理职责
2.3.1在作业队长的领导下,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3.2组织班组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2.3.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2.3.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2.3.5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上级,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第三章安全卡控制度
3.1各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生产实际建立健全安全卡控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作业安全。
3.2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安全预防重点,确定负责人,制定防范措施,否则严禁开工。
3.3施工前必须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作业。
3.4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用电设备必须采取“一机、一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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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高大设备必须安装避雷和接地装置。
3.5使用的劳务工必须经相关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时必须有公司职工带领作业,严禁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严禁劳务工担任防护员、道口员、等重要岗位工作。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4.1各工程项目在策划与实施阶段,均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性分析,排查、确定项目建设(管理)期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和监控,对重大安全隐患应制定防范措施。
4.2要开展危险源辨识、安全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排查整改工作档案,形成书面资料,报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备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类别,事故隐患等级,影响范围及严重强度,隐患整改措施及效果等。
4.3每年3月份,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年度重点重大危险源督查项目,编制督查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与整改,并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备案。公司据此制定督查项目,编制督查计划,经生产组织系统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督查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1)督查项目汇总表;(2)项目介绍;
(3)督查的人员及时间安排;(4)督查的具体要求。
4.4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纳入定期安全检查范畴,公司对所属工程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每季度一次,新开、复工项目或者遇有重大工序转换等特殊情况时,应增加排查频次,公司对各单位工程项目现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4.5一般危险源由项目经理部自行组织排查、整改、监督,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
4.6每月需对排查结果填写“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备案表”(附件3)向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报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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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各架子队应依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的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抢险预案”,并进行针对性演练。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全员进行相关防范知识的培训,按规定进行定期演练,使其能熟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五章安全事故逐级报告制度
5.1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安全监察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以备对事故的调查。严禁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严禁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5.2轻伤事故及其它一般事故发生后,必须在12小时内;重伤事故发生后,必须在6小时内;多人伤亡或死亡事故、铁路交通事故及其他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必须在1小时内报到公司调度,单位负责人应按规定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5.3事故发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用电话、电传等方式及时逐级报告相关管理权限单位,并在2天内向公司提交书面事故报告。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1)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
(2)发生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3)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6)事故报告单位。
第六章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制度
6.1进行以下制度性的安全教育,并统计备案,未经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
6.1.1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6.1.1.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6.1.1.2本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36.1.1.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6.1.1.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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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1.1.6.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6.1.1.7有关事故案例;
6.1.1.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1.2工程开工前安全教育。针对本工程本工种的特点进行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6.1.3施工过程中安全强化教育。
随着工程进展对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和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强化安全教育。根据工程的进展按分部工程进行培训。由分部级单位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6.1.3.1起重与吊装作业施工时,对作业人员进行防倾覆、防进入既有线电气化。
6.1.3.2接触网和临近高压电警戒区以及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6.1.3.3轨道板运输、吊装作业时进行防倾覆交及通安全教育培训。
6.1.4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使用前安全教育:自密实混凝土浇筑前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有关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
6.1.5事故案例教育。结合本工程的安全问题、其他工程、以及其他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问题,进行及时的警示教育。
6.2各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2.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经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严禁未取得相关资格证、未经相关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考试未合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2.2项目经理、安全人员、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班组长、防护人员、驻站联络人员等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取得任职资格后,方可任职,并持证上岗。
6.2.3试验检测人员、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必须经权威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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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6.3工前安全讲话。
每天上工作业前,员工列队作业队长进行工前安全讲话,对当天施工重点和安全重点提出要求。
第七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要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管段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接到作业层。明确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注意事项、以及防护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并留下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
7.1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向施工作业队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由施工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要有针对性。特别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关键施工问题,主要施工工艺、特殊的技术要求及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操作工艺。
7.3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要结合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主要针对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和设备带来潜在威胁的危险源、危险点进行交底,应明确针对危险源、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7.4应将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和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避难和紧急救援措施向施工队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
7.5安全技术交底应随同施工技术交底同时下发。
7.6员工上岗前,负责具体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员工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工作。
7.7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转岗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7.8应该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7.9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格,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
7.10各项交底表格,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执一份。
第八章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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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严格按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9—号87文件要求,对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8.2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的重要文件和措施,是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编制的主要原则有:
8.2.1执行与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有关的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技术标准;
8.2.2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
8.2.3对工程的实际特点和现场的施工条件,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严格管理;
8.2.4采用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能够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8.3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经项目审核后,邀请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论证后形成书面文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完善。
8.4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审核合格后签字后执行。
第九章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每月25日安全生产检查后要进行安全生产例会,并做好记录。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9.1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主要有安全组织建立和安全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方案和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的安全状态;个人防护用品配戴情况和各种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9.2落实检查隐患整改检查日期。
9.3公布检查考核结果。
9.4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0.1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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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的原则,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0.2铺板队安全检查制度:
作业队每月25日定期由分管生产的领导或值班领导组织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属单位要根据三定的原则: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的整改落实,整改情况要按规定的时间向项目经理部反馈。
作业队每月检查后应按工点填写检查评分表汇总后并上报公司。
安全值班领导协助分管安全领导组织日常生产中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职能部门经常深入现场查找隐患,制止违章,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组织人员整改,对重大紧急隐患;必要时应令其停工整改,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如不按期整改的单位,项目经理部部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事故的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10.3架子队检查制度:
架子队由分管生产的领导或值班领导每月对本单位所有施工现场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责成专人落实。
每次检查后应按工点填写检查评分表并存入工地安全档案。
架子队值班领导协助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日常生产中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有关不安全隐患。
架子队安全员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的安全情况,监督隐患的整改,对隐患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应及时令其停工整改,并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
凡对隐患不按期整改或不采取有效措施的现场,作业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要认真填写好安全员工作日志。
10.4架子队安全检查制度:
架子队每星期由作业队长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派人落实。
每次检查要有记录,并填写检查评分表存入工地安全档案。
架子队安全员应巡回检查施工现场,发现不安全现象和苗头,及时纠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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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不了的问题要立即上报。要及时填写安全员工作日志。
10.5安全检查的内容:
10.5.1领导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情况;
10.5.2安全组织建立和安全人员配备情况;
10.5.3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10.5.4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0.5.5安全方案和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
10.5.6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的安全状态;
10.5.7个人防护用品配戴情况和各种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10.6施工班组长每日都要对班组进行安全检查,随时制止各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10.7各级领导、各级安全人员对每次安全检查应有记录、有交待、有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签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存入工地安全档案内。上级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各单位应有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的情况及时向下发隐患通知书的部门反馈。
10.8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安全检查工作实现领导、群众相结合,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抽查和重点专项检查,做好记录,对隐患严重的工地应签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凡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部门,应给予经济处罚或令其停工整改。
10.9安全检查应按防护、机械、临电资料评定分数,并作为评比安全先进单位的依据。
第十一章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1.1安全设施是指施工现场为保证现场人员和设备安全而设置和安装的防护器材和装置,如防护栏杆、安全网、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等。
11.2技术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应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中提出采用的安全措施,附应设置的安全设施。
11.3安全检查人员应按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检查监督安全设施的安装设置情况,按要求进行必要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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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安全设施应明确负责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11.5定期检查中对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11.6安全检查人员应对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12.1安全技术措施费,由工程管理部会同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查,计划财务部统一平衡,报主管项目经理批准后列入计划,经费来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12.2、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确保安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被挪用。
12.3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保证专款专用。
12.4计划财务部负责办理各项安全生产保险事宜。
12.5安全质量环保部参加各类事故分析会,正确归集安全事故费用,及时向项目经理部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
12.6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保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防寒经费的使用标准,协助安全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第十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13.1为规范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使安全工作做到逐级负责、领导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强化工程项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意识,做到责任明确、协同配合,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3.2作业队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作业队长担任作业队各副职及安全总监任副组长,成员由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对项目部各部门及人员、各作业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13.3分部部长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
13.4安全质量环保部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及考核的归口部门。
13.5.分部在项目安全生产上负有监督、检查、指导的责任,行使管理职责。
13.5.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业主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
13.5.2按照中铁五局的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管理的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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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年度目标、阶段目标及实施措施;
13.5.3制定、修改铺板队管段内安全生产的制度、办法,并指导、监督、检查实施;
13.5.41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13.5.5对作业队及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对作业队及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13.5.6分析作业队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的状况,对共性安全问题及重大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
13.5.7对所属各单位进行安全绩效考核,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奖惩;
13.5.8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开展群众性安全立功竞赛,选树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3.5.9调查处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
13.5.10作业队对安全生产负有组织指挥、贯彻落实,实行控制管理职责。
13.5.11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作业队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确立安全生产目标及实施措施,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机制;
13.5.12制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抓好落实;
13.5.13组织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审批后检查实施。
13.5.14对所辖各架子队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对所属架子队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13.5.15制定所辖员工的培训计划,组织对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按时培训考核;
13.5.16及时分析安全状况,针对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13.5.17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做好安全生产的奖惩工作;
13.5.1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立功竞赛活动,树立安全生产典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作法;
13.5.19遵循“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权限范围内的事故,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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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领导负责
各级领导干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抓好所分管工作的同时抓好所分管工作中的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等;对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要做到亲自制定、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落实;针对安全生产实际,重点抓好管辖权限内领导干部的考核、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加大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分析,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3.7每季度由作业队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对作业队各部门及部门负责人、管内各单位及其党政正职进行考核。
作业队每季度由正职对副职主管进行考核。作业队每季度由副职对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作业队每月份组织对作业队进行检查考核。管内各单位每月由正职对副职主管进行考核。管内各单位每月由副职对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管内各单位每月份组织分部对进行检查考核。
13.8检查考核内容应按照相应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制内容进行。
13.9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与经济奖罚、责任追究挂钩。奖罚执行项目部《安全奖罚制度》。
13.10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的种类。通报批评、警告、经济处罚、停工(停止工作)清除等处罚。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施工安全方案与措施,不落实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不履行安全责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安全隐患、事故苗子,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依据项目安全奖罚规定以中铁五局集团公司有关办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1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三新人员要经过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对从事易于引起火灾、爆炸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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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4.2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消防应急预案,进行消防演练。
14.3在防火重点区域按“五五”配备消防器材。
14.4场地必须分区布置,划分为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区、材料区、仓库区、办公生活区、机械站等区域,各区之间应有一定的防火间距。
14.5现场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以及使用火炉取暖、保温等的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4.6加强用电管理。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负责安装、维修;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
14.7取暖锅炉、茶炉严禁缺水点火,室内不准放杂物,离人加锁。炉灰用水浸灭后清除。
14.8配电装置要保持良好、清洁。电源和电气设备必须保持状态良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乱拉电线,乱安电气装置或在电气设备上放置物品。
14.9仓库内照明设备的开关、配电盘必须安装在库外,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仓库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套金属管保护。
14.10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14.11冬季采用火炉加热及取暖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落实防火办法,设专人负责。
14.12取暖用的电褥子宜设独立电线路,无人使用时,应拔下插头,切断电源。
第十五章应急救援制度
15.1项目开工前,应对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进行辨识、评价。
15.2编制综合性的应急预案。按所承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安全应急预案。经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15.3应急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和各级组织应按照事故报告程序立即逐级上报。
第四条接到报告后,应根据应急情况,进行应急响应,及时启动不同等级和内容的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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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应急救援应按照预案进行,对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应由领导小组或组长决定采取临时措施。
15.5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行动迅速,保证救援工作的进行。
15.6救援工作结束后,没有领导小组的命令,不得撤离。
15.7全部救援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工作总结。
15.8救援预案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演练,并形成记录。
第十六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6.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专业的部门培训,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施工。
16.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项目的各种规章制度,按要求上岗作业。
16.3施工中必须持证上岗。
16.4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6.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培训、每两年进行复审。
16.6劳资部门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建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进行身体检查。
16.7安全部门应定期或经常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和作业情况,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习惯性违章行为以及无证上岗者立即进行教育或经济处罚,坚决刹住违章行为。
16.8在施工生产作业过程中,对涉及特种作业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生产组织人员,必须指派有任职资格,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因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严禁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6.9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要全面掌握特种作业人员的流动变化情况,每月统计一次,及时更新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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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lng点供安全管理制度要点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
充装站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
1.1一级安全教育:是本单位生产设施范围内的教育,由技术负责人执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如下:
(1)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进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
⑵通过事故案例进行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教育。⑶进行消防、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应急事故处理程序基本知识的教育。
⑷其他有关安全教育。
1.2二级安全教育。是指各岗位针对本专业系统的特点进行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由充装站安全员负责执行。
1.3三级安全教育。是班组内部的安全教育。当新工人上岗前,由班长对其进行岗位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艺等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1.4对新工人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充装站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对新工人和外来人员应及时进行如下内容的安全教育:
⑴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定。⑵各类应急事故报警信号的识别。
⑶消防设施的分布、实用知识和安全注意事项,应急事故部署及相关要求。2安全生产
2.1车用气瓶充装站的设备与管线,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允许超温、超压、超装、超负荷运行。
2.2厂区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经常清理罐区内的杂草,杂物。
2.3厂区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带火种、穿带钉的鞋进入罐区。运行人员应穿防静电服(或棉纺工作服)导电鞋,不准穿化纤服装。
2.4储气瓶组、储气井及工艺管线应定期排污,冬季每班至少一次,防止管线冻堵。
2.5要搞好压缩天然气设备管线的密封工作,一旦发现泄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在不能制止泄漏的情况下,必须紧急切断电源,禁止车辆在危险区域通行,以防事故的发生与蔓延。
2.6压缩天然气设备管线的安全附件要配置齐全,如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液位报警器、降温设施等,并要按期检验,保证安全、准确、可靠。
2.7要认真搞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对各岗位要进行应急措施教育和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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