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例会制度 1、校工会委员是学校教代会的常设机构,是职工之家,由工会主席主持每月一次的工会委员会例会。 2、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和校党政的有关工作、指示和会议精神,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月工作计划、总结,传达上级工会或党支部的指示。(3)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4)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5)讨论决定重大节日活动意见及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时向行政、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 (6)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及普通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意见要求。(7)讨论工会会员的发展,困难补助、经费预决算和经费开支。(8)召开民主生活会。 3、工会分管干部负责落实会议内容,并向工会主席汇报,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召开工委会,需要延缓执行决定是,主席在正的工会干部意见后作出决定。 4、会议讨论工作和问题时,主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委员充分发表意见,集中时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每次例会要认真做好记录,各项工作要明确要求,负责到人。 5、工会委员要根据通知,准时到会参加例会,除因生病或出公差外,不得请假或缺席。 6、工会委员要经常联系群众。了解所在单位工会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在例会上及时反映会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金丝峡镇初梁家湾九年制学校二一六年三月十八日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