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加强信访督办督查工作 推动信访案件处结工作 县纪委全面加强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率,有效减少了越级访和集体访,推进了群众信访问题的及时解决。 在对信访案件的督查协调工作中,县纪委对群众信访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迅速研究解决;对群众信访反映的个别问题,则采取个案调度的办法,深入一线督办,加快办案进程;对重点乡镇实行分片制度加强专项督查,把握了工作的主动权。 为加强对信访案件的跟踪督导,县纪委把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审核把关、上报程序、办理时限、向信访人回复等各个环节都用制度予以明确并落实责任,形成一个完整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以方便跟踪与督导。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县纪委主要领导经常听取汇报,随时加以指导和协调,案件调查结束后,督促承办单位按期报告查处结果。对领导批转有关部门的重要信访案件,责成信访室跟踪督办,做到明确承办单位并定期催办。 以明确信访督查工作责任为目的,县纪委建立了信访问题督查督办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逐级负责、领导包案等措施。对不按规定时限查结交办信访案件的部门进行及时督办直至通报,并限期上报办理情况及处理结果;对查办报告内容不清或处理意见不明确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切实把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