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货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 1、安全科定期对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危货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各类上级部门下达文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等教育培训,无故不参加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危货驾驶人每月接受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教育培训。 3、督促危货驾驶人及时学习安全法、道条等国家法律法规,通报各类事故,分析事故原因,以说法,警钟长鸣。 二、危货驾驶人考核 1、考核对象。所有参加培训的危货驾驶人。 2、考核内容: (1)日常考核内容:基本素质、安全意识、服务态度等。(2)综合技能考核内容:理论、道路驾驶等。 3、组织实施综合技能考核主要是理论测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进行,内容是汽车理论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与驾驶培训相关的法规知识。试卷分值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70分为合格,考核结果在全公司公布。 4、其他:驾驶人教育与培训考核的相关资料纳入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考核人员、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 3年。第2页 共2页