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基本介绍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其结果、奖励办法。
2主要职责
2.1公司主要负责人
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工厂、各车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各自管辖权限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车间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工厂主管领导和公司领导报告。
2.3安督办负责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2.4公司各职能部门
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2.5财务处负责
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2.6生产计划部
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3事故隐患
3.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不明确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3.3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4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组织机构
工厂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副总经理任组长,副厂长任副组长,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车间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车间部门第一责任人任组长。5隐患报告
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全员,各部门、车间报生产部,生产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6报告形式
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书面报告。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生产部,一份车间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
车间部门各班组进行的专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生产部进行登记备案。
7其他资料
7.1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隐患信息的核实与处理
各车间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车间部门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车间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生产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重大隐患的处理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厂部、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车间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生产部应进行监控。
隐患信息档案的建立
生产部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奖惩
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生产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各班组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车间部门将按照本车间部门《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8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隐患报告登记表》
车间、部门:序号隐患地点
事故隐患内容
拟采取措施建议
报告人签字
报告接收人签字报告时间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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