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测防治水专项制度 1.为使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地测与设计、施工、采掘等单位应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相互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业务联系书、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通知单、会议等制度进行。 2.凡大型贯通及重要工程,在采掘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测量填图,严格按规定进行复测复算,并根据测量成果及时调整检查中腰线。贯通、透巷、停掘停采线及相邻巷道通知单应提前煤(岩)巷炮掘20m,机掘50m发送到分管领导、施工单位及安全、调度、通风等单位。 3.日常延设中腰线,施工单位应提前12天通知地测科。 4.大型重要贯通测量工程,地测科要组织测量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查验算,编制贯通测量方案,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确
2、定贯通允许偏差,审查贯通测量设计方案,对特大型贯通,设计方案须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批准。 5.如遇巷道相互贯通,遇老巷、采空区时,测量人员应按保安规程的有关要求,提前书面通知施工区队和有关单位。 6.巷道已掘到位置、巷道停头暂不掘进或封闭巷道等,在停头后地测科要及时将巷道测到迎头,地质资料调查到迎头,并及时填绘图纸。 7.采掘工作面进尺验收应以地测科数据为准,施工单位擅自开口的巷道一律不予验收。回采工作面的各种停采线,由地测科根据设计在现场标定出来,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更改。 8、回采工作面所需地测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各类巷道掘进所需地测资料,地测资料要在设计前交付。重点设计所需地测资
3、料需事先联系,共同商定提交期限。 9.采掘过程中所需地测资料及水文地质资料,地测科应以书面预报或业务联系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如预报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或遇较大地质、水文地质变化时,地测部门必须提出临时预报,并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 10.施工单位在测量放线、地质调查和打超前钻探时应密切配合,地测科应及时将地测成果资料通知施工单位,以指导生产。 11.各种巷道内的导线点、中腰线,回采工作面停采线、点号及地质观测点,施工单位必须妥善保护和进行交接,如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科进行校检。停头或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科。 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预测预报、
4、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施工。 2、水情、水害预报通知单应由地测科在月初向生产各有关单位下达。生产队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情况要立即向生产、调度、地测、通风、安监等有关单位汇报,由调度通知有关人员召开会议,制定出处理方案,同时地测科要及时下发临时通知单,以便于指导安全生产。 3、每月由地测科牵头,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井上下存在的水害隐患进行检查,并责令有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4、井上下所有受水害威胁的地方都要由施工单位进行跟踪管理,适时监测,特别是井下各作业点,发现水害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 5、各作业单位应指派专人,坚持每班对各作业地
5、点的水害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后要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向调度汇报. 6、所有检查卡片与预报通知单等均应填写卡片,归档管理。 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1、成立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各副矿级领导成员:各科队负责人 2、明确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安排协调预测预报工作,组织每次瓦斯地质预测预报评级会。 副组长。所有副组长参加每次瓦斯地质预测预报评级会,并对分管系统评定结果审核签字,不能参会时向总工程师请假;总工程师不能参会,由通风区队长或通风副总工程师主持会议。 成员。组织各系统预测预报分析工作,对预测预报评级资料进行审核签字,按时参加分析会,不能参会向总工程师请假。 3、瓦斯地质预测预报
6、领导组要依据本井田水文地质和瓦斯地质情况设计出适合本矿的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流程和预报评级规范,对资料的内容进行精简和分类,对评级标准进行细化,使在实际操作中更具可行性和有效性; 4、对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工作办法、流程发生矛盾,不能全面、准确地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要及时修改制度和流程,将工作作为一项动态的、实时的管理系统; 5、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要紧密结合矿井采、掘过程,针对每个生产地点的地质构造、瓦斯赋存、和生产矿压变化等条件,明确工作思路。建立通风、地质、抽采、矿压、生产各系统的分级预测评级标准; 6、各系统要及时将取得的数据上报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进行分析评级,制定相应措施
7、,及时反馈到生产科室和队组,有效指导队组进行采掘作业,使瓦斯防治工作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7、调度室负责综合评级表上施工队组负责人签字,瓦斯地质组于次日收回存档; 8、通风科将综合评定情况发送到公司、地测、通风、采掘、调度室分管领导; 9、要增加应急环节,在井下出现异常时,综合评级组的各相关系统人员要及时到井下收集资料,汇报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制定专项措施。同时,要加强瓦斯地质分析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技能学习,与瓦斯地质科研院所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不断引进新技术和先进设备,努力将瓦斯地质工作做好、做实。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1、矿内部使用的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由地测防治水管理部门
8、根据已有的地质资料编写,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会审和矿总工批准后执行。需要上报主管部门的要及时按规定进行上报。 2、涉及进行更新或补充的涉及水文地质资料的地质报告或水文地质报告,必须经有资质的勘查单位进行勘查后编制,并按审批程序上报,经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为矿井有效的资料用于指导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 3、采区、回采、掘进地质说明书需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储量、三量报表经总工程师批准。 4、主要贯通巷道测量方案、岩层移动观测站设计、重要保护煤柱设计,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 5、所有规划、制图必须经总工程师和矿长签字。 6、所有对外图纸、资料必须经总工程师和矿长签字。 7、其他日常图纸资料必须先由地
9、测科长审阅后报总工程师批准。 8、未经批准的资料、技术报告等严禁用于指导安全生产,否则,因此造成的影响由擅自执行者负责。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 1、地测工作要始终坚持为安全生产服务,坚持面向生产、面向一线、面向基层。 2、及时提供“三书”,即掘进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采区地质说明书。满足采掘设计、安全生产作业规程的编制和采掘施工要求。 3、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搞好业务保安,及时发放业务保安通知单。严格水情、水害预报、地质预报的管理,要作到及时、准确。 4、严格执行“有掘必探”的方针。对老窑、采空区、积水巷道、含水层的水要认真分析,有掘必探,妥善组织,及时探放,确
10、保采掘的安全生产。 5、对各种贯通工程,要按照测量规程的要求去进行观测,严格复测、复算制度,确保贯通工作准确无误。 6、对矿图的绘制,要按照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要求,精心绘制,确保矿图绘制准确、内容齐全、填绘及时、清晰美观,为煤矿的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图纸资料。 7、对地质测量工作中出现的各种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各种规程和规定的学习,大练基本功,从措施和方法上来避免事故的发生。 8、出现事故后,地测防治水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一般事故由各队负责人自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报地测防治水管理部门;较大事故由地测防治水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
11、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直接责任人介绍事故经过及后果,其他人员按有关规程对事故产生的过程及结果、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拿出整改措施。 9、事故分析由地测防治水管理部门主持,责任单位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分析,主管领导参加,最终进行确定。 10、根据出现的工作质量事故通过认真分析,在查清出现事故的原因及性质的前提下,按责任大小进行严肃处理。 (1)对主要责任人视其后果轻重分别给予处罚,并进行脱产培训。 (2)根据层次管理的原则,根据每次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酌情处理。 (3)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11、对在工作中有创新及做出重大贡献的给予奖
12、励。 地测防治水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每月定期召开防治水办公会议,具体时间为每月5号下午四点整,地点为调度室五楼会议室,若有变动地测科另行通知。另外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召开临时性的防治水办公会议,由防治水助理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二、参加会议人员 防治水专项办公会议由防治水助理主持,参会人员如下。矿长、总工、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区队长、矿办公室主任、防治水助理、各副总,各科(队)负责人等及与防治水相关的有关人员。 三、办公会议流程1.地测科负责点名。 2.地测科对本月防治水工作进行总结。 3.地测科贯彻学习防治水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规定、指示、文件。 4.防治水助理
13、通报本月防治水隐患排查问题责任处理结果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事故教训,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5.地测科、机电科、探水队、矿办公室提出工作中存在自身难以处理的问题以及对防治水工作好的建议,由总工进行协调处理。 6、防治水助理计划下月防治水工作,对本矿防治水工作的重点、难点,要进行针对性的处理计划。 四、办公会议要求 1.地测科要做好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必要时对决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 2.防治水助理负责对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所有人员不得缺席,否则缺席一次罚款50元,迟到罚款20元,特殊情况向防治水助理请假,并将请假手续地测科备案。 4.各科队
14、负责人如请假需要指派副职参加会议,参加会议人员要将会议精神汇报给科队负责人,并传达给科室相关人员。 5.参会人员会议期间将手机调为震动,否则手机响一次罚款10元。 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随着矿井开发及补充,勘探,矿井各类水文及地质报告就能按规定时限修订,报上级批准。 2、生产采区结束后,在3个月内,回采工作面结束1个月内,对该采区、采面的地质构造、采出量及损失量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整理成套。资料经总工程师审定后存档。 3、在提交地质说明书前和采掘工作遇重大疑难构造,要组织集体会诊。每月月底进行地质预报,对下月采掘工作面影响生产和安全的地质因素,以书面手续,通知有关领
15、导,技术部门和施工单位。 4、重要巷道工程,有测量组制定的方案,在确定最后贯通方向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所测量资料进行分析,确保准确贯通。 5、地质测量内业图纸,每年进行1次分析,检查图纸内容,精度、进度及符号是否符合图例的规定。 6、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是矿井永久保存的基础技术资料,一直至矿井报废封存,因此必须严格登记,编录存档。 7、永久保存的图纸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按地质测量规定要求的基本矿图与地质图。(2)地质测量永久性台帐与资料。 (3)年度计算矿井储量的图纸、三量管理资料与图纸、交换图应每年存档一份。 (4)矿井地质报告、采区、采面分析图纸与资料。(5)地面控制,重要工程贯通及岩
16、层移动分析资料。 8、地质测量资料要进行统一编录建卡、建帐,专人管理,保证资料完整不丢失、不损坏,遵守保密制度,执行借图手续,做好四防(防盗、防火、防尘、防潮),每年清档一次。 9、本矿各单位借图纸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借阅图纸资料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借阅提供图纸资料。 10、凡登记存档的资料图纸,必须达到资料内容完整、齐全、精确美观,经科长审批后方可存档。不需存档的图纸经科长批准及时组织销毁。 11、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审批,擅自向外界提供资料,造成资料丢失或泄密,将给予责任人处罚。 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报废制度 1、各种地质、测量、防治水仪器,计
17、算绘图工具分集中保管使用,个人保管使用两种形式。集中保管的各种仪器仪表,要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柜子中,仪器需要外借,要建卡登记。各种仪器要有专人定期校验检查,正常工作中一般有各业务组检查和校正。对个人保管使用的仪表要爱护,不外借和丢失。 2、携带仪器时一定要实现注意携带是否稳妥,然后查看保护装置是否牢固。 3、在现场工作过程中,无论井上下观测者,严禁离开仪器,以防发生损伤事故。 4、仪器每次用完后,都要将仪器外壳的尘土用软布清除干净,镜头上污物严禁用脏布、干毛巾擦洗。要用镜头纸或专用布去擦,以免划伤镜头。装箱后的仪器各种制动螺旋要稍微止动,以免在搬动过程中晃动受损。井下用过的仪器升井后应放在通
18、风处晾干方可装箱。 5、在使用设备、仪器、工具时要严格按使用说明进行操作,杜绝出现损害设备、仪器、工具的行为出现。对于失职或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仪器的责任者,要追究原因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损坏后要及时修理,并校验精度,达不到精度者要给予报废。 6、测量工具、钻机设备、水文仪器等由各作业组保管检校,科内负责检查,无故损坏者要追查小组和个人的责任。 7、对使用的设备、仪器要按国家计量检查规范要求,对设备、仪器进行定期检校,并及时将检校、校正结果填在台帐上。 8、所有设备外出均要随身携带或由专人看管,不得随意乱扔乱放,一经发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乱扔乱放损坏或丢失者由相关作业人员共同负责。 9
19、、设备、仪器、工具要在每次发放和回收时认真检查其完好性,杜绝带病存放。 10、对超过使用期限的设备、仪器、工具,要按相关规定实行报废制,以免影响工作质量。 第二篇:地测防治水制度地测防治水制度汇编 编 制:审 核:科 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日 期: 目录 地测生产安全联系制度.3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5地测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7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9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11地测防治水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13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技术例会制度.17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8地测防治水
20、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19 2地测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地测专业与设计、生产、采掘区队等部门应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有关生产安全联系应以委托书形式进行。委托书应有总工程师签字。 一、与技术专业联系制度 1、采区设计所需采区地测说明书,在设计前两天提交委托书。 2、生产区队所需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在接到委托书后15天内提交,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在接到委托书后30天内提交。 3、零星小型设计所需地测资料应事先与地测专业联系,商定提交时间。 4、重要井巷工程,应提前3天向地测专业提供设计图纸,在总工程师的主持下,在业务会上商定贯通偏差及有关要求,以便保证地测专业有足够的审核、准备时间。
21、一、与综掘区联系制度 1、各类巷道开口,生产技术科提前3天提交开工通知单,停工或复工提前2天通知地测部门,以便及时丈量填图和标线。 2、在测量放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时,掘进队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 3、巷道在掘进危险区前,地测专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掘进队,涉及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贯通巷道,煤巷中在掘进头距20m(岩巷15m)时,必须发 3放贯通通知单,停止一头掘进。 5、巷道的掘进收尺,以测量数据为准,掘进队擅自开口的巷道进尺不予验收。 6、在掘进前方的老空、老窑、含水层、导水断层和其它突水区,应坚持有疑必探。 7、地测部门按月向综掘区提交地质及
22、水文地质预报。 二、与综采区联系制度 1、回采工作面浮煤、煤柱尺寸,以地测专业丈量数据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地测部门应及时发出预防丢煤通知单给采煤队,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2、回采工作面各种停采线,应由地测人员根据设计现场标定,其它人不得擅自更改。若确因生产需要进行更改,应由设计人员下发更改设计。 3、地测部门按月向综采区提交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4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总、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每年
23、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 3、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 4、每年由相关部门编制汛期“三防”工作计划汛期“三防”应急预案,成立防汛队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 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三防”工作计划汛期“三防”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 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
24、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7、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下、下水文地 5质展开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帐,记录建档。 9、必须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 10、积极与邻近煤矿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送巷时应注意留设各种防水煤柱,严禁挖采防水煤柱。 11、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涌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涌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12、水情、水害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
25、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 13、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 14、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 15、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矿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督察组和经过培训的探放水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线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 16、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地测
26、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 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方针,为进一步应对水灾防治,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特制定矿井水还预测预报制度。 一、地面气象、降水量与河流水文资料,查明洪水泛滥对XX县区、工业广场的影响程度。 二、通过探水钻孔机勘探资料,查明矿井水的来源。 三、观测井下各涌水点涌水量的均衡性,并绘制涌水量曲线图。 四、做好各分层的透水、含水性及断层产状的含水性地质工作。 五、对本矿含水层与隔水层、积水区数量、位置、厚度岩性,准备无误及时填绘到图纸上。 六、向井下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井下作业场所的水害危险因素,组织
27、作业人员学习相关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七、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掌握本XX县区和相邻矿井水害隐患并建立档案。 八、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探放水原则,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九、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专职水害防治人员。 十、建立健全各级水害防治水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抓好日常水害防治工作。 7十 一、预测、预报工作要依据掘进进度进行,准确掌握预警信息。十 二、当预测、预报信息提出后部门要高度重视,同心协力搞好探放水工作。 十三、预测、预报前后不能停止或减少钻探次数,不能替代探放水工作。 十四、每一次掘进探放水结束之后
28、,要认真分析预测预报成果,总结经验教育,并进一步完善预测预报技术技能。 十五、预测预报工作要做好各种顶、底板水,断层裂隙水、溶洞及老空水的防治工作,为矿井综合防治水工作做好技术指导资料。十 六、每形成一个新采煤工作面,首先要运用物探仪探测工作面底板富水情况,并及时提出预警信息。 8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1、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进行。 2、地测组每年初应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矿井地质报告每810年修编一次,完成后并经省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在工程竣工
29、半年内提交,并报总工程师审批。 4、地测组必须按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诉“委托书”要求的内容认真编写地质说明书,完成后经总工程师和技术副总批准后,交区队使用。 5、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测组提供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6、地测组在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和技术副总批准后组织实施。防治水计划中已批准的防治水工程设计由技术组负责编制。 7、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上级备案。 8、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
30、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技术组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9 9、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经矿总工程师和技术副总审批。 10、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报总工程师和技术副总审批。 11、地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及启封孔和长观孔计划,报总工程师或技术副总审批。 12、一般探放水措施,报总工程师或技术副总审批。特殊情况报公司审批。 10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程质量管理,有效预防水害事故发生,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技术副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质量和事故的第一责任者。 2、每月召开防治水专项工作例会时
31、,技术组和探放水队要重点汇报防治水工作质量问题和已经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 3、防治水工作安排时,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4、技术组要经常检查防治水工作质量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5、在防治水工作中,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防治水工作。 6、发现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总工程师或技术副总工程师。 7、防治水工作中造成事故时,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查出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大小提出处理意见,报矿领导或安委办审核。 8、防治水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进行
32、施工,对不按设计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防治水工程,给予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相应处罚。 9、对于不合格的防治水工程,并造成事故的,给予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11 10、凡因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而出现的影响工程施工的行为均属于工程质量事故。 11、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一般事故由各组队长自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报技术部门;较大事故由技术部门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一般按一下程序;直接责任人介绍事故经过结果,其他人员按有关规程对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拿出整改措施。 12、主要分析事故产生的过程及结果,事故原
33、因、性质、事故的责任人、事故的教训等,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13、根据出现的工作质量事故通过认真分析,在查清出现事故的原因及性质的前提下,按责任大小进行严肃处理。 (1)对主要的责任人视其后果轻重分别给予处罚,并进行脱产培训。 (2)根据层次管理的原则,根据每次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酌情处理。 (3)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14、对在工作质量中有创新、及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12地测防治水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一、实施细则 (一)测量部分 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1)巷道开工通知单要提前3天发送有关部门(2)重要巷道的开口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3)巷道开口
34、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2、3000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3、坚持巷道开口、贯通、停工、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发送施工单位、公司分管领导及安全、通风单位。 5、煤矿必备的图纸 (1)井田区域地形图(1:2000或1:5000)(2)工业广场平面图(1:5000或1:1000)(3)采掘工程平面图(1:2000或1:1000)(4)井上、下对照图(1:5000或1:1000)(5)主要保安煤柱图(1:2000或1:1000)(6)井筒断面图(1:5000
35、或1:2000)(7)井底车场平面图(1:5000或1:2000) 13(8)矿井水文地质图(1:2000)(9)矿井综合柱状图(1:2000) 6、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列要求,并且半年填绘一次。 (二)、地质部分 1、矿井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补充勘探报告储量复核地质报告,并且经过验收,结论明确,能够指导生产。 2、技术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 3、必须有由设计部门提供的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 4、掘进地质说明书、回采地质说明书、采区地质说明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5、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做到月
36、有月报,年有年报 6、预报的内容准确无误,预报结果应保证安全生产。 7、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8、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9、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 10、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定期观测。 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12、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施。 13、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分析记录。 14、对井田范围内小窑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并和相邻矿井建 14立资料交换制度。 15、水文地质原始资料建立台帐保管,安全可靠
37、,有目录,有索引。 16、坚持防治水安全检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技术补充规定: 随着矿井开拓水平的延伸,地质情况逐渐复杂,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任务日益艰巨,为切实加强地测防治水及技术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有关地测防治水措施,防止重大水灾及贯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现将我矿跟班技术人员在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管理规定要求如下,望各单位严格遵守。 1、跟班技术员每月提交工作小结,内容包括本月防治水工作情况,排水设备选用情况及排水设备的安置位置,头面出水情况,区域内揭露构造断层情况,煤岩层产状及相对位置,巷道中腰线及激光导向仪使用情况等,每月月底前交回,并同技术人员共同分析、总结本
38、月,施工区域水文地质及次月地测防治水工作重点。 2、各类巷道开工前,技术人员要提前编写各类地质说明书。 3、跟班技术员应及时反馈信息,并收集构造及煤层产状、煤厚、淋水等情况。 4、跟班技术员要参照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了解掘进工作面施工巷道水文地质情况,巷道施工中遇见出水现象,或有出水预兆,要及时通知调度指挥中心和技术科。 5、各掘进队跟班技术员要掌握所施工的巷道和工作面具备的排水能 15力,对施工巷道的前方的水文地质、排水现状要清楚,所在巷道按照要求,配备排水设备,备用水泵,按照要求处于备用状态,水沟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施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下发通报处理。 6、跟班技术员要对探
39、放水牌板进行监督,对超前距30米外,施工巷道提前至少40米通知,以便及时安排超前钻探或物探,未及时汇报超前距离影响生产的,对技术员罚款100元/次。 7、掘进巷道必须有明确的计划,并有技术科下发的书面通知,严禁未经允许私自施工。 8、掘进队必须在现场做好开口准备工作,提前一天通知测绘组准备。并积极配合测量人员进行现场开口中腰线标定等工作,掘进队在现场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确保施工,工作面达到放线条件,即工作面有人员配合及进行打眼和梯子等标定中腰线用的附属设备,协助测量人员顺利完成,对所挂中腰线点现场确认,如有问题应现场提出。 9、严格执行巷道中腰线日常检查制度,巷道开口位置及中腰线标定后,测绘组
40、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下发,掘进队严格按照通知单有关数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10、技术人员要随时对中腰线进行检查,成型巷道中腰线要及时标记,每班班组长都要对施工中腰线进行校核,并延伸至迎头。对上一班中腰线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本班中腰线进行标定,对每班不检校中腰线及不按线施工的,根据情况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并进行整改,测点被人破坏的罚款100元。 16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技术例会制度 为加强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管理,搞好地测防治水工作,特制定地测防治水专业例会制度。为规范会议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1、会议由矿总工程师主持,每月定期召开一次。 2、参加例会的人员有各专业副总、生产科
41、技术科、机电科、通防科等工程技术人员,采掘区队、分管技术的负责人 二、会议程序 1、学习上级及矿有关文件、制度,学习新技术及好的做法、经验。 2、地质主任工程师汇报本月防治水隐患治理情况及下月防治水隐患排查情况。 3、矿总工程师总结上月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月地测防治水工作进行安排。 三、管理规定 1、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次。 2、会议期间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否则罚款50元/次。 3、会议期间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保持会场纪律。 4、会议结束后,技术科作好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纪要,第二天打印下发。 17地测防治水资料
42、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根据生产掘进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整理,填绘、修改和补充,具体如下: (1)、测量资料每月整理一次,进度图每旬填绘。 (2)、地质资料。地质总图每月填绘修改一次,其他生产用图如采掘、回采工作面地质图等根据地质调查状况随时填绘修正;地质基础台帐、卡片、素描原则上随时揭露随时编绘;全井田剖面、平面图每季修改一次。 (3)、基本矿图根据地质测量资料定期进行填绘修改。 2、采区、工作面开采完毕后,要及时对所揭露的地测资料进行系统、全面、认真的分析总结,提交采后总结报告,采区总结还应报集团公司地质院审查、备案。 3、除坚持图纸资料的定期分析制度外,还应坚持“
43、三边”制度,即“边揭露、边分析、边修改”图纸资料,尤其是要做好三维地震成果资料的动态解释和验证工作,及时指导生产。 4、每月对收集、整理的水文地质资料及时填图进行分析,评定资料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分析的内容做好记录存查。 5、分析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对已揭露证实的地质构造,评定其正确性,如与原判断不符,应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 6、图纸资料的保管必须做好“五防”工作(防盗、放火、防潮、防霉、防蛀),对确无继续保存价值可以摧毁。 18地测防治水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 1、地质、测量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的事项。 2、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出调出手续或作价赔款。 3、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