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014年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今年是“双提升”行动的第一年,围绕省厅中心工作,主要思路是:提升监管队伍素质 公平公正从严监督促进责任主体履行好职责 督促责任主体及时排除重大隐患。一、加强监督机构和业务能力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一)加强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管理。1、修订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监督机构技术含量配置和提升要求,落实监督工作标准,规范日常监督、质量安全评价、动态考核以及网上公开监督行为等工作程序。2、制定园林、轨道交通等专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量化考核标准,完善量化考核机制。3、升级“监督机构和人员网上考核系统”,建立监督机构和人员考
2、核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量化考核工作的自动化和信息化。4、做好2013-2014年度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督促各级监督机构及其人员履行好两个监督工作标准规定的职责5、以事业单位改革为锲机,督促未解决监督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问题的县(市、区)政府尽快将所属监督机构列入参公或财政核拨单位管理,落实机构设立、编制增加和人员增备,要求各设区市监督机构配全专业人才,切实解决好监督机构性质和监督力量不足等问题,确保机构稳定发展。6、做好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日常监督工作量化考核工作,通过网上指导方式,及时发现并督促各地纠正日常监督不规范的行为。7、继续推进队伍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二)加强监督网层
3、级指导及现场实践指导工作。通过网上指导动态系统和下基层指导的方式,加强省对市(县)、设区市对县(区)的层级指导,做好监督执法工作的传、帮、带。1、根据各级监督机构市政桥梁监督专业人员严重短缺的情况,单独组织层级指导组,开展以边远山区为重点的市政桥梁工程监督层级指导,指导基层监督机构做好市政桥梁工程监督工作。2、结合两年一度的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制定2014年度省对设区市、市(区、县),设区市对市(区、县)层级指导工作计划,通过网上业务指导及网上论坛交流,施工现场实地指导及现场观摩等形式,提高监督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依法行政水平。3、利用网上业务交流平台进行新技术、新标准推介,开展专业技术及
4、监督管理知识交流。4、组织并做好华东六省一市质量监督年会学术论文的撰写、推荐及结构样板工程推选工作。5、对监督人员开展以廉洁自律、现场监督及依法依规公正评价为重点的全省监督人员业务能力轮训,提高监督人员综合业务能力。6、落实廉政建设承诺制,对因廉政问题被党纪政纪处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监督人员予以全省通报。(三)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1、开发“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实现从工程报建到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全过程信息化,建立项目建设基础数据。2、编制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信息互联互通标准,为建设“数据互联互通中心”打下基础。3、开发建设“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信息交互平台
5、”,实现政府与企业、监管部门上下级之间的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资料等信息交互。4、应用监管系统,规范监督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标准,实现内外监督机制,即公开涉及责任主体切身利益的监督行为(如记分告知单、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接受责任主体的监督;同时,把监督工作的全过程纳入上级监督指导范围,及时发现纠正监督人员的不规范行为。5、对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建材、桩基、预拌混凝土等系统)的应用进一步总结,提出面向中期目标的提升方案。6、推进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推广使用,建立质量检测及监督工作实时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并督促消除重大质量安全隐患。7、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系统”企业端建立企业检查和整改等情况上传系
6、统。 监管信息化建设任务分工详见闽建质安监总【2014】17号文件。二、建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政府督促”机制,督促企业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从源头上解决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一)制定有力措施,督促主体履行责任。1、修订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办法,规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动态考核记分,加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履职评价考核。2、将年度项目平均违规记分排名前30位的施工企业、前3位的监理企业列为资质核查红色企业,并列入“福建省施工、监理企业黑名单”予以通报和公示。3、对年度周期违规记分满80分且排名前50位的建造师、前5位的监理工程师列入“福建省注册人员黑名单”予以通报。4
7、、对履职不到位、周期违规记分满150分的建造师、监理工程师责令予以更换并暂停新项目的执业资格。5、严格限制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注册人员承接业务(从业),落实建设单位确需选择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注册人员,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向监管部门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交督促其履行好职责的有效措施。6、落实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注册人员及其所承担的项目不得参与年度各类评优评先活动。7、统计季度在建工程项目平均违规记分达40分及其以上的企业,并上报省厅。(二)制定质量安全量化评价标准,把质量安全评价得分的一定比例纳入投标评价的分值。1、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制定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
8、系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2、根据省厅建筑业信用综合评价建设总体方案,制定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企业以及项目经理、总监注册人员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标准。(三)推行施工标准化样板制度,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1、分别由省质安总站和省工程质安协会发文,落实在创建省优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和房建总承包一级企业扩大承包范围试点项目上推行分部分项工程标准化施工样板和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制度,对模板、外脚手架、钢筋安装、砌体以及屋面、外墙、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试验段等各道工艺做法进行施工现场实体样板展示,经建设各方主体验收后作为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控制及验收的依据。2、省质安总站牵头
9、,依托省工程质安协会组成专家组,对工程项目落实标准化样板制度进行动态考核,对未先行施工样板展示或未达到样板施工要求的,该项目不得参评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一级总承包企业取消扩大承包范围试点的资格。3、由省工程质安协会修订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严格评选条件程序,充分发挥省优质工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工程建设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三、以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安全以及施工重大危险源防范为重点,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消除重大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督促主要责任人到岗履职。1、通过人员备案信息系统,落实一个注册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设区市范围内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不超过3个项目;施工项
10、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等只能在1个项目上任职的规定。2、结合“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建设,制定施工现场主要备案人员变更程序规定,督促各级监督机构严格执行省厅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监理项目备案管理规定,督促主要责任人到岗履职。(二)抓好质量安全专项治理。1、在监督检查中落实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混凝土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确保结构工程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要求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制定省厅责令全面停工改正项目复查有关规定,落实省厅委托省质安总站对省厅责令全面停工项目进行复查的工作。3、配合省厅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基本解决渗漏、
11、裂缝等质量常见问题,提高房屋装饰装修观感质量水平。(三)加强涉及结构安全的建筑材料、预拌砼质量监管。1、对自动采集上传的建材检试验数据、静载试验数据及预拌混凝土试验生产数据进行网上监管,并每季度通报网上监管情况。2、下发文件,要求全省预拌混凝土粗骨料采用反击破或圆锥破生产工艺,确保粗骨料达标,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3、根据新修订的福建省检测试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修改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培训、考试、发证及变更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检测试验人员培训、考试、发证及变更管理。4、继续执行不合格建筑材料网上公示制度,并按季度对检测机构检测结论失实、预拌砼企业投料严重偏差等严重情况进行全省公开网上通
12、报,督促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履行质量职责。(四)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1、出台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在市政工程全面推行施工标准化,突出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质量安全问题治理。2、开展市政桥梁、市政道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3、制定福建省预拌沥青混合料和水泥稳定粒料基层质量管理标准,对沥青混合料、水泥稳定混合料拌合站实施标准化管理等措施,完善沥青混凝土搅拌站质量标准,保证沥青混合料生产质量。实施市政道路路面基层水泥稳定混合料由拌合站集中拌合制度。(五)加强省直监项目监管工作。1、在建设单位报建过程中,明确要求项目必须创建省优质工程和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并在日常监督中按照创建
13、标准加强监管,确保项目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2、加强对一级企业扩大承包范围的试点项目进行监管,按照闽建质安监总【2013】72号文要求做好监管各项工作。四、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巩固活动成效。抓好查摆出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根据省质安总站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对2类、3类的意见建议56条,逐条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五、做好省厅组织的督查巡查工作。1、配合省厅每季度(初定4、7、10月份)开展一次在建项目抽查,将“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系统”中在建项目平均违规记分排名前30位及上一季度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列为必查对象,抽查其在建工程项
14、目履行质量安全管理情况。2、配合省厅按住建部要求组织开展以工程防水、结构、设备安装调试为重点的质量问题专项治理以及围护结构、模板支架等隐患排查治理。3、根据关于开展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巡查的通知要求,牵头组织开展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季度巡查和暗查(初定3、6、9、11月),对预拌砼企业质量管理进行量化考核,及时通报巡查检查情况,对巡查、网上监管发现的检试验弄虚作假、检测结论失实等情况等严重违规行为的予以处理。4、牵头开展专项检查。8月份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查,12月份开展市政道路、桥梁专项检查。六、省厅交代的其他工作。制定预拌混凝土厂、施工现场搅拌站绿色环保标准图集,鼓励有条件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及施工现场建成绿色环保搅拌站,搅拌楼、料场实行全封闭生产,有效减少粉尘、噪音废料的污染。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