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巡查工作制度 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寄宿制学校应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少于2次。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