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机关内务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内务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基层和人民群众服务,增收节支,压缩公用经费开支,使机关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内容由主要领导根据形势需要和工作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内容,并具体组织实施。自学内容由各人自已掌握,自觉养成阅读报刊、杂志的良好习惯。每月
2、集中授课不少于两次,每周自学不少于2小时。 3、学习时要认真听讲,记好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并结合实际工作撰写调研报告,每人每年写心得体会不少于6篇,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工作建议不少于3条。 4、政治、业务学习由政工领导小组负责安排、落实。并不定期抽查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等。 二、考勤制度 1、院内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准时到岗到位,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2、每个工作日,上午实行集中点名,下午由纪委和相关部门负责督查或抽查。 3、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半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或一天以上的由书记、镇长批准。三套班领导
3、须请假的,由党委书记批准。 4、对未经请假,无故缺勤的,一次罚款100元;如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一年累计无故缺勤15天的,扣发一个月工资,在年终评比中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对缺勤或迟到早退人员的处罚,由办公室提交考核依据,财政所进行扣款。 5、工作日期间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通联畅通,以便督查。并要能说明本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去向。 三、公物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实行财政、部门双重登记制度,分户登记,建帐建卡,使用单位和个人负责保管,如有丢失由领用人按价赔偿。 2、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由经办人按采购方案中批准的品种与数量填写办公用品领料单,到财政所领取。 3、房屋维修或年久损坏的,由部门
4、到办公室填写办公用品维修单,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交财政所统一安排人员维修。 4、有经费的部门,办公经费由各部门自己负责,其余部门由财政负担。 5、公物、公产要及时记入财产物资供应簿,谁领取、谁签字、谁负责,工作调动时,自觉交公,不得擅自带走公产、公物。 6、工作人员变动时,按卡移交财产,由财政所专人负责接收,凡工作人员调动,财产移交不清的,财政所不开给工资介绍信,遗产部分按原价赔偿。 7、党委会议室和三楼会议室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食堂固定资产由李鹏才负责管理,财产丢失由责任人按价赔偿,财政所负责监督。 8、调进人员住房分配,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安排住房,已安排的住房,未
5、能批准不得随意调换。 四、资产采购制度 1、办公用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一律由财政所负责购买、管理和发放。 2、各部门根据需要,到办公室填写办公用品采购单,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批准后,交财政所统一购买。 3、凡超1000元的物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纪委牵头,财政所、办公室共同采购,否则费用自理。 五、文印管理制度 1、各类文件经办公室核稿登记,主要领导签发,方可交到打字室,打印样稿后,由撰稿人负责校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印刷,符合行文规范,才可用章下发。各部门不得擅自行文,否则后果自负。 2、非文件性材料表格,确需打印、复印须经分管院内事务的领导核准签字后,交打字室打印、复印,由打字员负责登
6、记。其费用由各部门自己负担,如未经签字打印、复印的费用由打字员承担。 3、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打字室,更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如发现不经劝阻擅自动用机械设备的,每次罚款100元,有关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 4、严格控制外出打印。如因特殊要求或材料过多,打字员不能及时处理的,由办公室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凭派出单(一式两联)到指定地点打印,否则费用自理。 5、印章使用。各印章保管人都要慎重使用印章,加盖党委、政府公章,需经主要领导同意,重要事项填写用章批准单,交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加盖部门公章,需经分管领导同意。 六、公务接待制度 1、来客需招待的,由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上报书记、
7、镇长同意后,由经办人到办公室填写招待通知单,方可招待。 2、对招商引资需招待的,在履行第1条所规定的程序后,到纪委办公室进行申报登记,招待费用单项列支。 3、来客招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食堂内(特殊情况确需在饭店就餐的需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原则实行对口接待,但陪客人数不得超过3人。招待费标准120140元,如遇特殊需提高标准,必须经党委书记、镇长同意,并办理签批手续。 4、来客招待原则不上烟酒,如需上烟酒,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经办人到财政所领取,费用由各部门承担。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私自用烟用酒。 5、强化手续,报销发票(含食堂、饭店)必须凭政府办公室出具的接待通知单、菜单、发票,有经手人、审核人
8、签字后方可报销,手续不全的各部门不予报销。凡未经主要领导批准,各部门擅自用于餐、香烟等方面的消费和招待,一律不予报销,谁招待谁承担。每季度财务会审时发现有不合理支出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 6、实行月结月清制度,过期责任自负。实行定期公示制度,每季度公示一次,并向主要领导书面汇报一次。 七、电话管理制度 1、定点通话,责任到人,电话所在办公室的领导为责任人。 2、话费包干,超支自付。具体为办公室核定标准为元,信访办元,其余各部门为元,有实体单位话费自行解决,超额部分由负责人承担。 八、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的管理、调度由书记、镇长统一调度,办公室统一安排,其
9、他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 2、车辆调度、使用原则上保障主要领导用车、三套班外出开会、处理突发性事件为主。除特殊情况外,所有其他人员在镇内开展工作原则上不派车。 3、如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由用车人到办公室申报登记,由办公室请示书记、镇长同意,填写派车单,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由办公室安排出车。 4、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的,汽油费自付,扣除定补,如超过三次以上,作待岗处理;如超四次的,作辞退处理。 5、各部门不得擅自租用院外车辆,如需用政府车辆,必须履行同样手续,费用由各部门支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租用院外车辆的,必须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租用。 6、车辆用油,由财政所、办公室按里程表核定油耗,每
10、月月底前由财政所、办公室按照派车单核定每辆车的里程和油耗,并作为报销油票的依据。 7、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驾驶员上报维修项目及参考价格,由办公室初步审定后,报经书记、镇长同意,由纪委、财政所、办公室安排到定点修理厂修理(修理后的旧零配件要交办公室保存),超过1000元的修理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8、驾驶员要确保在岗在位,星期天、节假日保证随叫随到。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维护,保持车况完好。 九、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政府院内办公室、卧室、院落应主动抓好清洁卫生,要做到“四无”,即:无烟蒂、无尘土、无纸屑、无痰迹。未按要求进行打扫的,罚相关责任人5元。 2、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杜绝
11、乱倒垃圾、乱倒污水、乱堆杂物,做到垃圾入道、入池。不得聚众嬉闹和大声喧哗,养成良好的公德意识。 十、水电管理制度 1、注意节约用电,不得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炮并做到人走灯来,杜绝出现长明灯。 2、线路安装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严禁私拉乱接。 3、严禁使用取暖器、电炉、热得快、电炒锅等电器,否则一经查出除没收所用电器外,罚款300元。 4、各办公室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及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若发现“长明灯”,自来水未关现象,罚相关责任人20元/次。十 一、保卫制度 1、传达室人员要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每天早晨6:30前开门,晚上10:00后关门,同时做好院
12、内安全保卫和院内外的卫生保洁、车辆摆放等工作。 2、严禁捡、拾、收垃圾、破烂以及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内,以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 3、外单位一切车辆非经允许,不得在政府院内停放过宿,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外来人员的自行车、摩托车实行定点排放,由门卫负责监督执行。十 二、第二预算管理制度 1、本着“所有权归部门,调控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的原则,坚持专款专用。 2、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不准随便多收、乱收,收费时使用财政统一票据,少数部门使用的特殊票据,到主管局领取后必须到财政所先登记后使用。否则,所收款物视作“小金库”处理。 3、所收费用要及时交存镇第二预算专户,不准挪用、坐支和拖延,任何部门不得
13、到金融部门私设收入帐户。使用时到财政所领取第二预算申拨单,写好事由,分管人签字,镇长审批。 4、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拨款。 5、预算内资金严格按照各单位年初核定预算支出指标,年终不得突破预算,每月拿出各单位用款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镇长审批后,凭拨款通知单拨款。 6、预算外资金严格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各部门实行“核定收支基数,收支挂钩,收入全额上缴,支出按预算拨付,超收比例分成,短收短支”的管理体制。 7、严格按预算拨款,按计划拨款,按进度拨款。十 三、财务管理 1、成立xx镇财务审计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张荣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王润
14、书和纪委书记葛少卿同志担任,成员由周扬、姚佩修、周良兵等同志组成。 2、每月由镇长安排,财政所牵头,随机抽查2-3家单位的财务管理执行情况,每季度末由财政所牵头,组织政府有关部门集中到财政所进行财务会审,全面审查各部门的收支和财务情况,看是否做到帐帐、帐证、帐款、帐表四相符。 3、实行财务公开。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筹款等收支以及会审结果在政务公开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镇政府机关凡有收入的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不得私设“小金库”,否则,一经查出,全额没收,并追究部门主要责任人责任。十 四、财务审批与审计制度 1、审批原则。坚持先收后支、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坚持专款
15、专用、先申请、后批准、再报销的原则;坚持预算管理程序审查批准的原则;坚持审批权属的原则。 2、审批制度。1000元以内支出由镇长直接审批;1000元至5000元的支出由党委书记和镇长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支出由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审批程序。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经财政所审核,加盖发票报销章,然后经办人、验收人、分管人签字,再由镇长批核。 3、镇财务审计小组每季度对财政所及各部门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计,时间在下一季度每一月份的10号前,并写好审计报告,或在三套班会上汇报,或交主要领导审阅,或下发审计通报。 各项制度的检查考核,由分管日常事务的领导会同办公室、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共同负责第10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