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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河长制工作督察规章制度试行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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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襄垣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 XX县区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试行) 为贯彻落实XX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依据XX省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试行),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XX县区河长制县级总河长会议制度、县级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办联席会议制度。 一、县级总河长会议制度 第一条 县级总河长会议由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县级河长,乡镇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等,其他出席人员由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 会议原则上每年年初或年底召开。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第三条 会议按程序报请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确定召

2、开。 第四条 会议主要事项。研究决定河长制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方案;研究河长制工作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经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审定后印发。 1第五条 会议议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由各县级河长牵头调度,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县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承办。 二、县级河长会议制度 第一条 县级河长会议由县级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县级河长、有关乡镇河长,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等,其他出席人员由县级河长根据需要确

3、定。 第二条 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会议按程序报请县级河长确定。 第三条 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县级总河长会议工作部署;专题研究所辖河湖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研究部署所辖河湖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县级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县级河长审定后印发。 第四条 会议议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由各县级河长调度,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县直有关单位及乡级河长承办。 三、河长办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由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召开。出席人员有。2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具体时间由县河长制办公室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不定期会

4、议。 第三条 会议由县河长制办公室或县直有关责任部门提出,报请县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召开。 第四条 会议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县级总河长会议XX县区级河长会议工作部署;协调推进河长制工作;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导河湖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研究报请县总河长XX县区级河长会议研究的其他事项等。 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审定后印发。有关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县总河长、县副总河长XX县区级河长。 第五条会议议定事项由县直有关单位按任务分工分别落实。 第六条县河长制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加强对县直有关单位落实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察,并就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总河长、县副总河长XX县区级河长报告。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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