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煤矿管理制度汇编入井设备检查验收及发放制度 一、入井的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二、检查验收由机电(机电业务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专职验收人员、技术员和班长参加。对验收合格的设备,办理准入井证。 三、验收时间规定。入井设备的验收定于每天下午5点到6点30分进行,对生产急需用的设备,随时验收。 四、每天下午5点前机修必须将需检修好的或第2天需移交(或入井)设备清单报给设备管理员(或验收员)。 五、对下列设备必须进行整机试车,检查运行无异常。各类绞车、溜子、皮带机、耙斗机、喷浆机、煤机、钻机、喷雾泵、乳化泵、水泵等。 六、对于
2、电气设备的检修不得有失爆,开关必须带电机试运行,40kw以上的电机必须带检漏试车,潜水泵,必须放入水中试运转,不得漏水。 七、电气设备相同部位的连接螺栓必须统一规格。 八、对于新进的设备必须检查润滑部分的油量和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整机运行有无异常。 九、检查验收好的设备必须填上验收合格证(即准入井证),并注明验收人和检修人姓名,各种开关检修完后,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并将编号编在固定的位置。 十、经验收合格并填上合格证后的设备严禁拆套。 十一、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必须进行记录,使用单位领用时,必须开票经机电设备管理员审批后发放。并注明使用单位和使用地点及用途。 十二、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到井下运行使用24小时内,如出现故障经分析是验收人员的责任时,对验收人员各处50元的罚款。 十三、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机厂凭发票发放。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