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医疗纠纷管理制度 xxx医院医疗纠纷讨论制度 为了规范较大医疗纠纷或事故的讨论,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有效防范医疗纠纷或事故,保证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对本院所发生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由医务科上报医院领导,由院长主持讨论纠纷、事故的主要原因,问题较突出的案例应及时上报到市政府、卫生局领导。 2、参加人员由医务科组织,原则上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所涉及的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院内外专家或律师等相关人员参加。讨论前,参加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 3、重大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处理后应在24小时内由医务科上报院领导,由院领导确定具体讨论时间,医务科负责安排事宜。 4、当事科室主
2、任和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经过、诊治效果及诊治中可能存在的缺陷等,与会人员认真分析讨论,总结诊治经验。吸取经验教育训,最后由主持者归纳小结。 5、主要讨论内容包括:纠纷或事故的原因,如:病历书写、知情告知、医患沟通、医疗服务、网络等问题;医患协商过程中的问题;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准备、答辩中的问题;赔偿数额是否合理;对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处罚;第三方参与调解的优缺点;医院管理缺陷;意见和建议;改进措施等。 6、院领导和医务科应发挥带头作用,做批评与自我批评,所有参加人员应积极发言,正视自身不足,敢于相互批评。 7、讨论会应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健全医 疗纠纷防范处理措施,及时制定安全目标、处置预案和处理措施。 8、主持人归纳总结纠纷或事故原因、经验教训、改进意见。 9、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医务科必须建立专用医疗纠纷或事故讨论记录本,在进行讨论时,指定人员在讨论记录本上按要求进行记录。 10、讨论记录本应指定专人保管,未经院领导或医务科同意,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