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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政务公开首问责任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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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设局政务公开首问责任制度 一、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摆正从政的位置,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在全局实行首问责任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就是把改进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作为重点,树立良好的行业部门形象。首问责任是指第一个接受面询、电话、信函的公职人员之责任。 三、承担首问责任的是本局机关、本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 四、凡来我局和局属各单位办事或打电话咨询的所有人员(包括基层工作人员和普通老百姓),不论到哪个办公室,还是找到每一个人,第一个接待的人就是首问责任人。 五、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主动热情,耐心细致,诚心服务,达到来人满意。 六、首问责任人不允许说“不知道”、“我不管”、“办不了”“不清楚”、“下次再说”等不负责任的话。即使真的不知道、不清楚,也有责任帮助来访者找知道的人或部门予以答复。 七、首问责任人要热情地当好向导,如果经办人不在,要明确一个代办人;如果第一次未办成,有关的同志要主动约好下次办事的时间。 八、首问责任具体要求: (一)接受面询时: 1、第一个接受来人面询的人必须热情礼貌地问清来访人需了解什么事、办什么事或找什么人; 2、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应热情地按规定给来访人办理。一时不能办结的,应向来访人详细说明所办事项的具体要求; 3、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部门或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将来访人引见给有关领导或业务科室; 4、对需要请示有关领导的事项,应立即请示有关领导,取得领导的指示后,给予来访人明确的答复; 5、对不属于本部门或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向来访人详细指明有关单位的地址、方位、行车路线和办公电话。 (二)接受电话咨询时: 1、第一个接受电话的人必须热情礼貌地问清需了解什么事、办什么事或找什么人; 2、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应热情地按规定给予明确的答复; 3、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部门或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告知职能科室的电话号码或请相关职能科室的工作人员接听电话; 4、对需要请示有关领导的事项,应问清来电人单位名称、姓名和电话号码,并立即请示有关领导,取得领导的指示后,立即给予明确的答复; 5、对不属于本部门或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详细说明有关单位的地址、方位、行车路线和办公电话。 (三)接受信函咨询时: 1、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应尽快按规定给予办理; 2、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部门或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将信函转交有关领导或业务科室; 3、对需要请示有关领导的事项,应立即请示有关领导,取得领导的指示后,给予办理或明确的答复; 4、对于不属于部门或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向来信人回函详细指明有关单位的地址和办公电话。 九、本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应制发标明有工作人员相片并注明其姓名、职务的身份牌。工作人员上岗时,应将身份牌放置本人办公桌上或在胸前佩带。 十、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首问责任制,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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