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依申请公开制度 篇一:依申请公开告知书(系列样板)信息公开告知书 第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单位于年月(单位)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单位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光盘磁盘 其它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地点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 特此告知。 (单位印章) 年月日 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第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单位于月请。
2、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 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信息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它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单位印章) 年月日 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第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单位于年月(单位)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 特此告知。 (单位印章) 年
3、月日 非本单位信息告知书 第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单位于年开申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的掌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建议你(单位)向(单位名称)咨询,联系方式为。 特此告知。 (单位印章) 年月日 信息公开申请补正通知书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单位于年月(单位)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不明确,本单位难以根据此申请确定具体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请你(单位)更改、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后再行申请。 特此通知。 (单位印章) 年月日 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
4、书 第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单位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部分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单位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光盘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地点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 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部分内容属于: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
5、的信息。 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该部分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单位印章)年月日 篇二:依申请公开制度 xx小学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知情权,完善和规范我校校务公开制度,根据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向我校申请公开尚未在政府信息网以及本校园网公开的文化政务信息;并在查阅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时,有权取得查阅证明或
6、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 第三条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原则上应该公开,但涉及以下内容的除外: (一)个人隐私; (二)学校秘密; (三)国家秘密; (四)应当公开以外的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五)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务信息。 第四条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我校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口头申请的,应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提出申请的时间。 第五条依申请公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其办理办法按业务文办理的操作程序进行。
7、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受理依申请公开,受理申请后应当即时出具受理凭证,并在2个工作日内送有关处室承办; 有关处室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内容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公开或部分公开的意见,办公室审核,分管校领导签发,重要的还必须经校主要领导签发;申请的内容已经公开的应当给予指引。 第六条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将期限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决定公开的,承办处室应当制作公开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公开决定书应注明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和应支付的费用,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七条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
8、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上级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任何人申请公开的,应当自收到公开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对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时,应当主动公开行政处理的决定部门、决定程序、决定依据和理由、决定结果、救济途径和时限等信息,未主动公开而相对人要求公开的,应立即向其公开。 第八条由校长办公室凭公开决定书向申请人公开有关信息;并对公开的信息做好登记记录。 第九条本制度从通知之日起执行。 篇三:区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区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说明: 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