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印刷品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宣传品印刷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各种宣传品、印刷品的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公司快报 第二条。公司快报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综合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公司快报的主编工作。编辑好的公司快报,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查,报行政总监审核后方可下发。 第三条。快报主编每月收集各种资料,如有关工程进度、好人好事等资料。 第四条: 为了配合公司快报的出版,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于每月将工程进度资料交到公司月刊主编处。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踊跃投稿。所投稿件一经使用,公司将对员工进行精神与物质双重奖励。 第六条。员工所投稿件由主编进行审查、校对,经撰稿人同意后,主编可将
2、稿件进行修改。 第七条。公司快报于每月的5日发行。 第二章公司宣传资料 第八条: 为了使外界更好地了解公司,公司制作各种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包括宣传册、年刊、明信片等。 第九条。公司各种宣传资料草案由综合办公室起草,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查,报行政总监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制作。 第十条:公司制作的宣传资料由综合办公室指派专人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员工领取宣传册应填写“登记表”。 第十二条。公司宣传资料主要是送于公司客户,公司员工不能将宣传资料据为己有。公司新员工为了解公司情况需查阅宣传资料,可暂时从管理员处借阅。 第十三条。公司招聘人才时需使用宣传资料,招聘人员可领取10份,但不得将宣传资料送于应聘人员。招聘完毕后,招聘人员将宣传资料归还。 第十四条。公司宣传资料的数量低于50册时,管理员应着手准备印刷工作。 第三章其它宣传品、印刷品 第十五条。其它宣传品包括公司统一制作的带有公司标志的手提袋、信封、稿纸、名片、凭证、口杯、日历、光盘等。 第十六条。由综合办公室确定设计方案,报行政总监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制作。 第十七条。以上物品,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在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