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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长办公会议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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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国土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分别于上旬和下旬召开,因工作需要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 二、会议组成人员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长因事或外出时,如需召开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局办公室主任和与会议议题相关的科、室、所属单位负责同志列席。 三、会议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重要指示和决定; 2、讨论决定全局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的重大事项; 3、讨论向县委、县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报告或请示的有关业务上重要事项; 4、讨论决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组织实施; 5、讨论上报审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 6、分析总结阶段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形势,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7、讨论其它需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四、会议议题审定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确定。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必须提前两天将问题背景、建议和解决办法、处理意见等形成文字材料报局办公室。办公室对所有议题分类整理,进行审核,如属于办公室或分管副局长能够协调解决的事项,由局办公室、分管副局长主持协调。对所有符合要求的议题,由局办公室提出安排意见,分送有关副局长征求意见,再提请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确定。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局办公室印发议题目录,准备好有关文件材料,在会前分送会议组成人员和有关列席人员。 五、会议组织局长办公会议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办理会务安排、会议记录、决定事情的交办、催办、查办等工作。需要印发文件或纪要的,由局长审签,也可以由局长委托的分管副局长审签。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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