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北孟一中走读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校修建了合格、卫生的学生食堂,市防疫、卫生部门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保障了全体学生的安全用餐。学生在校外用餐有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的因素,且校外就餐
2、情况非常复杂,有学生喝酒、抽烟、与社会不法人员打架等恶性事件发生。为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减少安全隐患,学校规定凡本校学生家庭住址离学校2.5公里以外的,中午一律在学校食堂就餐。如果学生在校外就餐发生食物中毒、引起食物疾患事件、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中午11:45放学,中午回家就餐的学生放学后立即离校。11:55关大门。12:30开大门,便于中午回家吃放的学生返校。未开门之前,回家吃饭的学生不得在街上逗留、聚堆、嬉戏玩耍,如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按规定中午应该在学校就餐的学生,应各种原因不在学校就餐,学生的监护人应该亲自到校说明情况,并与学校签订安全合同。因在校外就餐而造成的所有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校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家长要加强学生的监管,如果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6、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家长应及时向学校说明,使得学校掌握相关情况,在教育教学中进行特殊教育。家长、学校应定期向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7、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学生姓名:班级: 学生家长签字:电话: 二一一年年十二月一日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