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调度部调度中心管理制度 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为充分发挥以值长为中心的生产指挥系统的效用,促进公司各部门更好地执行调度命令,以便及时发现、判断、处理生产中出现的故障,保证生产安全、持续、平稳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人员 第三条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调度规程。 第二章生产调度管理 第一条值长调度管理细则 (一)值长在值班期间是工业园生产调度、安全文明生产、经济稳定运行、运行操作、事故处理的全面负责人。负责协调技术部、安全生产部、维修部各岗人员,维持生产系统稳定,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二)值长对自己发布的一切命令负全
2、部责任,所有命令均应使用调度术语,逐级传达给岗位值班人员。在紧急情况下,也可直接向岗位值班人员发布命令指挥操作,岗位值班人员将相关命令报告岗位值班负责人。值长离开控制室时,值内工作暂由电气一操代理。 (三)值长下达的调度命令,有关运行、维修、技术、管理值班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如受令人认为所接受的命令不正确时,应对值长提出意见,如值长重复该命令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执行。如执行该命令将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时,现场值班人员应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报告给值长或本单位直接领导。若各部门相关人员无故不执行值长调度命令,则未执行命令的值班人员及允许不执行命令的值班负责人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值长调度范
3、围。值长所管辖班组专业、输煤、两修、各专业主管等范围内所有人员。 (五)各部门领导发布的命令,如涉及到值长工作权限,必须经值长许可后才能执行。当发生对人身、设备安全有严重威胁的紧急情况,来不及得到值长许可时,当事运行人员可按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和处理,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当班值长。 (六)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干预值长发布或执行值长命令。 (七)当发生异常运行情况或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汇报值长,以便值长了解事故影响及组织全厂进行事故处理工作。隐瞒或逾期不报,影响事故处理或造成事故扩大的由当事值班人员负责。 (八)下列行为视为违反值长命令,违者按员工守则进行处理: 1.不执行值长命令或对值长命令有意见
4、,在值长做出明确答复后,仍然不执行者。 2.超出值长命令范围进行操作或执行命令有误。 3.在紧急情况下未按值长规定时间内完成值长命令的。 4.对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等动作情况汇报不及时或汇报错误,延误事故处理或造成事故扩大的。 5.不经值长允许擅自改变系统运行方式或启停主要辅机设备。 第二条通讯联系规定 (一)各部门负责人及所有管理人员、值长、机炉长、安全员、输煤班长、两修班长、电气一操在值班期间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并处于通讯状态,两修班长休班时将对讲机交予两修工作临时负责人并遵守本制度。 (二)夜间值班两修人员必须保证通过电话或对讲机随时取得联系。 (三)值长负责确保生产运行班组对讲机、电话数量
5、、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通知电仪班组进行修理,由于个人行为不慎造成的对讲机损坏,值长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购买同型号新对讲机。 (四)值长负责监督各部门、班组对讲机的使用情况,并在周工作会议上汇报本周调度联系情况。 (五)各部门负责储备备用对讲机,并及时修复损坏对讲机。 (六)每月1日白班值班值长负责对主控室通讯录、值班表、电网热网调度联系表等调度联系所需资料进行更新,保证随时能用。 (七)各部门、班组值班方式变更或轮换后必须书面通知值长并备案。 (八)两修值班人员离开生产区必须得到值长同意。 (九)班组长及以上人员不论何时何地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值长随时能联系到。 (十)禁止利用公司电话聊天,生产区域禁止使用手机。 第三章附则 第一条当班值长在值班期间发现有关单位有违反值长调度条例内容的行为,应立即指出并限令其改正;如发现有关人员在值长提出限令后,仍拒绝执行值长命令的行为,值长有权汇报公司领导调查处理。 第二条违反以上相关规定按照公司员工守则进行处理,影响装置启停造成后果的加重处理,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管理规定升级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公司 2013年10月6日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