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108193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1.75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条例(草案)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法》和《工会法》的基本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实行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构。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职代会应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组织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支持经理正确行使职权,确保计划任务的全面完成,教育职工正确处理企业和职工个人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职代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职权 第五条公司职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1.提出合理化建议。 2.讨论通过与员工个人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重大人事奖惩。 3.其他企业认为有必要交由职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职工代表 第六条职工代表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无记名差额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要具有一定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关心集体、遵守纪律、联系群众、办事公道;在职工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等。 第七条职代会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代表调出本公司其代表资格消失,原选举单位应及时补选。 第八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和替补制,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在任期内离职或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工代表职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3个月以上假期、退休、亡故、失踪等)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由原选举部门补选;职代会届期内可根据需要增补和撤换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失去职工信任(包括但不限于职工代表因违法乱纪、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而严重失职)时,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按程序予以撤换改选。 第九条职代会根据需要可临时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但不享受代表的权利。第十条代表的权利1.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检查,质询公司各单位执行职代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并对企业中层干部有评议监督权。 3.参加职代会各项活动时,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第十一条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3.如实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4.发扬团结友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四、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职代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会,每次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如遇重大事项,由公司高层领导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公司负责主持开好每次职代会,审议大会议题议程;审查提交大会的报告和方案。 第十四条公司在休会期间应做好下一次职代会筹备工作,征集提案;落实办理职代会交给的工作,讨论处理有关重大问题,举办代表参加的检查咨询活动;受理职工的建议和申诉。 五、建立职代会 第十五条根据公司规模和职工总数确定职工代表人数,按部门设置状况确定名额分配的方案。职工代表由职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对选举部门的职工负责,选举部门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为10%。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的构成。职工代表中,直接从事生产、科研、经销的代表数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50%;从事一般管理和专门业务等人员的代表数为代表总数的30%;中层正职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代表数不得高于代表总数的20%。代表中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第十八条组成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负责检查和监督工作机构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审查职工代表的资格。根据当选职工代表的政治权利和民主选举情况,进行资格审定,确认其代表资格的合法性。 第十九条工会为常设专门机构,承担职代会授权范围内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职代会届期与同级工会任期相一致。闭会期间,若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召开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 六、会前准备 第二十一条工会与公司管理部门共同协商确定召开职代会。如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管理部门、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二条 确定职代会的议题、议案。根据职代会的职权,围绕本单位经营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职工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研究选定。一般包括:经营管理制度和规定、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 第二十三条提出职代会的日程安排和会议议程。在确定召开职代会的日期后,企业工会应提前七天将会议筹备情况向上一级工会报告。 七、大会召开及决议落实 第二十四条召开职代会预备会议。通报职工代表的情况;审议通过大会的日程、议程和议题、议案;决定其它有关事项。协商确定会议的执行主席;审议提交大会的决议草案;推荐大会唱、计、监票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执行主席主持召开职代会全体会议。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方为有效。会议的一般程序如下: 1.执行主席核实出席会议人数,宣布大会开幕; 2.有关部门负责人作各专题议案的报告; 3.工会或专门小组负责人作上次会议决议处理和执行情况的报告; 4.工会就闭会期间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提请大会确认; 5.工会就提交大会签订的集体合同草案的起草和有关条款进行说明,提请大会审议; 6.讨论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对需要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汇总讨论意见和酝酿结果; 7.职工代表对行政工作报告进行质询,就各项决议、草案内容发表意见; 8.通过大会唱、计、监票人员名单;对大会的各项方案和决议、草案等进行审议或表决; 9.选举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通过各专门小组人选等; 10.需要提交会议的其它事项; 11.有关负责人讲话,提出贯彻落实职代会精神的意见和要求; 12.执行主席致闭幕词,宣布会议结束。 第二十六条所有经过职代会选举、审议和表决的内容,都须有超过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议、草案作出表决,必须在职代会全体会议上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对通过职代会审议或表决作出的决定要形成决议,并在大会上宣读,表决通过后形成文件贯彻执行。 第二十八条职工代表在回到岗位后,应当向所在部门的职工宣导:大会通过重大议案的主要内容;本次大会的主要精神。 八、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篇: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 一、工会专(兼)职干部管理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工会法》,积极贯彻党的政策,认真完成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2、坚持党委的领导,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明确分工负责制,积极开展工作。 3、热爱工会工作,坚持原则,不牟私利,维护群众利益。 4、密封同群众的关系,努力工作,甘当勤务员,做职工之友。 5、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 二、会议制度 1、每三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工会委员。 2、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听取意见,做好总结。 3、由工会主席主持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总结、部署工作,讨论工作计划及工会建设等重大问题。 4、根据上级会议、公司的临时工作部署,进行专题研究并组织落实。 5、每年末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议,讨论部署评优工作。 三、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对上级工会和公司讨论研究有关工会工作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公司展开工作。 2、日常工作和经费开支,要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 3、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互相支持,紧密配合,杜绝依赖事件发生。 4、做好工会经费预算、决算,严格掌握开支,认真执行审核制度。 四、学习制度 1、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工会委员参加,学习《工会法》,工会业务知识等,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2、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学习和交流等活动,促进工会工作的开展。 五、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工会的经费使用,严格财务和财务管理,要置于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 2、要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的精神,做到统筹安排,加强管理。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统一的收、支标准。 4、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按月认真收缴会费。 六、工会财产管理使用制度 1、认真管理,进出有手续,保管有专人负责。 2、增减有记录,年终有清查。 3、物员报损要查明原因,账、物要相符。 第三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总则 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代表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组织 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 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 职权 第十条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 第四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总则 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代表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组织 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 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 职权 第十条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 企业工会(章) 年月日 第五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职代会质量。根据企业改制给民主管理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我们以《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为法律和政策依据,我们下发了通知,对职代会三级网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总厂一级职代会要把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重大技术改造方案纳入审议、审查、决定和监督的范围之中。各级独立性相对较强的分厂一级职代会要把关于职工切身利益的医保、职工养老、失业等纳入职代会审议、审查、决定和监督的范围。各分厂、班组职代会要在生产和民主分配上下功夫,要求班组分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三级职代会各自做到有职有权,名副其实地发挥作用。在企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3、坚持民主评议领导班干部制度。要求职代会评议领导干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干部的目标责任、岗位职责开展这项工作。指导基层工会评议领导干部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对职工代表和参评、被评人员进行发动和动员;二是注意与组干部门配合,组成由党委办公室、纪委、工会、组织部、干部部、审计部等部门人员参加的民主评干工作委员会,把民主评议与干部日常考核结合起来;三是对职工代表和评干委员会提出的处理意见实行跟踪负责制,形成反馈结果,提出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等管理方式;四是将民主评议纳入企业干部考核评介的体系之中。五是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总体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4、做好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的建立。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是有效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一项制度。要求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年中时组织职工代表对年初职代会所做的工作报告、职代会提案的落实情况及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电业局定期进行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各基层单位贯彻落实职代会决议的基本情况,利润指标的完成情况、提案落实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形成书面报告反馈到行政方面,得到行政的高度重视和职工群众的欢迎,有力的促进了职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2009年扎实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一)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职代会质量,尤其重视巩固和完善改制后企业职代会建设。根据企业改制给民主管理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我们以《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为法律和政策依据,下发了通知。一是对职代会三级网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总厂一级职代会要把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重大技术改造方案纳入审议、审查、决定和监督的范围之中。各级独立性相对较强的分厂一级职代会要把关于职工切身利益的医保、职工养老、失业等纳入职代会审议、审查、决定和监督的范围。各分厂、班组职代会要在生产和民主分配上下功夫,要求班组分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三级职代会各自做到有职有权,名副其实地发挥作用。在企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对改制企业职代会制度提出具体要求。要求无论企业改制成什么性质,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职代会制度,使职代会制度建设与国企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同步进行。认真研究处理好职代会与股东会之间的关系,依法行使各自相应的权利,发挥各自作用。同时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加大建制力度,力争建制率有新突破。 (二)坚持规范运作,提高职代会运行质量。根据全市职代会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规范职代会制度的操作程序,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职代会报告制度、职代会预审制度等,严格规范职工代表选举、职代会议事、职代会表决、职代会监督等程序和规则,防止和克服职代会出现走形式、走过场现象。指导各单位开展职代会考核评估、职工代表巡视等活动,督导企业每年召开1—2次职代会,推进职代会制度标准化建设。 (三)坚持民主评议领导班干部制度。要求职代会评议领导干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干部的目标责任、岗位职责开展这项工作。指导基层工会评议领导干部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对职工代表和参评、被评人员进行发动和动员;二是注意与组干部门配合,组成由党委办公室、纪委、工会、组织部、干部部、审计部等部门人员参加的民主评干工作委员会,把民主评议与干部日常考核结合起来;三是对职工代表和评干委员会提出的处理意见实行跟踪负责制,形成反馈结果,提出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等管理方式;四是将民主评议纳入企业干部考核评介的体系之中。五是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总体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四)做好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的建立。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是有效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一项制度。要求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年中时组织职工代表对年初职代会所做的工作报告、职代会提案的落实情况及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电业局定期进行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各基层单位贯彻落实职代会决议的基本情况,利润指标的完成情况、提案落实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形成书面报告反馈到行政方面,得到行政的高度重视和职工群众的欢迎,有力的促进了职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2010年扎实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一)巩固改制企业职代会建设,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针对我市改制企业规模大、涉及职工多的特点,我们巩固和发展改制企业职代会建设,确保职代会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破产关闭过程中发挥安全阀的作用。明确无论企业改制成什么性质,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职代会制度,使职代会制度建设与国企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同步进行。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坚持企业改制重组方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保障职工群众在企业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职代会质量为更好地发挥职代会在维护职工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方面的作用,我们紧紧抓住职代会制度建设这一关键环节,推进职代会制度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职代会质量。以齐厂开办[2010]1号文件形式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职代会的运作程序,完善了包括职工代表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职代会议事规则制度、专门小组(委员会)制度、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等在内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建立了职代会报告备案制度。要求各单位要在职代会召开前15日填报《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单》,将职代会的筹备情况、召开日期、会议程序、议题等情况上报上级工会组织征求意见,上级总工会在5日内给予批复。会后5日内,将会议的有关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备案。 第16页 共16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