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治理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设备治理力度,提高设备完好率,可以保证消费正常、有序地运转,现对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等提出以下奖罚制度: 1、技术人员应及时更新、整理冷库机房、电力设备的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备品备件台帐、设备光滑表、各级巡检记录、设备检修记录、检修打算表、隐患记录、事故及缺点统计表等技术材料。如部门内部检查时,觉察一项不合格项罚责任人5元,连续3个月未觉察征询题奖励责任人20元;部门外部检查时,觉察一项不合格项罚责任人10元。假设部门内部检查小组连续3个月未查出的征询题,而外部检查时却觉察,每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罚相应检查小组成员每人20 元。 2、值班期间,严禁擅离岗位,如因擅离
2、岗位阻碍消费的,扣责任人50元。情节严峻的给予行政处分。 3、对设备不按规定保养、维护或操作,致使设备损坏的,处以20-100元罚款,情节严峻的给予行政处分。 4、每天至少巡检设备一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对当日未巡检的,或当日巡检后出现缺点的,或只签字不认真巡检的,每觉察一次扣10元;对替别人签字的每觉察一次双方各扣20元,只巡检不签字的视为未巡检。巡检中觉察征询题未及时处理和汇报,每觉察一次扣50元,不按规定检查的每觉察一次扣100元。 5、由于公司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配电房、冷库机房出现缺点需要抢修,不管职责如何必须遵照首闻必办“的原那么,在缺点未排除前不得擅自离开,并及时通知上级责任人,否那么扣相关人员50元。假设因而出现冷库原料、或者成品造成严峻损失的,按损失价值的5%以上扣罚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