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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_1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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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制度 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度是指来本中心办事的群众或党员询问有关问题和联系工作时,第一个被问及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或帮助联系解决。 二、对属于本职责范围或本站所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能办理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请示领导,争取尽快办理。 三、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属于其他站所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者必须帮助联系相关服务窗口,协助联系有关人员。 四、首问责任者借故推诿、推脱、不予回答或不予协助服务对象联系有关人员解决问题的,按工作失职论处。 五、对前来办事人员态度粗暴,造成恶劣影响,或不按规定办理借故推诿扯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一律统一佩戴工作上岗证,方便服务对象辩明身份,进行监督。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服务对象到窗口咨询(含电话咨询)党务政务服务事项时,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的材料,并提供相关办事指南。 二、服务对象提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应当补办的全部材料和具体要求。事项复杂,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最短时间内告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限时办结制 进入大厅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和政务服务事项均应公开承 诺办理时限,受理的申报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办结。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以当场修正,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帮助修正,并及时予以办理。 监督投诉制 服务大厅设监督投诉台,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廉政行为等举报投诉。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刁难、故意拖延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全程代理服务制 一、对需要上级部门审批且不需要当事人到场的事项,由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全程代理办理。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能够办理的,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统一收集相关材料后交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理。 二、全程代理服务的基本程序: 1、申请人或村级全程代理人员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并明确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 2、受理人为代理责任人,对所受理的事项要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在规定时限内带来办结; 3、将办理结果反馈送达当事人。 三、所有的代理服务事项填写服务意见反馈表。由申请人对办理结果予以确认。作出是否满意的评价。作为对中心工作人员和村代理人员工作质量的考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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